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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11 June 2017

“宗教骚扰”

两个中国人在巴基斯坦被杀了。
固然,那是个很乱的地方,宗教极端份子很多,很多地方政府的管控覆盖不到。这起事件可以诠释成为一起意外,就如出外旅行遇上抢劫、遇上人肉炸弹,运气不好,撞上了。
然而坏球日报打出的标题是:真相!韩国人带中国人赴巴传教,酿绑架惨剧!
这就很草泥马了。
是谁绑架了中国人?是谁杀害了中国人?是IS。但坏球日报提都不提。
谁该为惨剧负责呢?坏球日报说,韩国人。
按它这意思:
穆斯林极端势力绑架杀人,天经地义,不需要的谴责,是不是?
两个遇害的同胞是自己有错在先,死有余辜,是不是?
外交部在说“中方坚决反对并强烈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草泥马坏球日报在说他们“其实形成了一种宗教骚扰”——活该被杀是不是?!
当然,如果报道属实,在这个事件里韩国人居心叵测。也是要草泥马的。
但是坏球日报这种替宗教极端份子洗地的逻辑……我有一句妈卖批,想要讲给你听!
这尼玛是十分贱的逻辑。因为,穆教是浑身都有G点,一碰就高潮的。
今天,你说他俩是因为传教,犯了穆教的G点,“其实形成了一种宗教骚扰”,所以被杀也活该!
明天,有姑娘去旅游,没戴头巾,穿了个短袖——这在某些穆斯林眼里,是“宗教骚扰”+“性骚扰”——所以被强奸也是活该咯?!
你们对宗教极端份子的人性,要求怎么就这低呢?!只要求与之接触的人无条件的迎合它们,稍有冒犯,它们可以绑架杀人,错全在对方的“宗教骚扰”。
有人说,你说这些有什么用?有本事对IS说去!键盘侠!
这种贱人,说得好像他们去中东打过仗似的……
因为IS不可理喻,所以苛求被害者——这种逻辑,贱,并且坏!
两个中国人在巴基斯坦被杀了。
他们没有杀人放火,也没有贩卖毒品军火,他们只是做了一些在文明社会里可能会引起部分人不快的宣传——这些纠纷,在文明社会里,都是可以沟通来解决的。但是他们遇上了一群人类社会的毒瘤,无法对话,他们被害了。
我们可以说,他们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或者有可能上了坏逼韩国人的当。但是我们不能说:他们有错在先,死有余辜。
错的是绑架者、杀人者,错的是恐怖主义。

环球时报的胡总编在为某教洗地方面一向是不遗余力的。这次表现的也很突出,IS杀了中国人,他说是因为韩国人不该把中国人带到伊斯兰国家去传教,还发明了一个词”宗教骚扰”.这很符合某教的逻辑:我可以在中国占用公路做礼拜,你反对的话,你就是大汉族主义。
巴米扬大佛的存在,对当地人构成了“宗教骚扰”。帕尔米拉和尼尼微古城的存在,对当地人构成了“宗教骚扰”。曼谷四面佛的存在,对偷渡到那里的XX构成了“宗教骚扰”。甚至可以说解放军工作队入驻沙甸,对那里的人构成了“宗教骚扰”,境内唯一一座打解放军的纪念碑在那里傲然屹立。
天朝某些人的神逻辑:同胞在国外被恐怖分子杀害,不是恐怖分子的错,错在同胞不该以传教进行宗教搔扰;女同胞被流氓猥亵,不是流氓的错,是女同胞穿得太暴露;少年因为黑社会辱母而自卫杀人,不是黑社会的错,是少年激怒了流氓;女学生被诈骗,不是骗子的错,是女学生太蠢……还可以更加冷血无耻一点么??
主要是小粉红天天意淫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这下被打脸了只能顾左右而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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