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这个国庆假期,我来到世界上最大的绿松石产地湖北十堰竹山县定做绿松制品,同时也想利用这个机会调研一下绿松为何被炒成了天价。我正准备写一篇《疯狂
的绿松石》,同大家讲讲天价绿松背后那些骇人听闻的故事,以及故事背后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成因。看到了南方都市报和腾讯新闻发布的广西柳城爆炸案真相调
查,于是决定把两件有惊人相似之处的故事放到一起来思考,探讨故事和真相背后的东西。我习惯于寻根,所以就直接用了《制度之殇》这么个标题。
1悲剧背后的利益纠葛
广西的悲剧发生时,我在第一时间发贴谴责,认为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制造危害公共和公众安全的恐怖事件,这是反人类的恶行,不可原谅。我仍然坚持这一观点,但是,如果我们探寻罪恶背后的东西,我却有更多的话要说,不是为罪恶辩解,只为探寻真相与根源。
柳城的悲剧,起因于作为矿主的韦银勇无法解决与村民之间的利益纠葛。这种利益纠葛,绝不是个案。在今天的中国土地上,同样的利益纠葛可以说无处不在。矿主 作为投资商或开发商,在中国是“先富起来”那一类人的代表,即百姓心目中的资本家或有钱人。在所谓“少数人先富而并未带动共富”的思潮之下,这种纠葛在愈 演愈烈,悲剧也在不断上演。我这次调研绿松石了解的情况,与柳城的事件就如出一辙。
这几年绿松石被炒成了天价,纯天然原矿绿松石,价格已达到了200-2000元/克,高品质的高瓷蓝绿松,更是高达8000元/克,极品玉化高瓷蓝绿松甚 至高达几万元一克。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天价?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对此我将另文阐述),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矿产地大面积封矿,在市场需求急増而产量剧减的情 形之下,出现天价就在所难免了。
地方政府为什么要大面积封矿呢?原因就是当地村民与矿主的利益纠葛。矿主们当然都是与当地政府签署了协议,取得了开采权的。随着绿松石价格的逐年攀升,矿 主自然成了暴富的一类人。尽管附近的村民也因为绿松产业而受益,整个绿松产业也已经成了竹山县的支柱产业,但矿主的暴富还是令许多人看不下去的。
问题是,为什么村民们过去看得下去,而如今却看不下去了?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我想,过去绿松不值钱,矿主既要投资开发,又要开拓市场,作为投资人和 开发商是造福当地,为地方经济做贡献,自然会受到当地政府和百姓的欢迎。如今这些矿主都暴富了,地方政府和百姓还欢迎他们么?事实是不仅不欢迎,而且视他 们为剥削阶级的“阶级敌人”。
这种思想是从什么时候又是如何转变的?我想大概与近年来极左思潮的泛滥不无关系。社会普遍的仇富心态和表现,已经不再是暗流涌动,而是风起云涌。竹山县不 少矿区发生了多起当地村民(实际上背后有地方不明势力操控)哄抢矿产的事件,打死打伤的恶性事件不断上演。最严重的时候,只要一有矿石从矿洞里出来,立马 就会被哄抢一空,有时一个矿洞外面能够聚焦万千上万的村民,比当年“打土豪分田地”的剧情还热闹。
地方政府面对不断上演的恶性事件,基本是无能为力,只好简单地关闭矿山,以图一了百了。
可是,正如柳城的韦银勇一样,有些矿主是投入了巨额资金的,一个矿洞少则几千万,多则几个亿的押金(为取得开采权而给地方政府上交的保证金)和经营投资如果没有收回,你突然封矿了,矿主怎么办?所以,竹山也发生过矿主拖一车炸药威胁政府的恶性事件。
2利益纠葛为什么存在于企业与村民之间
各种私营矿主开始私营采矿,多数发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推行市场经济之时。那时国营企业纷纷改制,私营企业遍地生花。
因为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制约,一切矿山资源都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所以,私营采矿业基本都同政府或村集体签署了买断几十年开采和经营权的合约。矿主除了正常 的税费,一般都要向地方政府或村集体交纳部分经营收入,上交收入的名义是多种多样的,如承包费、保证金、集体提留、收入分红等等。按现行制度,这是合理合 法的。
按理说,私营企业经营有了收入和利润,给政府交纳税费,与当地政府或村集体分享利润,这既是为国家和地方经济作贡献,也是给当地村民谋福利。同时,也符合 “先富带动后富”的诉求或者原则。虽然私营企业发了财,但也并非垄断经营,更不是一人独享财富。可是,为什么当地村民要开始仇视他们,甚至开始打劫他们 呢?
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多年来,村民除了能够在这些私营企业打工挣点工钱,或者依附这些企业做点自己的买卖之外,并没有分享到这些企业上交给政府和村集体的 那部分税费和红利。企业上交的钱都去哪了?也许部分用来做了修路建桥一类公益事业,也许部分被贪官们贪掉了。总之,百姓没有看见钱到手,就会有疑问,有怨 气。
这个时候,政府如果出面解释清楚钱到底去了哪,或者同村民协商今后的分红该怎么处理,事情也许不会太严重。可是,我们的领导们多数不是这么干的,他们通常 是把矛盾转嫁给企业,把百姓的怨气引向私营企业主,说是他们发财了,就忘记了社会责任,完全不顾及“先富带动后富”的使命。政府调动极左的文棍们开始大肆 宣扬共同富裕甚或毛时代的平均主义思想,大肆宣扬企业的社会责任,大肆宣扬国资流失的罪恶,最终是在社会上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仇富浪潮。
关于国资流失,我多次讲过,这基本上是一个扯到蛋痛的扯蛋。当年那些所谓的国资,免费送人都没人要,如今被人经营起来了,赚钱了,就是流失了?当年那块地 不值一文,今天经营得热火朝天了,值钱了,就是流失了?国资流失不是绝对不存在,但大肆宣扬国资流失问题,这是一个转嫁问题和矛盾的卑鄙伎俩。也正是在这 一点上,我对郎咸平这个御用的伪经济学家从来都是嗤之以鼻。
关于“先富带动后富”,我必须再次明确指出,这是政府的责任,不是企业的责任。企业交纳了税费就是在用实际行动“先富带动后富”。至于你们把钱拿去了,既不搞社会保障,又不承担社会救济责任,那是你们的错,不是企业的错。
面对被煽动起来的仇富思潮,地方政府不仅不出面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任由村民与企业主之间去纠结,甚至还任由私营企业被哄抢和打劫。一旦出了人命一类 大事件,政府就有了插手的机会,要么将企业收归公有,实施所谓的“国进民退”,要么强行封矿,令企业不得不关门歇业或倒闭。
这种情形之下,如果私营企业主承受不起打击,或者吞不下这样的苦果,出现柳城矿主韦银勇那样的悲剧及其罪恶,应不应该唤醒你们的良知,引发你们的思考?
3如何解决这种利益纠葛
站在企业的角度,绝大多数企业不仅没有独享经营利润,反而是给政府、集体上交了税收、杂费和红利,甚至还要承受当地官员的层层盘剥。前面讲过,企业只要纳 税,就是承担了社会责任,就是在用实际行动“先富带动后富”。只不过,企业并没有将税费和红利直接与村民分享而已。这种方式,并不能由企业来决定,而是政 府决定的,或者说到根子上,是国家和集体所有制决定的。
如今出现了利益纠葛的问题,这问题不是出在企业,也不是出在村民,而是出在政府和村集体,是他们收了钱而不与村民分享,或者分享的方式不透明,不公开,不为村民所了解和理解。面对这样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制约中国经济的病根,导致当前社会矛盾突出的根源,正是所有制的问题。如果矿山被分给私人了,企业同村民私人去自行协商利益分配问题,旁人无权过问,这一 切问题和矛盾就不可能存在。即便有利益纠葛,也是私人与私人之间的小范围个案,完全可通过司法途径去解决,不可能酿成大面积的群体性或恶性事件。当矿山资 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而代表国家或集体的又是少数官员时,百姓看不见也摸不着这全民所有的利益或集体共享的利益到底在哪去分享,矛盾和问题就永远存 在。除非全面重返计划时代的公有制和集体经济模式,否则就没法从根本上解决利益纠葛的问题。
当然,在现有体制之下,有些地方也在探索如何解决利益分配问题。比如竹山县的绿松矿山,个别地方在尝试政府、村集体、企业主按4:3:3的比例分配经营利 润。从目前试行的情况看,至少能解决当前的矛盾冲突,使接受这种分配方式的企业能够重新开业。但是,我们知道,这4:3:3的分配之中,仍然不见村民的身 影,代表村民分享30%利润的是村集体。谁能保证这村集体的村官们就不贪不占,并再次导致村民不满呢?而当村民再度不满意时,是不是又要把矛头和怨气都指 向企业主,又去堵路,或者哄抢?
所以,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进行全面的所有制改革。不改革所有制,又要在现行制度下搞市场经济,还要允许私营企业存在,那这些问题、矛盾、悲剧甚或罪恶就仍然不可能杜绝。
这不能杜绝的,是一种制度之殇。面对制度之殇,企业和村民都是可怜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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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全面的所有制改革”?共匪是不可能进行所有制改革的,因为在共匪的眼里,中国的一切东西都属于共匪。所以私人在国内开矿/办企业随时可能面临共匪的剥夺和抢劫!
1悲剧背后的利益纠葛
广西的悲剧发生时,我在第一时间发贴谴责,认为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制造危害公共和公众安全的恐怖事件,这是反人类的恶行,不可原谅。我仍然坚持这一观点,但是,如果我们探寻罪恶背后的东西,我却有更多的话要说,不是为罪恶辩解,只为探寻真相与根源。
柳城的悲剧,起因于作为矿主的韦银勇无法解决与村民之间的利益纠葛。这种利益纠葛,绝不是个案。在今天的中国土地上,同样的利益纠葛可以说无处不在。矿主 作为投资商或开发商,在中国是“先富起来”那一类人的代表,即百姓心目中的资本家或有钱人。在所谓“少数人先富而并未带动共富”的思潮之下,这种纠葛在愈 演愈烈,悲剧也在不断上演。我这次调研绿松石了解的情况,与柳城的事件就如出一辙。
这几年绿松石被炒成了天价,纯天然原矿绿松石,价格已达到了200-2000元/克,高品质的高瓷蓝绿松,更是高达8000元/克,极品玉化高瓷蓝绿松甚 至高达几万元一克。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天价?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对此我将另文阐述),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矿产地大面积封矿,在市场需求急増而产量剧减的情 形之下,出现天价就在所难免了。
地方政府为什么要大面积封矿呢?原因就是当地村民与矿主的利益纠葛。矿主们当然都是与当地政府签署了协议,取得了开采权的。随着绿松石价格的逐年攀升,矿 主自然成了暴富的一类人。尽管附近的村民也因为绿松产业而受益,整个绿松产业也已经成了竹山县的支柱产业,但矿主的暴富还是令许多人看不下去的。
问题是,为什么村民们过去看得下去,而如今却看不下去了?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我想,过去绿松不值钱,矿主既要投资开发,又要开拓市场,作为投资人和 开发商是造福当地,为地方经济做贡献,自然会受到当地政府和百姓的欢迎。如今这些矿主都暴富了,地方政府和百姓还欢迎他们么?事实是不仅不欢迎,而且视他 们为剥削阶级的“阶级敌人”。
这种思想是从什么时候又是如何转变的?我想大概与近年来极左思潮的泛滥不无关系。社会普遍的仇富心态和表现,已经不再是暗流涌动,而是风起云涌。竹山县不 少矿区发生了多起当地村民(实际上背后有地方不明势力操控)哄抢矿产的事件,打死打伤的恶性事件不断上演。最严重的时候,只要一有矿石从矿洞里出来,立马 就会被哄抢一空,有时一个矿洞外面能够聚焦万千上万的村民,比当年“打土豪分田地”的剧情还热闹。
地方政府面对不断上演的恶性事件,基本是无能为力,只好简单地关闭矿山,以图一了百了。
可是,正如柳城的韦银勇一样,有些矿主是投入了巨额资金的,一个矿洞少则几千万,多则几个亿的押金(为取得开采权而给地方政府上交的保证金)和经营投资如果没有收回,你突然封矿了,矿主怎么办?所以,竹山也发生过矿主拖一车炸药威胁政府的恶性事件。
2利益纠葛为什么存在于企业与村民之间
各种私营矿主开始私营采矿,多数发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推行市场经济之时。那时国营企业纷纷改制,私营企业遍地生花。
因为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制约,一切矿山资源都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所以,私营采矿业基本都同政府或村集体签署了买断几十年开采和经营权的合约。矿主除了正常 的税费,一般都要向地方政府或村集体交纳部分经营收入,上交收入的名义是多种多样的,如承包费、保证金、集体提留、收入分红等等。按现行制度,这是合理合 法的。
按理说,私营企业经营有了收入和利润,给政府交纳税费,与当地政府或村集体分享利润,这既是为国家和地方经济作贡献,也是给当地村民谋福利。同时,也符合 “先富带动后富”的诉求或者原则。虽然私营企业发了财,但也并非垄断经营,更不是一人独享财富。可是,为什么当地村民要开始仇视他们,甚至开始打劫他们 呢?
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多年来,村民除了能够在这些私营企业打工挣点工钱,或者依附这些企业做点自己的买卖之外,并没有分享到这些企业上交给政府和村集体的 那部分税费和红利。企业上交的钱都去哪了?也许部分用来做了修路建桥一类公益事业,也许部分被贪官们贪掉了。总之,百姓没有看见钱到手,就会有疑问,有怨 气。
这个时候,政府如果出面解释清楚钱到底去了哪,或者同村民协商今后的分红该怎么处理,事情也许不会太严重。可是,我们的领导们多数不是这么干的,他们通常 是把矛盾转嫁给企业,把百姓的怨气引向私营企业主,说是他们发财了,就忘记了社会责任,完全不顾及“先富带动后富”的使命。政府调动极左的文棍们开始大肆 宣扬共同富裕甚或毛时代的平均主义思想,大肆宣扬企业的社会责任,大肆宣扬国资流失的罪恶,最终是在社会上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仇富浪潮。
关于国资流失,我多次讲过,这基本上是一个扯到蛋痛的扯蛋。当年那些所谓的国资,免费送人都没人要,如今被人经营起来了,赚钱了,就是流失了?当年那块地 不值一文,今天经营得热火朝天了,值钱了,就是流失了?国资流失不是绝对不存在,但大肆宣扬国资流失问题,这是一个转嫁问题和矛盾的卑鄙伎俩。也正是在这 一点上,我对郎咸平这个御用的伪经济学家从来都是嗤之以鼻。
关于“先富带动后富”,我必须再次明确指出,这是政府的责任,不是企业的责任。企业交纳了税费就是在用实际行动“先富带动后富”。至于你们把钱拿去了,既不搞社会保障,又不承担社会救济责任,那是你们的错,不是企业的错。
面对被煽动起来的仇富思潮,地方政府不仅不出面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任由村民与企业主之间去纠结,甚至还任由私营企业被哄抢和打劫。一旦出了人命一类 大事件,政府就有了插手的机会,要么将企业收归公有,实施所谓的“国进民退”,要么强行封矿,令企业不得不关门歇业或倒闭。
这种情形之下,如果私营企业主承受不起打击,或者吞不下这样的苦果,出现柳城矿主韦银勇那样的悲剧及其罪恶,应不应该唤醒你们的良知,引发你们的思考?
3如何解决这种利益纠葛
站在企业的角度,绝大多数企业不仅没有独享经营利润,反而是给政府、集体上交了税收、杂费和红利,甚至还要承受当地官员的层层盘剥。前面讲过,企业只要纳 税,就是承担了社会责任,就是在用实际行动“先富带动后富”。只不过,企业并没有将税费和红利直接与村民分享而已。这种方式,并不能由企业来决定,而是政 府决定的,或者说到根子上,是国家和集体所有制决定的。
如今出现了利益纠葛的问题,这问题不是出在企业,也不是出在村民,而是出在政府和村集体,是他们收了钱而不与村民分享,或者分享的方式不透明,不公开,不为村民所了解和理解。面对这样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制约中国经济的病根,导致当前社会矛盾突出的根源,正是所有制的问题。如果矿山被分给私人了,企业同村民私人去自行协商利益分配问题,旁人无权过问,这一 切问题和矛盾就不可能存在。即便有利益纠葛,也是私人与私人之间的小范围个案,完全可通过司法途径去解决,不可能酿成大面积的群体性或恶性事件。当矿山资 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而代表国家或集体的又是少数官员时,百姓看不见也摸不着这全民所有的利益或集体共享的利益到底在哪去分享,矛盾和问题就永远存 在。除非全面重返计划时代的公有制和集体经济模式,否则就没法从根本上解决利益纠葛的问题。
当然,在现有体制之下,有些地方也在探索如何解决利益分配问题。比如竹山县的绿松矿山,个别地方在尝试政府、村集体、企业主按4:3:3的比例分配经营利 润。从目前试行的情况看,至少能解决当前的矛盾冲突,使接受这种分配方式的企业能够重新开业。但是,我们知道,这4:3:3的分配之中,仍然不见村民的身 影,代表村民分享30%利润的是村集体。谁能保证这村集体的村官们就不贪不占,并再次导致村民不满呢?而当村民再度不满意时,是不是又要把矛头和怨气都指 向企业主,又去堵路,或者哄抢?
所以,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进行全面的所有制改革。不改革所有制,又要在现行制度下搞市场经济,还要允许私营企业存在,那这些问题、矛盾、悲剧甚或罪恶就仍然不可能杜绝。
这不能杜绝的,是一种制度之殇。面对制度之殇,企业和村民都是可怜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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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全面的所有制改革”?共匪是不可能进行所有制改革的,因为在共匪的眼里,中国的一切东西都属于共匪。所以私人在国内开矿/办企业随时可能面临共匪的剥夺和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