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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22 May 2014

文革期间,发生在广西的吃人肉事件

在 文革中,全县国家干部(包括原县委书记)、职工有113人吃过人肉、人心、人肝。贵县农民陈国荣路过武宣县去赶墟,因长得胖,被一民兵营副营长叫民兵把他 活活杀害,挖出心肝,20人每人分了一块肉。女民兵班长陈文留,她一个人吃了6副人肝,还割下5名男人的生殖器泡酒喝,说是 “大补”。这绝非杜撰,而是文革时期发生在广西的实事。
一、广西“文化大革命”浩劫
   1981 年4月至6月,我被公安部抽去参加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办公厅、中组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中央赴广西落实政策,文化 大革命问题调查组”,1983年4月至1984年1月,又被公安部抽去参加中共中央组织的“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工作组”。下面记述的是我们调查了解的广 西“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部分问题。
  二、死人问题
  “文革”期间的死人问题,是广西的特殊问题,是我们调查组、工作组到广西后广泛接触到的一个最普遍、最尖锐的问题,也是一个带有爆炸性、危险性的问题。
  广西“文革”期间究竟死了多少人?
   1979 年1月,区党委向中央报告称:1967年、1968年两年,全区“非正常死亡”4.4万人。1981年调查组到广西时,据自治区处理“文革”期间非正常死 亡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党委书记赵茂勋主管,公检法三长参加,简称“三人办”)汇报,1967、1968年两年,全区“非正常死亡”4.4万人,其 中,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2.7万多人,干部、群众1.7万多人(不包括自杀数)。
  当时全区12个地市,我们调查组仅据南宁、桂林、玉林、钦州4个地区和南宁、桂林二市党委的汇报,“非正常死亡”就有4.7万人,如果加上其余6个地市和区直机关以及柳州铁路局单位,死亡不少于10万人。
   1981 年6月30日,区党委第一书记乔晓光向中纪委汇报时说:“文革10年,广西死了(非正常死亡)70400人”。有的干部、群众反映死了20万人,也有的说 死了50万人。当年韦国清同志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何兰楷私下谈话时,说广西“文革”中死了15万人。众说不一,各执一词,究竟死了多少人,谁也说不清 楚。
  即将要批斗的“牛鬼蛇神拉”上台去,身体折成90度,两腿绷直,双臂平伸,做喷气式飞机状。无论多长时间,不准喝水,不准解手,更不准直立身体。图为文革中被批斗的美术教育家。
   1984 年1月,我们赴广西工作组行将结束、广西处理“文革”遗留问题进入扫尾阶段时,自治区“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办公室”根据全区各地(市)、县、公社“处理文革 遗留问题办公室”报上来的统计表明,全区“文革”中有名有姓有地址的死亡人数有8.97万人,其中,两派武斗死亡3700人,逼死7000人,其余7.9 万多人,是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地打死和枪杀的。南宁地区14个县,死人在千人以上的就有8个,光一个宾阳县就死了3777人。另外,全区失踪2万余 人,无名无姓的死者3万多人。
  死的是一些什么人,怎么死的
   1981年自治区“三人办”向中央调查组汇报说,广西“文革”中死人,一是武斗打死的;二是刮“十二级台风”,贫下中农处决了一批四类分子,这是多数; 三是造反派乱抓乱杀保守派的一些人,保守派翻过来后也乱抓乱杀了一些造反派。1981年的调查组和1983年的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事实证明,这个说法掩 盖了事实真相。
  事实真相是:
   一是乱打乱杀死的多,武斗死的少。桂林市和桂林地区是武斗比较激烈的地方,但在1967、1968年两年死亡的11027人中,也只有458人死于武 斗,占4.1%。南宁地区的武鸣县死亡的2197人中,武斗打死的仅3人。还有许多县、市根本没有发生武斗,也死了很多人。
   二是干部、群众死的多。南宁地区14个县、市(不含自治区、地直属单位),死亡16494人,其中干部、工人、社员死9739人,占57%,四类分子及 其子女死6755人,占41%。桂林地区“文革”中死亡的11612人中,干部、群众死亡7461人,占64.2%,四类分子及其子女死亡4151人,占 35.8%。
  临桂县死亡1865人,干部、群众死亡1406人,占74.8%,四类分子死亡458人,占25.2%。
  三是对立派“4·22”死的多,掌权派“联指”死的少。如,马山县死亡的1262人中,“联指”成员仅4人,绝大部分是对立派“4·22”成员,四类分子死414人。凤山县城厢公社死亡的285人中,持“联指”观点的3人,是在武斗中打死的。
  临桂县死亡的1865人中,“联指”成员只有3人,是在武斗中打死的,其余1862人是被有组织有领导地杀死的。武鸣县葛阳大队杀死73人,一个“联指”成员也没有。
  1981年自治区“三人办”向中央调查组汇报说,死人主要发生于从湖南、广东刮来的“十二级台风”,由“贫下中农处死了一些人;革委会刚成立,因为没有权威,群众乱杀了一些”。这个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根据1981年我们调查组和1983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自治区各级“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办公室”上报的结果,杀人是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的,而且多数是在革委会成立后有领导地进行的。
  三、桂林“八二○事件”
  广西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广西“联指”造反派在解决南宁问题,围剿、拔除“4·22”据点之后,又着手解决桂林问题,策划、制造了桂林“八二○事件”,一万余名群众被无辜杀害,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事件发生前桂林的“文革”情况
  “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桂林和广西其他地区一样,群众组织因支持韦国清和反对韦国清分裂成两派,前者为“联指”,占少数,后者为“革命造反大军”(简称“老多”,即“4·22”)占绝大多数。
  1967年下半年开始,两派多次抢枪武斗。“4·22”三次抢了各种枪支3000余支、加农炮8门。“联指”四次抢了各种枪支7000余支,机关枪10挺。仅1968年6月6日至13日的7天内两派发生武斗17次。
  6月下旬,“联指”在桂林军分区的支持下,以“保卫革命委员会”名义,从全地区12个县调集数千名武装民兵进城,形成对“4·22”的包围,导致大规模的武斗。两派在湘桂铁路两侧设立据点,不断冲突,迫使铁路中断。
  《七·三布告》公布后,周恩来于7月25日在京再次接见两派群众组织代表,提出立即停止武斗,上交武器,恢复交通,动员进城民兵回乡。同时,由驻桂林的6955部队派出人员,进驻两派武斗据点,实行武装隔离。
  8月8日,桂林地、市革委会和驻军支左小组,又一次发出通令,要求两派必须在8月12日停止武斗,上交武器。桂林军分区政委陈秉德也于1968年8月10日向“4·22”表态:“只要‘4·22’交枪,保证不抓人,‘联指’也交枪。”
   经过上述工作,两派于8月12日停火,当晚铁路通车。“4·22”于8月13、14日向公检法军管会交出3000余支枪,拆除了工事,恢复了市内交通, 部分人员集聚在市工人文化宫,等待办学习班。与此相反,“联指”只交了30余支枪,工事未拆,据点未撤,调集来进城参与武斗的武装民兵未回乡,且将武斗人 员以市革委名义,改编为武装的“工人纠察队”,配发了一部分“4·22”上交的武器。
  季羡林在《牛棚杂忆》一书中评价喷气式批斗说:在这里,我必须向发明者奉献出我最大的敬意,他们精通科学技术,懂得喷气式飞机的构造原理,才发明了喷气式批斗法。这种方法禽兽们是想不出来的。图为被“喷气式”批斗的彭德怀元帅。
  无所不用其极
  抓起来的人没有被打死的,也遭到百般折磨。“联指”以桂林市革委会名义,在桂林广西师范学院搞了一个“‘4·22’反革命罪行展览”,第四展览室是“活人展览”,将抓起来的“4·22”成员,轮流囚禁在特制的木笼里,任凭参观者打骂凌辱。
  “八二○事件”后,在桂林拥有10万群众的“4·22”组织,成了历史罪人,受到残酷镇压。无数被无辜杀害的干部、群众,被当成反革命来镇压,他们的家属也被当做“反属”或“被杀家属”,有些家住城镇的,被强行迁往农村。
  特别是那些父母双双被杀或父亡母改嫁的孤儿,生活极其悲惨。直到1974年才对被害人做了“非正常死亡,属人民内部矛盾”的结论,1979年又统一修改为“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影响,于×年×月×日去世”的结论。
  四、杀人手段骇人听闻
  凶残狠毒
  10年“文革”(广西可说是十六七年“文革”),广西不仅死人多,而且杀人手段之残忍、狠毒,骇人听闻。有砍头、棒打、活埋、石砸、水淹、开水浇灌、集体屠杀、剖腹、挖心、掏肝、割生殖器、零刀剐、炸药炸、轮奸后捅死、绑在铁轨上让火车压死等等,无所不用其极。
   柳州钢铁厂“联指”头目岑国荣(原为该厂工人,“文革”起来造反,当过中共九大、十大、十一大代表,是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中 央候补委员,担任过自治区工会主任、自治区党委常委)等人在该厂“4·22”成员黄日高(该厂人事科干部)的背上绑上炸药,一按电钮,炸得黄骨肉横飞。
   还美其名曰“天女散花”,以此取乐。1968年,武宣县被分尸吃人肉、吃心肝的有38人,全县国家干部(包括原县委书记)、职工有113人吃过人肉、人 心、人肝。贵县农民陈国荣路过武宣县去赶墟,因长得胖,被一民兵营副营长叫民兵把他活活杀害,挖出心肝,20人每人分了一块肉。
  女民兵班长陈文留,她一个人吃了6副人肝,还割下5名男人的生殖器泡酒喝,说是“大补”。这种吃人肉,挖心肝的暴行,武宣、武鸣、上思、贵县、钦州、桂平、凌云等县都有发生。
   灵山县谭墟公社里屋大队侯国震解放前当过土匪杀过人,“文革”中参加“联指”,先后8次参加打砸抢杀,捉了6名教师,亲自打死了3人,取肝6副,卖了 36元(后仅判刑10年)。贵县,1968年8月一次在南门外江边杀死十几人,全部被剖腹挖肝,由执行枪毙的刽子手炒吃下酒。该县思阳公社民兵营长黄必 友,杀人后将胆取出晒干后当作熊胆出卖。
  广西一些地方,出现了“贫下中农最高法庭”乱抓乱杀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子女的严重事件。仅全州县的一个大队,两天内集体坑杀76人。由此造成成批乱杀人的局面,后果极其严重。
  如1968年10月初,全州县东山公社民兵营长黄天辉召集大队会议,商议决定召集民兵班、排长等30多个骨干开会。会上黄天辉说了湖南道县杀地、富情况,并提出:“我们也要动手,先下手为强”,“要铲草除根一扫光”。
   他还宣布:“不准通风报信,谁走漏消息就和地主一样。”最后采取坑杀的办法,强迫被害者跳坑,有的不愿跳,被黄用棍打后推下坑。地主出身的刘香云在坑口 向黄求情,请求留一个小孩给贫农出身的妻子,说:“天辉,我两个仔,到政府去判也得留一个,我老婆也有一个,我抱一个跳下去,留一个给我老婆”。
  黄说:“不行”。结果,刘被迫抱着两个小孩(大的3岁,小的1岁)跳坑而死。1983年广西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黄天辉才被依法逮捕,于1985年1月被处决。
  人性丧尽
   梧州地区公安处一科副科长毛明日,“文革”中被诬陷,两次被逮捕关押,他的父亲和两个弟弟“文革”中被杀,其大弟毛明昭在一次群众大会上拉去枪杀时,他 抱住一位军代表的腿,要求救他,那位军代表不理睬,还踢了他一脚,结果拉去枪杀了,还将他的头割下,挂在富川县城示众。1983年毛明日同志到南宁找到我 们工作组哭诉,是我接待的他。
  1968年柳州市在贯彻《七·三布告》时,中共柳州市委大院抓获35名干部、群众,然后将他们一个一个装入麻袋里,从市委后院推入柳江淹死。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常委、区文史馆副馆长、民族史学家刘介,他四岁的小孙子玩耍时不慎将邻居蔡振华家的一条小狗从楼上掉下,“联指”小头目蔡振华以“打 狗欺主”之名,伙同另一名“联指”成员申松华,将刘介一家祖孙三代四口全部杀死,同时还杀死了一名为此讲过几句公道话的人。
   武鸣县华侨农场民涵分场的邓斯环,是伪保安团长邓文兴的侄子,解放后邓文兴等被政府镇压,“文革”中邓斯环参加了“联指”,乘机进行报复,以“反共救国 团” 罪名,抓了支部书记邓思凤等26人,其中活活打死、剖腹、割死的有7人。事后邓斯环对人说:“游击队能杀人,我们就不能吗?”
  崇左县锰矿党支部书记苏士林等3人来信反映:“1968年8月,‘联指’在全县进行大屠杀,一个晚上,太平镇就杀了24人。被杀者从家里捉起来,蒙上双眼,推上汽车,拉到县城外的半边山,一个一个用刀子捅死。
  哀号声、挣扎声、哭叫声,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吓得附近村庄,家家关门闭户,生怕大祸降临,这哪里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比法西斯还不如”。
  上思县革委会成立后,1968年9月1日县“三代会”在平山广场召开杀人大会,十多名参加“4·22”组织的干部、群众被活活打死。散会以后,县革委会委员黎郝,将打死的十几名死者尸体,全部剖腹,将心肝挖出来,拿到县革委会食堂炒熟后给“三代会”代表下酒。
  南宁市徐振武的群众来信反映:“‘文革’期间,武宣、上思、灵山等县发生过吃人肉、吃人肝事件。武鸣县吃了29个人,副县长覃炳刚同志被打晕后,拉去开膛时,因人太瘦,周身无肉,又被拖出去丢在野外,遇救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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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也发生过,共匪的统治把普通中国人变成了野兽。共匪的罪恶真是罄竹难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