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回帶到兩百多年前,美國於1787年舉行制憲會議,經過四個月激烈爭論,艱難地確定了三權分立的國家政體。這個憲法總體指導思想,就是「像防賊一樣防着總統」。但是,開國元勳之一的傑佛遜很快發現了這一憲法的致命缺陷,那就是:國家權力雖然被分拆為立法、司法、行政三大塊,但三者事實上都只能操縱在官吏手裏。對於絕大多數民眾來說,如果沒有任何可以操縱在自己手裏的直接權力,他們最終將一無所有。基於這一思考,傑佛遜經兩年多努力,推動《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於1791年通過。
這也是人類歷史上最奇特的一個憲法條文,因為它是一條不允許通過某類法律條文的條文:國會不得制訂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伸冤的權利。後來當上美國第三任總統的傑佛遜有句名言,「在一個沒有報紙的政府和一個沒有政府的報紙之間,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後者」。
命繫一線的一線,就是監督三權的第四權——傳媒,即使三權分立的國家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