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的宣传、教育和灌输下,许多中国人相信“旧社会”和“旧中国”是反动的、压迫的、黑暗的、剥削的、丑陋的、愚昧的、灾难的、恐怖的、不义的,“新社
会”和“新中国”是进步的、解放的、光明的、福利的、美好的、文明的、幸福的、和平的、正义的。也就是说,前者是地狱,后者是天堂。当然,这个“旧”和
“新”的分界线是以1949年中共建政为界,狭义地说,“旧”社会指1949年以前的国民党统治;广义地说,还指1949年以前的整个社会历史,包括北洋
政府、清朝乃至更久远的古代等。
本文并不想从文化、科技等层面上阐述到底哪个社会才是新和旧,而是想以发生在这两个社会的枪击学生案之后的反应来加以论证。
这两起对中国民众造成巨大心理创伤的事件,一起发生在1926年的3月18日,一起发生在1989年的6月4日。前者造成47名示威者身亡,后者造成至少3千人遇难。可以说,当时的民国北洋政府和今日的中共政府都对学生、对中国人犯下了滔天罪行。
然而,我们必须看到,在惨案发生后,对于社会的强烈反应,民国政府与中共政府则采取了截然相反的态度。
一、 媒体态度不同。在“318”惨案发生后,社会群情激愤,诸多媒体加入了谴责屠杀暴行的行列,如《京报》在惨案发生后的12天内,就连续发表了113篇有 关消息、评论和通电,其副刊也发表了纪念文章103篇。这无疑说明当时因为政治体制还是议会制,所以还有相当大的新闻和言论自由,允许媒体批评政府。
然而在“64”惨案发生后,中共掌控下的所有媒体秉承其旨意,大肆宣传学生的暴行,宣传这是“反革命暴乱”,媒体的独立性和骨气荡然无存。显然,在一党专政下,独立和有骨气的媒体也是根本无法立足的。
二、 大学态度不同。不仅是媒体表现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各高校校长和教授的态度也是如此。在“318”惨案后,北京各高校和大学校长、教授也纷纷谴责北洋政 府。周作人在《为三月十八日国务院残杀事件忠告国民军书》中所言:屠杀学生和平民的政府,“同情、信用与期望之损失是无可估量,也是无法挽救的”。3月 23日,北京各界人士、各社会团体、各学校齐聚北京大学大操场,为亡灵们举行万人公祭大会。北大代校长的蒋梦麟在公祭会上沉痛地表示:我任校长,使人家子 弟,社会国家之人材,同学之朋友,如此牺牲,而又无法避免与挽救,此心诚不知如何悲痛。”说到这里,他竟潸然泪下,引得“全场学生相向而泣,门外皆闻哭 声”。
可是在“64”惨案后,北大等高校既无些许公开伤悼之意,反而秉承中共意旨,对教师和学生加以甄别,要求参与者写检讨,不让其上课,并将当年的毕业生大多发配到农村等。大学独立的精神和骨气同样不复存在。
三、 “国会”态度不同。民国时期的国会虽然多数时候也是花瓶,但在惨案发生后,却召集非常会议,通过了屠杀首犯“应听候国民处分”的决议;京师地方检察厅对惨 案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发表正式档认定:“此次集会请愿宗旨尚属正当,又无不正侵害之行为,而卫队官兵遽行枪毙死伤多人,实有触犯刑律第三百十一条之重大嫌 疑。”这表明当时中国,还多少有些议会政治和司法独立。
而中共的人民代表大会呢?除了沉默就是附和,这样的“人大”是代表人民的吗?
四、 政府首脑态度不同。时任北洋政府总理的段祺瑞在得知卫队开枪打死学生之后,顿足长叹:“一世清名,毁于一旦!”随即赶到现场,面对死者长跪不起。此外,对 各个学校举行的各种悼念活动,以及全市的“国民追悼大会”和各种报刊的广泛而详尽的报导,政府也没有加以阻拦。在国会通过屠杀学生的“首犯应听候国民处 分”的决议之后,他处罚了凶手,又按照国会要求颁布了对死难者家属的“抚恤令”。对于国务院要求“阁员总辞职”,他照办执行。
而为了表示真诚的忏悔,段祺瑞从此素食终生。后来他生病时,医生曾建议他吃点肉食以增强体质,他以“人可死,荤绝不能开”对答,仍然食素如故,乃至不治而死。
可中国人至今可曾看到哪个中共领导人对“64”遇害者下跪?可曾看到哪个领导人发自内心的忏悔?除了推诿就是逃避,人性何在?
因为惨案,段祺瑞政府在全国的抗议声中很快倒台,因为“政府一旦向徒手的青年学生与平民百姓开了枪,就践踏了为政之德的最低底线,也越过了维护社会秩序的法治界限”。而中共政权却仰仗其庞大的专政机器和欺骗手段,苟延残喘了二十多年,但它所欠下的累累血债终将导致其覆亡。
从 “318”惨案与“64”惨案后的表现,我们看到了两个政府的不同。北洋政府总理不仅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指责,而且还亲自下跪表示忏悔,惩治开枪 者。与之相反,中共则继续挥舞着大棒,将一切可能的反抗者、不满者消灭在萌芽中。从这个角度上说,所谓的“旧”社会是否比所谓的“新”社会更具有法制和开 放精神呢?是否更具有更多的自由呢?
还是后来著名的报人、曾激烈批评国民党的储安平一语中的,“老实说,我们现在争取自由,在国民党统治 下,这个‘自由’还是一个‘多’‘少’的问题,假如共产党执政了,这个‘自由’就变成了一个‘有’‘无’的问题了。”“坦白言之,今日共产党大唱其‘民 主’,要知共产党在基本精神上,实在是一个反民主的政党。”他还指出,“要知道提倡民主政治有一个根本的前提,而且这个前提一点在折扣都打不得,就是必须 承认人民的意志自由(即通常所称的思想自由);惟有人人得到了意志上的自由,才能自由表达其意志,才能真正贯彻民主的精神。”“但就共产党的真精神言,共 产党所主张的也是‘党主’而决非‘民主’”。
从“3•18”惨案与“6•4”惨案的对比中,人们可以清楚看到中共政权残暴丑陋到何种地步。这样的政权存在一天,中国百姓的苦难就会多一天.
本文并不想从文化、科技等层面上阐述到底哪个社会才是新和旧,而是想以发生在这两个社会的枪击学生案之后的反应来加以论证。
这两起对中国民众造成巨大心理创伤的事件,一起发生在1926年的3月18日,一起发生在1989年的6月4日。前者造成47名示威者身亡,后者造成至少3千人遇难。可以说,当时的民国北洋政府和今日的中共政府都对学生、对中国人犯下了滔天罪行。
然而,我们必须看到,在惨案发生后,对于社会的强烈反应,民国政府与中共政府则采取了截然相反的态度。
一、 媒体态度不同。在“318”惨案发生后,社会群情激愤,诸多媒体加入了谴责屠杀暴行的行列,如《京报》在惨案发生后的12天内,就连续发表了113篇有 关消息、评论和通电,其副刊也发表了纪念文章103篇。这无疑说明当时因为政治体制还是议会制,所以还有相当大的新闻和言论自由,允许媒体批评政府。
然而在“64”惨案发生后,中共掌控下的所有媒体秉承其旨意,大肆宣传学生的暴行,宣传这是“反革命暴乱”,媒体的独立性和骨气荡然无存。显然,在一党专政下,独立和有骨气的媒体也是根本无法立足的。
二、 大学态度不同。不仅是媒体表现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各高校校长和教授的态度也是如此。在“318”惨案后,北京各高校和大学校长、教授也纷纷谴责北洋政 府。周作人在《为三月十八日国务院残杀事件忠告国民军书》中所言:屠杀学生和平民的政府,“同情、信用与期望之损失是无可估量,也是无法挽救的”。3月 23日,北京各界人士、各社会团体、各学校齐聚北京大学大操场,为亡灵们举行万人公祭大会。北大代校长的蒋梦麟在公祭会上沉痛地表示:我任校长,使人家子 弟,社会国家之人材,同学之朋友,如此牺牲,而又无法避免与挽救,此心诚不知如何悲痛。”说到这里,他竟潸然泪下,引得“全场学生相向而泣,门外皆闻哭 声”。
可是在“64”惨案后,北大等高校既无些许公开伤悼之意,反而秉承中共意旨,对教师和学生加以甄别,要求参与者写检讨,不让其上课,并将当年的毕业生大多发配到农村等。大学独立的精神和骨气同样不复存在。
三、 “国会”态度不同。民国时期的国会虽然多数时候也是花瓶,但在惨案发生后,却召集非常会议,通过了屠杀首犯“应听候国民处分”的决议;京师地方检察厅对惨 案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发表正式档认定:“此次集会请愿宗旨尚属正当,又无不正侵害之行为,而卫队官兵遽行枪毙死伤多人,实有触犯刑律第三百十一条之重大嫌 疑。”这表明当时中国,还多少有些议会政治和司法独立。
而中共的人民代表大会呢?除了沉默就是附和,这样的“人大”是代表人民的吗?
四、 政府首脑态度不同。时任北洋政府总理的段祺瑞在得知卫队开枪打死学生之后,顿足长叹:“一世清名,毁于一旦!”随即赶到现场,面对死者长跪不起。此外,对 各个学校举行的各种悼念活动,以及全市的“国民追悼大会”和各种报刊的广泛而详尽的报导,政府也没有加以阻拦。在国会通过屠杀学生的“首犯应听候国民处 分”的决议之后,他处罚了凶手,又按照国会要求颁布了对死难者家属的“抚恤令”。对于国务院要求“阁员总辞职”,他照办执行。
而为了表示真诚的忏悔,段祺瑞从此素食终生。后来他生病时,医生曾建议他吃点肉食以增强体质,他以“人可死,荤绝不能开”对答,仍然食素如故,乃至不治而死。
可中国人至今可曾看到哪个中共领导人对“64”遇害者下跪?可曾看到哪个领导人发自内心的忏悔?除了推诿就是逃避,人性何在?
因为惨案,段祺瑞政府在全国的抗议声中很快倒台,因为“政府一旦向徒手的青年学生与平民百姓开了枪,就践踏了为政之德的最低底线,也越过了维护社会秩序的法治界限”。而中共政权却仰仗其庞大的专政机器和欺骗手段,苟延残喘了二十多年,但它所欠下的累累血债终将导致其覆亡。
从 “318”惨案与“64”惨案后的表现,我们看到了两个政府的不同。北洋政府总理不仅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指责,而且还亲自下跪表示忏悔,惩治开枪 者。与之相反,中共则继续挥舞着大棒,将一切可能的反抗者、不满者消灭在萌芽中。从这个角度上说,所谓的“旧”社会是否比所谓的“新”社会更具有法制和开 放精神呢?是否更具有更多的自由呢?
还是后来著名的报人、曾激烈批评国民党的储安平一语中的,“老实说,我们现在争取自由,在国民党统治 下,这个‘自由’还是一个‘多’‘少’的问题,假如共产党执政了,这个‘自由’就变成了一个‘有’‘无’的问题了。”“坦白言之,今日共产党大唱其‘民 主’,要知共产党在基本精神上,实在是一个反民主的政党。”他还指出,“要知道提倡民主政治有一个根本的前提,而且这个前提一点在折扣都打不得,就是必须 承认人民的意志自由(即通常所称的思想自由);惟有人人得到了意志上的自由,才能自由表达其意志,才能真正贯彻民主的精神。”“但就共产党的真精神言,共 产党所主张的也是‘党主’而决非‘民主’”。
从“3•18”惨案与“6•4”惨案的对比中,人们可以清楚看到中共政权残暴丑陋到何种地步。这样的政权存在一天,中国百姓的苦难就会多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