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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19 June 2016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原文:【紀律優良的民兵部隊對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因此,人民持有並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受侵害。】

你想象一下,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一只‌‌“纪律优良的民兵部队‌‌”,由于‌‌“攻击型武器‌‌”被禁,只能骑着马拿着手枪与英军苦苦搏斗的场面……是不是有点搞?
至于禁止公共场所携带武器这个主张在大城市比如纽约、芝加哥都是严格执行的,我在纽约几年从来没在大街上见过有平民持有武器,其实绝大部分纽约家庭也是没有枪支的。美国全国控枪最严格的地区芝加哥市,是枪支暴力最严重的地区。其仅仅2014-2015这两年内死于枪支暴力的人数(1000人左右)就超过美国全境半个世纪以来所有死于‌‌“大型枪击案‌‌”的人数总和(869人)。
目前的现实是媒体只关心‌‌“大型枪击案‌‌”,不关心芝加哥的枪支暴力,前者大部分受害人都死于手枪,后者几乎所有受害者死于手枪,而不是所谓‌‌“攻击型武器‌‌”。但是为什么政客如希拉里如此关心攻击型武器?因为希拉里是个现实的政客,她不可能去直接反对或挑战宪法第二修正案(修宪需要国会2/3投票通过,必须建立在两党共识基础之上,而在这个问题上,民主共和两党不会达成共识),所以任何挑战行为都会令她在政治上丢分。希拉里不是川普,她不会去干这种事。手枪呢?更不可能禁,也不现实。她所可能做到的就是继续比尔克林顿当年的禁止攻击性武器的法案,这样她的支持者会觉得她实际上是为人民做了点什么。
我对攻击型武器问题的看法是:美国的枪支问题,无论是‌‌“攻击型武器‌‌”,还是‌‌“大型枪击案‌‌”都不是问题的焦点。这问题更多是流氓地痞文化造成的,社会混混和帮派仇杀是枪支暴力的主要原因,恐怕你把推动帮派痞子文化,整天喊着‌‌“弄死警察‌‌”的嘻哈帮派音乐禁了,会比把枪禁了更管用(当然这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但是要求禁枪的民主党不可能会去指出这个政治不正确的问题,而只能转而对次要问题纠缠不休,而愿意指出这个问题的共和党则不可能会去推动限枪政策。死结。
当然即使‌‌“攻击型武器‌‌”不是焦点,但这不等于说在技术上限制‌‌“攻击型武器‌‌”不会或多或少,起到减少枪支暴力的作用。而‌‌“攻击型武器‌‌”在美国南方很多地区却是其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体如何还需大家去做政治妥协,这也是美国作为一个联邦国家,各州制定自己相应法律的必要性基础。
还有一次我们那位白左朋友跟我说德国2015年死于枪支暴力的人数是70人,VS美国大约10000,你怎么看?我说你要是算算德国这100年来死于枪支的人数,拿来和美国比比可能会有不同感受——如果德国也有美国一样的枪支文化,恐怕压根不会出现纳粹。
美国的枪支暴力问题总的来说是逐年好转的,当然如果你天天看《华盛顿邮报》,则会有相反的感觉。最终美国要更好的处理这个问题,还是需要进行更多的教育以及各州、各地区依照自己的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法律。
这个问题上解决的比较好的是布隆伯格市长对纽约市的治理。短时间内,纽约的各项暴力犯罪率都大幅下降。纽约警察是比较出名的,在全国来看都算得上比较横。‌‌“把手举起来‌‌”可能还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继续成为人们对美国警察的主要印象——毕竟,美国人民有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