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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6 May 2016

清政府推行宪政的前前后后

庚子拳乱后,堂堂大清皇室,竟然在为数不多的外国军队威胁下,仓皇离宫逃难,他们对此不可能没有羞耻感。西太后逃难归来,痛定思痛,开始革新自强。

一九零五年七月,清廷派出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使朝廷中的高层人士看见了中国和外国的差距。他们回来后,清政府听取了他们的建议,预备立宪。行文要求各省选定咨议局,朝廷也组成资政院,定在一九零八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立宪时间预备期为九年,并决定在一九一六年正式召开国会。

后在新派压力下,清政府又将立宪期提前到一九一三年。

对此一事实,我们不能简单断定当初清政府立宪,是一个有预谋的骗局。

清政府推行宪政,是先由地方自治做起。

朝廷谕令各省设立咨议局,明令咨议局为民治机关。咨议员由人民按照选举法选举,议长由议员公选,并规定不许官员参加,此为中国人第一次有了选举权。

民众所选举的议员,都是地方素有声望,品行端正之人,连吸鸦片烟者都不能当选议员。各地议员,大都为乡绅、学子,地方名流。这些人今番能参政议政,自然能提出很多实际有效的行政建议。后来各地咨议局对朝廷和地方官的建议太多,地方官对于咨议局已觉头痛。惟朝廷已经准予民选之故,奈何不得,只好敷衍。

官员们并非真正尊重民意。

清政府亦怕议员得寸进尺,时以为虑。

后有咨议员认为朝廷以九年时期实施立宪,期限太长,主张缩短年限,并联合各省咨议局进京向清政府请愿,请缩短立宪年限。

清政府对各地咨议局,本有戒心,见这次竟来直接干预朝廷大政,更加厌恶。答曰,似这等立宪大事岂可儿戏?朝令暮改,成何体统?

已定年限不能更改,代表们不满。于是就情愿,但朝廷拒绝请愿,更令代表们寒心。

当时,清政府宪法草案已成,国会已开始建筑,立宪年限缩短几年,也没有什么关系。这些咨议员本来大都是主张君宪的温和派,哪知朝廷中的保守派,对他们温和的建议竟不赞成,代表们很不满。后来朝廷发昏,竟要警察厅劝令代表出京。代表不从,警察厅便下令强行将他们递解回籍。

这就激怒了各省咨议员,认为政府不讲民意,成立咨议局是玩弄权术。于是各省本来主张君主立宪的咨议员,后来有许多反而变为排满的革命者了。

戊戌百日维新虽未成功,换来慈禧的九年立宪,也可以说是有失有得。可惜九年立宪喧传一时,终成画饼。

咨议员以拥护君宪始,而以造反革命终。朝廷中很多有识之士,对此言之痛心。

后来慈禧、光绪死后,清廷皇族中其他人执意要收回皇权,消弱地方权力,这就更加冷了新派和汉人官僚的心,更冷了立宪派人士的心,满清朝廷把自己人逼向反面。

本来就政权不稳,四面楚歌,这一来火上加油,他们自己提前敲响了清朝皇室政权的丧钟。

于是,在暴力的辛亥革命到来的时候,朝廷豢养的那些文武大臣们,袖手旁观者多,临危受命的少。有人还帮着起哄,甚至参加了这场革命。

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虽然广州起义一败涂地,只留下了七十二烈士的英名浩气,但几个月后的武昌起义,则一哄而夺下了武汉三镇,大获全胜。

继而全国响应,几乎兵不血刃,一举推翻了貌似强大的满清政府。

这一切绝不是侥幸,而是历史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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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诚心诚意的推行宪政,清政府反而垮得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