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初夏的一个中午,我们接到派出所的一个电话,说他们辖区发生一起投毒案件:一家人中毒,女主人死亡,儿子正在抢救。而嫌疑人竟然是女主人的亲生女儿!
我和王队驱车赶往现场。因为事发派出所的辖区有很大面积是在山区,路很不好走,到派出所时已近黄昏。
我们在派出所见到了这个嫌疑人,也就是死者的女儿,一个瘦瘦小小的女人,看年龄约三十岁左右吧!
她一脸麻木,呆坐在讯问室,问什么问题都是简单说一两句,看不出是忧是喜。
派出所的民警向我们介绍了案情:
死者六十多岁,是家中的女主人。
中毒抢救者,四十岁,是死者的儿子。
嫌疑人三十多岁,是死者的女儿。
今天早上嫌疑人带了祭肉到死者家。因为今天是她父亲的忌日,去年的今天她父亲因病去世。
嫌疑人做了早饭,还煮了白肉,她们一家准备中午时到父亲的坟上祭奠。
煮一锅玉米面粥,炒一点简单的蔬菜,放一起搅和,这就是早饭。
嫌疑人的母亲和哥哥吃了早饭,没多久她母亲就出现了呕吐症状,继而昏迷。她哥哥不知所措,就去找同村的一个家族的大伯。
大伯到他家后,认为他母亲是突发疾病,要送医院。他开着自己家的三轮车带着死者,死者女儿,死者儿子去村里诊所。
诊所的乡村医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判断出这不是疾病而是中毒,(这个乡村医生的准确判断帮了我们大忙。)需要马上送大医院。
在这个紧要关头死者的儿子不见了,寻找后发现儿子倒在三轮车上,竟然也昏迷了。
一家人两人中毒昏迷,现在只有死者女儿能做主了!她女儿却说,母亲和哥哥只是普通的身体不适,根本不是什么中毒,更不需要治疗,回家休息一下就好。
当时大伯和医生都懵了,人命关天,不能有半点疏忽,大伯决定必须去大医院。在大伯和医生送病人去大医院时,死者女儿竟然借故夫家有事走掉了!
抢救结果前面已经说过了,女主人死亡,他儿子正在抢救。
连续两个人中毒,而身为他们至亲的女儿却反应怪异,乡村医生觉得此事蹊跷,就报了警。
派出所民警立刻去找死者女儿,发现她根本没回夫家。而是在死者家中,若无其事地喂鸡!遂将其带到派出所。
案情很简单。毫无疑问死者女儿的嫌疑最大。
原因有五点。
一,早饭是女儿做的。
二,只有女儿没吃早饭。
三,发现母亲和哥哥中毒后不愿抢救。这点也是最可疑的一点。
四,从犯罪心理上来说,投毒案多为女性所为,因为女性体力远弱于男性,实施犯罪更多采用间接形式。
五,女儿与母亲哥哥长期关系恶劣。有作案动机。
这第五点需要说明一下。
很多年前,女儿在外打工期间和一个外地男子相恋,马上就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年轻人嘛!两情相悦。
可是女儿的父母不同意这门婚事。为什么?因为他们的儿子还没结婚。
在农村,特别是贫穷的农村,男子娶妻是非常困难的事。一方面是掏不起高额的彩礼,另一方面是根本就没有女孩子愿意嫁到这贫穷的地方。
男子要想结婚,惯用的办法就是父母收高额的彩礼把自己家的女儿嫁掉,然后用嫁女的钱为子娶妻。
于是女儿的母亲谎称女儿的父亲病重,将女儿从外地招回,然后软禁起来。强迫她嫁给了一个比自己大十几岁的男人。
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他们收了这个男人的彩礼。
了解案情后,因为考虑到天色已晚,我们分成了两组,一组去医院了解情况。一组去死者家中。
从镇上到死者的家中还有一段距离,并且都是山路,还好有一条小路,警车能直接开到村子里。
这条小路是在2000 年左右修的,因为这个村子附近的山上发现了某种矿产,后来矿业公司修了一条入村的小路,山里的村民才有机会了解外面的世界。
死者的家在一半山腰,家中有三间用泥土板筑的小屋,两大一小,没有围墙,两间大屋分别是两间卧室,小屋是厨房。
投毒案件,现场勘察非常重要,因为这类案件很难取证,在不了解毒物成分,毒物来源的情况下只能在案发现场大范围提取检材。
死者食用的水源,家里的米面,调味料,死者吃的早饭,呕吐物,有可能接触的物品,甚至是屋内的空气都要取样。
简单看完了现场,我们又发现了新的疑点。
最重要的物证,即死者吃的早饭不见了,并且锅是刷过的,一点剩饭都没有。
这就太奇怪了,按照嫌疑人叙述:死者早饭吃到一半时出现中毒症状,马上施救。应该有大量剩饭才对。
这时我们想到,派出所民警找到嫌疑人时她正在喂鸡。
喂鸡!鸡呢?
认真搜索后,我们在一间屋子后面发现了十余只鸡,不过已经全部死掉了。
这一发现对死者的女儿非常不利。因为她不肯送她母亲去医院,找借口回家就是为了消灭证据,她把有毒的剩饭清理干净后喂鸡,结果鸡也毒死了。
所有迹象都指向了死者的儿女就是凶手,但是现在缺乏最直接的证据,即毒物的来源,下毒的方法。而这些证据就只能靠嫌疑人供述了!
晚上我们就住在了当地小镇上,派出所的同事们要辛苦了,他们要连夜紧急突审嫌疑人。
次日早晨,我接到了王队的电话:不出意外的话,案子破了!
王队是昨天去医院的那一组。
我问:嫌疑人招供了?
王队:不是的!是嫌疑人的哥哥救活了。这个案件很有可能就是个意外。
嫌疑人的哥哥被救醒后,通过办案民警得知他母亲已中毒死亡,他马上就想到有可能是盐的问题。
他叙述道:两天前他到村子的街上购物,路过某矿业公司时看到旁边的垃圾堆里有个棕色的瓶子,上面写着某某盐,打开瓶子里面果然是白花花的细盐,用指头尝了一下,咸的!
他虽然也怀疑盐有问题,可他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他将这瓶盐倒到自家盐罐,将瓶子丢弃到家不远处的河边。
根据嫌疑人哥哥的叙述我们果然在河边找到了那个棕色的瓶子,瓶上书: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是啥东西?是剧毒哇!样子和食盐一样,白色颗粒,味道也是咸的。
常见的是亚硝酸钠,用于食物防腐剂,实验室试剂。
经调查,这瓶亚硝酸盐是矿业公司实验室的。
矿业公司随意丢弃剧毒药品,被一个贫穷的半文盲状态的人捡到,他只认识瓶子上那个盐字。拿回家当食盐用,毒死了亲妈,自己也差点丧命!害的妹妹身陷囹圄。
案子到现在也调查清楚了。但是既然死者的女儿不是凶手,那么她的种种反常举动该怎样解释呢?
现在很流行一句话叫做: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作为普通民众的我们无法理解超级土豪的行为,同理超级土豪也无法理解普通民众的行为。同理普通民众也无法理解最赤贫者的行为。
其实换位思考一下就很好理解,所有的一些都是因为两个字:贫穷!
女儿做饭但她没吃,是因为无论在丈夫家还是在娘家,她家庭地位卑微,按照习俗只有等到母亲哥哥吃饭后她才能吃。
得知母亲中毒而不愿去大医院,是因为在她的世界中根本就没有去大医院的选项,有病挺一挺就过去了。现在母亲哥哥都忽然病了,丈夫是靠不住的,她自己根本没能力,而大伯又坚持送医院,无奈之下她只能逃避。
为什么会清理剩饭喂鸡呢?常年贫困的人都极为节约,养成物尽其用的习惯,这种习惯刻入骨髓,她虽然知道剩饭可能有毒,但认为人不能吃总可以喂鸡,总之不能浪费!没想到鸡也全部死掉了!
以前听人说贫穷是最可怕的癌症,让人丧失人性麻木不仁。确实是这样。
解释几个评论区的问题。
有人质疑这个案件是否真的是意外?
有的人说,可能女儿在外打工期间就认识亚硝酸盐并且知道有毒,见到哥哥误捡后,就顺势毒杀母亲哥哥。
有的人说,可能女儿的男盆友就在矿业公司,他们设计利用哥哥爱贪小便宜的特点,在哥哥回家的路上放置亚硝酸盐,故意让哥哥捡去,以便毒杀他们母子。
有的人说,其实哥哥和女儿真心相爱,但是迫于伦理不能在一起,哥哥设计毒杀母亲,为了摆脱嫌疑,自己也吃了一点。
你们的脑洞确实丰富了我的想象力,你们对案件质疑的精神非常可贵。
虽然你们怀疑了很多人,但是有一个人我在评论区没见过有任何人怀疑。因为他的一个行为非常可疑,当初是被当成第二号嫌疑人调查的。
喜欢开脑洞的同学不妨猜一下。
有的同学说哥哥捡到亚硝酸盐的瓶子,然后尝了一下为什么没中毒?
其实任何所谓的毒物都有一个剂量的问题,撇开剂量谈毒物都是耍流氓。
亚硝酸盐致死量约为3 克,中毒量约为0.3 克。
哥哥用指头沾几个颗粒尝了一下,远远达不到致死量。
其实亚硝酸盐广泛被当做食物防腐剂,在方便面,各种小零食,腌制食品,剩饭中存在。
为啥吃方便面没中毒呢?还是剂量问题!含量远低于致死量。
有人质疑为什么棕色的瓶子上写的是亚硝酸盐?不应该是亚硝酸钠或者亚硝酸钾吗?
能问出这个问题的同学一定是学化学的,你们的实验室一定是科学规范的。
可是现实中的实验室可能就一张桌子上面放几个瓶子。可能操作的人员连初中都没毕业。
矿业公司听起来高大上,实际上公司有很多小的矿点,就是一个洞口,外面几间简单的板房。
瓶子上能贴上标签,用手写上亚硝酸盐已经是非常认真负责了。
我在物证室见到过一袋氰化钠,是清查车辆时缴获的。
氰化钠是剧毒,毒性比亚硝酸盐更强。是严格管制物品。
这袋氰化钠用编织袋包裹,袋子外面用记号笔写着“青化娜”。
现实中不要苛求每个人都是化学家。
有人问矿业公司有责任吗?
当然有责任。最后矿业公司赔偿死者家属一大笔钱。
有人问哥哥如果没醒妹妹会被冤枉吗?
这是个很复杂的话题,篇幅有限,不做假设性推测。
最后说一下二号嫌疑人。
当时那个二号嫌疑人是救人并报警的乡村医生。
为什么呢?
因为这个乡村医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判断出是中毒而不是疾病。
要知道毒物有成千上万种,中毒后的症状也千差万别,就算把含有毒物的检材送到实验室,也是一种一种毒物排除。
连什么毒物中毒都不知道?怎样治疗?
他一个小小的乡村卫生所,没任何仪器设备。没抽血,没化验,凭什么就能快速肯定是中毒而不是疾病呢?
除非医生事先就知道他们就是中毒。那他就非常可疑了。
不过调查之后我们很快排除了医生的嫌疑。
我们问医生:你怎么症状快速知道这对母子是中毒的呢?
医生说:管它什么症状,把他们的呕吐物喂鸡,鸡死了!管它什么东西中毒,先把胃洗了再说!
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后来反思,为什么我会觉得医生可疑呢?其实还是思维方式的问题,站的立场不一样。
我是法医,我关心的是案件,关心的是如何收集证据,要弄清楚毒物是什么?投毒的方式是什么?心血中毒物的含量是否达到致死量?
但是医生他思考的是治病救人。时间就是生命,不管什么毒物,先把胃洗了,人救活再说。
就像穷人无法理解富豪的思维方式一样,因为思考问题的立场不同,我当时也无法理解医生的思维方式。
最后特别说一句,真的特别感谢这位可敬的乡村医生,如果不是他准确的判断,及时送医院治疗,哥哥可能真的就死掉了!毁掉的可能就是妹妹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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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拍案叫绝,逻辑似乎完全成立。
我和王队驱车赶往现场。因为事发派出所的辖区有很大面积是在山区,路很不好走,到派出所时已近黄昏。
我们在派出所见到了这个嫌疑人,也就是死者的女儿,一个瘦瘦小小的女人,看年龄约三十岁左右吧!
她一脸麻木,呆坐在讯问室,问什么问题都是简单说一两句,看不出是忧是喜。
派出所的民警向我们介绍了案情:
死者六十多岁,是家中的女主人。
中毒抢救者,四十岁,是死者的儿子。
嫌疑人三十多岁,是死者的女儿。
今天早上嫌疑人带了祭肉到死者家。因为今天是她父亲的忌日,去年的今天她父亲因病去世。
嫌疑人做了早饭,还煮了白肉,她们一家准备中午时到父亲的坟上祭奠。
煮一锅玉米面粥,炒一点简单的蔬菜,放一起搅和,这就是早饭。
嫌疑人的母亲和哥哥吃了早饭,没多久她母亲就出现了呕吐症状,继而昏迷。她哥哥不知所措,就去找同村的一个家族的大伯。
大伯到他家后,认为他母亲是突发疾病,要送医院。他开着自己家的三轮车带着死者,死者女儿,死者儿子去村里诊所。
诊所的乡村医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判断出这不是疾病而是中毒,(这个乡村医生的准确判断帮了我们大忙。)需要马上送大医院。
在这个紧要关头死者的儿子不见了,寻找后发现儿子倒在三轮车上,竟然也昏迷了。
一家人两人中毒昏迷,现在只有死者女儿能做主了!她女儿却说,母亲和哥哥只是普通的身体不适,根本不是什么中毒,更不需要治疗,回家休息一下就好。
当时大伯和医生都懵了,人命关天,不能有半点疏忽,大伯决定必须去大医院。在大伯和医生送病人去大医院时,死者女儿竟然借故夫家有事走掉了!
抢救结果前面已经说过了,女主人死亡,他儿子正在抢救。
连续两个人中毒,而身为他们至亲的女儿却反应怪异,乡村医生觉得此事蹊跷,就报了警。
派出所民警立刻去找死者女儿,发现她根本没回夫家。而是在死者家中,若无其事地喂鸡!遂将其带到派出所。
案情很简单。毫无疑问死者女儿的嫌疑最大。
原因有五点。
一,早饭是女儿做的。
二,只有女儿没吃早饭。
三,发现母亲和哥哥中毒后不愿抢救。这点也是最可疑的一点。
四,从犯罪心理上来说,投毒案多为女性所为,因为女性体力远弱于男性,实施犯罪更多采用间接形式。
五,女儿与母亲哥哥长期关系恶劣。有作案动机。
这第五点需要说明一下。
很多年前,女儿在外打工期间和一个外地男子相恋,马上就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年轻人嘛!两情相悦。
可是女儿的父母不同意这门婚事。为什么?因为他们的儿子还没结婚。
在农村,特别是贫穷的农村,男子娶妻是非常困难的事。一方面是掏不起高额的彩礼,另一方面是根本就没有女孩子愿意嫁到这贫穷的地方。
男子要想结婚,惯用的办法就是父母收高额的彩礼把自己家的女儿嫁掉,然后用嫁女的钱为子娶妻。
于是女儿的母亲谎称女儿的父亲病重,将女儿从外地招回,然后软禁起来。强迫她嫁给了一个比自己大十几岁的男人。
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他们收了这个男人的彩礼。
了解案情后,因为考虑到天色已晚,我们分成了两组,一组去医院了解情况。一组去死者家中。
从镇上到死者的家中还有一段距离,并且都是山路,还好有一条小路,警车能直接开到村子里。
这条小路是在2000 年左右修的,因为这个村子附近的山上发现了某种矿产,后来矿业公司修了一条入村的小路,山里的村民才有机会了解外面的世界。
死者的家在一半山腰,家中有三间用泥土板筑的小屋,两大一小,没有围墙,两间大屋分别是两间卧室,小屋是厨房。
投毒案件,现场勘察非常重要,因为这类案件很难取证,在不了解毒物成分,毒物来源的情况下只能在案发现场大范围提取检材。
死者食用的水源,家里的米面,调味料,死者吃的早饭,呕吐物,有可能接触的物品,甚至是屋内的空气都要取样。
简单看完了现场,我们又发现了新的疑点。
最重要的物证,即死者吃的早饭不见了,并且锅是刷过的,一点剩饭都没有。
这就太奇怪了,按照嫌疑人叙述:死者早饭吃到一半时出现中毒症状,马上施救。应该有大量剩饭才对。
这时我们想到,派出所民警找到嫌疑人时她正在喂鸡。
喂鸡!鸡呢?
认真搜索后,我们在一间屋子后面发现了十余只鸡,不过已经全部死掉了。
这一发现对死者的女儿非常不利。因为她不肯送她母亲去医院,找借口回家就是为了消灭证据,她把有毒的剩饭清理干净后喂鸡,结果鸡也毒死了。
所有迹象都指向了死者的儿女就是凶手,但是现在缺乏最直接的证据,即毒物的来源,下毒的方法。而这些证据就只能靠嫌疑人供述了!
晚上我们就住在了当地小镇上,派出所的同事们要辛苦了,他们要连夜紧急突审嫌疑人。
次日早晨,我接到了王队的电话:不出意外的话,案子破了!
王队是昨天去医院的那一组。
我问:嫌疑人招供了?
王队:不是的!是嫌疑人的哥哥救活了。这个案件很有可能就是个意外。
嫌疑人的哥哥被救醒后,通过办案民警得知他母亲已中毒死亡,他马上就想到有可能是盐的问题。
他叙述道:两天前他到村子的街上购物,路过某矿业公司时看到旁边的垃圾堆里有个棕色的瓶子,上面写着某某盐,打开瓶子里面果然是白花花的细盐,用指头尝了一下,咸的!
他虽然也怀疑盐有问题,可他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他将这瓶盐倒到自家盐罐,将瓶子丢弃到家不远处的河边。
根据嫌疑人哥哥的叙述我们果然在河边找到了那个棕色的瓶子,瓶上书: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是啥东西?是剧毒哇!样子和食盐一样,白色颗粒,味道也是咸的。
常见的是亚硝酸钠,用于食物防腐剂,实验室试剂。
经调查,这瓶亚硝酸盐是矿业公司实验室的。
矿业公司随意丢弃剧毒药品,被一个贫穷的半文盲状态的人捡到,他只认识瓶子上那个盐字。拿回家当食盐用,毒死了亲妈,自己也差点丧命!害的妹妹身陷囹圄。
案子到现在也调查清楚了。但是既然死者的女儿不是凶手,那么她的种种反常举动该怎样解释呢?
现在很流行一句话叫做: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作为普通民众的我们无法理解超级土豪的行为,同理超级土豪也无法理解普通民众的行为。同理普通民众也无法理解最赤贫者的行为。
其实换位思考一下就很好理解,所有的一些都是因为两个字:贫穷!
女儿做饭但她没吃,是因为无论在丈夫家还是在娘家,她家庭地位卑微,按照习俗只有等到母亲哥哥吃饭后她才能吃。
得知母亲中毒而不愿去大医院,是因为在她的世界中根本就没有去大医院的选项,有病挺一挺就过去了。现在母亲哥哥都忽然病了,丈夫是靠不住的,她自己根本没能力,而大伯又坚持送医院,无奈之下她只能逃避。
为什么会清理剩饭喂鸡呢?常年贫困的人都极为节约,养成物尽其用的习惯,这种习惯刻入骨髓,她虽然知道剩饭可能有毒,但认为人不能吃总可以喂鸡,总之不能浪费!没想到鸡也全部死掉了!
以前听人说贫穷是最可怕的癌症,让人丧失人性麻木不仁。确实是这样。
解释几个评论区的问题。
有人质疑这个案件是否真的是意外?
有的人说,可能女儿在外打工期间就认识亚硝酸盐并且知道有毒,见到哥哥误捡后,就顺势毒杀母亲哥哥。
有的人说,可能女儿的男盆友就在矿业公司,他们设计利用哥哥爱贪小便宜的特点,在哥哥回家的路上放置亚硝酸盐,故意让哥哥捡去,以便毒杀他们母子。
有的人说,其实哥哥和女儿真心相爱,但是迫于伦理不能在一起,哥哥设计毒杀母亲,为了摆脱嫌疑,自己也吃了一点。
你们的脑洞确实丰富了我的想象力,你们对案件质疑的精神非常可贵。
虽然你们怀疑了很多人,但是有一个人我在评论区没见过有任何人怀疑。因为他的一个行为非常可疑,当初是被当成第二号嫌疑人调查的。
喜欢开脑洞的同学不妨猜一下。
有的同学说哥哥捡到亚硝酸盐的瓶子,然后尝了一下为什么没中毒?
其实任何所谓的毒物都有一个剂量的问题,撇开剂量谈毒物都是耍流氓。
亚硝酸盐致死量约为3 克,中毒量约为0.3 克。
哥哥用指头沾几个颗粒尝了一下,远远达不到致死量。
其实亚硝酸盐广泛被当做食物防腐剂,在方便面,各种小零食,腌制食品,剩饭中存在。
为啥吃方便面没中毒呢?还是剂量问题!含量远低于致死量。
有人质疑为什么棕色的瓶子上写的是亚硝酸盐?不应该是亚硝酸钠或者亚硝酸钾吗?
能问出这个问题的同学一定是学化学的,你们的实验室一定是科学规范的。
可是现实中的实验室可能就一张桌子上面放几个瓶子。可能操作的人员连初中都没毕业。
矿业公司听起来高大上,实际上公司有很多小的矿点,就是一个洞口,外面几间简单的板房。
瓶子上能贴上标签,用手写上亚硝酸盐已经是非常认真负责了。
我在物证室见到过一袋氰化钠,是清查车辆时缴获的。
氰化钠是剧毒,毒性比亚硝酸盐更强。是严格管制物品。
这袋氰化钠用编织袋包裹,袋子外面用记号笔写着“青化娜”。
现实中不要苛求每个人都是化学家。
有人问矿业公司有责任吗?
当然有责任。最后矿业公司赔偿死者家属一大笔钱。
有人问哥哥如果没醒妹妹会被冤枉吗?
这是个很复杂的话题,篇幅有限,不做假设性推测。
最后说一下二号嫌疑人。
当时那个二号嫌疑人是救人并报警的乡村医生。
为什么呢?
因为这个乡村医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判断出是中毒而不是疾病。
要知道毒物有成千上万种,中毒后的症状也千差万别,就算把含有毒物的检材送到实验室,也是一种一种毒物排除。
连什么毒物中毒都不知道?怎样治疗?
他一个小小的乡村卫生所,没任何仪器设备。没抽血,没化验,凭什么就能快速肯定是中毒而不是疾病呢?
除非医生事先就知道他们就是中毒。那他就非常可疑了。
不过调查之后我们很快排除了医生的嫌疑。
我们问医生:你怎么症状快速知道这对母子是中毒的呢?
医生说:管它什么症状,把他们的呕吐物喂鸡,鸡死了!管它什么东西中毒,先把胃洗了再说!
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后来反思,为什么我会觉得医生可疑呢?其实还是思维方式的问题,站的立场不一样。
我是法医,我关心的是案件,关心的是如何收集证据,要弄清楚毒物是什么?投毒的方式是什么?心血中毒物的含量是否达到致死量?
但是医生他思考的是治病救人。时间就是生命,不管什么毒物,先把胃洗了,人救活再说。
就像穷人无法理解富豪的思维方式一样,因为思考问题的立场不同,我当时也无法理解医生的思维方式。
最后特别说一句,真的特别感谢这位可敬的乡村医生,如果不是他准确的判断,及时送医院治疗,哥哥可能真的就死掉了!毁掉的可能就是妹妹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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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拍案叫绝,逻辑似乎完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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