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美国针对香港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 在27号由川普总统正式签署生效了。由于这个法案的出现, 给了争取自由人权的香港民众一个非常大的精神鼓励, 也给了这个几个月来过度执法的香港警察, 甚至在香港实施恶政的香港政府官员一个非常严厉的警告。
根据这个法案,受到香港警察殴打拘捕, 甚至可能面临判刑的市民和学生,未来在前往美国旅游、求学、 经商或者是从事其它事务, 他们的签证不会因为这个案底而受到影响。而那些侵犯人权的警察、 官员,甚至包括特首林郑月娥,将会因为侵犯人权而受到制裁。 这些制裁非常的广泛,不仅仅他们可能拿不到签证, 也不能使用美元,不能跟美国的公司有任何合作关系, 他们在美国的资产有可能会被没收。 而且由于这个法案会跟美国的同盟国有相关合作, 这些官员如果去日本、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 英国还有其它国家,都有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制裁, 甚至他们连美元的银行帐号开设都认为是触犯了人权与民主法案。
其实这个法案从上个星期两院通过以来,就已经引起了香港政府、 香港官场、香港警察人心惶惶。前任的香港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说, 法案只会惩罚那些高阶层的官员—— 这是她自己个人的一厢情愿的解释, 为的是安抚香港的公务员和香港的警察队伍。事实上, 这个制裁是相当的广泛;更可笑的是, 香港的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居然在这个时候滞留伦敦不归, 可见在特区政府的高层也引起了很大的震动。
从这个意义来讲,《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给了香港民众鼓励, 给了这些警察和官员们一个警告。 法案规定国务卿每一年都需要向国会报告香港人权与民主的状况, 如果比较糟糕的话,那么总统有权力取消基于1992年的《 香港政策法》所赋予的香港的特殊地位。 这个法律之所以在1992年开始施行, 是为了帮助中国顺利地完成香港的主权过渡, 使美国赋予给香港的特殊地位不会因为主权移交后而丧失, 从而形成一个顺利的联接。
这个特殊的地位在未来将会受到很大的考验, 如果中国政府迟迟不准许香港进行双普选, 香港的人权继续受到侵犯,警察仍然过度执法, 政府任意地制定什么《禁蒙面法》或者是《紧急状况法》, 那么香港的特殊地位将会面临被取消的危险。所以, 香港人权法案像一个紧箍咒一样套在了特区政府的头上。 对于香港法案本身的来源、具体规范和具体的执行, 还需要未来慢慢的了解,尤其是出现几宗案件后, 大家可能就会更加明白。
自川普总统签署法案之后,中国政府、中国各个机构纷纷给予谴责, 最开始是由特区政府发表声明,用辞很狠。大家都非常清楚, 这些部门讲的其实都是一个调子,都是陈词滥调。 针对美国这样一个法律,中国自己有什么能力作出反制呢? 难道不跟美国谈贸易协议了?难道要降低跟美国的外交关系? 难道驱离在香港的美国商人?难道在中国大陆抓捕几个美国公民? 你能够做的反制是非常之少, 所有的反制手段只会让自己陷入更大的麻烦, 又要自己来清扫这些麻烦。以中共现在的张狂,虽然它的措辞很狠, 在某一些具体的事情上面好像做起来也比较霸气,但整体来讲, 它对香港法案的反制力量不能说是零,也是比较少的。
根据我的判断,这个事情恰恰很有可能促成了中美贸易协议的签订。 中美贸易协议的签订既有利于美国的经济,有利于川普总统竞选, 也是习近平在经济极其糟糕的情况之下亟需达成的目标。 现在中美的态势,主动权不是掌握在中国手中, 而是掌握在川普手中。
川普总统昨天签署《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得到了很多人的掌声, 也得到很多赞美,包括我在内也是这样。 这个法案在过去几个月来反反复复,不说是几度流产, 也是面临被长期搁置的危险。虽然在众议院得到顺利通过, 但在参议院它的讨论序列被放在240多位, 稍微了解一点美国参议院的法案运作的人都知道, 它很有可能被推迟。后来采取快速通道的方式开始也不是那么顺利, 但随着香港的情势越来越恶化, 甚至人大法工委发言人蛮不讲理地否决了香港两位了不起的法官作出 的关于《禁蒙面法》和《紧急状况法》违法的判决, 加上理工大学的危机状况, 种种因素最终促使了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在参议院通过, 众议院随之又迅速地进行表决,使得议案迅速地送到了总统手中。
从历史来看,总统面对法案有多种处理方式: 他既可以否决也可以签署;也可以既不否决也不签署, 让他自动生效;或者利用「口袋否决」的方式, 收到议案十天之后的国会假期废除议案。经过了反复的平衡, 川普总统在今天正式签订了这个法案。
当很多人感觉到欢欣鼓舞的时候,我仍然需要指出来几点。首先, 耶鲁法学博士和法学教授古举伦在Lawfare上发表了一篇文章 ,根据这位教授的基本观点,实际上《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 所包含的内容,无论是制裁还是取消特殊地位, 还是给予学生和市民抗争者签证的优待,都是总统的既有权利。 也就是说,总统早就有了这个权利, 这个议案只是提醒总统有这个权利, 而并没有给予总统其它方面的针对香港制裁的权利。
其次,这个法律里面加了一个条款, 每一年国务卿需要向国会报告香港的人权民主和自由状况, 这实际上给了总统一个政治的缓冲空间, 也就是由美国国会提出行使制裁或者其它权利, 不是由总统主动行使他的权力来帮助香港的人权, 这种通过国会议案方式大大降低了外交上的风险。
第三点,今天法案签署之后, 我们注意到了白宫声明里面有很重要的一句话: 为了防止这个法案干扰宪法所赋予总统的外交权利, 会以宪法所赋予他的权利为最高原则。讲白一点, 当总统认为这个法案不符合国家利益或者不符合他的外交利益时, 他可以选择不执行这个法律。
然而,这个法案不是个儿戏,它虽然是总统既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