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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21 December 2017

解决社会问题的死循环需要“比慢”

12月13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携程虐童事件”中的亲子园工作人员郑某、吴某、周某某、唐某、沈某某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批准逮捕,与上月初数以亿计的公众刷屏相比,这条消息几乎没人关注。
琢磨一下这些年恶性社会公共事件的发展路径:首先有人先为一件事感到愤怒,上网爆料;然后社会公众以情绪性谩骂,施以共鸣;高潮是媒体和自媒体以笔为刀,展开道德性批判;最后是政府出手“抓人”,民愤平息后落幕。
所有人都知道,恶性社会公共事件是人制造出来的,但问题不在人,而在于法律和制度缺少防范机制。但手握权力的人深知,用“抓人”这种“短平快”的方式处理问题,能更简单、更直接、更迅速地消解事件给个体带来的危机和焦虑,能快速地稳定领导和群众的情绪。
由此上溯到一百多年前,从康梁时代到辛亥革命,从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到现在,在重大公共事件上,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社会,都喜欢用简单直粗暴的手法解决问题,鲜有人对问题进行系统性思考,更谈不上带来有效的制度性变革。覆巢之下无完卵,处于政府和民间社会公众之间的第三领域——公益组织也同样深陷在简单直接粗暴之中。
上周有人在《慈善组织花了那么多钱,为什么孩子还被虐待?》一文下面留言:“从政策倡导、系统高度解决问题确实有用,但目前实际形势决定了能影响政策的大多数途径都并不对公众开放。如果不对着弱势方去做事,很多资方又不愿意买单。那难道大多数公益组织都应该关门大吉?”这个留言包含是毁灭还是生存的纠结,公益组织不注重公共环境改善,存在的价值在哪里?公益组织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躺在穷人身上过日子,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公益是一件专业而严肃的事情,如果公益组织选择从弱势一方下手,第一个该羞愧的当然是公益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公益组织的生存纠结是一百多年来,政府权力在第三领域大幅扩张的结果。特别是最近几年,政府通过大量社会服务购买,对集团捐赠人的政策性影响,对公益组织架构的政治性干预,都是在不断增加政府在国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第三领域的控制力。这样的情形之下,丧失独立性的公益组织,既不完全属于政府,也不完全属于民间社会,参与解决社会问题时,往往容易陷于政府的工具化和私人社会的随意性的困境之中。
2015年,我在湖北亲历过这样一个事情,一个乡村校长的帮扶对象对扶贫调查人员说,校长已经三个月没有去看他啦。事实上,我和校长昨天下午刚刚去过他家。当天晚上,我和校长又亲自跑到了这个贫困户家。原来是前不久的半夜,贫困户家没电了,他给校长打电话求助,校长没有接电话,他生气了。贫困户说:校长帮扶自己是中央的扶贫政策好,是上面安排的工作,校长不接电话就是不认真工作、不听上级的话,所以要收拾他。
听完贫困户的这番话,我心里升腾起的已经不是荒诞感而是搞笑,甚至笑也笑不出来。虽然一个月只有5000多块钱工资的乡村校长已经很努力地在帮这户人家,但是这户贫困人家并没有真正地接受这个校长,为什么呢?
2009年,柴静在采访德国志愿者卢安克的时候,遇到了这样一个事情。那天,摄制组去一对姐弟俩家采访,屋里光线很暗,也很冷。七八岁的弟弟赶忙劈柴烧火,让柴静他们取暖。拍摄快结束的时候,柴静发现小男生有些不高兴了,但不知道问题出在哪。
第二天,柴静问卢安克怎么回事?卢安克说,孩子拼命劈柴是因为柴静说冷,后来孩子发现柴静不是冷,而是为了让画面里有火光,拍摄出来好看,孩子受到了伤害,孩子开始不接受柴静。一个人带着目的去改变另一个人时,这个人最真实的选择一定是拒绝。即便是接受的人,也不是内心真正地接受,而是为了通过你的目的去达到他的目的,两个人在这个过程中彼此相互利用,牺牲的是人的德性。
在校长扶贫的故事中,贫困户对校长不满,贫困户知道自己是完成扶贫任务的工具,贫困户对校长无度的要求,不是贫困户不懂感恩,而是他利用工具不节制,所以他内心并不存在愧疚。谁会把电脑用坏以后,对电脑产生愧疚呢?反之,对校长而言,扶贫是外界给予的任务,不是他自己的选择,他把自己也当成了扶贫工具,而不是人。
康德说:尊重人的尊严就意味着我们要把人本身当做目的来加以对待。任何时候,一个人把对方当工具,想要影响这个人是不可能的。他们只会相互利用。这就是很多穷人“越扶越贫”的根本原因。
贫困是世界性的难题,贫困不是因为富人不够关心穷人造成的,贫困的产生和一个国家的发展策略、财政政策、社会分配制度有很大的关系。贫困问题的解决,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实事求是地调整社会分配制度,甚至是阶段性实施向低收入人群倾斜的社会分配制度,这些才是政府应该在解决贫困问题中真正下力气花功夫的地方。
扶贫的具体行动是典型的第三领域的公益事务,应该是公益组织自由、志愿、自发的行动,而不是强推“扶贫KPI”,把锅背到“体制内”的人头上,规定什么时间、谁帮助谁、让谁脱贫。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没有独自从事公益事务所必须的基础结构。解决这个问题只有靠发育第三领域,扶持公益组织,使之具备持续实施公益行动的能力。
不容乐观的是,政府、公益组织和社会公众都在寻求短平快的模式,都希望一个模式解决全国的问题,公益组织模仿政府“短平快”的模式解决问题,不仅不利于弄清楚社会问题的症结所在,反而容易进一步遮蔽现实、装点繁荣。
2016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之后,大量的公益组织转身关注留守儿童的“衣服包”、“文具包”、“安全包”、“阅读包”以及发“生活费”的“红包”,相关项目一拥而上。而在这些“短平快”的项目中,明显缺少对儿童成长的思考,对教育的研究,只是试图通过物资和金钱的无偿给予解决问题。这种情绪化的爱心、工具化的繁荣,不仅对留守儿童的成长有害而无益,还容易让政府忽视,城乡二元结构下严重失衡的社会福利制度,才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症结。
大多数社会问题的出现,归根结底都是社会分配制度的问题。
公益组织是目前中国最有可能捕获社会现实、然后做出有效反应的社会器官。可惜,因为对内缺少真正的权威,没有解决社会问题的基本路径和方法;对外借鉴公益项目,又常常犯“形式主义的谬误”,取其表皮弃之核心,附会一堆自己的理解。结果是,公益组织解决很多社会问题,只是在原地转圈子,很难能一次一个脚印,一次更上一层楼。
困局之下,公益组织只有把“比慢”当作做事的基本态度,才有可能培育出对社会问题追根溯源的能力。上世纪80年代末,一个大凉山的干部对我说,别说省财政每年白送大凉山几千万,仅仅每年他们从大凉山调走的平价木材,要让凉山州拿到市场上去卖,赚的钱就是财政补贴的好几倍。所以,中西部地区的贫困,问题根源起码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为了发展工业与城市,政府实施的“统购统销”、“剪刀差”以及“社会服务和公共设施的城市偏好”等掠夺性政策。
2000年以后,我的一个朋友去大凉山某地挂职扶贫,负责招商引资。挂职结束后,跟他去大凉山的矿老板都发了财,回到北京就把刚装修过的别墅拆了,重建重装重新买家具。据说,他们在那边开矿,连保姆都是从成都带,工人也是从内地招过去的,理由很简单,他们认为本地人太懒,不愿意干活。
这个故事的后面,是上世纪90年代后期,市场与行政权力同步扩张带来的社会阶层分化,使社会财富并没有均衡地分配到不同地区和群体。也就是说,今天的贫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近六七十年的掠夺性政策和无序的市场化过程导致的社会危机,即便是从政策本身的倾斜和调整入手,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把几十年造成的问题彻底解决,一切只有慢慢来。
从“希望工程”到现在,30年时间快过去了,大量的公益组织用一种迫不及待的心情投入到乡村教育之中,不但没有为乡村教育找到多少有效的解决方案,甚至乡村教育还在进一步衰落。很多恶性社会公共事件也是如此,除了孙志刚事件推动取消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之外,我们所听到的,社会公众所悲歌慷慨地控诉的,公益组织所要求献爱心的,反映的大多只是个体的苦难,而对导致这些苦难的问题,究竟该如何得到实质的解决,如何进行系统性地改变,我们看不到切实有效的行动。
公益组织与其周而复始地在愤怒、感动、捐钱上绕几十年圈子,把自己搞得疲惫不堪,却并无进境,不如采取另外一个态度,从历史的观点来看问题,从“质”的突破出发,而不是自我陶醉于“量”的贡献。单纯地关注“量”,看上去发展得挺美好,事实上是公益组织不负责任和自以为是的表现。
中国的很多社会问题庞杂而深不可测,单靠公益组织一己之力不能撼动。所以,我们应该用一种“比慢”的精神,在系统性思考之后,去做一些实际的工作。比慢并非比懒,我们要以“五年不短、十年不长”的认知,投身和关注某一个领域的社会问题,认真分析,系统解决,这样才有可能得到一些“质”的突破的经验。
公益组织“比慢”,首先应该把人的发展放到第一位去思考问题,把人当作目的而不是工具,只有坚守这样的原则,公益人才会慢慢明白人人平等的行为底线,才能被基层社会所接纳,才会用谦虚的态度,扎根于某一领域的社会问题。
公益推动社会进步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参与,无论是公益人还是社会人,除了保持社会的良心之外,还应该学会“比慢”。“比慢”是为了把人行动的成就感与认知偏差的挫败感辩证地交融起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历史中去获得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从现实中找到培育幸福生活的洞察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真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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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知道,恶性社会公共事件是人制造出来的,但问题不在人,而在于法律和制度缺少防范机制"

专制国家几乎没有这种机制,专制者不会在乎民众的死活,所以最好的办法是离开此国家 ,if u 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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