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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3 June 2015

央行征信系统的开放迈出实质性步伐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共同发布文件,开放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企业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接入权限。据悉,该试点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关于调整企业征信系统机构接入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征信中心[2015]16号)而开展的。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会长杨海田表 示,“天津是第一个给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公司开放央行征信接口的。”上海租赁行业综合信息服务与交易平台总经理张凡表示,“天津保税区业务以飞机业务为 主,类型集中、金额大、笔数相对少、便于统计甄别,所以先试行接入征信系统。”以往,只有人行批准的金融机构(包括金融租赁公司等)才能接入央行征信系 统。而在实际操作中,“商务部监管下的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在客户和业务类型上,与金融租赁公司及银行保理其实是没有太大区别的。” 商务部的融资租赁业务登记系统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性,只能显示发生过这笔业务,不能显示金额、项目详情及是否发生违约。而接入人行的征信系统可以看到存量项 目详细情况、资金进出情况及是否发生违约。由此,放开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将增加租赁公司控制风险的能力,从而加大了承租人违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