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世界上有「流浪狗」,但却没有「流浪狼」或「流浪虎」?为什么?那是因为,狼,虎,都拒绝做人的宠物。我自有家,谁稀罕你给我的家?我的觅食能力比你人还强,你凭什么养我?别自大了。一只狼,一头虎,即使被群体逐出,孤身漫游于荒野,也还是一只骄傲的狼,骄傲的虎。即使受了重伤,它也有自我疗伤的能力,疗伤不成,它也会骄傲的孤独死去,不会回去巴结群体。
这一篇,谈的是台湾年轻人的处境。但是,我还是要先推荐一本一百一十年前小说,美国作家杰克伦敦(Jack London)的《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因为那是一个狗的故事。
「巴克」的故事
主狗翁(不是主人翁)名叫「巴克」(Buck);当然这是它的主人给它取的名字,几年后,它就忘记了自己曾经被叫巴克,只有在做梦时,才恍惚闪过那温暖壁炉和被叫巴克的那只狗。这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
巴克从小衣食无缺,文明有礼,走在街上,人人称它好狗,主人提供吃与住,理所当然。一日,恶仆把它卖了。
关在环境恶劣的狗笼,吃饭时间到了,没饭来,吃饭时间又到了,还是没饭来。终于,一盆馊水塞了进来。巴克嗅一嗅,不吃,一辈子没吃过这么臭的东西。
茸毛壮汉走进狗笼,给了巴克生平第一顿毒打,巴克第一次知道世界上还有恐惧这件事。奄奄一息的巴克,接下来三天连馊水都等不到。然后,那盆馊水又塞进笼子,还是三天前那一盆,当然更馊了,巴克一声未发,拐着腿上前,呼噜呼噜把盆子给舔得干干净净。
巴克成为工作犬,一开始备受其他恶犬欺负,文明的巴克逆来顺受,但它的肌肉日益强壮,直到有一天,他开始怀疑自己为什么要被欺负,于是下一次被霸凌之时,它挑了一只体型比它大的狗,一口咬断对方咽喉。从此,没有狗敢再欺负巴克,茸毛壮汉也咧出笑容,这只狗买对了。
在工作犬界,巴克出了名,狗就怕出名,巴克又被转卖了数次,历经了整个阿拉斯加最恶劣严苛的狗主的磨练。再壮,巴克也倒下了,一日早晨,它无力再拉雪橇,主人一顿毒打,巴克脑海中闪过当年那温暖的壁炉。这时,一个懂狗的男人,竟然愿意买下巴克,带回他的狗队疗养。
这个男人,沉默寡言,但是他把巴克当作一只具有独立狗格的狗对待。从来不打它,也从来不误它的食。巴克打心底感激这个男人,把他当作自己生命的最后一站,它再也不要伺候其他人了,它立下决心要对这新主人死忠。有一次,狗队在一处悬涯边上过夜,男人开玩笑的拿手往悬涯一指,说,巴克,跳下去。巴克没有二念,起身就奔向悬涯,男人扑上前去抓住巴克后腿,把它抱在怀里,问说你在干什么呀。巴克不明白,为什么主人改变了主意。
巴克完全忘记了温暖壁炉旁的尊严日子,它现在只知道生存,在荒野中和一个不把它当狗的男人一起生存。一个夜里,它又听到了已经听过无数次的远处狼嗥声。然而这一次不同,它觉得自己身体内有一种烧灼感,想要回应那种狼的嚎叫。巴克清了清喉咙,努力的山寨那狼嗥。寡言的男人看了也不禁咧嘴笑了,他摸摸巴克的头说,巴克,哪一天你想去了,你就去吧。
接下来的日子,巴克的胆子大了,在男人熟睡的时候,它会溜出去,一点一点的靠近狼群。终于有一夜,在一个山坡的长草堆中,它看到了十几对闪烁的眼睛。眼睛们看到它,集体转身而去。巴克尾随,谁知道这一尾随就尾随了一整夜,巴克跟着群狼在月光照耀的原野上奔驰,它从来没有如此像自己,浑身的细胞每一颗都像一部小发动机,每一根肌肉都扯直,巴克边跑边想,也许这才是我?
一夜奔驰,巴克累了,它想家了,想那个男人了。疲惫的回到昨夜那个营地,但只剩烧烂的帐篷,还有瞪大眼睛不作回应的男人尸体。两个还在收捡财物的印第安人看到巴克,说,看,还有只狗,带回去。但他们带不走巴克,愤怒的巴克带走了他们的生命,只花了两口,就咬断了两个喉咙。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当地的印第安部落开始流传一件事:那只带头的狼碰不得,它永远跑在狼群的最前头,印第安人只要被它碰到,没有一个活着回来。那只狼,已经完全忘记被遗弃的感觉,它不知什么叫流浪,不知道什么叫恐惧,它不需要被喂,它靠实力觅食,它已经忘掉了馊水的味道,它吃的都是新鲜的。它甚至忘记了,曾经被人叫巴克。
「脱狗入狼」:「狗生」的四阶段
啊,现在可以开始谈台湾年轻人的心理状态了。巴克从衣食无缺,到必须打工挣馊水,到得到尊重后为人尽忠,到锻炼出独立猎食技能,经历了「狗生」的四个阶段。进入荒野的大世界,是巴克能够「脱狗入狼」的条件,否则,巴克的命运,始终还是小镇中的小确幸,终其一生害怕流浪的宠物。
台湾的大世界荒野挑战已经来临了!是等着被卖掉之后碰运气变成狼,还是现在就主动走向荒野,主动的变成自己定义的狼?总而言之,躺在温暖壁炉旁等着被喂的日子已经不可能了。
这可不是鬼话,我17岁时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彻夜难眠一周之后,奠定了我的人生打拼观,若不是这本书,我至今可能还在喝馊水,还在抗议为什么体制不懂得照顾我。
以「体制」为座标,你或许可以得到温饱甚至美食,但你也可能因为不见容于体制而变成流浪狗。人生在世不过80年,做自己都还尚且不够用了,还落到以体制为座标,坦白讲,蛮傻的。幸好我没有,不知你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