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在办“改革开放四十年展”。据说,展板上没有失误和问题,只有成绩;习近平新时代的成绩占四分之三,邓小平等前领导的成绩占四分之一。
有人问,这合不合乎实际?
我对领导人功绩大小之类的话题没有兴趣。我只知道中国的“改革”曾经关系到生和死。“改革”的生死存亡就是中国人的生死存亡;“改革”的主人,与其说是中共领导人,不如说是十多亿不愿做奴隶的中国人。
毛泽东活着时,全中国只有他一个人是有主导权的活人。他说公有,私有就是罪;他要统购统销,市场就被消灭了;他要办公共食堂,家家户户的锅碗瓢盆就必须充公;他要你下乡,就不准你呆在城里;他认为什么话是修正主义,说这种话的人就必须挨斗,有些人因此被打死。当时盛行的口号“谁反对毛主席,就打倒谁”,不只是吓唬吓唬人,它是必须照办的行动纲领。中国人要活,不摆脱毛泽东的制度是没有希望的。
1976年以来,凡是有效的改革都是改掉毛泽东制度的改革。无论是撤销“人民公社”,还是允许私人经济,毛活着,没有人敢试——敢试的人,不管大人物还是老百姓,一个个都被镇压了。是毛泽东之死,使改革出现了一线生机。
中国“改革”的冲天第一炮,是“人民公社”的瓦解。这瓦解,不靠党的领导;相反,靠的是不愿意服从党领导的农民。开始时只有安徽的一个村,村民们背着中共,冒着生命危险,自作主张决定,秘密分田到户(当时叫做“包产到户”);后来全国农民纷起,风起云涌,势不可挡,终于把毛泽东的党用来禁锢中国农民的那个把苏联集体农庄拼凑而成的“人民公社”制度,送进了历史垃圾堆。
“改革”的第二件大事,恐怕要数城镇个体户和其他私有经济雨后春笋般的再生。为什么说“再生”?因为在毛泽东死之前,共产党已经在中国把私有经济连根拔光,连补鞋剃头之类的小摊头,也被国家洗劫一空,“收归国营”了。
毛一死,机会来了,被驱赶下乡的青年自作主张,不听毛的话,纷纷回城。回城之后何以为生?除了有门路的当了干部,有“顶替名额”的当了职工以外,绝大多数都被党“爱莫能助”。作为党国的弃婴,他们只能在“社会主义”体系之外自谋生路。所谓自谋生路,说白了,就是群起而走那条被毛和中共批倒批臭挖断堵死了的私有制的“邪路”,当个“万恶的私营者”。
1980年代初期,铤而走险,重走私有之路的老百姓们,正是中国“城市改革”的发起人和“元老”。
接下来是汹涌澎湃的农民进城潮。历朝历代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家里基本上是可以自由走来走去的。毛泽东自己就可以进长沙上学,进北京就业,也可以进上海法租界开会。韶山冲里的毛泽东可以进城,别的乡下人为什么不可以进城?
问题出在“大跃进”。1959-1961年,四川、河南、安徽、甘肃等地饿死了几千万人。为了堵死农民外出逃荒的活路,中共全面地严厉地强化了户籍制度。农村饿死人瞒得住,城市饿死人瞒不住。农民若进城,无论倒毙在街上,还是跟城市居民争饭吃,都会丢尽“社会主义三面红旗”那张伟大的脸。
毛泽东的党对农民进城心存疑惧,称之为“盲流”,视之如大敌。毛不死,农民走不动。毛死之后,农民跃跃欲试,动起来了。精壮劳动力不约而同,远走高飞,进城找活路。势不可挡,一开始就是几百万,接着上千万,最后上亿农民,潮水般涌进城镇,默默地为国家创造着最高的剩余价值,提供了最大的原始积累,客观上使城市精英和党官们尝到了暴利致富和腾飞崛起的甜头。
“改革”没有悦耳的故事,没有什么玄虚,无非就是一群群的中国人不愿做奴隶,要活下去。农民不要“人民公社”,要活下去;青年不要“广阔天地”,要活下去;不愿意被捆绑在土地上的人,要到有机会的地方去抓住活命的机会……。诸如此类,如此而已。“改革”的起源和主流如此,后来的演变和发展也大致如此。所以,“改革”的基调不是婉转动听的小夜曲,也不是威武雄壮的进行曲,不过是一些在高压和重负之下起起伏伏的杭育杭育的喘息声和呜咽声而已。
参与“改革”的队伍是宏大的。许多中共党员参加了“改革”。胡耀邦赵紫阳万里习仲勋……等著名的共产党人都在其内。他们同情不愿做奴隶的人。他们自己就是不愿做奴隶的人。松绑、放权、让利,搞活——总之,支持“改革”——表明了他们对各个领域“改革”所采取的立场和态度。
这种立场和态度,是毛泽东和被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所不能容忍的。在不愿意做奴隶的共产党员们支持“改革”的同时,另外一些坚持毛泽东身后中国人必须继续做奴隶的共产党员们对“改革”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立场和态度——讨伐和镇压。以上这两种力量的消长,形成了1980年代“改革”潮汐的涨落。
需要指出:“改革”一旦成为全社会的要求,明目张胆反对“改革”就行不通了。巧妙的办法是打着“完善”、“深化”、“规范”诸如此类的旗号,把不愿做奴隶的人的手脚重新捆绑起来。密密麻麻的审批应运而生。立项必须是“自己人”,不是自己人就必须寻租。党国批准了,诸事顺遂。党国不同意,不给你许可证,生意做不成,贷款没指望,打官司一定输。教书写文章拍电影,必须“七不讲”,发消息必须和党媒一致,否则非但一事无成,自己很可能吃官司,还得株连无辜的家人和亲友。党国的权力无限大,为所欲为,要征你地就征你地,要拆你房就拆你房,要你停产就停产,要驱赶“低端人口”就驱赶“低端人口”,说你犯法,你就犯法。
这算什么情况?你可以说“改革”已经死了,或变质了,异化了。你也可以说,“改革”是被“完善深化规范”了。当然,跟毛泽东时代相比,毕竟是进步了:现在,政府活了,党官的“自己人”活了;而在毛泽东时代,只有毛是活的,连政府和“自己人”也是毛的仆人和玩偶,也不是活的。
以后会怎么样?我不会算命。我只是想,如果国歌的第一句不被修改,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在中国非但绝迹不了,而且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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