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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20 December 2012

民主体制的局限不能证明专制体制的优越(民主体制就算有弊病,也是利大于弊)


民主体制胜于专制体制
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表明尽管民主体制有许多局限和弊病,但是这类政治制度远远优越于专制体制。
第一,我们可以比较专制和民主体制中的各种弊病的严重程度和可改性。虽然民主体制中存在着腐败,不平等,特殊利益集团等弊病,但是专制体制中这类问题更严重。
如果我们查一下国际透明组织(一个总部设在柏林的国际民间组织)公布的腐败感觉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世界上最廉洁的政府绝大多数是在民主国家。在前25名最廉洁的国家里只有(半民主的)新加坡,香港和卡塔尔不是民主政权。 而最腐败的政府基本上都是专制政权。在最腐败的25国中,除了(半民主的)巴拉圭以外,其余都是专制政权。从平等和社会公正角度来看,世界上被认为比较平等和公正的国家中,大部分是民主国家。其中,最平等和公正的是北欧的社会民主国家。从体制的自我改造能力(即可改性)角度来看,民主体制显然有更强的可改性。多党制下的政治竞争,定期的自由和公正的选举,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与压力,以及民间社会的政治参与都为民主政体不需通过革命来进行自我改造提供了必需(但是不一定是充分的)条件。
相比之下,专制体制缺乏内在的自我改造能力。这类体制要改变方向往往是通过两种代价惨重的途径实现。一是被民众通过革命推翻(如前苏联的垮台和阿拉伯之春),二是一场自我制造的政治灾难(象中国的文革)。比较民主和专制体制各自的弊病时,最能说明题的是这一现象:几乎没有人会提出通过专制来解决民主体制中的问题。但是,绝大部分人都会支持通过民主来解决专制体制中的问题。
第二,在讨论不同政治体制的相对优越性时,最重要的标准并不是哪类体制能够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虽然用这一标准衡量,民主一点不会比专制逊色),而是哪个体制对普通人民最基本的权利的保护程度。用这标准来衡量,民主显然要比专制优越。人的基本尊严在民主体制下能够得到保障。举一个很小的例子,尚未见到和听说在一个民主国家中普通民众跪在官员或政府大院前的这种事情;而在中国,这类现象十分普遍(假如成了民主国家后,这种事情不可能再发生。我们只要看一下现在的台湾就可以得出这一结论)。另一个实例是最近在中国陕西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发生的惨案。因无钱缴纳4万元二胎的罚款,一位普通农妇被强制大月份引产。这类事情在一个民主国家不可能发生。
第三,从专制走向民主是历史潮流。在世界上的180多国家中,有120个国家是通过选举来产生政府领导人的。在这120个国家中,三分之二(即80个)是在过去40年中通过转型建立的新民主政体。其中,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要低于中国。根据用国际购买力计算,中国的人均国民收入已达8500美元。这一水平高于50多个发展中民主国家的人均收入。 根据政治学对经济发展和民主转型的研究,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已达到所谓的“民主转型安全门槛。”即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超过6000 美元(按购买力算),民主政权一旦在这个国家形成,基本上不可能重返专制如果我们用这一眼光来看中国,中国虽然经济增长飞跃,但在政治上已落后于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