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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27 September 2016

王思想家:用城市户口换土地 农民同意吗?

放在过去,这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中国作为世界上仅有的两三个实行户籍隔离制度的国家,要取消农业户口了。2016年9月19日,北京出台《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至此,全国31个省份均已出台各自的户改方案,且全部取消农业户口。8亿农民要与城市人平权了,这是地球人的一件大事。
然而,很平淡,没几个人关注。普通百姓关注王宝强离婚,右派这两天关注某律师被判12年,左派在呼吁抵制苹果7。就连得到“户口恩惠”的农民,也无人关注此事。
允许农民跟城里人平起平坐了,如此大的恩惠,农民为何不领情?因为,时代变了。中国的农业户口,分为禁止离开、允许离开、鼓励离开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8年至1978年,禁止离开阶段。1958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开始区分城市户口、农村户口。农民被勒令困守在农村。1960年大饥荒的时候,民兵把守村口,禁止外出乞讨。3750万农民饿死。1976年毛泽东去世之后,对农民的禁锢开始瓦解。
第二阶段,1978年至2010年左右,允许离开阶段。先是南方的农民开始外出打工赚钱,后来北方的农民也开始大批外出。最开始的时候,城里人还称呼进城的农民为“盲流”,后来这个词就被“农民工”替代。进城务工的农民,主要在建筑工地以及一些劳动力密集的工厂,比如富士康。逢年过节,农民依然回到乡村,与候鸟一般。
第三阶段,2010年以后,鼓励离开阶段。似乎是重庆开的头儿,鼓励农民进城、住楼,然后把腾出来的土地交给政府经营。随后,在2015、2016两年,全国除西藏外的省区都纷纷出台政策,声称要取消农业户口。
每个阶段,对农民采取的政策,都具有强烈的目的性。在生产力落后、只需要农民提供粮食的时候,就禁止农民离开土地;在需要廉价劳动力的时候,就允许农民离开农村;在需要农民土地的时候,就鼓励农民离开农村,并恩赐农民“居民户口”。
这种毫不掩饰的实用主义策略,把农民的价值视为生产要素,三个阶段分别是:粮食、劳动力、土地。
尽管不掩饰用意,但是还存在另一个问题:当年大家认为取缔户籍制度是个巨大的工程,为什么今天真正取缔的时候,却如此平淡如水呢?是因为两个原因:市场经济体制,以及中国特色的福利制度。前者导致了城乡劳动力的迅速融合,后者则使得取消户籍制度少了阻力。
重点来谈福利制度。1978年之前,城市人有很多显性、隐性的福利。比如,粮食配给制度,可以在粮食缺乏时维护城市居民的生存,1960年前后饿死的3750万人,很少有城市的。布票、肉票等福利,也是城市专享;工作的城市人还可以分配住房,领取退休金……这些都是让农民羡慕不已的。大约从1990年代开始,朱镕基推行的医疗、教育、住房、养老改革,逐步取消了城市福利。逐渐地,城市人群只享受低福利,农民则享受更低福利,两者间差距越来越小。
20年前、30年前,曾有不少宁村人托关系、花钱,想办法“农转非”,等于是购买一个城市户口。后来大家就逐渐发现:城市户口还不如农村户口──农民有更低地,有宅基地,可以保障基本的吃、住。比起城市贫民来,农民要幸福得多。
购买城市户口的行为逐渐消失。到现在,是政府要很著急地让农民转为城市户口了。
目前取消户籍制度,鼓励农民进城,用意是两个方面:一,让农民成为接盘侠,去购买各地严重过剩的商品房;二,让农民腾出土地。虽然31个省市都声称要取消农业户口,但是,对于农村的耕地和宅基地这两种土地,各地均未提出明确的政策。似乎谁也不敢强迫农民交出土地,大家都在等待别人先出政策。
目前,这个农民的土地权益是非常瘸腿的:耕地是集体所有,农户只是承包,并无转让权,但是政府和村干部要想转让耕地出去,农民可以阻拦;也就是,有阻拦权,没有出售权。宅基地方面则是,农民可以有多处宅基地,也可以卖给同村的农民,但不许卖给城里人。
这样的土地政策,非常奇葩、怪异。
目前有人想用一纸“居民户口”换区农民的土地,农民应该怎么办?我的意见是:区别对待。远离城市的贫困山区的农民,应该赶紧去登记居民户口,这样可以享受远高于乡村低保的城市低保,这是城市居民位数不多的福利之一。而在那些距离城市比较近的乡村,农民还是应该守护好自己的土地,千万不要轻易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