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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8 April 2015

执法机构的公信力屡屡“破产”人们为什么还能安之若素?


前段时间被湖南警方以嫖娼名义治安拘留区伯(区少坤,以曝光公车私用而闻名)的事件又有了新进展,大量证据显示这是一起执法机构恶意构陷民众的 事件,其性质之恶劣,令人咂舌。事实上,执法机构近年来类似事件可谓层出不穷,像福建念斌案平反后曝出警方涉嫌制作伪证构陷无罪的无辜民众。在一个正常的 社会里,哪怕一起疑似的类似事件足以构成巨大的丑闻,像前两年美国弗格森镇警方涉嫌滥用警权就导致民意的巨大反弹,在社会中掀起巨大波澜。但为什么在这个 社会里,尽管类似事件层出不穷,但人们似乎仍然能够安之若素?
从理性的角度,执法机构滥用权力,“依法”构陷民众损害的是整个执法体制的公信力。人们将在代表着国家暴力的执法机构面前毫无安全感可言,“被嫖 娼”、“被吸毒”、“被自杀”的噩运将可能落在任何一名无辜平民的身上。人们遭遇不法的侵害,可以通过执法机构来寻求庇护和公正的解决;但如果不法侵害就 来自执法机构,那么人们将陷入无助的境地。
但是,尽管执法机构公信力屡屡“破产”,但由于执法机构作为国家暴力机器的一部分,当其所代表的权力集团垄断了各种社会资源的情况下,人们将面临社 会心理学里所谓的“认知失调”(Cognitive Dissonance)现象。虽然从理性角度,执法机构已经不可信任,但由于连执法机构都无法信任将给普通民众带来深深的不安和焦虑,为了缓和这种“失 调”状态,人们或者用脚投票,移民到安全的国家或地区;或者只能转变态度,忽略掉或合理化执法机构公信力破产的事实。对社会大多数人来说,他们无法也不愿 生活在受不信任的执法机构“保护”的情境中,既然他们别无选择,既没有足够的资源移民,也没有足够的资源博弈,那么他们所能做的就只剩下改变态度一项,转 而“信任”执法机构:或者对其寄予虚假的希望,希冀执法机构能逐渐改良变好;或者对己寄予侥幸,认为自己只要明哲保身、不惹事,噩运就不可能降临到自己身 上。
不仅如此,屡屡曝光的执法机构滥权构陷无辜民众的事件,给大多数民众带来“系统脱敏”(Systematic Desensitization)的心理效应。所谓的“见惯不怪”,从知道第一起类似事件的义愤填膺,到知道第N件类似事件的安之若素,人们渐渐地就习以 为常。倾向于认为虽然执法机构有可能滥权构陷无辜民众,但毕竟只是小概率事件,相比之下,执法机构也做了更多的“好事”,如打击真正的犯罪、维持治安,等 等。
特别地,当人们深信执法机构能够对自己的生命财产予取予夺而毫无顾忌时,还可能产生类似“斯德哥尔摩综合征”(Stockholm Syndrome)的心理效应。认为既然执法机构能够轻易地构陷我,但却没有真正地构陷我,甚至还能保护我的安危,那么此时就可能从心理上认同和依赖执法 机构:例如,贬低那些被构陷的无辜民众,倾向于认为他们之所以被构陷,纯粹是因为他们咎由自取;或者为执法机构的滥权行为辩护,认为如果不采用特别的手 段,怎么可以震慑住那些居心不良的“坏分子”。
当“顺之者昌,逆之者嫖娼”成为社会上大多数民众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时,那些“被嫖娼”的“榜样”就能在人群中激起“寒蝉效应”,人们将普遍地表 现出更加地顺从、配合以求平安。甚至会发展出对这种面对权力集团的恣肆滥权仍能安之若素的“智慧观”来,认为这么做不仅是正当的,而且是智慧的;并以此来 苦口婆心规劝那些不能适应此种社会情境的人切勿“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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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实在是无奈,要是民众有持枪权,早就向共匪开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