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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13 May 2013

中国的官转商现象



  作为一种人才交流互动现象,官员高校任职如同官员“下海”一样,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关键是我们如何通过有效的制度建构与创新来完善对其的管理,防范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

   公职人员因握有公共权力,很容易利用公共权力及其影响力谋取私利,影响社会公平竞争。而公职人员到其他机构兼职不仅涉及是否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公务 活动上,同时也涉及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冲突问题,为此很多国家建立了官员兼职与离职官员从业限制与职业回避制度。如《联邦德国公务员法》规定,原则上公务 员不得兼任社会和私人性职务。再如美国1978年出台的《从政道德法》规定对高级行政官员离职后进行一定时期的冷冻期,禁止他们以公司顾问或职员名义同其 服务过的政府部门进行商务谈判,并禁止其在离开政府一定时期内为任何事由游说其前任机构。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 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但这些制度由于缺乏处罚性的规定,并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目前官员在高校兼职、演讲等问题已经 成为迫切需要规范的现象。必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的制度,限制官员利用公共权力和影响力为所任职高校谋取利益,同时还应对官员高校任职进行严格的资 格审核。

  官员的任免,国家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必须具备必要的条件,经过严格的程序,否则就是违规操作。同样,教授的职称,也有严格的程序和资格任定。官位的高低并不能成为其是否具有到高校任职资格的依据。

   美国“旋转门”的重要弊端是离职高官的权力延伸而滋生腐败现象,美国“旋转门”控制的核心便是为离职官员进行权力消磁,防范官员离职后的腐败行为。离职 官员的权力从规范意义上看已经不是国家权力的范畴,而是国家权力延伸或衍生的“准国家权力”,但在官员离职后一段时期内具有国家权力的影响力,他们仍然能 够利用任职时的权力余威为自己或其雇主谋取私利,带来不正当利益而产生利益冲突。因此,离职官员权力的表面退出并不能消除实质上的腐败可能,从而使得为离 职官员进行权力消磁是法治化反腐的重要内容。美国对“旋转门”造成的离职官员的权力延伸进行权力消磁体现在政府道德法中的“职后就业限制”部分及利益冲突 法中,主要是对离职后政府官员行为的约束及其时间的限制,即禁止官员在一定期限内从事与公共利益相冲突的行为。“旋转门”立法对经过旋转门的前政府官员从 事游说活动、代表政府监管的私人部门和政府部门进行谈判等活动都有一个行为的时间限制,即“冷却期”,冷却期有长有短分为1年、2年、5年或终身不等。由 于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各个州有独立的立法权,而且对不同级别和职位的官员有不同要求,使得行为限制方式和“冷却期”时间长短有所不同,级别越高要求越 严格具体。美国的《基本利益冲突法》是一项刑事法律,该法规定任何政府官员或雇员都不得故意亲自或实质上参与同自己有着财产利益的特别事项,违者应处1万 美元以下罚金,或者单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法不仅适用于政府官员,而且适用于政府官员的配偶、子女和经济合伙人,更为关键的是美国有一整套健全的执法机 构将这些严密的法律付诸严格地实施。

  由官转民的“旋转门”现象在我国被俗称为“下海”,即官员离职后的经商就业行为。“下海”曾经是 十分流行且受肯定的词汇和行为,那些成为“红顶商人”或“高薪打工”的下海高级官员大多被社会认可为能人,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上世纪90年 代初期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观念的不健康、体制的不健全带来了许多后遗症,为一些前政府官员利用在职时的权力关系网图谋私利大开了方便之门,他们常 常利用其权力余威为自己或雇主谋取私利。由于离开政府后的非公务人员身份也为其腐败行为披上了一层貌似合法、是非难辨的灰色外衣,加之我国官员流动的不足 和人才选拔任用机制的缺漏,使得离职官员在政府中的权力影响力远甚于美国,从而形成了诸多手段更加隐蔽、危害更为严重的腐败现象,并成为我国目前腐败现象 发生和蔓延的灰色地带和主要领域,“权力的余威正在通过多种方式,发挥自己的影响。鉴于国家反腐倡廉工作的日益抓紧,明路堵住了,却不妨走暗路。在任时不 能顺利达到这一目的,那就在离任时再走这条路。权力递延、权力转嫁、权力接班,正是这种权力影响的多种拓展催生‘弃官从商’现象”。只有充分消减离职官员 的“权力磁场”,才能防止公权力私人化后出现“人走茶不凉”的荒唐腐败现象,有必要借鉴美国“旋转门”控制的法律经验来规范中国式的“旋转门”现象。

   虽然我国党和政府对此有许多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包括我国公务员法也有明确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 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此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旋转 门”限制条款由于缺乏具体的认定标准、惩罚力度偏轻、执法体系不健全等缺陷,加之人们对于“旋转门”可能造成的腐败问题意识的淡漠,许多规定只是流于形式 而难以实施,官员离职后经商已然成为见怪不怪的正常现象,大多数人更是没有把离职官员经商行为与腐败现象联系起来,致使官员职后权力腐败现象有愈演愈烈的 趋势。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