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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5 February 2024

習近平「沒有辦法的辦法」


梁京 RFA 20240130


習近平最近做出幾個重大經濟決策,比較好理解的有兩個,一個是大規模救股市,雖然是虛晃一槍,但也不能說沒有策略意義;另一個就是叫停基建,這其實是早該做的決斷,因為在中央財力嚴重吃緊的情況下,繼續支持毫無收益的基建項目,極其愚蠢。更何況,地方政府早就把基建項目作為套取中央資金的慣用伎倆。不太好理解的決策也有兩個,一個就是金融機構對外資前所未有的開放,另外一個就是房地產政策全面放權給省市「自主調控」。

此時允許外資在中國擁有全資金融機構之所以令人費解,是因為中國爆發金融危機的風險之大,已無人不曉,治理環境和政治氛圍,都不允許外資金融機構開展實質性業務。也就是說,這個決定完全不可能對經濟局勢有任何影響。我的解讀是,這個決策是一個表態,那就是中國絕對不與國際金融體系「脫鉤」。還有一個策略性的可能,就是讓某些反西方的石油國家的金融機構全資進入中國,以便應對西方可能對中國的全面金融制裁。

最有實質性,同時也讓許多人感到意外的決策,就是房地產政策讓地方「自主調控」。以習近平對中央集權的一貫偏好,這個決策應該是不得已而為,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問題是,房地產問題並不是新問題,而是習近平有多年思考的問題,那他為甚麼不借著這個危機爆發,依照他早就說過的「房住不炒」的精神來來化解危機呢?事實上,黃奇帆最近關於房地產危機的一個內部講話,也試圖按照習近平的思路出謀劃策,建議北京出手,大規模買入住房作為類似新加坡和香港的保障性住房。從邏輯上,這個辦法既有望解決與房地產相關的債務問題,也有利於緩解低收入階層的住房難題。

那麼,習近平此次突然放棄推行一個「頂層設計」的房地產政策,而讓地方政府各自為政,意味著甚麼樣的前景和風險呢?難道習近平不怕會出大亂子嗎?我的解讀是,此次放權,很大程度上是被地方的財政危機逼出來的,也就是說,面對前所未見的地方財政危機,特別是很多地方連工資都發不出,北京不得不給部分地方政府更大的「運作空間」,儘管這意味著巨大的風險。一個基本邏輯就是,讓那些還有機會的地方自救,從而讓中央用有限的資源去救非救不可的地方。這個邏輯其實也是當年「改革開放」實行地方分權的邏輯。

但是,當年的情況與如今有兩個根本性區別,第一,地方官員與普通百姓的利益衝突不如現在這麼尖銳,因此此次放權很難不加劇政府與民爭利,引發更大危機;第二,官員成分有了本質的變化。當年各地尚有不少具有強烈「地方主義」傾向的本地領導,這些人與本土鄉民的血脈關係、對地方長久利益的關心,是變革成功之關鍵。而現在,這種力量可以說被習近平定於一尊的十年消滅殆盡。

正是基於這兩點,我非常不看好習近平突然推動地方政府「自主調控」房地產政策。住房問題絕對不是單純的市場供求問題,而涉及到人口的空間佈局,涉及到階級關係、代際利益的微妙平衡,在普遍預期不好的大形勢下,讓走馬燈一樣調換領導人的地方政府去「自主調控」房地產政策,除了掠奪性和投機性的決策災難,我們還能期待出現任何良性的政策後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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