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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6 January 2013

中国全民皆为贪腐后备队员(说的“绝对”了点)

大科学家牛顿说:“我可以算出天体运行的规律,却算不出人性的贪婪”。常有报道说,某某官员拥有十几甚至几十处住房,带过十几只或更多的名表、收过几百几 千万甚至数亿的贿赂,有好几位甚至十几位情妇等等。若不是被“双规”,被调查,这些官员并不会因为已经拥有了这许多东西而息手,相反,他们仍然会无止境地 贪欲这些东西。他们并不真的需要这些东西来满足他们实际的人生需要,他们追求的是充填无止境欲望的满足和由此而来的“幸福”。人们一般称这种现象为“贪 腐”,而心理学家则称此为“贪婪癖”(pleonexia)。
“贪婪癖”是一种心理失调和疾病,在一切心理失调疾病中,最难治疗的便是病理学家们所说的“人格失调”(personality disorder)。有两种与“贪婪”有关的人格失调,分别叫做反社会人格失调和自恋人格失调。
反社会人格失调(Antisocial PersonalityDisorder)的起因是丧失良知,这种失调者行为乖张怪异,把损人利己当作理所当然的事。他们藐视道德、拒绝法律,只要一有机 会,就会按他们的反社会原则损人自肥。反社会人格者往往对社会抱有仇视和报复心理,把社会看成是一个看似道貌岸然,其实藏垢纳污的地方。他们往往自己身处 逆境或社会底层,遭人歧视、没有前途、希望渺茫、得过且过,因此,一有机会,能捞多少,就捞多少。
自恋人格失调(Narcissistic PersonalityDisorder)者不但不反社会,而且把自己看成是社会的代表、主人和支配者。他们大多是权贵后代、社会精英、政府官员,是社会 中的姣姣者和成功者,自以为理应得到社会最好的待遇,享受权力和财富中最好、最大的一份。他们自认为是“与众不同”的特殊人物,因此完全有理由爱自己胜过 他人,优待自己胜过善待他人。
这些自恋者把尽可能地攫取财富视为自己的特权,奉行道德的双重标准:无论自己如何贪腐,对“老百姓”却总是满嘴仁义道德。在“唱红打黑”的日子里,成百 万、千万捞钱的高官却在堂而皇之地告诫别人:“贪腐是党的‘致命伤’不防治将殒命”,“吏治腐败是最大腐败 必须加强民主监督”,“革命的道理千条万条,归根结底就是一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们一般只是看到这种言行为的“伪善”,但忽视这种伪善后面的 “自恋”因素。
在两种人格失调中,自恋人格失调更为危险,对社会的危害也更大。它之所以更危险,如心理学家哈特曼 (ThomHartmann)所说,“因为它会导致巨大的社会资源、金钱和权力集中在少数没有道德心的人手里。虽然有的反社会人格失调者确实可能变得非常 富有或拥有某种权力,但自恋人格失调者拥有财富和权力的机会却是要多得多”。贪婪的自恋者往往有很好的家庭、党派组织、权位背景。他们行事有“法律依 据”,或者至少可以利用自己的职位和权力找到转法律空子的办法。这就会使得法律在整个社会中丧失信誉和权威,对法治造成极大的伤害。官贪和政贿从来是孪生 兄弟,官员的贪腐和伪善使得民众对政治本身充满了反感和厌恶,把公共政治看成是为特殊利益集团服务的奴婢。他们普遍的政治失望和无助感会让得整个民族陷入 怀疑主义和犬儒主义之中。
在两种人格失调中,自恋人格失调的贪婪也有着更深的经济、社会、政治制度原因。例如,让一部分不论以什么方式“先富起来”的政策,调动的就是人的贪婪本 能,它没能预见到可能由此引导的无止境的贪婪,以至巨大的财产落入少数几个权贵家族的囊中。又例如,一切为了GDP的“发展”无视社会公正,牺牲自然环境 和子孙后代的生存资源,这不仅本身就是一种无度的贪婪,而且更为官员假公济私,拥权自肥的贪婪提供了许多可乘之机。
贪婪尤其是道德文化上“苦乐”和“幸福”观念的一种极度扭曲。人和其他动物一样,有趋乐避苦的天性,但是,人类的趋乐避苦中包含着对“苦”和“乐”的价值 判断。中国古话说,君子好财,取之有道。如果说“好财”是人的天性,那么“有道”便是道德价值的标准。贪腐的“无道”按理说应该会给贪腐者带来良心的不安 和罪恶感,但是,这种良心的不安和罪恶感对他们已经不再起约束作用。满足贪得无厌的欲望带来的“乐”,超过了良心不安带来的“苦”,腐败便是对此乐与彼苦 的一种反道德选择的结果。
可怕的是,在当今中国的幸福观中,这种选择不只是贪腐官员们的,而且也几乎是全社会的。许多人都把无限的物质享受放在人生成功、快乐和幸福的第一位,至于 获得这种成功和幸福是否符合道德标准则是不重要的。在一个物欲横流、功利主义的社会里,一般人虽然仇恨贪官,但并不摒弃他们的幸福观,只要能有机会坐上官 位,他们自己也随时可以一样的贪腐。在一个幸福感扭曲的社会里,几乎所有的人都可能成为“贪腐队伍”的后备队员。
在这种情况下,“官位”与“贪腐”的关系本身便成为贪婪的一个制度因素。哈特曼指出,“贪婪与对权力……之间有着内在联系,贪欲引导人们以错误的目的去从 事政治”,这不仅使得政治可以被金钱收买,也使得敛财本身成为从政和当官的目的。这二者的联系自古存在,但是,在今天的社会里,由于政治权力的高度组织和 高度集中,“贪婪者攫取财富和权力的机会是前所未有的”。
因此,在现有的权力制度中,官位的造贪作用要远比官员的个人腐败是一个更为本质,也更难解决的问题。在一个几乎人人都可能成为贪官后备队员的国家里,贪与 不贪的区别仅仅在于有没有机会去贪,或者今天的小贪会不会影响明天大贪的更好机会。由于道德是非的不明,即使有的贪官受到处罚,也只不过是为了防止“亡党 亡国”,而不是因为贪腐本身的道德罪恶。与这种实用主义的反贪婪不同,从人格失调来认识贪婪,看清它是一种有制度和权力成因的,足以蔓延为国民品格道德瘟 疫的可怕恶疾,或许更可以让我们认识到贪腐和贪婪的实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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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通过贪腐得来的物质享受,恐怕贪官污吏享受时,也不是那么心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