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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22 January 2017

胡少江:习近平眼中的“政治威胁”

这个威胁首先来自于他领导的执政党内,来自于那些没有“看齐意识”的高级官员,那些对习核心没有“绝对忠诚”感的高级官员。去年的中央全会树立习近平的“核心”地位以及习近平加紧为十九大人事布阵都是为了应对这些来自党内的威胁。
除了党内之外,习近平认为的政治威胁也来自中国知识界和民间。中国执政党将通过各种形式表达不满的行为都归纳为是对政权的威胁和对制度的威胁。近来更是将社会上揭露历史真相和批评前领导人的现像都归结为对政权的威胁,因为这些真相的揭露和对领导人的批评损害了执政党的合法性。强调面对此类威胁意味著执政党将进一步镇压那些至今仍不肯对官方意识形态就范的知识分子、律师媒体人等专业人士、以及所有那些致力于挖掘历史真相的社会人士。
当然,在谈及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的时候,执政党从来没有忘记它心中的另一个敌人,那就是国际上的所谓敌对势力。有政法官员在社交媒体透露,此次政法会议“旗帜鲜明”地提出以下说法:维护政权和制度安全就要防止国际敌对势力制造颜色革命以及警惕个别公众知识分子与境外反华势力勾结。对付境外的所谓敌对势力,有关当局除了大力切断国内外信息的流动之外,还公然采用恐吓和诬陷的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直接对滋扰甚至关押。
一个不断强调“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执政党,现在不得不公开承认自己对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的极度担心,而且这些担心仅仅是因为这个政权的历史、这个政权的领导人、这个制度的合理性或者合法性被批评,由此可见“三个自信”是多么的不真实,是多么的没有基础。更重要的是,它表明了执政党不仅对自己的道路、理论和制度极度不自信,对自己的国民也极度不信任。如此没有自信的政权及其“核心”,又能够具有多大的合法性和领导力?
国家本来是一个超政治、超政权的概念,一个国家可以采取不同的政治制度,也可以产生不同的政权。一种政治制度和一个政权遭到抛弃,并不等于国家利益遭受损失,也不等于人民利益遭受损失。一个国家的司法系统,应该用来保障国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用来保障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在中国,它却堂而皇之地成为保障执政的利益集团的工具,成为执政党镇压不同政治力量的工具,这实在是二十一世纪人类历史的一个逆流。
为了贯彻习近平关注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的要求,中国的政法系统立即提出了一条驾轻就熟的方式。最高法院的院长抢先提出要“向司法独立亮剑”,以此来实现中国的政治安全。事实上,共产党执政以来,司法公正和独立从来没有成为过现实。在这种背景下,进一步向一种从来没有实现过的东西亮剑,只能说明执政党已经铁了心要将中国的司法系统变成自己的私家工具,中国的司法将更加不公正、更加不独立、更加服务于一党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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