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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9 April 2015

如何将改革从抢劫循环中解脱出来?(简而言之,共匪的一切所作所为就是“抢劫民众”四字。所以共匪不垮,天理难容)

中国的改革自1989年后沦为一场权贵对国财民脂的抢劫,这在中国社会有很大的共识。学界普遍认为导致这种改革沦陷的原因是缺失政治体制改革的畸形经济发 展使然。中共十八大后中国当局反复强调要推行全面改革,即要进行政治改革、社会改革、文化改革、经济改革等,最近又提出的“四个全面”,力图走出跛足改革 的泥潭。然而,日前媒体披露的水价改革情况,显示着中国改革依然未脱出夺民之财的窠臼。
新华网4月21日报道,国务院日前发布了被称为“水十条”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明确提出加快水价改革。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 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据“新华视点”记者调查了解到,今年4月到5月期间,乌鲁木齐、济南、张家口、衡水、廊坊、信阳等北 方水资源并不丰富的城市,均开始密集执行阶梯水价调整,水价上涨成为普遍现象,有的地方综合平均水价上涨超过70%。同时,保障居民基本用水的第一阶梯水 价,也高出原来的标准。据网络上一些地区的网友反映,水价改革后水费比原来上涨了近一倍。如南方还不算缺水的一些城市居民,水价调整前每月水费在100元 左右的,水价阶梯改革后上涨到了200元左右。
事关居民日常生活用水的水价,因为一声改革而如此大幅度的上涨,这显示中国改革依然狂奔于多年来逢改必涨的轨道中。可见,改革变成掠财的代词依然是日下的中国模式。不仅如此,近年中国的诸多号称改善民生的改革,无不沦陷在这种变相的抢夺中
从网络上只要输入阶梯电价的改革,就会出现大量网友愤怒揭露改革后与改革前费用猛涨的事实。例如,网络详细列举了一个家庭在夏季使用空调,电价改革前为 364元一个月,改革后就变成了484元,显示这一改就上涨了120元。其中的详细计算为,一个1.5p的空调,是一小时耗电1.3度,按照一个家庭2台 空调计算,(1.5p和1p各一个),每天运行10小时空调计算,每月仅空调电费就是2度/小时*10小时*30天=600度,加上冰箱、电器、周末在家 等,每月700度不算多吧,700度电费=200×0.52+(320-200)×0.57+(700-320)×0.82=484元。比原来增加120 元(0.52*700=364)。据了解,这种电价阶梯计费改革后,中国居民普遍在用电费用上上涨了60至80%。
国家一直将这场改革贴上改善民生的标签,但事实上这种关乎民众日常生活的水电费用,在改革后却出现如此大幅度的上涨,使居民生活成本仅在这两方面就翻倍,使普通居民每月开支就提高了几百元,如果这种改革若不算抢劫,那还有什么改革算抢劫呢?
国家要控制能源,提倡节约用水用电,这原本无可非议,但是改革理应使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提升,生活质量得到改善,这是改革合法性的常识,至少改革不能导致居 民生活成本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降低吧。如果说仅仅为了节能,那么在过往居民用水用电正常范围内设定合理标准,以控制居民今后不再过度增长对水电等等能耗, 而不应该在居民日常正常需求标准下通过改变计价来大幅提高收费。这种针对居民正常生活需求水电的涨价,就是一种公然掠民抢钱,完全背离改革的宗旨。
如果说水电计价改革是一场打着控制能耗下的抢劫式改革,那么十八大以来中国一直向世界炫耀惠民利民的全民医保改革,其中农村合作医疗制改革,又是怎么样一种改革呢?
日前我收到一个广西桂平的网友在我博客上的留言说:“近期,因为笔者年近九旬的母亲患头痛,笔者从医书录—中药处方,到私营药店购买两付,共花了20元。 效果尚佳。吾母亲自办农村合作医疗以来,从未使用过合作医疗费。因此,就到指定的广西桂平市某镇医院经医生处方,只字不改,同样购买两付与前等量的中药, 除了从医保卡扣除药费外,笔者还得自掏现金支付7·50元。私营药店仅花20元的两付中药,在公立医院居然变成了79·80元。难道这就叫“正能量”的 “特色”?”
据了解,参与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农民们,他们看病药费普遍比以前翻了几番。虽然从表面来看,合作医疗分担了他们不少费用,但同样的医药居然增长了那么多费用,就算没有直接使农民掏腰包,但纳税人上缴国家的钱被医院变相掘取了,这不仍然是一种抢劫民财吗?
由上面民众用水用电,到看病医疗,这些号称改善民生的改革,最后都变成了掠夺搜刮民脂民膏的手段。回想1989年后的历次大改革,从国企转卖,到资源开 采,甚至到空气水土,哪一场改革,最后无不成为权贵掠夺瓜分的盛宴,最后只留下大批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失房居民,以及被严重污染的土地、空气、水源。一 场场改革,最终都以将一大批人逼入绝地,最后将整个民族置入不宜人居之境为结局。这是怎样的改革?真是怎一个“抢劫”了得!
中国自从1989年以来的改革为什么就沦陷入如此亡族灭种之地?中共十八大以来的改革仍然挣脱不出这种改革抢劫的窠臼?其中原因固然可以列举千条万条,但是主导改革的公权力变质应该是其中最主要的一条。
从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来看,公权力自产生以来走过了几个代表性的时期,即承担着从凝聚力量应对自然以求生存的原始部落时期,过渡到维护皇帝及其家族统治的 专制国家时期,再到保障公民权利的民主宪政时期。但在权力从维护王权专制走向保障公民权利的过程中,世界产生出了一种邪说,就是将权力目的认定为实现统治 者意志,于是就衍生出了掌权者都为满足欲望而使权的人类最邪恶荒谬的时期。当权力立足维护皇帝及其家族统治利益时,权力有皇帝及其家族的负责监督,而权力 承担保障公民权利使命时,权力有公民负责监督,在这种情况下权力都有主,都不是脱缰的野马,不是泛滥的洪水。然而,一旦权力被定性为现实统治者意志时,这 些执掌权力者就将权力当成了自己获利填欲的工具,权力就处于无主状态,各级掌权者信奉“权力不用,过期作废”,于是谋财猎色,抢掠社会一切有价值的东西, 就成为了权力的本质。在信奉这种权力观的权贵团伙掌控公权下,一切的改革当然就是抢劫瓜分国财民脂的口实。
中国从1989年对那场反腐爱国民主运动屠杀后,权力就赤裸裸地承担了权贵搜刮掠夺的工具,而放弃了保障公民权利的使命。二十几年来,中华民族这片土地 上,在历经一场场改革口号下的瓜分抢掠浩劫后,变成了今日这种资源枯竭,环境毁弃,贪腐泛滥,贫富悬殊,官民对峙,冲突日炽,社会陷入全局性崩溃之境。这 种原来由资源财富性抢劫的改革,现在变成了对民众日常生活(如用水用电)与健康(如合作医疗)的掠夺,显示着中国抢劫式改革的穷途末路与最后疯狂。
中国社会如何走出这种改革名义下的抢劫灾难?首先当然就得矫正权力本质,将实现统治者意志的权力转化成保障公民权利的权力。如果不能实现这种权力本质的转 变,中国就别想跳出权力抢掠的劫难。而要想扭转中国统治集团的权力观,就得切实兑现宪法承诺,落实公民基本人权,壮大公民社会。从人类发展的历史来看,保 证权力承担保障公民权利职责的利器就是公民社会,只有公民才能最终、最彻底、最持久承担对权力的监督,才能防范公权泛滥,才能最终将权力关入笼子。而只有 权力切实被规制于保障公民权利的范畴,改革才能离弃权贵抢掠的泥淖,进入为民谋利的正轨。今天,中国要想真正开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 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根本动力与保障也是公民权利的落实与释放;只有公民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公民能够参与到政治进程与社会改革之中,才能保证中 国的改革不变质,才能最终将改革从权力的抢劫循环和权贵的裹胁操控中解脱出来,纳入到良性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