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代,广东省新会县三江乡发生三个宗族之间的械斗,三方出动近万人。政府紧急调动军警数百人,乘坐中山舰去制止。指挥的军官回忆当时的场景触目惊心:两家宗族男女老幼齐上,有上万人之巨。其中赵家出动男性壮丁就有4000多人,几乎人手一枪,另有轻重机枪100多挺,旧式火炮6门,包围了龙泉乡。而刘高两族也各出动壮丁千余人,配备机枪100多挺,和赵家血战。赶到现场以后,由于持枪乡民太多,武器又好,几百军警不敢随便登岸,只能让中山舰对天开炮威慑。谁知,乡民竟然使用火炮机枪攻击中山舰,导致官兵7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毙命。后又紧急抽调当地驻军2个营,才制止了这次大械斗。
这段记载很惊人吧?仅仅宗族械斗就能使用如此多的枪支,甚至大炮,这在49年以后是绝对没有的。在1949年以后,非法持有枪支是重罪,一般判刑10年以上,民间根本没有私藏的制式枪支。那么问题来了,民国时期为什么不禁枪呢?军政部长何应钦曾对云南省主席龙云说:“贵省人民的枪太多了,最少有百万支,不能任其发展。”龙云答:“他们又不拿政府当敌人,我不需要接收他们的枪支。能自卫总是不错的。”
1. 民国时期民间到底有多少枪?
民间枪支的数量,完全是一个可怕的天文数字。还是以枪支较多的广东省为例,据日本人涉谷刚1925年到达广东后的调查,他的数据是:广东省民团仅近新式步枪就有12万支以上。
20年代末的又一项对民间枪械的调查数据更是惊人:仅仅番禺、东莞等10个县的民团有枪20万余支,其中仅番禺县的民团就有10万余支。
要知道,这仅仅是是民团武装的枪支,只是众多武装力量的一支。当时民国还有大量的各种性质地方武装、商团武装、宗族武装以及数量巨大的私人配备枪支。
1924年10月《香港华字日报》的一篇文章说:中国枪械以广东为最多,合商团乡团各种自卫枪械与现役军队并土匪等军,共有四百万支之巨。
天啦,仅仅广东省的民间枪支就高达400万支,此时广东人口不过2000多万,除去老弱妇孺,基本青壮年可以做到人手一枪了。
除了广东以外,其他省份枪械数量也非常惊人。龙云时期的云南省政府统计,仅仅本省土司控制区中,民团武装就有各种枪械20万支以上,人民也有大量枪支弹药,少数民族地区成年男性几乎人手一枪。保守估计,云南全省各种民间枪支高达百万以上,其中制式枪支约30万支。
2. 民国时期民间枪支多到什么地步?
可以这么说,枪支随处可见,根本不算什么稀罕的东西。
一个加入广州商团的商店店员回忆店内配备武器,写到:亲见各银号账房内,挂着驳壳枪,六八步枪(元年式步枪)、七九步枪(汉阳造步枪),驳壳、碌架手枪、配壳的大号左轮等,挂在夹万之旁。大字号如西盛、全昌、顺安、心泰、明兴等店里,多者驳壳两三枝,长枪两枝,左轮、碌架一枝或两枝。较小的店号,亦有驳壳、长枪、左轮等各一枝。各类枪均配有子弹一至百发。
城市的商店如此,农村更夸张。
1924年,孙中山曾说,他的家乡香山县有2万支枪掌握在农民手中,全县人口不过七八十万人。
北伐之前的1926年1月,广东省惠阳县第四区农会开全体会员大会,赴会会员千余人全部携带枪械,武器齐全,军威整肃。
在农村,每个村庄都有枪。大地主家往往藏有从广州购买的制式枪支,有长枪有短枪,其中不乏从德美甚至西班牙进口的昂贵手枪。富农和中农家,多有1到2枪仿造制式枪支,一般是县城作坊或者小型兵工厂制造,价格比较低廉。即便普通贫农家,往往也有自制枪支,比如撅把子、长火枪等等,多为民间铁匠自制,近距离有很强威力。
不但有枪,甚至还有炮和机关枪。
1926年,广东台山县官窦乡伍族发生宗族械斗,军警紧急镇压,平息事件。事后双方均被缴去步枪百余杆,另有旧式大炮十余尊。
同年,新会县荷塘容、李两姓械斗,李姓一方使用了旧式大炮,容姓方面有小轮四艘、机关枪数十支。
可以说,民国民间枪支到处都是,就像今天手机一样寻常。
3. 民间的枪支质量如何?装备情况怎么样?
枪支质量参差不齐,总体质量比较好。
1926年底公布的《查验人民自卫枪炮章程》提到的广东的民间枪炮分为四等:
甲等包括火炮和制式重型枪械,如“各种管退炮、各种架退炮、各种药包炮、各种水旱风机关枪、各种轻手机关枪、各种机关炮”;
乙等包括制式轻型枪械,“各种五响步马枪(属于无烟枪范围以内者)、驳壳手枪、碌架手枪、左轮手枪、曼利夏枪、曲尺手枪、金山擘飞针手枪、其他各种新式手枪、千斤以上重量大炮”;
丙等主要是仿造制式枪械和已经过时的制式枪械,包括“洋造鸟枪、毛瑟枪、村田枪、黎意枪、云啫坚地利枪、马的利枪、士乃打枪、来福粤枪、们拔兰枪、其他各种逼码针枪、五百斤以上重量大炮”;
丁等主要是土制枪械,包括“大喼长枪、大喼抬枪、大口扒枪、六响拗兰手枪、金山擘明制手枪、五响打心手枪、土造大喼手枪、土造鸟枪、五百斤重量以下大炮、土造单响枪”。
民间稍微像样点的武装团体,枪械都相当不错。
以广州商团武装为例,拥有大量优质武器。广州商团有常备军4000人,后备军4000人,每人有长短枪各一支;近郊商团与城中商团全副武装者,合计有27000人,也是每人一长一短两把枪。
相比起来,就连在广东的正规军,往往都还达不到这个水平。
据丁文江统计,1924年前后广东境内的各派军队总数为16万人,只装备8万支枪械。如在粤湘军,1923年底来到广东时有3万余人,枪才1.5万支;东江战役后,该部损失严重,剩下2万余人,1.2万余条枪。
4.枪械怎么得到?
一句话就是买。
无论进口枪支、仿造枪支、自制土枪,都是可以购买的。
当时买卖枪支的铺子很多,城市、县城、大的乡镇都有卖枪的店。政府规定,只要申请枪支买卖执照,并且纳税,就可以公开销售枪支。
枪支的利润还是比较高的,进口的德国驳壳枪,每支可以卖到120块大洋,是德国购买价格的2到3倍。除去运费和各种税费以外,利润相当不错。
就是因为利润很大,民国枪支买卖非常蓬勃,还有一些不合法的黑店。
合法的尚且不提,这些黑店就相当了得。
1925—1926年报纸报道的几个案例:广州市河南尾之小港(今属海珠区)、番禺县属之元江、新造等地有不少“私铸枪、弹机关”,这些工场采用集股的办法,雇用工人生产,工人“每造起一枪,得每元二成之佣银”,还有经纪人推销枪支。广州市卖麻街、米市街、教育路的和记等9个店铺,被搜出“各种枪械及私造枪械之机件”,结果店东、店员多人以“私自制造枪械”、“接济匪徒之嫌疑”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1926年4月,警察在广州市河南太平坊一个枪械私造点搜查出“枪支、枪身各机件及制枪机器等,共一船之多”。卖麻街、米市街、教育路均处于广州市中心,米市街、教育路还同市政府、市公安局近在咫尺,居然还有私自制造、贩卖枪械的店铺。
1927年,河南省民团局等机构曾对该省的民间武器进行调查。据称河南各地有工匠所设的仿造炉子400余处,每日各可造快枪2—4支。仅这些仿造快枪的作坊,每年就向河南民间流入数十万支新造的枪械。
除了在中国国内枪店购买,还有大量的军火进口。
以广州商团为例,即便枪械如此之多,商团仍然不满足,希望从国外购买最新式的枪械。
广州商团从孙中山大本营军政部申请得执照,允准一次从外国购进步枪4850枝、子弹115万颗,驳壳手枪4331支、子弹206万颗,其他型号的大小手枪660支、子弹16.42万颗,还有机关枪42支。
这些进口枪支只要向政府交税,即可合法购买和使用。
5.枪械价格如何?
需要说明的是,虽进口和国内大兵工厂制造的枪械较贵,但仍然有大量廉价枪支。
根据1922年民国各兵工厂的报价单,制式枪支价格确实不便宜。汉阳兵工厂的79步枪每支43元,仿造的盒子炮也要120元。
抗战前的1934年,制式枪支价格略有下降,原因应该是民间枪支太多。盒子炮价格已经降到80元,左轮手枪30元,勃朗宁半自动手枪30元。
价格并不算便宜,不过当年工人每个月收入也有10多元,价格还是可以接受的。
其实,在民国民间枪支远远不是以上的几种。
大部分民间枪支不是进口武器,也不是大兵工厂的制式手枪,而是各种各样的自制手枪。这些手枪多是中小兵工厂的产物,性能平平,用于自卫足够。最大的优势是价格低廉。这些枪支售价不过10到20元,除去成本,每支还可以赚几元钱,利润也有一二成,薄利多销。枪的精度不高,射程有限,不过仍然使用制式子弹,近距离打中你一样要你的命。
另外,还有相当数量的民间兵器作坊和枪械小贩的自制枪支。他们类似于今天农民私造的黑枪,结构简单,性能低劣,一般15米内发射,比较有名的就是撅把子和沙喷子猎枪。
这种枪,也就是用于最基本的自卫,解决了有枪和没抢的问题。毕竟拿着一把再烂的枪,也比拿着大刀长矛的有优势。你苦练大刀刀法十年,不如别人动一下手指头。这些枪价格一般几元钱,甚至管造枪小贩的饭和居住就行。
贫苦农民多购买这些武器,有钱的人一般是不屑购买的。
另外,还有些特殊渠道可以搞到大量枪支,却花费不多,就是发战争财。
民国军阀混战极多,有战斗就有溃兵、逃兵,更有死伤。一些逃兵急于脱离部队,往往以非常低廉的价格将步枪和子弹卖给周边的农民。
1935年8月的包座战役,中央军49师被数倍红军伏击击溃,师长靠带伤跳入包座河才侥幸逃生。此处是藏族区,远离国民政府统治区。被打散的中央军士兵没有粮食,只能将手中的枪械子弹甚至军服卖给当地藏族牧民,换取粮食以回到成都。到成都的时候,这些中央军士兵多只剩一件单衣,狼狈不堪,形同乞丐。
另外就是打扫战场检漏。很多战斗是一方追击,一方逃亡,无论追的还是逃的都来不及打扫战场。战争刚刚结束,往往会在战场遗留大量尸体和枪械。周边农民如果胆子大,可以到战场检漏,寻找丢下的武器弹药。这种收获很多。
在抗战的武汉会战中,很多战场来不及清理,当地农民自发去战场寻找武器,然后武装起来,成为民间的抗日游击武装力量。
著名的128师师长王劲哉,就是带着几千部队到鄂中,1年就拉起了数万武装,成了鄂中王。当时鄂中的枪支弹药很多,拉些部队根本不困难.
5. 为什么民国不禁枪?原因之一,战争的影响。
还是以广东为例,自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这里战乱不断,革命运动四起。
广东现有的政权,一般进入这个富裕之地就迅速腐败,会被入侵者打败。在政权自身难保的情况下,老百姓往往只能自己保护自己。
在抗战之前,广东省因战争连续更换过11任统治者。每次前任统治者被打跑以后,继任的总要一段时间才能就任。在这个时期,地方军警基本处于失效状态,不靠老百姓自己保护自己,还能靠谁呢?
想要保护自己,就必须有武器。他们很快从大刀长矛,转变为各种火枪。老百姓武装起来之后,就难以解除他们的武装。
6. 为什么民国不禁枪?原因之二,匪盗的猖獗。
由于战乱和中央政权崩溃,民国地方出现很多匪盗现象。
以土匪最为猖獗的山东为例,全省土匪数十万之众,1912到1935年的山东省境内107个县,竟然有84个县有大股土匪盘踞。其中仅势力较大的土匪就有370多股。即便匪患最轻的胶东几县没有大股匪帮,但几十人上百人的土匪也多如牛毛。甚至省会济南郊区,也经常被土匪侵扰。距离济南近10公里的冯家堂村,就被土匪40多人抢劫过,抢走4000多块大洋的钱财,还被绑票走1个地主。
土匪遍地,造成治安的严重问题。
土匪非抢即奸,杀人放火也是寻常事。
还是以山东为例,土匪绑架到一户富家女子,就叫做“请观音”;如果绑架到了一个有钱的男人,就称之为“拉肥猪”;如果绑架到财主家的小孩,就叫“抱童子”。被绑架以后,土匪根据肉票身份不同勒索赎金,要价从几千到几十元。如果逾期不给赎金,一般会断手断脚送给肉票家属,如果再不给钱,就将肉票残酷处死,连儿童也不例外。
这种绑匪虽猖獗,危害尚算较小。更可怕的是大股土匪,如孙美瑶、张鸣九、刘黑七等实力尤为强大,部属强盛时多达上万人。这些土匪敢于公然攻打乡镇,一般的村子更是不在话下。一旦村子敢于抵抗,这些土匪往往得手后进行屠村,鸡犬不留,妇女被杀前一般还会被奸淫。
以拥有土匪过万人的刘黒七匪帮为例,据不完全统计,从1925年至1928年,四年内,仅山东沂蒙一带,即有千余个村庄遭到刘匪的抢掠,房屋被烧20多万间,12000余人被残杀,奸淫妇女无数。
这些土匪骚扰地方,靠官兵是没用的。由于省政权频繁垮台,军阀忙于互相火拼,哪有精力兼顾剿匪。况且,官匪一家,大部分大股匪帮均和官府勾结才能生存。
诸如山东都督田中玉的政府军围剿孙美瑶匪帮,就是心照不宣的配合。匪帮丢下大量金银,政府军丢下大量枪械,互相取走,等于是军火交易。
民众们无奈,被迫武装起来,以村庄为单位自卫。
7. 为什么民国不禁枪?政府也需要人民一定程度自治。
民国军阀割据,地方政府实力较弱,难以兼顾全局。很多时候,诸如农村、商业、地方村镇实际处于自治的地位。以商业的广州商团为例,他们早在1912年就成立了。成立之初,仅仅是因为广州市面混乱,匪盗溃兵四处抢劫商铺,官军无能为力。广州商人无奈,自发组织武装联合起来,负责维持社会治安、保护商家生命财产安全。之后,广州更换过十多个统治者,但商团武装始终存在,逐步演化为商人的私人武装,实行商业自治管理。
新任的统治者多直接同商团谈判,让他们交税,而并不干涉他们具体事务。
虽然这种方式让政府失去对商业的直接管理,却省了很多事情,可以直接拿钱。在当年政府混乱,官员走马观花的情况下来说,商团武装自制对政府是有利的。
再以民间为例,山东地方土匪众多,总数高达几十万,而且四处流窜,短时间内很难剿灭。仅仅依靠政府军,根本没有这么多兵力保护山东全省,必须依靠民团武装自己保境安民。
山东以村为单位组建民团乡勇,在所有大村子修建宅墙,由带枪乡勇巡逻,较大的村镇则驻守数量较多的民团武装,完全可以击溃土匪。真的到了民团也对付不了的时候,再通知县城的正规军救援。这样一来,政府军只需要驻扎在县城和重要的乡镇即可,大大减少兵力的支出。
所以从各方面考虑,一定程度上保留民间枪支对政府比较有利。
8. 为什么民国不禁枪?政府也缺乏禁枪的实力。
民国时期,相对比较民主,政府难以使用简单的命令,强制做一些看起来不公平的事情。
就拿禁枪来说,这些枪械基本都是老百姓花费不菲的钱款购买的,你擅自将其收缴,就等于从老百姓头上抢钱。
在当年,这么做老百姓是不会愿意的,政府也难以强行去做,不然又会被报纸骂得狗血喷头,被各种力量抵制。况且民众都有枪,真的用武力抗拒,你难不成调动部队去镇压?不可能的。
广州商团和洋人、北洋军阀勾结,兴兵和孙中山作对,并开枪打死打伤反商团的游行群众130多人。孙中山才被迫下令武力镇压,将商团武装打垮。即便商团武装首先开枪杀人,造成支持政府的群众重大伤亡,事后仍然有大量媒体抨击孙中山政府镇压民众,直到今天还是有这种论调。
军阀和国民政府很少强行收缴武器,即便收缴也多用购买的方式。
只是,这种购买的钱款,远远抵于枪械的实际价格。
1912年,广东军政府遣散民军,曾表示“所有器械由政府给价收回”。1917年3月广东当局也曾公布一个《收枪给价条规》,要求“自通告之日起,限一月内报缴,如逾限不报,或以多报少,一经查觉,或被告发,即以私藏军火论罪”。每支驳壳手枪政府收价30元,实际购买则需要90元;六八步枪收价20元,实际价格60元;村田枪收价10元,实际价格45元。
这种情况下,老百姓又不是傻瓜,怎么可能愿意交呢。加上即便收价很低,财政窘迫的政府也难以拿出这笔钱,最终就不了了之。
9. 民国对于枪支怎么管理?
民国枪支管理还是相对严格的,主要方法是发持枪证和给枪械烙印。
持枪证登记枪械的型号、种类、配子弹数量、持枪人的名字、住址、枪号等等。同时,在枪械上烙印,注明枪号,做到一枪一证。
以蒋介石政府来说,他们一般会规定一个期限,让老百姓来领持枪证,并不需要花钱。1946年重新更换持枪证时,每人只收10到20元。当时法币的几十元,连四分之一个鸡蛋都买不到,收费是象征性的。
逾期不领,发现没有持枪证或者烙印的枪械,就当做私藏武器,给予重罚,甚至可以坐牢2年。
如果枪支丢失或者要买卖,务必通知政府更换持枪证,不然就属于违法,一样会重罚。同时,枪支不能私自借给别人,一旦发现严厉处分。枪支还不能用于宗族械斗之类的私斗,一旦发现也是重罚。
持枪证和烙印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枪械流入土匪手中。当年土匪的枪械很多是私下购买的。比如1912年,云南和广东边境就抓捕大批商人,都是贩卖枪支给云南土匪以获取暴利的。其中查获的几个挑夫,就有新式手枪三十多支,子弹1000多发。
对于持枪证和合法枪支,政府并不限制,但经常给予抽查。在抽查中一旦发现有问题,立即给予严惩。
总体来说,民国枪支管理比较严格,保证了人民可以合法配备枪支自卫,又防止枪支随便流转,造成社会危害,堪称管理有道。
10. 民国枪支管理有变化吗?
抗战结束以后,内战很快爆发。由于民间枪支太多,甚至到过剩的地步,经常被我党利用,组成大量地方游击队。
鉴于此,国民政府才对枪支管理有所改变。本来政府不限定民间每家有多少枪,你有钱买一百支也可以。但从1946年开始,国府出台《自卫枪枝管理条例》,对每家拥有的枪械数量有所限制,防止被我党利用。它规定:每人限一支。每户限两支。
另外,就是对于有犯罪前科和有匪盗怀疑的人,一律不允许发给持枪证。
对于打猎的猎户,则有所放宽,允许每个猎人有2到3支猎枪。
除此以外,政府仍然不禁枪。
11. 民国不禁枪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总体来说,这是相当好的。表面上枪支泛滥导致枪杀案多,但即便禁枪这些案件也不会减少,顶多将武器换成大刀长矛而已。
美国人有个最著名的说法:人人都有枪,就等于人人都没有枪。
2007年哈佛法律与公共政策杂志研究报告发现,世界上人均枪支最多的七个国家,年谋杀率是十万分之一点二;而人均枪支最少的九个国家中,年谋杀率却是十万分之四点四。
民间枪支很多,反而比普通老百姓被禁枪却能让犯罪分子搞到枪要好。事实证明,目前世界上主要不禁枪国家的杀人案件发生率,并不高于禁枪国家。
在民国,政府允许民间有枪,就大大提高了人民自卫的能力。在面对土匪、伪军,甚至日寇时,民众有枪就有一定的反抗能力。抗战期间,民众自行组织很多抗日武装,由于地方枪械众多,这些武装很快都形成一定战斗力,让日军不能随意行动。在抗战初期,数量较小的日军,是不敢随便下乡为非作歹的。
民国不禁枪,是一种自由的象征。
枪支让人民有能力保护自己,对抗一切欺凌他们的力量,其中就包括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