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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14 November 2024

从郑州夜骑到珠海撞人,中国人民找不到出路

 

过去一周,中国国内先后发生的两件事正在提醒人们,在独裁统治下的中国,虽然一直以所谓“善治”的治理绩效作为合法性基础,但是其社会和政治的败坏来得更快、更糟糕,潜藏的社会动荡带来的代价更大、更直接。

11月8日周末引爆中国社交媒体的郑州大学生夜骑开封,以及11日晚在珠海发生的汽车撞人致35人死亡的事件。前者发生在中原,是数万名在校大学生的集体行动,后者发生在中国南方沿海,属于一起“独狼式”的社会报复性质的刑事案件,两者貌似毫不相干,分别跨越青年和老人两个群体,却神奇地几乎同时发生,暴露出整个中国社会的一种普遍气氛。

蔓延中的社会绝望

那就是,一个幽灵正漂浮在中国上空,不是十九世纪欧洲上空的共产主义幽灵,也不是中共干部的集体躺平,而是民间社会的绝望气息。特别对数千万在校大学生和同等规模的刚毕业年轻人、对另外数千万临界退休尤其是50-65岁的中年男人群体来说,或许还有更多其他人群,都面临着几乎相同的艰难处境:找不到出路。

这些因循守旧害怕违规几乎憋坏的青年学生们,一直找不到或者不敢逾矩地尝试更多事情,仿佛听到时间齿轮的倒转,最终发现骑上一辆共享单车夜行50公里到开封,虽然是他们能够做到的最大限度也是最安全的冒险,却能收获学生生活中最大的快乐,从老鼠跑轮一般疲惫的集体夜行中努力感受“在路上”的浪漫,减缓他们对未来的焦虑,犹如20世纪初德国青年人的“候鸟运动”所带来的短暂快乐。历史上,这些一个世纪前的“候鸟”们,大部分后来都转向爱国主义狂热而死于一战战场,幸存者则加入了战后极右翼的“自由军团”,为纳粹兴起做了贡献。

对更多分散的中年人尤其是50-65岁的中年男人来说,在中国当下所谓“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动荡时刻则有太多的可能在一夜间被主流社会体制甩出成为弃男,等于对一个人的人生的否定,很容易陷入找不到出路的绝望境地。或许,他们也是那些郑州大学生们现实可见的未来归宿,而另一个归宿的镜像则是2023年总数高达26万的自杀人群。

这种情形下,中国人一直以来的懦弱也不容易变成挑战体制的勇气,结果只能以自杀了结,或者寻求仅存的男性气概,其极端就是将社会报复作为一种同归于尽的集体自杀。因为当他们发现被一个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社会抛弃和否定后,整个社会便被看作自身悲剧的共谋,他们最终选择以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方式将那些更弱小的人群如儿童、妇女、和无防备的陌生人当作陪葬品。如此才能解释二十一世纪初以来到今天中国越演越烈的社会报复性、无差别屠杀,虽然这些屠杀工具通常很简单,不是刀就是汽车,或者是用于自焚的汽油。

明知故问的社会根源

奇怪的是,在珠海撞车杀人案后的很短时间内,中国领导人罕见地在24小时内发出指示,要求追查社会根源。不到一周,从郑州到珠海,从郑州开封警方从护送转而禁止夜骑到中国领导人对撞人报复案做出有史以来最快反应,显示了这可能是两个月前深圳发生刺杀日本儿童案第一次震动北京高层、然后被迫修改对日外交政策后的第二次震动,意味着北京可能被迫面对社会问题,检讨和修改相关政策。

不过,中国领导人的如此追问,恰如他数月前在山东日照与企业家座谈追问“中国的独角兽企业怎么这么少”,简直就是一个颇具反身性意义的笑话。这是明知故问,更是推卸责任,再次试图以所谓“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枫桥模式掩盖根本的、自上而下的制度性问题。

对这些恶性罪案后面的民生疾苦,高居庙堂之上的中国统治者和手机后面的普通民众,向来不以为意,更乐意掩盖真相,如同珠海体育中心现场阻扰BBC记者播报的“便衣”。他们以为中国有着世界上最为发达的网格化管理体制加上大数据系统就能防患于未然,以为他们可能继续“动态清零”或者“枫桥模式”手段将类似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方面,中国的维稳体制将人分为三六九等,有一个庞大的维稳分类体系和对应名单。过去这一名单主体主要是访民、民主异议人士、特定宗教和少数民族群体、在册精神病患和吸毒人员、复转军人和“两劳释放人员”等,而今这一名单急剧扩张,并从所谓“五失人员”延伸到“八失人员”、“三低三少”人员,即投资失败、工作失业、生活失意、情感失意、关系失和、心态失衡、精神失常、年少失管和经济收入低、权利地位低、社会声望低、人际交往少、流动机会少、疏导渠道少的人,也就是社会边缘化和底层人群,均纳入维稳体系的监控之中。

另一方面,在被惩治者、被矫正者与特定宗教、民族、职业群体之外,维稳分类和名单的扩展,其主体其实是中国社会体制制造的各种受害者,无论是贫困和底层人群,还是金融“暴雷”受害者、或者向司法体系求助的受害人,几乎无一例外地最终进入到行政系统——“老大哥”的监管,其中逻辑就是:作为社会矛盾的受害人本身就是社会不稳定因素。而一个个体一旦在弱肉强食的社会竞争中沦为受害者,就意味着被体制打入另册。无疑,这对所有社会矛盾的受害人来说不啻为更严重的第二次伤害,也让他们陷入社会孤立。

更关键的,在伤害与二次伤害的同时,在中国社会矛盾加剧、经济危机恶化的同时,在所谓维稳分类名单急剧扩张的同时,这些绝非偶然个案的连续增加,都说明了中国的国家危机有多么严重——国家机器已经不能也不愿意提供最低限度的正义。理论上,国家的性质和基本功能就是正义供给。但是,今天中国社会尤其是华北、东北、西北的整个北方与中原,相关研究表明,几乎“家家都有冤屈”,刑事审判二审被改判无罪的比例近乎零,行政审判几乎没有例外地都以行政主体胜诉为结果,连民事裁判都越来越难被接受、被认可,裁判权威越来越低,整个司法体制基本上无法满足中国社会的正义需求

所以,如果今天回首十几年前一个以“良治”为借口取消公民社会、取消媒体监督、取消党内制衡、取消司法独立、取消民主化选择等等而一味强调“中国的政治制度已经十分成熟……坚决不改”,那么,中国频发的所谓极端案件的社会根源就再清楚不过了。

换句话说,中国执政党过去十几年鼓吹“党在法上”造成法治倒退的恶果正在显现,中共所信奉的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教条在实际运行中正在发生极大的背离,这种背离正在瓦解以此为基础的国家体系,还将付出极其沉痛的社会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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