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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8 March 2012

美国能算个“国家”吗?

作者 钱文军              
这个问题问似乎得奇怪。美国全名“美利坚合众国”,它有领土,有人民,有政府、立法、司法、军队、警察、检察机关;有国旗、国歌、国徽;等等。凭什么它不是一个国家?
            任何国家都具备一个多数民族,成为国家的主体特征。列宁曾经设立苏联,但它只是在国名上既无民族特征又无领土特征,实际上还是以俄罗斯的民族与领土为主体 的。隐藏民族与地域特征是为了“解放全人类”。但是美国又不同于其他国家:它确实没有民族特征。
            美国人都是移民。首先是印第安人,他们是早几千年从亚洲移民来的。17世纪初就是英国为主的欧洲移民,接着是其他移民。1607年北美第一个殖民地建立, 到1655年人口达到50368人,其中黑人1600人;到1770年,人口达2050888人,其中黑人27817人。黑人最早是从殖民主义者的贩奴船 移民美国的。仅从1820年开始,到1980年,就有5000万人合法移民美国!到1950年代,欧洲移民已经造成欧洲国家人口下降,实际上欧洲移民已经 处于停滞状态,而亚洲及拉美移民急速上升,自1960年到1995年,合法移民便达800万之众!美国接纳的合法移民数超过世界所有其他国家接纳移民的总 和!目前美国人民中至少来自155个国家!联合国总部设在纽约,看来有一定的“缘分”。
            也许有人会说,世界上移民国家多了,何以只谈美国?因为美国没有多数民族:英裔最多,约占15%;其次德裔,约13%;第三是黑人,约占12%;第四为拉 丁美洲裔,约占9%。这“四大班子”总和约49%,其他“少数民族”具有美国人口“股份”的“控股权”。我们再看其他移民国家:澳大利亚,英裔占95%; 新西兰,英裔约占91.5%;阿根廷,西班牙裔约占95%;墨西哥,印欧人约占91.7%;巴西,葡裔约占58%;加拿大,稍微复杂一点,英裔约占 48%、法裔约占31%,若把闹独立的魁北克(其中法裔占80%)分开算,其他地方英裔则占到64%以上。美国是世界上人种最多的国家,有人称之为“小联 合国”,美国作家约翰.斯坦贝克干脆把美国人称为“人种大杂烩”。
            最早移民美国的人群,大抵都是在英国受到迫害的人群。例如著名的“五月花号”轮船,1620年初冬抵达美国,登陆的102人就是被英国教会迫害的清教徒。 结果冻饿而死的占一半。所幸有印地安人斯.昆图帮助,剩下的一半活了下来,也就成了美国人认可的祖先。一批又一批旧大陆受迫害或必须冒险谋求发财之路的人 民,漂洋过海来到这块没有封建专制痕迹的土地上,创造出美国式民主制度也就顺理成章。美国唯一属于自己的节日“感恩节”便纪念这个故事。颇有讽刺意味的 是,开发西部的过程中,那些反抗开发他们祖居地的印第安人得到的感恩方式却是被屠杀。
            由于早期移民深受国教迫害之苦,兼之各路移民各有其教,于是美国宪法禁止国教。此举不但避免教义使国家执迷不悟,还使世界任何教派的教民都可以在美国找到 自己的教堂。美国人还创造了新的教派,如摩门教。美国国会更是吃饱饭没事干,他们于1956年7月23日正式批准的美国箴言居然是:“我们相信上帝(IN GOD WE TRUST)。”而自美国《独立宣言》起草人、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宣布:要在宗教与政权之间“砌一堵分隔墙壁”之后,美国的250多个教派便永远与 政权无缘了。
            1776年7月4日通过的《独立宣言》应该是令中国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它宣布:“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 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利,是经过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 它还宣布:“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当 中国人正沐浴着乾隆盛世的阳光,也必须小心防范,以免为某句话被指为“冒犯圣上”而遭杀身灭族之祸时,美国人制定了如此文字。这些文字是美国人最引以为荣 的文字,也是马克思称之为第一个人权宣言。因为法国大革命发布的《人权宣言》就是以它为范本的。美国的国庆日也选择了通过《独立宣言》这一天。
            美国人是鼓励个人利益的,他们制定世界上第一部宪法的目的竟然只是为了消除政府对个人自由的限制。以我们中国人的观点看,这个动机多少有点自私,因而不那 么崇高。进一步分析这部宪法,其实不过是各种妥协的混合物,同时也是各种利益的巧妙平衡。开国元勋华盛顿在离任总统职务的告别演说里,也宣称:“我们是为 自己而行动,不是为别人而行动的”。这与我们的雷锋叔叔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相比,多少也缺了点辉煌。在这个从制定宪法时便处心积虑地保护少数人的权 利,并认定这种权利与多数人的权利同等重要的国度,我们的某些无聊文人居然可以造出“西点军校学雷锋”之类“革命谣言”来,也算无知到了极点。
            以中国的传统观点看,美国人简直有点玩世不恭。例证之一,美国48个州制定了亵渎国旗有罪的法律。1942年美国国会还制定了庄严对国旗宣誓的法令。但 1984年得克萨斯州一名“革命共产主义青年旅”成员焚烧国旗,被地方法院判刑一年。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以后不但裁定原判无效,并且裁定得州该项法律违 宪!判决书上说,如果禁止人民侮辱国旗,便是冲淡了国旗所代表的自由原则,从而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例证之二,1849年3月3日是规定的美国总统交班 日,4日上午新总统宣誓就任。被辉格党逼着上台的第12任总统扎卡里.泰勒,因为这天是星期日,依据他所信奉的圣公会教派规矩,他拒绝宣誓,坚持必须等到 星期一。中国不可一日无君,美国不可一日无总统。于是参议院临时议长戴维.艾奇逊依照总统继承法程序,3月4日担任一天的“合法总统”,而这个星期天他几 乎全躺在床上。后来有人发现,艾奇逊担任的临时议长也是3月3日卸任,必须到3月5日方重新当选,4日这天他不是临时议长,因此无权继承这一天的总统职 务,如此美国在这天没有合法总统。例证之三,美国的州历史要久远过合众国的历史,法律规定由州组成合众国。前不久,有美国好事者发现:美国首都哥伦比亚特 区(华盛顿)不是美国领土,因为当初三个州各割让一块地拿来做首都。既非州领土,即非美国领土,应该宣布独立。依法开了个玩笑。美国人对待法律之刻板、认 真,可见一斑。
            何以美国会成为世界上唯一的“人种大杂烩”?看来需要从人类的理想说起。远在古希腊时代,苏格拉底因为反对当时抽签执政,公元前399年被民主政体处死。 他的学生柏拉图经过12年的考察与思索,写出了《理想国》一书。他也就成为乌托邦的开山鼻祖,这本书给予后世无数思想者以无限启迪。到公元1520年代, 英国大法官莫尔潜心研究了《理想国》之后,著作了一部《关于最完美的国家制度和乌托邦新岛的既有益又有趣的金书》,简称《乌托邦》。在这部著作里,莫尔首 先批判了现行的专制制度,著名的“羊吃人”便是这部著作首先提出的,它被马克思引用到《资本论》第24章里。莫尔设想了一个“新岛”,提出最早、最完整的 空想社会主义体制。
            历史延续到18世纪,欧洲工业革命形成浪潮,美国正是在这个浪潮中建立起来的,接着法国爆发大革命,再接着欧洲思想界涌现出圣西门、傅立叶、欧文这三位 “伟大智士”,提出《全世界和谐》的社会主义理想。特别是欧文,他干脆跑到美国印地安那州购买土地建立“新和谐村”,实验他的理想社会。
            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大抵不具备非常深奥的思想理论,他们不过只是些有功绩、教养和成就的经营者。既非对自己的政治与经济利益不屑一顾的圣人,也非自私自利只 顾自身利益的庸人。他们既害怕群众,又必须使国家安定团结,于是必须依靠法律来求得平衡。美国宪法是人类首次全民讨论制定的基本法,各种报纸、小册子、集 会反映了所有阶层的意见,“权利法案”的十条修正案就是以反对派为主的人群提出来的,它被视作宪法本身之一部分。
            美国是一个“人造黄油”式的国家,完全没有传统势力的干扰,凭空创造出来的。如果说是个乌托邦,也并非没有理由,所不同的,它没有依据天才大脑设想的什么 主义来构筑,仅仅现实地平衡、妥协各人群的切身利益与权利。美国式民主就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设定了,剩下的事情就是经受现实的考验,企图维护它的人们必须 不断地根据现实来调整和修补这个民主体制,使它通过严酷的现实考验;企图毁灭它的人们也必须认真地寻找它的致命弱点,或者创造出更优的体制来。
            马大胡子、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都试过了,尽管列宁同志创造了据说优越得多的国家体制,尽管他早就英明论断美国是没落的、腐朽的、垂死的,但时间老人不给面子,更优越的体制“欣欣向荣”地见了上帝,垂死的体制却依旧在“垂死挣扎”。
            于是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如人类数千年流血流泪摸索出来的一切,全都是“荒谬”;唯独一个天才的大胡子坐在图书馆里,磨破不知多少双皮鞋才找到一个“真 理”;而且只有这个“真理”才能救中国、救世界,人类该是多么可悲!这位大胡子先生不是救世主又是什么?偏偏这些芸芸众生又不识好歹,乃至于人类的救世主 的“真理”必须用暴力粉碎现存的一切社会制度才能普降恩泽到每一个老百姓头上,人类也实在窝囊到家了。
            美国的开国元勋既不是救星也不是圣人,甚至连理论家也算不上。他们完全不懂得历史是怎样唯物地发展的,更没有本事找一条人人发达的捷径。他们只懂得讨价还 价地计算各种人群的实际利益,然后相互妥协,找到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平衡点。当所有人都在为自己的利益斤斤计较的时候,社会也罢,体制也罢,无疑有了最广泛 的体面、尊严和动力。
            我们于是又发现,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其实只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看见了前面一点点远处有一条似乎可走的路。他们实在太缺乏高瞻远瞩的魄力与深邃,既没本事写出宏篇巨著,也没本事救民于水火。充其量,不过把乌托邦理想搞得现实了一点点罢了。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首创“国际联盟”的威尔逊总统,竭尽全力获得的成果却被他的国会否决了。后来的罗斯福总统又发布《大西洋宪章》,提出“联合国”理想。 这个宪章甚至一度使老毛怀疑帝国主义是否真有其事,只因共产主义乌托邦天生能与中国农民的平均主义传统相结合,而只有这种结合才有可能夺取天下。这种怀疑 很快就被他自己否决。
            美国的实践应该是人类所有种族异端思想的大杂烩,也是各民族的不安分分子的具体实验。它的成就是所有旧世界传统人物都不愿看到的,于是它成为一切独裁者和专制主义者的众矢之的也就不奇怪了,特别是在它打破孤立主义之后。
            既然神圣的共产党都会犯错误,我们又怎能指望美国十全十美?美国的问题从来成堆,每天都公布在新闻媒体上,而且似乎永远也没有彻底解决的希望。但显然民间 的向往与统治者及其仆从的嫉恨是背道而驰的,否则美国就不会有超过世界所有其他国家移民之和的移民记录,也不会在美国使领馆前天天有如此众多的签证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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