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银监会颁布了P2P行业监管新规,市场哗然。基于P2P行业“老鼠过街”的行业形象,市场对此的多数解读,都是“重大利好,坚决拥护”。本文作者是互联网金融行业资深从业者,他从全新的专业角度解读了他对新规的看法,读之,顿觉分外清晰、清醒。隆重推荐于此
在互联网金融这行,我应该算个老人了。
记得2013年的时候,老和一堆人吃饭聚会。那时候真是屌丝啊,满桌望去,个个都是面黄肌瘦形容萎靡,抽个烟都不敢买20块以上的。然后,2014年来了,突然一下,我去,风口了!记得14年底的时候,再吃饭,还是这桌人,全都变大佬,一算身价,过百亿了,统计了下业务规模,差不多有千亿了。
那时候真是意气风发啊,谈的事儿都是1亿起步,仿佛天空才是我们的尽头。 那时候我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其实没有什么具体原因,只是直觉觉得在中国,屌丝要干金融,绝对不应该有这么容易。想了很久,毅然决然套现退出了。
真没想到,我的直觉这么准。
昨天,银监会发了P2P监管的细则,然后新闻上眼见着这些大佬们纷纷表态:重大利好,喜大普奔,坚决拥护,我就知道他们说的不是真心话。打电话过去问,大家基本上都只说了一句话:“这是要人命啊!”
以前大家还开玩笑说银监会是P2P的后妈,从昨天发布的监管规定看,这哪是后妈啊,这是世仇啊!
这项对P2P的监管规定,对P2P的行业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大到让我怀疑一年后,这个行业还会不会存在——这是一个生死劫。
具体说一下新规之后,这个行业会怎么样吧。
I、首先,局部会出大问题,会出现壮烈的死亡
死亡的原因,主要源于限额。按照现在P2P监管的规定,通过P2P网络平台进行借贷,个人最多借100万,法人最多借500万。
从控制金融风险的角度看,这个确实没错,但是问题是,存量怎么办?
在过去几年P2P的发展过程中,P2P已经从最初的个人间借贷,演进到企业借贷、保理、房地产抵押、供应链等各个领域,传统信贷的几乎各个细分领域,几乎都有了P2P模式的渗透,这中间大额信贷至少占据了半壁江山。
如果要估个数的话,我个人觉得,P2P行业目前至少沉淀着3000亿-5000亿的大额信贷资产,主要是以企业贷款、房屋抵押贷款、保理等业务为主。新规一出,且不说新增业务,现有存量业务怎么消化,就是个足以死人的问题。
因为信贷是一门有连续性的生意,在这个规定下,必然会产生大规模的抽贷行为,这意味这在未来一年内,P2P行业需要从这些领域中抽回3000亿-5000亿的贷款。在当前这个经济形势下,大企业都受不了抽贷,更别说中小企业了。本来就是家里揭不开锅,银行借不到,才来的P2P,现在好,P2P也借不到了,已经借的,还得抽回去。
可以想象的是,未来一年的这个抽贷过程,一定是惊天地泣鬼神。抽出来了,企业会死;抽不出来的,平台会死。两个将死之人之间的较量是怎么样的?我不敢想象。
II、其次,P2P行业正式变为夕阳产业
监管新规非常明确的把P2P定位成了现有金融体系的补充,其实说补充都是好听的词,就是个扫垃圾的。在监管新规下,为P2P留下的空间寥寥无几,未来P2P可做的业务方向,大致也就剩下了个人小微贷款、二手车贷、消费金融几块,而这几块其实在过去几年的快速扩张中,早已成为了红得不能再红的红海,可能在个别领域还有点发展空间,但大盘子基本就没有了。
这个还不算要命,要命的是有了这个天花板,就没有资本进入了。
前两年巨额资本纷纷进入P2P领域,看中的,倒不是个人小微之类的贫瘠业务,而是大家想着,国家好不容易在金融领域开了个口子,那我就进门先扫垃圾,干好了,国家保不准就能让我干干别的事儿了。这下可好,进了这行,这辈子就只能干扫垃圾这一件事了,没有上升空间,这下子资本谁会再来啊?
没了资本,就没有了发展的基础,更没有扩张的可能,前两年各路精英纷纷杀入P2P,证监会高管下海去P2P,银行高管下海去P2P,这下子全瞎了,以前跑的马,圈的地,全白瞎了。圈下来的,也给人家退回去吧。
III、再就是,P2P有可能重新走权贵化的道路
2000年左右的时候,全国信托大跃进,一下出现了2000多家信托公司,搞出了很多问题,然后监管严管,搞牌照制,到尽头最后剩下69家。而这69家,基本全是有深厚权贵背景的,如今在市场里躺着挣钱。
今天P2P的这个场面,和当年的信托何其相似,虽然监管里没有牌照制,但是按照这个办法走,我个人认为和牌照制差不多,金融局备案、ICP证、银行存管,就这三条,哪条不是需要动用大量的背景,哪条是仅靠市场行为可以搞定的?
所以我估计,按照这个路数,能在12个月里成功闯三关成功的,大致应该是非富即贵了,再加上经营合规,几年下来,一地鸡毛后,这个行业能留下的,估计寥寥不过几十家。而按照我国的惯例,这种需要申请资质的玩意,很有可能搞两年后就暂停申请了,看第三方支付,看信托,看证券咨询,哪个现在不是表面放开,但实际都暂停发放资质了?
所以,未来有可能想申请这个业务资质的,也没机会了,留下的这几十家,成长为新的金融权贵,至于到底谁主沉浮,应该还是屌丝死光光,尘归尘,土归土,还得看政府。
IV、最后,还是向这拨人致个敬吧
我记得30年前,改革开放初期,有一帮人,顶着投机倒把的罪名,偷偷开始办公司,做买卖,30年后,他们中的少数人成为了叱诧商界的风云人物,大多数人默默无闻地终老,还有一部分,至今还身陷囹圄。但无论结局如何,正是这么一群人的努力,才有了真正意义的市场经济,才有了今日之国力强盛。
今天,干P2P的这拨人(剔除那些恶意坑蒙拐骗的老鼠屎),顶着非法集资的帽子,在做同样的事情。同样,这帮人中的大部分,绝不会因为干了这个事飞黄腾达,甚至有不少结局可能会很悲惨。
但无论结局如何,他们值得让人尊敬。
至少因为他们的努力,我们一直封闭得严严实实的金融市场的市场化,向前推进了那么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