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居然说北京并没有要求她弄“逃犯条例”,那她自作主张造成香港今天之乱局,最好的解套是搁置讨论,自己辞职下台。 然而,林郑月娥拒绝这样,从而使香港继续走向失控,如果警察功能失效,解放军驻军上场,香港就全毁了。 当年习近平的老板耿飙反对驻军,黄华反对管香港外交,使香港只是名义上属于中国,实质上自治,是正确的思路,可惜遭到邓小平的训斥。 一国毁了两制,有了主权便辱名。 揪人心肺的香港!
在30多年以前,在北京饭店,六四大屠杀之前的五月底的某一天,我给香港明报写一篇稿子。其中,我用了一个词,至今还记得,那就是「揪人心肺」,因为我预计到一场大屠杀可能来临。当时街市的学生和市民,当救护他们的救护车经过长安街的时候,我就用了这个词。今天睁开眼睛,看到了来自香港的出现流血受伤的消息,这个词又涌上脑海来了。
我当然不希望香港未来的政局完全失控,要动用军队,然后又是大屠杀。即使没有那样惨烈,这个城市一旦由警察来治理,由军队来控制,也就彻底毁灭了。香港现在的年青人,在过去这些天所表现出来的勇气,使我因为曾经对他们的失望而感觉到自责。
我曾经在香港生活过,经常去香港的一些大学跟这些学生的教授聊天。他们经常跟我感慨:香港的孩子啊,太物化了!对世界的局势没有什么看法,对自己未来的前途没有什么上进心。后来,香港的大学来了一些内地的学生,这些学生表现出来的视野、智力和上进心,根本不是香港学生所能比的…
这是他们的教授跟我说的。但是后来,我的这些教授朋友又告诉我:错了!内地来的很多学生,有一些也是比较优秀,价值观也比较正常,但是相当比例的内地来的孩子,他们的价值观从小就被扭曲了,而香港的孩子,他们的基本价值观没有被扭曲。
在很大的程度上,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任何人的行为规则都必须受制于法治。所以,香港这样一个没有民主的地方,由于还有法治,神奇地使它的自由得到非常好的保障,甚至它的人权保护,可以说在全世界都算非常好的一个城市。这就是很多香港人觉得生活在这个地方安全的原因:你走上街头,看到警察,你不会恐慌,也没有警察任意地训斥你。
但是他们现在越来越感觉到恐慌,因为对他们保护的法治有可能被侵蚀,而这种侵蚀的结果,就是香港的自由、人权不可能得到保障。不管中共领导人当时候出于什么样的功利目的,但是在解决香港主权回归的这个问题上,用「一国两制」这种设想,毕竟是有利于当时候形成共识。但是由于领导人自己脑子仍然陈旧,对一国两制仍然定义不够清晰,才造成今天的后患。尤其是在香港的驻军问题和外交问题这两大事务上,按理完全应该由香港人自主,但是没有做到。因为以香港的情况,解放军根本不需要驻扎在香港就可以维护香港的国土安全,没有什么势力敢武力侵略香港。而外交上,由于香港在国际上有独特的地位(很多国家赋予它的地位是远远超过中国的),更是不需要中国援手。香港是独立的关税区,香港的居民可以到全世界旅行,比内地人方便很多,这是因为国际社会对香港的自由和法治有信心,或者说更加认同。
但是邓小平训斥了当时外交系统的官员,这个人是黄骅,还训斥了当年的国防官员,这个人是耿飙,也就是习近平当年的老板——习近平当过耿飙的秘书。邓小平用军队进入香港,用外交系统控制香港的对外事务,这样的话,使香港的独立性灵活性,在一国两制之下就受到了非常大的威胁。而且所谓的中央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本来只是联络而用,但是现在其实完全是凌驾于香港特区政府之上,对香港的大政方针进行操纵。
所以,随着时间的流逝,中国大陆利用香港当年支持中国内地的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回过头来更加傲慢狂妄。在过去这些年不断地制造事端,无法无天到了极点。所谓的特殊部门,居然跨境执法,这已经给香港人造成非常大的恐慌。然后在这个时候还要不断地立法来制造这个城市的对立。
逃犯条例这个事情表面上看起来理由好像很充分,但是事实上我们非常清楚一个原则:任何引渡与被引渡之地,都应该有一个法律的平衡原则,也就是双方的法律是可以接轨的。但是今天中国内地的法治和香港怎么接轨呀!只能是见鬼呀!
中国大陆那个法治叫法治吗?那个公安局的权力谁能制约它呀!那个检察院的起诉完全是被党操纵的。那个法院有律师辩护的机会吗?党控制一切、党管一切的情况之下,还有什么司法?还要什么依法治国?明明是以党治国,冠以一个法律的名字!
这样的情况跟一个这么多年精心建立起来香港独立司法体系怎么能对接?
你以为用暴力可以控制民众上街,你以为可以用暴力镇压那些抗议的人,你以为可以动用各种警察去骚扰跟踪控制民众。的确,也许你可以在一定时间之内达到你的目的,但是整个香港的人心就会死去!如果香港的人心不死,它的反抗就会持续。而这种反抗的持续,使香港可能会疲惫,也有可能会爆发,也有可能会失控:警察、市民、学生有可能会失控,而且当警察不够用的时候,军队就可以用上场。当军队上场的时候,香港自由港的地位就会彻底摧毁!
现在为这个事情的解套,非常清楚,就是:逃犯条例没有紧迫性,进行搁置、留给未来是最安全最好的方式。
林郑月娥自己说没有中央的支持,自己擅自推动这个法律的讨论制定,不能说罪该万死,至少是香港今天社会不稳定、社会冲突的首恶。是不是未来应该被法院审判,那是下一步香港法院所决定的事情。引咎辞职现在是她最好的出路。但是她居然说她不收回这个案件的审理。这是在给香港找死,也是给自己找死。她将是香港历史上一个罪人,被永远谴责。
我觉得香港的民众,一方面固然有权抗拒这个法律的讨论和通过,另一方面,也应该把炮火更精准的对准这个可恶的愚蠢的狂妄的小圈子里面选出来的香港特首,让后来者不敢学她,让其他的香港官员引以为戒。
当然,我最希望的是冲突不要继续下去,流血不要出现。每一滴血,都是我们心头之血。
from https://tidbits.substack.com/p/d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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