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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22 November 2019

无耻也是竞争力



        (一)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儒家设计的一种理想化的人生路线图,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修身”乃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一个人要成功,必须尊老爱幼、孝敬师长、品德高尚、毅力坚定、勤耕苦读、胸怀天下、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五讲四美三热爱……


        不过,与儒家的完美设计不同,历史总是表现出一种强劲的“倒逼” 力量。“修身”修成正果者,很少能够齐家、治国、平天下,反倒经常扮演被齐、被治、被平的角色,感天动地的二十四孝竟然没有几个是皇亲贵族或大款大腕,就足以证明这一点;同时那些凡是平了天下的,哪怕先前曾是流氓泼皮无赖,但从死后的谥号上一看,却几乎清一色的深谙治国之才、齐家之术、修身之道的人中龙凤。由此可见,“修身”与“平天下”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非法治社会的成功者,与其说是会“修身”,倒不如说是敢“无耻”。


        春秋时的宋襄公就是一位非常注意“修身”、并且指望通过“修身”来“平天下”的人。据《史记·宋微子世家》记载:


        冬,十一月,襄公与楚成王战于泓。楚人未济,目夷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济击之。”公不听。已济未陈,又曰:“可击。”公曰:“待其已陈。”陈成,宋人击之。宋师大败,襄公伤股。国人皆怨公。公曰:“君子不困人於戹,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兵以胜为功,何常言与!必如公言,即奴事之耳,又何战为?”


        宋襄公如此重“仁义”,可算是孔门“第七十三贤人”了,可怜他的“仁义之师”终成为历史笑谈。


        与宋襄公截然相反,刘邦则是个毫不讲个人修养的人,年轻的时候就是有名的无赖,行为举止上也丝毫不顾及理义廉耻,据汪朗先生考证,刘邦曾有三次“箕踞”的不光彩记录:一次是对读书人郦其食,一次是对淮南王英布,还有一次是对自己的乘龙快婿赵王张敖。汪朗先生介绍说:“所谓‘箕踞’,就是两腿前伸,两膝微曲而坐,因为伸出两腿的形状像个簸箕,故有此名”,而“中国古代的男男女女,下身所穿都是裙子即‘裳’,里面却没有内裤”,“如果像刘邦那样两腿前伸,坐在席子或矮床上,势必将看家宝贝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等于是当众骂娘”。


        除了经常性的“箕踞”之外,刘邦更加石破天惊的一次无耻发生在同“孔门第七十四贤人”——项羽的交战中。项羽抓了刘邦的父亲,在两军阵前支起一口大锅,锅下大火熊熊,锅中沸水腾腾,威胁刘邦说,如果不投降就把刘老爹扔到锅中煮了。项羽曾与刘邦结为金兰之好,而且向来讲文明懂礼貌,这次要架锅煮人,看来是被逼无奈了,但煮掉义父也真是无耻之极。不想刘邦的无耻却更胜一筹,只见他摆出垂涎三尺的样子,说道:“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幸分我一杯羹!”


        通过这种谁比谁更无耻的较量,项刘的天下之争其实也就分出了胜负。项羽行仁重义,鸿门宴上不杀刘邦,结果只能悲歌“时不利兮骓不逝”;而刘邦鲜廉寡耻,两军阵前见老父被煮而不救,还要讨一碗汤喝,结果反却高唱“威加海内兮归故乡”。笑到了最后的,竟是最无耻者。


        (二)


        《南方周末》第1044期(2004.2.12)刊登了秋风先生一篇讨论民营企业家“原罪”的文章——《“原罪”与权力》。


        秋风先生说:“如果笔者的理解没错的话,那么,所谓原罪,并不是个体有意识地为个人的私利而对具体的另一个个体所犯下的罪,也就是说,不是指民营企业家犯下的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或刑事犯罪行为,而是指一个群体在一个特定时代表现出来的不合法但正当的行为,带有一定的悲剧色彩。也就是说,在民营企业家成长初期,面对不正常的法律、政治、经济制度,他们不得不破门而出,采取了某些越过当时正规制度的行为。”并且认为“对于这些被认为犯下‘原罪’的民间企业家,由权力部门出面,以一种看起来模糊、实际上体现出政治审慎的方式,也即以政治而非司法的手段从轻发落,对于历史,可能也算一种相对合理的交代。”


        我非常认同秋风先生的观点,并且觉得,不仅“原罪”,而且“原耻”——拉关系、走后门、行贿等行为,为当时的法律制度所不容,当然也为到的准则所不耻——也应当一并予以宽宥。


        然而对于那些洁身自好的大多数呢?他们遵守了当时不合理、不正当的法律,恪守了当时的道德戒律,可谓无“原罪”可免,无“原耻”可恕,有的只是“原傻”,并且因为这种“原傻”弱化了自身在过去、现在以及将来的竞争力。对于因“原罪”、“原耻”而获取的利益,我们理应予以认可,对于因“原傻”而造成的牺牲,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

        中国仍然没有进入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敢于突破道德甚至法律底线的人,仍然在事实上享有某种程度的优势——尽管与过去相比,这种优势已经大为缩小——而历史往往由胜利者所写就,正如秋风所言:“正是众多民间企业家不断地突破那些不正当的规则,才推动政府改革制度和意识形态,中国人的经济自由的范围才不断扩大。”


        那么,今天的“犯罪”和“无耻”,在明天是否还会被当作“原罪”和“原耻”而被赦免和宽恕,甚至作为胆识和能力而被夸耀和嘉奖呢?


        我并不唆使犯罪,尽管犯罪而免于刑罚会使自己获得难以估量的竞争优势;同时我又担心,那些恪守清规戒律、坚持修身养性的人,很可能就被别人当作进行“原罪”、“原耻”的试验田。因此,只满足于“修身”的人就算了,希望更进一步“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在摆开阵式之前,确实应当想一想:自身的竞争力中是否已经包含了“无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