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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4 February 2020

从新闻学的角度谈一谈“美国阴谋论”

“新闻自由”不是一句空话,而是美国宪法的核心要义之一
  美利坚大地上从爆发独立战争,到其中央政权的成立,期间长达12年的空档期(1775—1787)。何也?因为很多人对于“要不要有一个政府”都是心存疑虑的:人类历史上打着“自由”旗号的战争,用着“人民”名义的政权哪一个不是终点又回到了起点?赶走英国暴政,再来拥立一个新的暴政,人民有没有必要来做这样的傻事?
  所以,很多人都主张不要有所谓的中央政权,每个地方玩每个地方的,一个松散的、没有强力约束的国家形式,才能避免“暴政的复辟”。
  但没有一个集中统一的政府,总有诸多不便,外交首先就是一个大问题。所以头头脑脑们议来议去,还是决定组建一个中央政府,但首先必须确定一个限制政府权力的宪法,提前给领导人戴上紧箍咒。
  于是,主要由律师、商人、学者、农场主代表组成的制宪会议,经过长达4个月的激烈争论,终于艰难地确定了三权分立的国家政体。这个宪法总体指导思想,就是“像防贼一样防着总统”
  但是,天才的托马斯杰斐逊很快发现了这一宪法的致命缺陷,那就是没有以“不可逆”的方式确立公民的言论自由。
  道理很简单,国家权力虽然被分拆为立法、司法、行政三大块,但三者事实上都只能操纵在官吏手里。对于绝大多数民众来说,如果没有任何可以操纵在自己手里的直接权力,他们最终将一无所有。
  而言论自由,就是民众所应掌握的也所能掌握的直接权力。正是基于这一思考,杰斐逊通过2年多的努力,终于推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于1791年12月15日通过
  这也是人类历史上最奇特的一个宪法条文,因为它是一条不允许通过某类法律条文的条文: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美国后来所有关于新闻自由的法律与判案判案,其核心精神都源于这一条款。
  杰斐逊有句尽人皆知的名言,“在一个没有报纸的政府和一个没有政府的报纸之间,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他的逻辑简单、清晰:用捍卫真理的名义来扼杀言论自由,其必然导致捍卫错误。因为真理本身具有先天的优势,无需捍卫。只要给予自由讨论的空间,真理必然脱颖而出。“只有错误的东西才需要捍卫”。
  杰斐逊的观点惊世骇俗,但却正好给了政敌以机会。当他自己成为美国的第三任总统时,对他进行恶意攻击的言论此起彼伏,从政治的,到经济的,直到个人私生活的,简直极尽污蔑、诽谤之能事。
  伟大的杰斐逊告诫左右,绝不滥用权力去打压、报复。他说,自己正想进行一项伟大的试验,那就是只要自己行为端正,流言蜚语能不能将我们击倒。
  事实证明,那些流言蜚语并没有损及这位伟大的“开国之父”。至今,美国人公认杰斐逊是美国精神最伟大的缔造者,甚至无需加“之一”。
  顺便提及,杰斐逊37岁那年丧妻,悲痛欲绝的他立誓,终身不再娶。很多人攻击他道貌岸然,证据便是黑人女仆生下的孩子。但是,天理昭昭,两百年后,现代基因技术还了他一个清白:那些孩子并非杰斐逊的,而是他侄子的。
  从媒体实践来看,揭丑是美国媒体的先天动力
  战争期间,美国媒体与政府有过一段蜜月期,但随着二战的结束,两者开始分道扬镳,发展到后来,甚至势如水火。
  回顾美国最重要的普利策新闻奖,百分之六七十都颁给了我们眼中的“负面新闻”。灾难啦,犯罪啦,权力丑闻啦,决策黑幕啦……
  美国甚至有专门骂总统、副总统为业的报刊,听起来简直匪夷所思。而随着电视业的发展,“总统”几乎成了所有脱口秀主持人调侃乃至挖苦的重要目标。华人脱口秀名人黄西,还受邀去白宫当面调侃政要们。
  二十世纪,美国媒体与政府死磕的著名事件有三起。根据美国法律,美国政府和党派都不允许经营媒体(唯一的例外是美国国务院办的《美国之音》,作为对外宣传平台,还不能在美国播出),这也让美国政府处于明显的弱势,三次都以政府(官员)方狼狈落败而告终。
  第一件是“美莱屠杀事件”。独立新闻人郝什无意中听说美军在越战期间,曾经对一个叫“美莱”的小村庄进行血洗,以报复村民的肉体炸弹。郝什立马向社会机构申请费用,然后去调查这一罪行。掌握证据后,郝什将新闻卖给《纽约时报》。这一明显置美国政府和军方于“法西斯”骂名之下的举措,并没有给郝什这个“卖国贼”带来什么打击报复,相反,他获得了当年度的普利策新闻奖,一举成名。
  第二件事情是《华盛顿邮报》干的,他们甚至大胆披露了五角大楼的作战计划。政府和军方都极为震怒,但震怒的结果也只能诉诸法庭。一审判报纸败诉,这回,再乐观的人也没有把握了,因为“涉及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随便在哪国法律背景之下,都是“斩立决”的重罪。但是,报社的女老板骄傲地宣布,“如果法庭判我有罪,我就开着自己的凯迪拉克去坐牢!”结果出人意料,联邦法院判决报社胜诉,法庭的理由是,“国家的安全也基于公民的知情权”。
  第三件事情更加众所周知,那就是尼克松“水门事件”。这件事有没有阴谋呢?当事人多年后回忆称,根本就没有更深的内幕,就是联邦调查局一个副局长(代号“深喉”)给了《华盛顿邮报》资料,两个小记者独立进行了两年多的调查与追踪,一步步将一国之尊逼向墙角。整个过程,两个小记者没有受到来自媒体管理者的任何压力,“深喉”也于多年后公布身份,并且得享天年。
  这些重大事件的回顾说明什么呢?毫无疑义,美国当权者不是能够一手遮天的,他们的决策与行为本身受到多种力量的制约,尤其是媒体无所不在的“线人”,随时可能出卖他们,无论是出于名利的考虑,政治投机的需要,或者内心正义的冲动。
  也正因此,关塔那摩虐俘事件也是美国人自己爆料,且又由美国媒体自己披露的。对于媒体来说,“美国”是抽象的,而自己的影响力才是具体的。所以,追问真相、揭示内幕,必然是它的不二选择。
  美国政客到底有没有阴谋?
  习惯了以《纸牌屋》思维来看美国政客的人肯定忍不住要问:这么说美国人就从来没有阴谋了?
  首先我要说,请大家注意到《纸牌屋》这样的作品正是产于美国,一个允许自我揭黑的国家,其实就是对黑暗和罪恶极为警惕的国家。试问人类所有的极权体制,有哪一个可以自由发行嘲讽、批判、揭露本国政权的文艺作品?就连“影射”都难逃法网。
  当然,美国政府出于其自身利益,很多时候也必然会有花招,乃至于阴谋。譬如二战中欧洲登陆地的选择就玩过德国,里根的“星球大战”计划更是骗得苏联疲于奔命,甚至还有不少证据指证罗斯福总统明知日军可能发动偷袭而故意坐视不理,目的在于以此推动美国参战……
  当然,这些花招与阴谋必然有个基本的底线:第一,决不能损及一般美国人的利益;第二,不能明显践踏基本的人类道德底线;第三,不能制造人道主义的灾难;第四,还得考虑后继者的感受……
  道理很简单,美国的各级政府“一把手”都是独立选举产生的,市长不用对州长负责,州长不用对总统负责,就算长官与雇员之间,也是一个固定周期内的上下级关系。没有人身依附关系的权力架构之间,每个人的人格相对完整,如果命令其执行伤天害理的任务,执行者就完全可能对媒体披露。这不但不损自己的形象,反而会赢得公众的支持。就像“水门事件”中勇敢提供证据的“深喉”。
  像“萨斯病毒是美国刻意针对中国人发动的病毒战”,稍有一点点脑子的人都会立马判断是非常恶劣但也非常拙劣的胡说八道。
  道理很简单,美籍华人已经多达五百多万,亚裔华人更是多达两千多万,其中不少已经进入美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界的精英阶层,美国当局何以做到精准区分黄色人种与白色人种?
  从政治版图来说,中国与日本、韩国等美国的盟国一衣带水,谁能保证细菌战、基因战仅仅局限在中国大陆进行?
  每一个恶劣的“阴谋论”都掺杂一些似是而非的数据与专业名词,看上去颇像那么一回事,甚至连“共济会”这样明显天方夜谭的鬼扯也有的是人相信。抛开基本的科学素养与逻辑能力不说,哪怕仅仅从西方媒体制度而言,就根本没有此类阴谋得以存在的条件。
  媒体权力与任何别的权力都不一样,它源于每一个社会个体,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都可能引爆媒体事件,只要他确实掌握“重大的、独特的”信息。这就让任何“阴谋”的策划者与执行者都不得不谨小慎微,不得不考虑其冒险的意义与回报。
  眼下的美国大统领与传统媒体的关系之紧张众所周知,也可能是美国历史上仅次于尼克松时期的紧张状态。而且正是弹劾之际,这样的背景下,特朗普会贸然发动病毒战?
  其实,这么认认真真地反驳“阴谋论”者,本身已经是一件可笑的事情,就像你认认真真与人辩论说2+2等于4,人家直接开骂“美国人说等于4你就说等于4,美国人是你爹啊,你怎么不死美国去,是人家不要你这黄皮香蕉人吧?”
  中国知识分子历来都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家国情怀,真正的“美分”“精日”至少我是一个也没看到。相反,那些批评义和团式言论与行动的人,都是深沉的、明白的爱国者。倒是打着“爱国”旗号,鼓励仇恨,制造撕裂,动不动指斥同胞为汉奸、卖国贼者,才真正是这个时代的祸国殃民者。
  写到这里,无限悲凉。此后,我将再也不会如此认真、费力地写此类文字。或许,所谓的“新媒体”时代,就是一个鼓励单向言说的时代,是精明的仇恨制造者和韭菜们狂欢的时代。
来源:非常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