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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17 November 2014

互联网金融与中国的“金融民主化”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很快。根据研究机构IRESEARCH的估计,2013年中国第三方在线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17.2万亿元人民币。从规模上看, 这已经相当于2013年全年社会融资规模17.29万亿元。不过,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我们的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坐不住了。现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 各种监管和规范开始逐步出台,试图把互联网金融纳入到某种风险可控的规范之中。
对于任何一种金融创新,出于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考虑,在技术层面实现一定的监管是有必要的。不过在中国,我们也要提防另外一种可能:以互联网金融监管和规范之名,行抑制金融创新、维持不合理的金融体制之实。
目前关于如何看待互联网金融、如何规范互联网金融?国内还存在不少争议,市场主体、银行、监管部门各执一词。这种情况可以理解,因为在中国市场,市场创新 的速度常常超过监管部门的知识更新和理解更新的速度。但作为市场监管者和政策制订者,金融监管部门一定要把握住监管原则的出发点——发展市场而不是抑制市 场。
在安邦(ANBOUND)高级研究员贺军看来,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除了直接的业务竞争、抢占市场份额外,更大的意义在于它会助推打破金融资源垄断、改 革不合理的金融市场制度。互联网具有一种天然的“民主性”,它在信息传播、信息创造、信息获取等方面具有强大的功能,不仅打破了传统的新闻媒体和政府机构 在信息传播和信息创造上的垄断地位,而且在经济领域对各种垄断造成了冲击。由于信息不对称减小、交易成本降低、参与主体众多,基于互联网的各种经济形式更 加市场化,也更加民主化。
迄今,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经济、产业、金融发展的基础平台,互联网金融正是这个平台上的一个发展分支。在某种程度上,互联网金融正是“经济民主化”的一种 表现形式,它打破了传统银行地金融资源的垄断,突破了传统金融业的运作形式,形成了“金融民主化”发展趋势。这一趋势符合未来发展的潮流,因此具有极强的 生命力和远大前景。未来的市场将会日益从“金融民主化”过程中获益。
“金融民主化”的倡导者罗伯特•希勒教授认为,金融民主化中的“民主”并非指选举,而是指人们可以自己去掌控自己的活动。金融的民主化应该能够预防社会上 出现财富和权力随机分配的现象,其实现形式就是一整套完善的金融合约。政府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一定程度的作用,但只是扮演助手的角色,在金融体系中,人 们生活的保障和动力并非来源于政府,而是来自于为自己设置的个性化金融方案。他认为,新的金融秩序应当“把华尔街客户所享受的利益带给沃尔玛超市的顾客 们”。希勒还认为,金融是一种需要经常实验并进行改进,以适应当前经济形势的技术。必须鼓励金融创新,增进金融的民主化,让更多人享受其便利,同时也要关 注对人们有影响的风险。任何新技术都有可能增加风险,应该鼓励金融创新,利用互联网让那些降低风险的金融交易成为可能。
在我们看来,“金融民主化”在中国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有市场人士感慨,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出现中国这样的奇观:一方面是中国银行系统高达100万亿的存 款;另一方面是高达20万亿以上的小微企业和民间借贷市场对资金的渴望无法满足。一方面是政府规定的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3.5%,另一方面,高利贷市场起 步年利率是36%。低效的国有官营银行金融系统,制造了一个价格严重扭曲的资金融通市场,进而严重地扭曲庞大的民营资金的需求,严重地制约中国经济的健康 发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经严肃地发问:为什么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那么高?为什么银行资金到企业手里那么贵?在我们看来,这是国内金融业市场化不足的必然 结果,说到底,也是“金融民主化”的问题。
“金融民主化”过程在中国市场会产生很大的好处:一是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二是增加市场竞争,进一步打破金融资源垄断;三是鼓励金 融创新,推动金融业态的发展与繁荣;四是有助于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曾有研究测算表明,2013年由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节约的支付成本约为500亿, 照此发展,2020年其累计节约的成本将达到1万亿。这些数字的含义是“剥夺”了资金垄断者的利益,降低了最终资金使用者的成本,提升了资金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