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底开始,一则关于电信运营商要向微信收费的传闻引发行业震荡。有消息称,工信部已经在短短半个月内,两次召集三大电信运营商、相关OTT企业 (Over The Top,互联网企业利用运营商的宽带网络发展自己的业务,如谷歌、腾讯),针对微信业务对运营商网络资源的占用问题展开讨论。
发起这场讨论的运营商认为,微信占用中国移动60%的信令资源,但仅带来10%的流量,而运营商只对流量收费,没有向信令收费。
在网络中传输着各种信号,其中一部分是我们需要的(例如打电话的语音、上网的数据包等),而另外一部分是我们不需要的,它用来专门控制电路的,这一类型的信号就称之为信令。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在微信的问题上,目前反应和动作最大的是中国移动。中国移动不仅希望向微信收取信令费用,更希望政府将微信纳入“基础电信服务”,并授予电信运营商单方面阻断或收费的权力,以增强对微信等OTT业务的可控性。
针对收费传言,在日前的IT领袖峰会上,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和腾讯董事长马化腾口径一致,他们认为,运营商和腾讯的关系绝对不是“水火关系”,而是“鱼水之情”。不过,常小兵再一次公开强调,收费不收费将基于基本经济规律,“违背经济规律的商业模式,都是难以长远的”。
在同一天,工信部部长苗圩表示,目前工信部正在协调运营商微信收费一事,主管部门会考虑运营商的合理要求,但严禁运营商利用垄断地位遏制微信等增值服务。苗圩称,运营商对OTT业务的收费将是“合理的”。
多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收费风波很有可能将是以“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付费”来收尾,运营商对微信的收费,或将成为OTT厂商全面向运营商缴纳网络资源费用的开端。这亦将影响全国近8亿移动用户的产品体验,趋好或趋坏尚无法估计。
暗限微信
中国移动董事长奚国华认为,在中移动面临的与传统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两种类型竞争中,来自后者的“替代性”竞争“更严峻、更可怕”。
中移动前任董事长王建宙曾向《财经》记者表示过,微信刚推出时,中移动就召开过多次紧急会议。限制微信或向其收费,或将只是运营商应对微信竞争的第一个本能反应。
对运营商来说,微信何以到了可怕的地步?
在微信业务方兴未艾之时,考虑到它带来的巨大流量,中国移动曾一度用最佳的网络资源来保证微信用户的业务体验,即使遭遇OTT业务带来的网络压力,一般也是采用扩容等技术手段来解决。
一位华为工程师告诉《财经》记者,运营商以前遇到类似问题,一般由其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但是随着微信等业务用户数的迅速膨胀,单纯的技术扩容已经无法满足微信等OTT业务发展的需要,运营商网络维护成本也日益沉重。
与此同时,微信为运营商带来高流量却无法变现的问题亦愈益突出,这使得电信运营商陷入越来越危险的“增量不增收”的恶性循环。
以中国移动为例,在其2012年的营收结构中,话音收入占比仍然高达88%,无线上网业务流量比上年增长187.6%,收入比上年增长53.6%,移动流量的增长速度,显然要远远高于收入的增长速度。
根据电信专家韦乐平的测算,电信运营业在整个信息通信产业链中成为利润率增长最低的环节,仅为9%,而CP/SP等内容商的利润增长则超过14%。
以腾讯、苹果、谷歌为代表的轻型运营商主导了较高利润的上层业务和应用,并用较小的成本,获取较大利润。而电信运营商被管道化、边缘化、低值化的趋势,愈益明显。
2012年,在总营收不及运营商的前提下,腾讯123亿元的净利润规模,远远将中国联通的71亿元净利润甩在身后,和中国电信的149亿元净利润亦差距甚小。
令运营商管理层更加焦急的是,在运营商内部,微信带来的业务冲击,并未引起管理决策层之外的员工和省市级公司业务主管的重视。“我们更加关心的是完 成季度、半年、全年的KPI考核,赚钱才是第一要务。”某省级联通中层管理人员向《财经》记者坦言,甚至连省公司老总,也不是太清楚微信究竟带来多大的威 胁。
体量过大、体系过于庞杂、反应过慢,这些大企业的管理通病,或将拖累运营商在竞争中失去时机。此时,若能借助政策之手,将微信纳入政府及运营商自身监管视野之中,对于运营商而言,恐怕是最快速的解决之道。
运营商的多方游说已经开始。
一位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中国移动甚至用微信或将威胁国家信息网络安全为理由游说政府。该人士称,微信威胁到国家信息安全的原因是,由于微 信能够提供点到点和点到多点的语音服务、消息推动、多媒体内容推送,而这些内容采用的是腾讯私有的通信协议,并不具有开放性和公开性,用户之间的通信行为 存在巨大的监管盲点。
同时,由于腾讯是一个在国外市场公开上市的公众公司,如果有国外资本力量控制了这一能向3亿用户提供基础通信服务的产品,将会严重影响我国通信安全。
基于这一论据,中国移动希望将微信定性为“基础电信服务业”,按照电信服务进行管制,授权运营商对微信业务进行网络管理。一旦这一诉求得以实现,微 信的性质将发生本质性改变,其运营主体腾讯公司也将成为事实上的“虚拟运营商”。更为重要的是,电信运营商可以将腾讯微信纳入间接掌控之下。
例如,运营商可以随时以信息安全为由,阻断微信服务,影响微信用户体验。此外,微信业务的网络出口将直接受制于运营商,“时不时卡一下,让微信的用户体验满意度下降,这些都是很有可能的。”上述人士表示。
除了试图借助政府力量之外,运营商还在暗自尝试,对每一款手机应用做流量监管,并根据其消耗资源的多少做相应定价。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不仅可以对微信等高消耗资源业务形成有效的收费模式,更能直接带动各级下属公司的经营动力。
如果能够借助政策之手,将微信纳入政府及运营商自身监管视野之中,对于运营商而言,恐怕是最佳战果。但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运营商以上做法均非市场化手段,已落后于当下的移动市场环境。
以IM还击或成“花架子”
对运营商来说,更正面的竞争手段是以IM还击IM。
近日,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不约而同传出了即将重构现有移动IM产品(即时通讯软件)的消息。前者即将重构飞信业务,以其为主要平台应对微信竞争,而 后者则将在现有“翼聊”的基础上推出功能更为强大的“翼信”业务。运营商试图将两者打造成一个融合通信的平台,成为移动互联网的入口。
三大运营商目前均在移动IM领域有所布局,移动在2007年就推出飞信,电信和联通在2011年才推出“翼聊”和“沃友”。
飞信是目前中国移动用户规模最大的互联网业务。有中国移动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中国移动的很多技术、网络、业务部门,都将参与到本次对飞信的重构计划中。中国移动甚至可能新建专门的音视频中心来与外围网络对接,以有针对性地支持飞信的基础通信服务能力。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电信正在秘密升级的“翼聊”,最大的卖点在于其可以实现固话留言。从目前流出的信息来看,翼信产品形态还比较单薄,只能算是电信在移动IM领域的提前布局。
飞信与翼信的核心卖点是:不仅具备目前微信所具备的视频、文字、多人群聊功能,还将推出VOIP语音对讲功能(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是一种以IP电话为主,并推出相应的增值业务的技术)、免费短信,跨平台、终端等功能,例如在飞信的新功能列表中,智能电视也将成为微 信的支持平台。
此外,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均将结合自身的渠道优势,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所有用户默认开通飞信。定制终端预装、流量打包优惠等手段也将被用于飞信的市场推广。
甚至有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三大运营商正在秘密商讨成立一个专门的公司,开发一款互联互通的移动IM产品,以应对微信带来的巨大冲击。有分析称,这可能是运营商超越微信的唯一可能。
不过,联通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士透露,中国联通内部并不看好联合公司,“无论是联合开发还是独家开发,在短期内开发出的产品无法超越微信。”
其实飞信和翼信目前展示的产品功能,对微信来说并无技术门槛,只是做与不做的区别,例如微信目前不具备的IP语音对讲功能,主要是为了规避我国 VOIP政策管制风险。而且,在其最新推出的版本中,有一个在许多用户中流传的小秘密——只要关闭视频通话的按钮,就可以进行持续对讲的VOIP语音通 话。
部分业内人士对于飞信和翼信的不看好,主要是诟病其“运营商血统”。多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即使是目前用户数最多的飞信,运营商的资源优势也并未被有效整合,其复杂的内部体系成为阻绊飞信发展的最主要原因。
中国移动早在2007年就推出了飞信业务,并一度占据30%的移动IM市场,但飞信是中国移动的战略性互联网业务,除了神州泰岳,其业务、运营、推广方涉及中国移动多达几十个部门,所投入人力物力不可谓不巨,但制度设计的结构性缺陷令其在经历短期的用户高速增长之后,长期陷入停滞。
有业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了一个未经证实的数据,飞信五年研发耗资约30亿元,这一数字还不包括负责该业务的中国移动互联网基地的相关费用,和飞信推广费用。
值得一提的神州泰岳公司,是飞信产品的开发、运营、支撑和服务方,曾凭借飞信业务成为资本市场的宠儿。但飞信业务的规划和推广并不受神州泰岳公司控制,而是由中国移动各级公司负责,这样的分工或将使神州泰岳的产品经理失去把产品做到极致的激励。
负责飞信业务销售和推广的中国移动各省公司也发现,在投入大批人力资源和巨额营销成本之后,除了完成KPI,这个产品的任何损益都与自己无关。
此外,目前飞信实际管理者——中国移动互联网基地远在广东,虽然接受来自总部数据部的指导和考核,但无论是产品研发还是市场推广,都没有亲身参与,故无法完成有效的管理职责。
电信专家韦乐平指出,在互联网应用领域,电信运营商屡战屡败,几乎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成功案例。他认为,电信运营商“体制僵化、技术理念落后、包袱沉重、创新乏力”。
与之相对的是,马化腾在总结微信成功经验时认为,微信之所以能够成功,主要归因于腾讯敢于“自己革自己的命”,在微信业务酝酿之初,首先解决了和移动QQ左右手互搏的问题,集中全力发展微信,消除不必要内耗。
韦乐平建议,在互联网业务的开发和运营上,运营商应该下决心,从以传统的地方为主的三层架构向独立的、垂直一体化的、扁平架构转型。
但从目前的信息来看,本次飞信业务重构并未涉及更多内部组织改革,着力点被放在具体的产品形态和功能设计上。可以预见的是,重构了业务体系的飞信业务结构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将更加庞杂。
在飞信推出之初,就有中移动高层将其称为“插入互联网市场的一把尖刀”,五年的发展过程中,飞信这把尖刀在体制缺憾之下并没有发挥出中国移动预想中的威力。此次重构飞信,若不能打破体制限制,或又将沦为“花架子”。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飞信重构一旦失败,中国移动将重新回归“微利+微增长”的管道运营商宿命,更遑论本身在移动IM战略上失去先机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
正是基于此,有中国联通内部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随着事态的发酵,中国联通内部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依靠自主创新是不现实的,即使是联手其他运营商,在短期内开发出的产品也无法超越微信,不如与微信合作,吸引竞争对手用户。
联通内部反而认为,与其他运营商的竞争大于合作关系,与微信合作大于竞争。
微信机会与犯错概率
在运营商明暗两面多管齐下限制微信的时候,微信的商业化尝试即将展开。
近期,马化腾透露了微信商业化尝试的消息:未来几个月,微信平台上将推出移动社交游戏,并将推出出租车等服务的“微支付”选项。根据腾讯总裁刘炽平在财报分析会上的解读,微信的商业模式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移动社交游戏、O2O业务和增值服务。
业界普遍看好微信的盈利模式,腾讯在PC游戏和手机游戏领域十分成熟,这为手机社交游戏打下坚实基础;增值服务也是以QQ起家的腾讯公司的长项,分析人士称,按照微信3亿用户的基数,哪怕只有1%的用户愿意为某项增值服务付费,收益都将十分可观。
但微信也并非强大不可战胜。
腾讯已经成长为一个超大型公司,内部产品体系和管理部门繁杂,微信的成长很大原因得益于腾讯的自我革命精神,但这并不意味着腾讯今后仍会自我革命。
有腾讯内部人士曾透露,微信的快速发展,令QQ以及其他事业部面临被边缘化、利益被重新分配的危险。腾讯内部各产品线之间的竞争亦在扩大。
在微信的每一次产品优化过程中,也伴随着移动QQ的相似提升,例如,手机QQ添加了语音对讲功能,同样能够查找附近商铺等,这些功能跟微信有重叠之处。
目前,微信的商业化目标已经清晰,但手机QQ和微信的战略区隔,双方的差异化发展路线,马化腾显然还没有想好。
有分析人士认为,如果不能解决这一问题,微信很有可能变成一个中规中矩的产品,在波谲云诡的移动互联网市场,中规中矩就有被淘汰的危险。
在国内的商业化模式还未明确之时,微信已经急不可待迈出了国际化的脚步。从年初开始,微信就已经开始在港澳台及东南亚开疆拓土,甚至在美国也有所动作。马化腾称,微信是腾讯所有产品中,唯一有机会开拓国外市场的业务。
但微信国际化的进程并不太顺利。在越南等国,竞争对手甚至以信息安全为由,制造话题抵制微信。马化腾称,在一些国家,打上“中国制造”烙印的IT产品发展掣肘太多,“即使在台湾,我也常常被公开诘问微信是否会盗取用户信息,是不是中国政府派来的间谍?”
事实上,微信国际化的主要障碍并非信息安全。国外用户消费习惯、市场环境均与国内不同。生活在美国的电信观察者称,在北美,很少有用户接受在一款简 单的移动应用软件里添加进聊天、游戏、购物、客服和支付等各种插件的应用,大多数用户都推崇简单,让一款软件最好只干一件事,而且不介意为它付费。
仅此一项,微信要迎合北美用户,或其他不同需求的东南亚用户,就有很多事情要做。微信团队以出众的产品设计闻名,但是否要为每个国家和市场去设计一款独一无二的微信?这一点,恐怕马化腾也没有想好。
移动互联网可以成就半年内打败所有竞争对手的微信,也可以在很短时间内造就另一个微信,微信需要尽快清晰其在腾讯内部的定位,尽快实现商业化,并明晰国际国内市场的轻重缓急。
一旦微信自己犯了错误,错失市场机会,对运营商来说就是最大的好消息。
主管部门是否应插手?
舆情汹涌,主管部门陷入了沉默。
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工信部的态度已经开始有所松动。“仲裁的前提必须是能清楚地找到矛盾,微信和运营商的矛盾还不清楚,需要时间去沉淀、发酵,并释放出来。”
该人士认为,运营商和腾讯之间的争端,很有可能最终在政府的调解下,以双方的“和解”收尾。比如,运营商和腾讯达成类似法国电信和谷歌的合作框架。
如同腾讯一样,谷歌经常需要利用电信公司基础设施来运行它的私有网络,一旦联入私有网络便与运营商无关。在美国,电信运营商还未就此进行收费。但在法国,今年开始谷歌将要为自己发送的数据向法国电信公司支付一定费用,具体额度未透露。
这种收尾结果意味着,政府更多是调解员的角色。
目前的电信监管思路主要依据国务院2000年9月颁发的《电信管理条例》,13年过去了,现有的监管思路适用电信运营商内部“适度监管之下的有限竞争”法则,无法适用电信运营行业和互联网行业之间的竞争。
一些学者认为,电信运营行业已经从传统的电信运营商格局转向“电信运营商+轻型运营商”的二元化运营格局,之前的监管方式显然已经不适用于当下。
苗圩多次表态,对于如何监管互联网公司和传统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竞争,工信部愿意“把市场交给市场”。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亦向《财经》记者表示:“政府不需管得太细,不如只管好公平结算和资费总水平,其他的交给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