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以贪生怕死著称。1931年2月
下旬,红七军军长张云逸与政委邓小平各率一部由广东到江西与中央红军会合,进入江西不久被敌军截断,两部失去联系,邓带领一部分部队到了江西崇义。几天
后,邓去杰坝找赣南特委接头。此时,敌军对崇义红军发起猛攻。由于敌我力量悬殊,情况紧急,部队急切等待着最高首长邓小平指挥部队或抵抗或突围。这时,邓
就在崇义附近的山头上,听到前方枪声紧急,吓破了胆,立即决定弃队逃走,并带走了许多军饷。非常明显,邓是为了保命临阵脱逃,做出了这种无耻勾当。邓小平
在抗日战争时期,他也有类似行为。可见,遇到危险就逃跑是邓小平的一种习惯。“弃军逃跑”的事,在军史上是极为少见的,只有像邓小平这样的人才能做得出
来。1969年4月11日下午,毛泽东谈到对邓小平的评价,说:“邓作了许多坏事,一条是弃军逃跑;一条是到北京后与刘少奇、彭真搞到一起”(《邱会作回忆录》P628)。毛把邓曾经“弃军逃跑”定为邓所做的“许多坏事”中的首要一条。邓的这段经历,在《红七军简史》中有记载,军内高层尽人皆知。邓自己也承认这回事,只是回避“弃军逃跑”几个字。1968年6-7月,邓向中央写了一份《我的自述》,其中说:“现在我认识到,当时失去联系的两部份部队还没会合,立足未稳,作为主要负责人的我,在这种情形下离开部队是绝对不应该的,是严重的政治错误。”实际上这是“弃军”;当时的部队处于极度危险之中,你害怕跑掉了,就是“逃跑”。
由
于弃军逃跑,邓遭到严厉惩罚,此后,都是担任比较低的职务:瑞金县委书记——会昌县委书记——江西省委宣传部长——南村区委巡视员——总政秘书长——总政
宣传部干事,主编总政“红星报”,一直到长征途中遵义会议前夕(参见邓小平《我的自述》)。长征中邓小平则是“跟着走”。在
长征途中,邓小平只不过是军团政治部下面的一个宣传部长,骑在马上看“小五义”等侠义小说,俨然一位“邓果老”。休息时则大打其麻将,往往直到深夜,第二
天起来还是睡眼惺忪,摇摇幌幌。到了陕北,仍是如此。如果部队打了土豪,他关心的事是弄点吃的,比如猪肉、猪肝等。有一次,共军攻占了山西吉县,他忙带着
宣传队进城,说要“发点洋财去”。结果让他在敌县长公馆里找到了一大包燕窝,囫囵吞枣地饱餐了一顿。1940年,
有一回在冀南打仗,刘伯承在前方指挥,战斗十分激烈。可邓政委在后方听到了逼近的枪声,“老毛病”又犯了,登时面色惨白,双腿发软,准备轻装逃跑,竟命令
管理科长把刘伯承同志的一些军事书籍埋掉。管理科长认为刘伯承不在,把他的东西埋掉不妥当。但邓逼着非埋不可。由于埋得太仓促,后来找不着了。
1945年7大召开之前,中央曾召集原红7军的干部开过一个座谈会,会后由莫文骅执笔写成《红七军简史》一文,送交中央参考。文中根据同志们的看法,忠实地写下这样一段话:“邓斌(即邓小平)、邓岗、陈豪人等领导人未能与士兵同甘苦,共生死,中途脱队,实不应该。”寥寥30余字,却打中了邓小平的要害,使他暴跳如雷,一直耿耿于怀。但一时却也无可奈何。20年后,莫文骅为共军政治学院院长,该院是全国第一所用毛主席著作作为教材的学院。1963年毛主席还亲自批示,要地方干部“到现在莫文骅管的政治学院学习。”可是1964年7月,邓小平的死党贺龙、罗瑞卿、彭真向学院派了一个工作组,名为整风,实则大整莫文骅同志,“罪名”是“诽谤总书记”,说总书记“开过小差”,从而把莫定为“反党分子”。直到八届十一中全会中央给莫平了反,贺还拒不向下传达,以致还有人抄莫的家。
1972年8月3日,邓致信毛泽东,说道:“我历史上最大的错误之一,是在1931年初不该离开红七军,尽管这个行为在组织上是合法的,但在政治上是极端错误的。”“弃军逃跑”怎么会“在组织上是合法的”呢?如果“合法”,就叫做“批准离队”,那不是“错误”,更不是“极端错误”。所谓“极端错误”是邓自己的定性,其实这是一项严重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