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溃败就其表现而言固然不直接和政治上的权力争夺相关,然而,其深层根源却一定和政治制度相关。当然,互害社会的形成背后有多种原因,并不是只有政治上的因素。但是,作为政治的研究者,我从前述社会溃败中所看到的首先却是政治的原因。事实上,在中国这样一个不仅政治专制而且政治极权的国家,政治凌驾于一切之上,其实也正是一切社会现象的根源。
中国互联网上有一篇报道邯郸初中生杀人事件的文章开头说:"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我看到时的第一反应是:地狱满当当,恶魔到人间。接下来,作为政治学者的我,再有一个反应,那就是:专制即地狱,恶魔在政治。西方有句老话,说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那么,人们什么时候是天使而什么时候是魔鬼呢?制度分析的逻辑是:好制度使人们形成天使的心肠,展现天使的笑容,坏制度使人们积蓄魔鬼的凶恶,发挥魔鬼的狰狞。对掌握巨大权力的人来说尚且如此,普通人受制度安排的影响之大就更不用说了。
试想,在一个权力至上、任性、暴虐的社会,在大学生们以考公务员为最好前途的那样一个国家,官员们充斥着贪婪、霸道、败德、腐化,这个社会怎能不充满戾气?这怎能不对年轻人产生强烈的"示范"作用?插说一个也是前不久发生的小例子:在内蒙古开鲁县,农民要春耕了,当地官员却不允许,非要强制征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水浇地钱"才行。与"李刚是我爸"一样,官员这么说,"别提什么法律,我不懂法!" 这不,铁链铐住八孩母亲的那人也不懂法,唐山烧烤店打人的那些人也不懂法,用铁锹砸死同学的那三个初中生更不懂法——他们都是一个模子的产品啊!
不要说他们不懂法,其实他们懂得这个制度下没有法治,因此可以无视和践踏法律,也只有无视和践踏法律才能展示自己的特权、能力和威风。邓小平可以无视宪法而用坦克、机枪在首都北京当街杀人,张小平就可以在烧烤店随意打人,李小平也可以用铁锹把同学砸死。
是的,人性中的恶魔就是这样释放出来的:坏事做绝者有权有势,荣华富贵;整个制度就是要你做坏事,越坏越保你有出息。这样的政治制度安排下,怎么可能形成人与人之间充满善意、诚信、温情与互助的社会呢?是的,专制政治不仅剥夺人们的基本权利,它还在毁掉人们的天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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