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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21 July 2012

被“辩证法”毒害的中国人:是非不分的诡辩术


在日常生活中,国人也把“你要辩证的看问题”挂在嘴边。当代思想家顾准曾总结说:“中国人是天生的辩证法家”。
  可是顾准又说“辩证法把中国人坑害苦了”。这是咋回事?
各种辩论会也充斥着“辩证法”题目
一个无敌句式——你要辩证的看问题
辩证法几乎成了“智慧”的代名词
  无论你说啥观点,“辩证的看问题”都能将你轻易击败
  有个笑话这样说:
  上课时,我放了一个屁——很普通的屁。既不很臭,当然也绝对不香。/可怕的是,教授正在讲辩证法。/“请你自己对这个屁作一下判断,”教授说, “它好还是不好?”/我只得说:“不好。”/“错了,”教授说,“任何事物都由矛盾组成,有它不好的一面,肯定有它好的一面。”
  这个笑话看起来很有趣。然而这真的是个笑话吗?君不见:
  当我们说民主是个好东西时,总有个故作老成的人充满智力优越感的说:你要辩证的看问题,民主不是万能的,民主有民主的缺陷……
  当我们说强拆是个坏东西时,那个“智者”又跑出来说:你要辩证的看问题,强拆有强拆的作用,不强拆怎么发展……
  当我们批评官员的腐败风气时,“智者”又开口了:你要辩证的看问题,官员也很不容易……
  当我们……
  哦,对了,“你要辩证的看问题”还有个一样无敌的姊妹句式——“你太偏激了”。
  更厉害的是“辩证的看问题”发展到高级阶段后,你连发表观点的必要都没了
  在“方舟子打假唐骏”时,一位叫“李国良”的网友说:“方说非黑即白,看来其完全不懂辩证法。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黑中有白,白中有黑,方却一口咬定他就是白,唐就是黑,连对立统一规律都不懂。”
  你看看,遇到更大的“智慧”,你发现其实说什么观点都是多余的,反正“黑中有白,白中有黑”,进一步“善中有恶,恶中有善”,最后“是中有非,非中有是”,所以“是非”并不分明,甚至有人直接说本就无所谓“是非”,你还废什么话。
  “辩证法”让我们由不安变得心安
庄子提倡“不谴是非”的逍遥心态
  当我们为假丑恶不安时,一“辩证”就释然了
  生活中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假丑恶,有些假丑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或者我们就参与其中。如果我们批评或抵触假丑恶,可能会对自己不利;而不批评不抵触,自己内心又不安。
  这时候,“辩证法”就派上用场了。只要我们改变思维方式,去“全面的”看待假丑恶,那么你会发现假中有真、丑中有美、恶中有善。唐骏是造假,可人家毕竟激励了很多年轻人;贪污让人痛恨,可贪污也是经济的润滑剂;强拆是惨烈,但没有大拆大建哪来让我们骄傲的市容市貌……
  就这么一“辩证”,我们发现不但原来认为的假丑恶没那么糟糕了,甚至面目可爱起来,简直能成为真善美了。张艺谋不就在《英雄》中通过“辩证”的思维把暴君捧为英雄了吗?所以我们还有什么不能心安理得的。
  所以“辩证法”是犬儒的最爱
  所谓儒,就是知识分子;所谓犬儒,就是像狗一样的奴才知识分子。知识分子本该是道义的坚守者,无奈上面要指鹿为马,知识分子该怎么办?坚持“鹿不是马”,要掉脑袋;而难得糊涂,才能明哲保身。
  “辩证法”正是一门“糊涂”学问。被誉为“中国古代辩证法”的老庄哲学,有不少这类说法:“物无非彼,物无非是。”“彼出于是,是亦因彼。” “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恢诡谲怪,道通为一。”(见《庄子·内篇·齐物论》)
  在庄子看来,马亦鹿也,鹿亦马也,所谓“万物一齐”也。于是知识分子们释然了:你指鹿为马,我难得糊涂,“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
  中国人信奉的“辩证法”实乃诡辩术与捣糨糊术
这种玄而又玄的“辩证”经得起推敲吗
  辩证法作为一个哲学概念本无害
  尽管辩证法作为一个哲学概念,有丰富的内涵,但公认的辩证法的核心就是对立统一论。
  教科书上说,对立统一是指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包含着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
  事实上,这里的“一切事物”指的是“一切连续性的概念”,比如高度、数量、面积、价值。拿高度来说,包含高和矮两个方面,高矮对立,但没有高就无所谓矮,没有矮就无所谓高,而且随着标准的变化,原来高的以后可能变成矮的,反之亦然,这就叫两个方面的统一性。
  如果辩证法仅仅是指上述这样的哲学概念,那么无错,更无害。
  但被中国人灵活应用后的“辩证法”成了诡辩术
  然而中国人理解的“辩证法”,却是抓住“一切”、“两个方面”、“统一性”等字眼大做文章。
  比如“唐骏造假了”,这本来是个事实判断,根本不是个“连续性的概念”,不适用辩证法,更不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再比如“唐骏造假的价值如何”,这是个价值判断,对一件事做价值判断必然可以判断出好和坏两个方面,但“唐骏造假的价值如何”同样不是个“连续性的概念”,也不适用于辩证法。唐骏造假的正面价值——激励了年轻人,和负面价值——损害诚信,二者根本是两回事,不存在什么“统一性”。
  但是,中国人的“辩证法”却认为,既然“一切事物”都有“两个方面”,那么“唐骏造假了”肯定也有两个方面,然而这两个方面是什么?你总不能说唐骏既造假也没有造假吧?于是“聪明”的中国人继续挖掘,发现做价值判断总是能找到“两个方面”,于是就以价值判断的多样性来混淆事实判断的单一性,在我们指出唐骏造假这个事实时,在旁边一个劲说“唐骏造假的积极意义”。
  好吧,既然你要做价值判断,那我们就来谈谈唐骏造假的负面作用。这时候,“聪明”的中国人又拿出了“统一性”法宝,把两个逻辑上不相干的事情 “统一”到一个逻辑下,以“唐骏激励了年轻人”来否定“唐骏损害了诚信”,如此“鸡同鸭讲”(实际上这种“鸡同鸭讲”普遍的出现在中国的各种辩论比赛中,这种比赛的题目设置往往就是要求选手们“鸡同鸭讲”)。
  好吧,既然你要讲“统一”,那么我们从整体来看,“唐骏损害了诚信”之恶还是超过了“唐骏激励了年轻人”之善吧?所以唐骏造假的整体价值仍是恶的。 这时候“聪明”的中国人又绕了回去——“你不要太偏激了,毕竟人家唐骏激励了年轻人,你自己又有什么贡献……”。
  所以中国人的“辩证法”就是种以价值判断混淆事实判断、让逻辑上不相干的价值左右互搏、以局部的价值否定整体的价值的诡辩术。
  更“高级”的“辩证法”干脆认为不存在是非、善恶,一团糨糊就是最大的“智慧”
  更“聪明”的中国人都懒得诡辩了,他们认为既然“两个方面”有“统一性”,可以“相互转化”,那么“两个方面”不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你亦是我、我亦是你”吗?“两个方面”根本就分不清嘛。明白了“分不清”这个“本质”,才是达到了“手中无剑、心中亦无剑”的最高级“智慧”。“聪明难,糊涂更难”啊。
  以后再有人故作老成、装出一副“智者”模样说“你要辩证的看问题”,你就拿这个专题砸他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