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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6 September 2013

中国社会怨恨的类型

 一是政治压迫引发的社会怨恨。这种怨恨不限于某个特定阶层,而是各阶层针对政府而发的共同怨恨。这种怨恨由于政府的掠夺、官员大面积腐败、政府不作为、公 务员的工资福利系统远高于其它阶层,以及“官二代”现象等各种原因而产生。由于政府的腐败无能兼政治高压,无论是政府政治伦理还是中国人的家庭伦理,无论 是中国的人文环境还是生态环境,都已遭受严重破坏,受伤害的不是某个阶层,而是全体社会成员。国民对此产生强烈的无力感,又不甘于就此堕落,因而演变成对 政府的“怨恨式批评”。这种“怨恨式批评”多产生于社会阶层冲突尖锐,人们对政府极端不满之时。官方越是提倡“弘扬主旋律”,越是不允许人们批评现存体制 (即体制性护短),引发的怨恨式批评就越强烈。

二是弱势群体对政治上层及中产阶层的怨恨。由于中国是个机会严重不均的社会,加之大学毕业即失业,中国大学作为“培养中产阶级的摇篮”这一功能已经严重丧 失,底层青年希望摆脱贫困的的唯一上升通道严重梗阻,不可避免地产生社会怨恨。这种社会怨恨产生了强烈的底层认同情绪,强烈影响社会心态和社会行为,并成 为底层人士采取社会行动的主要依据。中产阶级在一些社会底层的眼中,成为政治上层的盲从者与利益共享者。

三是因民族冲突与宗教信仰受控制引发的社会怨恨。现阶段,西藏与新疆少数民族对现政权的怨恨,已不可避免地以藏汉矛盾与维汉矛盾的形式表现出来。此外,北 京当局对法轮功、基督教家庭教会的严厉打压引发的社会怨恨也在蔓延。这种社会怨恨,在国内的网站与微博上因为网络管制而不明显,在推特上就特别明显。

 有人据此总结:“中国人各自的中国梦:上层的梦想是继续奴役,左派的梦想是当屠夫,中产的梦想是做最后一只被宰的猪。”生活于一个弥漫着社会怨恨的国度,任何人生活于其中都会深感绝望,并产生强烈的无出路感。
*化解社会怨恨要治本*
上述所有种类的社会怨恨,都源自政治结构,形形色色的“仇官”、“仇富”、乐见成功人士倒霉的现象,都可归结为社会怨恨的表现。因此,只要政治结构依旧,社会怨恨就无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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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共匪在台上,一,二类怨恨就绝不可能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