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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15 June 2016

国内保护知识产权需建立系统性的制度


近年来,浙江知识产权案件收案量持续增长。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收案量从2011年的7597件上升至2015年的16999件,年均增长率达22.3%。远高于其他民商事案件的收案增长率,显示出各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保护力度的加大,但“侵权容易维权难”的怪象却让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企业的“难言之隐”。浙江高院院长陈国猛表示:“维权成本高、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一直是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瓶颈。”新华三集团首席技术官尤学军认为,在国内侵权很容易、成本很低,对权利人来说举证又很难、投入大、维权效果不明显。“正因为投入与获得不成比例,所以不少企业选择不了了之。这样的环境不改变,很难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此外,尤学军还认为,当前昂贵的知识产权维持费用也不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据了解,目前在我国,发明专利授权后,每年需要交一定金额的维持费用。而且维持年限越长,费用越高。一旦不交年费,专利就会失效。 以专利有效期20年算,维持知识产权的所有费用加起来,我国企业机构的成本甚至高于美国。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份报告显示,我国发明专利的平均维持年限不到5年,远低于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 尤学军说:“我们希望政府部门能降低这方面的成本,无疑也是降低企业的创新成本。对国家来说,整个社会的创新氛围也会愈发浓厚。”安邦咨询(ANBOUND)的研究团队认为,眼下中国制造业需要转型升级,对于专利保护的需求已经不同与过去,企业从模仿已经逐渐转变成为创造,只有专利体系到位了,才能最大程度保证企业应有利益。另一方面,对于专利保护而言,是一套比较系统的体系。有效落实专利保护,必须有系统的改革才会有改变。比如政策、法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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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知识产权的所有费用加起来,我国企业机构的成本甚至高于美国”,  共匪机构又在压榨/搜刮企业,它才不会真心实意的保护企业的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