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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27 July 2015

何清涟:中国反腐最后为何多成“瓜蔓抄”?

令计划案件结局初现,周永康案余震还波及了封疆大吏周本顺。有人感叹,这些故事再度演绎了寒门子弟励志向上,终至卿相,在位极人臣之后又惨罹灭门之 祸的王朝故事。这种感叹并非无因,从这些政治大事件的缘起、事件所涉人物的结局等来看,确实与王朝故事没有本质差别,分析这种现代版王朝故事,有助于人们 了解中国政治属性,以及今后这类事件还会不会重演。
周、令两案演绎当代版的“瓜蔓抄”
薄、周、令三案,其实都缘于“不讲政治规矩”。但问鼎的核心人物薄家只有夫妻二人陷狱,周、令两家几乎是“瓜蔓抄”,周家只有儿子周涵因不明生母死亡之因,与父亲断交,完全无涉,方保持了自由身;令家两代人如今只剩下令狐路线与令狐剑两人算是自由身。其间原因,当然是三人出身不同,薄家位列红色公侯, 算是“主子”;周出身寒门,令家只算附上“老革命”骥尾,不是红色权贵圈中人。
从周令两案牵涉人数及其与核心人物周令二人关系来看,几乎就是明朝永乐帝时期的“瓜蔓抄”。
何谓“瓜蔓抄”?中国王朝时期历来有灭三族(父族、母族、妻族)之重刑,谓之“族诛”。据考证,族诛始于商朝,至秦朝发展为诛三族、五族、七族。至 隋,宽仁为政的隋文帝认为太残酷,予以废除,但旋即被其子隋炀帝复行并扩至诛九族。降及明朝,还出现史上唯一一次的诛十族,永乐皇帝朱棣深恨方孝孺不降, 将与方孝孺有师友关系的人算为一族,列入诛杀之列。这十族当中,除了永乐帝发明的“师友一族”属于非血缘关系之外,其余三族直至九族,虽然解释有不同,但 均是血缘关系。
我在此借用这个词,不取明人对永乐皇帝夺位后严惩方孝孺引发世人腹诽,因而用“瓜蔓抄”一词形容其残酷之用意,只取其惩罚所涉之面。如果用现代政治语言来说,“瓜蔓抄”可表述为“以周令二人为核心建立的利益集团全军覆灭”。
细究起来,现代版瓜蔓抄还是与王朝时期不同,一是因为中共建政后,宗族关系被视为封建余孽予以扫荡;二是毕竟进入人口高度流动的工业化社会与信息社 会,血缘关系的羁绊弱了许多,利益分享之时这种关系不是必然考虑因素,因此,被牵涉进案中的主要是当事人的直系亲属兼子侄辈、姻亲之类,五服之类的血缘亲 属只要没有利益纠葛,不会因血缘关系列入其中。倒是“师友关系”的现代变种,即官场上下级因利益结成的保护者与被保护者关系网,成为被打击的主流。
周永康任职经历丰富,其宦海泛舟之处,如石油系统、四川省、政法系统、先后任用的秘书亲信,无不在扫荡之列,近几年倒台的省部级官员当中,至少有 80%左右与周有涉。令计划的任职经历相对简单,从山西直接进团中央,因而只有西山会(山西帮)及其直系亲属成为反腐目标,在官场引起的震动远较年长十来 岁、任职经历更为复杂的周永康小得多。
中国政治硬币的两面:荣与辱
一般来说,王朝体制下,瓜蔓抄多用于谋逆大罪,既然是谋逆,自然得有帮派,一个人是无法谋逆的。为官不清(即腐败)、行为不检等只是副产品。但世界早 就进入民主化时代,第一强国美国总统都是风水轮流转,中国毕竟挂了个“共和”名号,不再是世袭罔替的家天下,所以“谋逆”这罪名无论如何端不上台面,只能 用别的罪名,比如泄露国家机密、破坏党内政治规矩、腐败等等。但这不影响办案时采用瓜蔓抄方式。
现在再来回答一个问题:这种瓜蔓抄合不合理?
在今天的西方社会,这种先抓人、后定罪的瓜蔓抄肯定不会发生,配偶、父母与子女之间在犯罪中的合谋关系、甚至一方是另一方犯罪的受益者都需要证据,必须遵循无罪推定这一司法原则
列入中国“红色通缉令”百名追缉犯之一的程慕阳就是一例。中国法院判决认为,程慕阳1997年在河北省政府北京购买地产的一笔交易中扮演了中间人, 他和经纪人将这笔交易价格被抬高部分的收入占为己有,被指控侵占人民币280万元。加拿大联邦法官罗伊指出,加拿大难民署2014年10月做出的拒绝程慕 阳难民申请的决定,是依据他们相信程犯有严重罪行,但这依据过于依赖中国法院的结论,因为这些证据,要不就是加拿大难民署无法得到的,要不就是“模糊不清 和第三手的”。罗伊法官写道,他“难以理解的是什么证据可以证明程慕阳为共犯”,“我并不是说不存在证据,而是说这些文件并没有包含任何可以显示资金转移 到程慕阳账号、能被中国法院裁决为欺诈的证据。”
程慕阳是河南前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程维高于1990年至1998年,历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省长;中共河北省委书记,是中共第十三、十四、十五 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国人当然都清楚,如果程慕阳不是凭借其父亲程维高之势,不可能白手起家,用不到10年时间,创办了32家海内外公司,资产总值达数亿 元人民币。也不可能在2000年8月其父程维高秘书李真受贿、贪污案发之后,顺利经香港逃往加拿大。当然也不可能被河北省政府认可为房地产交易中间人。
因此,程慕阳被列入“猎狐计划”,在中国,无论是朝廷还是民间,都认为应该而且合理。这倒并非朝廷昏愦,民间是非不明,而是如我曾强调的那样,中共 垄断着中国所有的资源分配大权,极易形成家国一体的利益输送机制,掌权者通过一家两制的方式让家人肆意攫取公共财富是中共政治通例。这些权势人物大权在握, 可以让自己的妻子情人子女利用其权势攫取财富,可以让自己的被保护者官运亨通、发财致富;当这些权势人物倒台后,清算其家族巧取豪夺来的财富、清算其卵翼 之下的被保护网络,本来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一荣俱荣,当年幸运时,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家族成员等享受的是政治硬币上荣华富贵那一面;如今一损俱损,得与 家主一道承担失败带来的耻辱。
猎狐行动海外受阻,并不证明这些外逃贪官的家属/子女的灰色财富的来源就合理了,只能说这些人利用了文明国家的法律保护了自己。这些文明国家制订法律时,不可能考虑到这么复杂的中国因素,更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中国这种家国一体的利益输送体制。
制度依旧,制度诅咒就仍然灵验
我曾写过一篇《从周、令、薄三案看中国政治的制度诅咒》,指出中国反腐中的瓜蔓抄现象,其实缘于中国政治体制的制度诅咒。这种制度诅咒包含三重:第 一重,权力对资源支配形成的利益帮派化成必然趋势。附着于利益链条上的帮派坐大之后,对中共的中央集权是种挑战,让最高领导人缺乏安全感;第二重,官员对 资源拥有支配权,必然形成家国一体的利益输送机制,家族腐败是中共官场之特色;第三重,“二代”们不可避免地具有“权力的傲慢”之特质。后两者在中共政治 中不是致命的,但如果家主卷入了不讲规矩谋求最高权力宝座的政治帮派之争,后两点就必然成为突破口。
相较帝制而言,中共政治体制有个特点:有帝制之专制及裙带特点,却无最后责任人封建王朝的最高责任人是皇帝,所以皇帝会在国难频发之际发个"罪己诏",以示负责,以此挽回一点民心。中共政治体制从诞生之日开始,问责从来不及最高领导人。毛泽东一手制造了饿死3500万人的大饥荒,也无须用任何形式谢罪,继续伟大光荣正确下去,直至死后还能继续封神,罪责判由其妻等人承担。
中国政治这三重“制度诅咒”,既锻造了家国一体的利益输送管道,让权贵与官员们“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但最后也让不少人身败名裂,罹倾巢之痛。薄、周、令三人,既非蒙受中共政治制度诅咒的第一批,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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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从周、令、薄三案看中国政治的制度诅咒


中国官员的升迁之途的故事各不相同,但倒台后曝光的要素基本要素相同,引致倒台的导火线虽然五彩纷呈,但都可以归于“制度诅咒”。
中国政治的“制度诅咒”
令、薄二位是政治局委员,周永康贵为“国级领导人”。他们的发迹之途或不相同,但在功成名就之后,全都身陷秦城,家族成员大多身陷囹圄,其犯罪事实极为雷同。何以会如此?我认为,这是中国政治的“制度诅咒”。
中共政治就是极权政治,以三个垄断著称,即政治垄断(权力垄断)、经济垄断(利益垄断,资源垄断)与舆论垄断。当官到了一定级别之后,就可以将辖区当作领地,为所欲为,原山东泰安市原 市委书记胡建学曾说了一句大实话:“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人管了”。这种为所欲为包含着对辖地内资源的任意支配且不受任何监督,因而极易在中共党内形成按 利益链条划分的帮派体系。这种利益链条有按地缘组成的,也有按行业组成的,这种帮派坐大之后,对中共的中央集权是种挑战。
中共实行中央集权制度,最高当权者集中权力乃是一种体制赋权。如果最高当政者能力弱,如胡锦涛,就只好任由同僚部下肆意作为,形成“九龙治水”的权力多元化格局。但如果遇到习近平这种“雄猜之主”,翦除这种帮派只在迟早之间。
这种权力不受任何限制,体制内权力分配随意化的格局,就是中共专制体制与生俱来的“制度诅咒”。
第一重制度诅咒:权力对资源支配形成的利益帮派化
周永康虽然出身农民,但深谙做官之道,其宦海足迹所到之地,都织就了一张巨大的关系网,十八大以后抓捕的48位省部级官员当中,一大半属于周永康手 下三个系列,石油帮、四川帮与政法系。每个人都是利用自身掌握的国有资源为其家族成员及利益链条上的人输送利益,根据案件初步披露的情况,这些官员几乎都 是身家数千万乃至逾亿。其中仅中石油中石化反腐波及的中层管理干部就超过45人,还有很多石化系统中层在中纪委收网前已成功外逃。
据媒体报道,令计划曾在北京组织“西山会”,由山西籍在京高官组成,这个按地缘构筑的庞大的权力-金钱帝国,其中一个大“金主”就是“铁老大”刘志 军的合伙人丁书苗。令计划二哥令政策在山西同样经营出一个庞大高官圈子,称之为“山西帮”。据媒体人罗昌平说,这类政治帮派没有固定章程,没有组织程序, 也无固定地点,甚至没有特殊的秩序编排,但在全国到处存在,通常以某个行业或地域为标签,比如行业中的石油帮、电老虎、铁老大,又比如地域上的湖南常德、 江苏盐城、吉林延边。
周永康一人手下的三个帮派,石油帮与政法系是按照行业组成的,四川帮则是地域性的政治帮派。这种帮派势力坐大之后,中央政策对其并无约束力,也无法干预通过帮派形成的利益输送管道。
这种政治帮派历来为专制政治所忌,历代王朝一旦有力量就会平叛,汉代有平诸王七国之乱,清代有平三藩之乱。
第二重制度诅咒:家国一体之利益输送机制
周永康家族的黑金故事,仅从中国官媒抖落出来的各种桥段来看,牵涉能源、地产、政界及多省督抚,在有关国计民生的能源部门与周家及其利益相关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家国一体的利益输送体制。
周永康儿子周滨纵横江湖,为其服务的三只“白手套”当中,外戚美国“拉古娜海滩”的黄家,既能当掮客将外资的设备卖给中国油企,又能一举拿下中石油 旗下十多家省级分公司涉及8000座加油站的零售管理系统信息化大单;“中旭系”吴兵长袖善舞,最让人侧目的“业绩”是从中央级国企、五大电力公司之一的 国电口中夺食,拿下大渡河水电站,每年仅卖电收入就高达9亿;周滨的同窗米晓东在官家的石油帮中为其专掌利益输送。在周永康经营多年的石油系统中,家是天 下,天下是家,家国不分,名义上由“全民所有”的国家资源就是周家及其仆从们可以任意支取的资源。
家国不分的利益输送体制,还表现在中国国企的驻外机构为权贵服务的职能上。据报道,周滨在美国留学,从费用到联系学校,均由中石油副总经理李华林一手安排。其时,李华林任中石油美国休斯敦办事处副主任,因服务有方,后来步步高升。
这种家国一体的利益输送体制还表现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周永康二哥家经销五粮液、替人平事捞人;三哥家开奥迪4S店、与中石油合伙做液化天然气生意。垄断当地一些生意,整个家族敛财高达1000亿(据说还不包括海外资产)。
令计划的弟弟令完成在哥哥的庇护下,自2008年成立私募股权基金汇金立方之后,带领包括多名山西商人在内的“合伙人”,成立PE,通过运作上市创 业板,将其财富版图星罗棋布般延伸至各大城市的多个行业。汇金立方资本不但有能力将原本不被人看好的公司“盘活”上市,也能在一些公司即将上市时,分一杯 羹,能量之大,让行内人士侧目。据传,仅汇金立方投资企业成功上市后的所得财富目前累计已超12亿元。
令计划妻子谷丽萍长袖善舞,整合了协会以及地方诸多资源。谷丽萍曾任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outh Business China,简称YBC)的总干事。有外媒曾报道,“这个公益组织成立当天,各大中外企业就‘孝敬’了数亿元。成立基金主要是为了更方便地投资或逃税,更 主要是掩盖权钱交易。”
第三重制度诅咒:“二代”们具有“权力的傲慢”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共权贵家庭的育儿方式已与第一代红色权贵有很大不同。第一代红色权贵在建政初期还保留了朴素的亲民重民思想,也还这样教育后辈。 改革开放以来的权力市场化,不仅为红色家族开启了利用特权经商的财富之门,还为官员们以权谋私提供了大量寻租机会。这两类人的子弟自出生就“含着金钥 匙”,权力的傲慢首先得自于家教,其次来之于社会风气,最终往往为其家族种下祸根。
令计划之子令谷在北大就读期间,就建立了一个“官二代俱乐部”,以彰显其特殊。其不知收敛,从下列事实可见:在一次高官二代聚会时,令谷曾与薄熙来 之子薄瓜瓜发生过争执。2012年3月18日凌晨4点,令谷那场“法拉利车祸”,不仅让自己命丧黄泉,还让其父令计划为掩盖这场车祸不得不与周永康“结 盟”,家族倾覆之祸根由此而起。
薄熙来也同样如此。其子薄瓜瓜由谷开来携往海外留学,薄基本上撒手不管。在众多海外求学的高官子弟中,只有薄瓜瓜的动静最大,各种不利传闻缠身。薄 瓜瓜与海伍德那1400万英镑的中介费纠纷,最终导致谷开来下毒杀人。推上流传一条在微博上被屏蔽的信息:“一记耳光,断送了薄家;一场车祸,倾覆了令 家”,谈的就是这两位公子哥儿在其家族倾覆之祸中所起的“推手”作用。
周永康儿子周滨年龄长于令谷、薄瓜瓜,走上了利用父辈权势捞钱的“必然之路”。据说中纪委现在办案,腐败官员在海外的子女往往成为突破口,周滨在周永康案中确实成了一个突破口,“以父之名”、“周滨之父”曾是国内报导的重头内容。
中国政治这三重“制度诅咒”,既锻造了家国一体的利益输送管道,让权贵与官员们“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但最后也让不少人身败名裂,罹倾巢之痛。周、令、薄三人,只是这三重制度诅咒下的几个代表人物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