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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12 January 2016

德国难民规则

一个原本只会说中文却自称来自非洲的难民申请者A,在多年前通过偷渡来到德国并顺利定居。为了解决自己的性需求(也是难民营中最大的问题)和提升生活水准,他委托人从中国某地山区购买了一名文盲女性B来做自己的妻子。在这期间B因为无法生育等原因在德国长期遭受A的孽待。
A控制B的方法很简单,因为他知道B的真实身份信息。假设A依此向政府部门检举,那B就很可能被遣返回中国,而B因为要资助还在国内的家人,所以不可能放弃她在德国衣食无忧收入稳定的难民生活(每月衣食住政府全包,免费医疗,同时还有固定400欧左右的现金,购物券以及营养费收入,打黑工每周工作35-40小时,每月还可以有1500欧收入)。
这其中A希望B生孩子并不是因为想传宗接代,而是为了提高生活水准。难民申请者在德国出生的子女可以享受和德国人几乎相等的待遇,并为他的父母带来相应的现金收入。同时为了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德国政府也会为难民家庭免费提供居住条件更好的住房。这些子女只要18岁前在德国居住满6年,就可以在成年后自主选择加入德国籍。对难民家庭来说,最理想的子女数是4-5个。
除去丈夫的孽待,B在难民营中遭受最多的还是性侵。性侵在难民营中一直普遍存在,而且警察基本无法管理。难民营中的性侵和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的性侵不同,往往只是羞辱性的攻击。比如落单的女性常常会被几个北非人长相的人围住,并被他们轮流抚摸。类似这样的性侵警察往往毫无办法。假设有目击证人并且当场抓住施暴者,警察也只能将他们带回警局并在当天释放。因为这些人往往都会以语言不通为由妥善行使沉默权。也就是说警察根本连登记立案都很难做到。B在难民营中也有认识的做清洁工的德国朋友。这些底层德国人每月必须接受政府给他们安排的力所能及的工作,以换取400欧左右的低保。很多在难民营里负责清洁的女工甚至向B抱怨,她们宁可被安排去做妓女(在德国是合法工作),毕竟这样她们每次只用面对一个男人。和那些德国人相比,B还是感觉很安慰的。
B的人生转折点出现在和某教会传教士的接触上。之后她受浸并加入当地教会,当地教会的教友也将她接到了自己家里居住。而后教会也向她提供了一整套详尽的法律援助。首先要帮助她脱离文盲身份,并且培养她拥有一定在德国独立生活的技能,而后再由专业律师帮助她向德国政府提交真实身份,并且申请容忍居留(不符合难民申请条件,但是出于其他原因被德国政府接受在一定时期内在德国居留和工作),而后再通过诚实工作申请入籍德国,成为德国公民后她也可以回中国看望家人或邀请家人来德国团聚或学习。在这期间B强烈要求和A离婚,但是A向B提出了几乎天价的离婚补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