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

Tuesday, 23 December 2014

中东路事件



陈独秀:在中东路事件中反对“保卫苏联”
  中东铁路原是沙俄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东北的产物。依照《中俄攻守同盟密约》、《中俄合办东清铁路合同》(1896年)、《中俄续订东三省铁路公司 合同章程》(1898年)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还明确由中国清朝政府出股金500万两,沙俄政府修建经营。1897年7月动工,1901年11月竣工,与 俄国境内西伯利亚大铁道相连。1917年十月革命后,苏俄政府曾发表声明,废除沙俄在华一切不平等条约和各种特权,还明确表示:中东铁路“归还给中国,不 受任何报酬”苏俄政府《第一次对华宣言》,1919年7月25日,《新青年》第7卷第6号。。但是,这个曾激起陈独秀等无数中国人感激苏俄政府,因而促使 他们由向往西方民主主义向苏维埃“一边倒”的表示,列宁、斯大林都没有落实。以致后来出版的《苏联对外政策文件汇编》时,竟将“归还中东铁路……”这段文 字删除了。
  他们这样做的理由是冠冕堂皇的,认为当时的中国政府是反动的,若把中东铁路交还给中国,不利于中国革命。所以,不交还中东铁路,反倒成为革命行 动。这对于已经归属于共产国际(实为苏联)领导的中共及其领导人陈独秀等人来说,也不能说一个“不”字,只得吞下这个苦果。对于北洋政府来说,“弱国无外 交”,也无力交涉促其履行宣言。
  于是,1924年5月,双方签订《中苏协定》时,按照苏方旨意,该路暂由中苏“共管”。1924年3月,苏联曾组织特别委员会,托洛茨基任主 席,成员有伏罗希洛夫、捷尔任斯基和齐采林。据托洛茨基说,该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代表的同意下,做出决议:“为了保障在‘第二时期’(所谓第二时 期,即指中国革命还未胜利的一段时期——托洛茨基注)中东路不至为帝国主义所夺取,必须将该路的管理权保留于苏维埃政府之手。”(托洛茨基:《中俄冲突与 反对派》,《中国革命问题》,第316页。)
  1927年四一二事件后,蒋介石转向亲美反苏反共,在国内制造一系列反苏事件,致使苏联政府被迫撤回驻广州、上海、武汉、长沙等地领事馆和商业 机构。这些领事馆和机构,在大革命中支持乃至操纵中共的活动(主要是大力支持国民党蒋介石),完全为当时的“战友”蒋介石国民党所掌握,苏联政府不得不接 受这个“惩罚”。但是,1929年5月,蒋介石又指使张学良挑起中东路事件:派军警包围苏联驻哈尔滨领事馆,进行非法搜查和劫掠;然后调东北军沿苏联国境 线布防,做出武装进攻苏联的姿态,并用武力接管了中东路,逮捕、驱逐苏方人员,致使苏联政府于7月17日宣布对国民党政府绝交,撤回苏联政府任命的一切驻 华外交、商务及在铁路等方面的供职人员,并保留《中苏协定》中一切权利。
  蒋介石的反苏行动升级到这个程度,目的何在?讨好美、英、日等反苏国家,以得到它们的援助,是不言而喻的;但还有一个更隐蔽的目的,即为了削弱 异己的张学良东北军势力,以便进一步控制东北。因为,以当时的国力无论如何是不能与苏联开战的,让东北军与苏军打仗,无疑是以卵击石。果然,双方接触了几 下,东北军伤亡惨重,张学良不得不求和。
  在中东路事件的过程中,苏联借共产国际这个工具做出决议,指示各国共产党组织人民群众,开展“保卫苏联”的运动。中共由于受共产国际领导,又与 国民党政府敌对,忠实执行共产国际的指示,在机关报上发表一系列宣言、决议和文章,如《反对国民党帝国主义进攻苏联宣言》《中央通告第41号——中东路事 件与帝国主义国民党进攻苏联》《中央通告第42号——动员广大群众反对进攻苏联》《中央通告第49号——目前形势中的两大任务——拥护苏联与反对军阀战 争》《进攻苏联与瓜分中国》(李立三)、《反对国民党向苏联挑战》(恽代英)、《帝国主义进攻苏联瓜分中国要开始了》(罗绮园)等。《红旗》第31、 33、34、49号。蒋介石制造这个事件,打着“保卫民族利益”的旗子,中共在以上文件和文章中,则对这个关系到中国民族利益和民族感情的复杂问题,采取 了简单化的策略,提出了“拥护苏联”“武装保卫苏联”的口号,甚至说:“反对国民党进攻苏联,成为中国革命最迫切的主要任务。”在行动上,还强行组织群众 游行罢工,甚至号召“以广大群众的革命暴动,来消灭帝国主义国民党强盗进攻苏联的战争”。(《中共中央文件选集》(5),第329页。)
  这种完全脱离群众的做法,得不到群众响应,从而使党员就进一步暴露,造成更大的损失。
  中共所以如此,除了积极执行共产国际指示,实权掌握在李立三手中的党中央,对形势做出了错误的估计。他们认为:“现在世界大战的危机日益迫切, 而中国在帝国主义战争与帝国主义进攻苏联的战争,却是最严重的地方,所以我们必须坚决的去发动广大群众起来……然后才能执行在世界革命中的任务”,即“准 备以国内战争消灭帝国主义战争,变反苏联的战争为拥护苏联的战争!”《中国共产党为八一国际赤色日宣言》,《红旗》第34号,1927年7月27日。这种 认识和情绪,反映了党中央对革命低潮形势的不耐烦,希望这次危机引起世界大战,早日促使革命高潮形势的到来。
  陈独秀对于党中央在中东路事件上的这种策略颇不以为然。他终于打破一年多来的沉默,在1929年7月28日,致函中共中央,指出在中东路问题的 宣传上,要考虑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应该把矛头紧紧指向国民党政府的误国政策。因为,不管是对苏联的战争,还是苏联退让后帝国主义各国间为争夺东北的战 争,都要在中国做战场,“在战争中最受直接蹂躏的自然是中国人民”。他深刻地指出:“帝国主义的走狗国民党政府,对于收回中东路的宣传,是戴着民族利益的 假面具来欺骗民众,并且收了效果,不但小资产阶级的群众,甚至有许多劳动群众也受了欺骗……这种情形不用说是于我们不利的。”
  面对复杂的情况下,陈独秀认为“我们如何宣传才能获得广大的民众同情”,要特别慎重!他直率地批评中央拿“反对进攻苏联”“拥护苏联”做动员群 众的中心口号,“太说教式了,太超群众了,也太单调了”;“离开具体问题说教式的单调宣传,只有最觉悟的无产阶级分子能够接受,而不能够动员广大的群众, 反而使群众误会我们只是卢布作用,而不顾及民族利益”。(《红旗》第37号,1929年8月7日。署名撒翁。)
  《中共中央通告》第42号中有一段话说:“帝国主义对苏联战争开始的时候,毫无疑问的要引起本国工人阶级的革命,造成世界革命的高潮,这便是中 国革命更有利的条件,而更可促成全国革命高潮更快的到来。”陈独秀讥笑这种宣传,认为它会使同志们很自然地做出奇怪的结论:“原来帝国主义进攻苏联还有这 些好处,我们让他赶快向苏联进攻吧!”他建议中央赶快补发一个通告,以取消第42号通告。
  如此尖锐地批评党中央(实际批评共产国际和苏共中央),在当时除了陈独秀没有第二人。陈独秀的意见是正确的,而且是十分宝贵的,在当时各方精神都十分亢奋的形势下,他保持着清醒的头脑。
  但是,8月3日,中共中央在给陈独秀的复信中,却认为陈与中央的分歧,“不只是部分的策略问题的讨论,而且包含了很严重的原则的问题”,反过来 指责陈提出的“反对国民党政府对于中东路的误国政策”口号,是资产阶级左派(如改组派、第三党)的口号,“走上了资产阶级观点,忘记了世界无产阶级的利 益”。(《红旗》第37号,1929年8月7日。署名撒翁。)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工人无祖国”口号的教条主义的曲解。
  当时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工作的王明,在中央机关报上发表一篇长文,猛烈批判陈独秀的意见,攻击陈是“反共产国际”“反苏”,是“机会主义”。他历 数陈的意见有七大错误后,认为陈独秀“不相信进攻苏联的战争会引起世界革命高潮的到来,事实上就是不相信在进攻苏联的战争中,全世界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 会有‘拥护苏联’的直接行动”。陈独秀上述信中揶揄的正是这种混乱思想:既高喊“拥护苏联”,又欢呼进攻苏联的战争会“引起世界革命高潮尽快到来”。
  而且,王明在文章中还刻意寻找所谓“陈独秀错误根源”是“中国共产党内机会主义的历史继续”:躲在“民族利益”和旗帜之下,牺牲工农群众的“阶 级利益”;“躲在‘毛子不懂中国实际’的宣传之下,使共产国际的正确意见不能成为全党的领导中心;对于共产国际的正确指示,表示怀疑、消极、怠工以至于公 然反抗”;放弃“革命领导权”,“变成资产阶级的附庸和小资产阶级的尾巴主义”;等等。
  这是王明第一次直接攻击陈独秀。此后,他对陈就咬住不放,直到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后,他奉莫斯科之命,诬陷陈是向日本间谍机关领取津贴的“汉奸”。
  陈独秀当然不能接受党中央及王明等的批评。他于8月11日,再函中央,重申自己在中东路问题上的意见,并指出中央在这个问题上的宣传方法,在战 略上有两个缺点:(一)未曾用群众所了解的事实而不仅是我们主观上的理论,对于中东路问题之本身,加以正确的详细的解析及打碎国民党的假面具,能够使群众 减少民族偏见,不至为国民党所欺骗而接受我们的宣传的领导。
  (二)“只是”拥护苏联这一口号与宣传,在事实上只能动员无产阶级最觉悟分子,而未能在实际利害上激动无产阶级以外广大的群众,尤其是比较意识 落后的群众,把这些广大群众放在斗争战线之外了。他又辩驳说:7月28日我那信,不是讨论党的一般宣传问题,而是专指对于中东路这一特殊问题的宣传方法, 特别指出其中关于宣传方法的缺点。“我的意见也并不是主张跟着群众的落后意识跑,去跟着他们说要收回中东路,而正是要打破群众的幻想,打破国民党的假面 具,把群众拉到我们这边来,在我们口号之下,向反革命的势力进攻。”而中央“缺少戒心与注意的宣传策略,固然不是跟着群众跑,却也不能争取群众”。
  陈独秀意识到问题的背后存在原则和路线的分歧。所以,他也猛烈抨击中央的错误“不是偶然的”,“正是你们简单化和纯粹主观不看事实的盲动主义精神之表现”。(《红旗》第39号,1929年8月20日。)
  这样,本来是一个具体问题上的宣传方法和策略上的分歧,就很快严重升级和大大激化了,以致成为陈独秀很快被开除出党的一个重要原因。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中东路问题上,托洛茨基和中国托派,也是持“保卫苏联”的立场。事件一发生,1924年主持签订中苏共管中东铁路的《中苏 协定》的托洛茨基,这时也把国际主义精神抛弃了,亲自指示苏联、中国及各国托派组织:“要完全牺牲自己来保护十月的胜利”,托洛茨基:《中俄冲突与反对 派》,《中国革命问题》,第313页。并在8月4日的文章中,引证他在1927年8月1日苏共中央与中央监察委员会联席会议上的讲演说:“我们反对派对保 护社会主义的祖国……一点也不怀疑。我们不特自己要保护它,而且教人如何去保护它”;“我可以总结一句话:我们拥护社会主义的祖国,但不是拥护斯大林的路 线”。托洛茨基:《中俄冲突与反对派》,《中国革命问题》,第318页。于是,“反对斯大林,保护苏维埃”,就成为他们的著名口号。托氏在文章中,还批判 了德、法等国托派中认为中东路事件是“苏联侵犯了中国自决权”的观点。(托洛茨基:《保卫苏联与反对派——“列宁团”走的是什么道路——极左派与马克思主 义》,《中国革命问题》,第319页。)
  这个事件58年之后,即1987年7月,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马列主义研究院,在莫斯科举行共产国际历史研讨会。研讨会提出了一系列需要拨乱反 正、重新评价的历史问题,其中之一是:需要论证共产国际东方政策的成就与失误,特别强调了中国学者近来对共产国际活动的评价变得更客观,所述的一个突出事 例即中东路事件,说中国学者指出:“把‘保卫苏联’的口号当作共产国际的头等任务,不符合当时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利益。”《苏共历史问题》(俄文 版)1987年第10期。而最早提出这种见解的,不是今天的“中国学者”,而是半个多世纪前,当“保卫苏联”这个口号一提出就进行批评的陈独秀。
  在中东路问题上,陈独秀能同时超越中共斯大林派和托洛茨基派,进行独立思考,真是鸡群鹤立。
  (摘自《陈独秀全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