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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5 February 2014

国家这个概念,在极权制度下常常是剥夺他人利益的遮羞布

教育目的观是决定一个国家教育走向至关重要的一点。中央极权的政府是把国家当作其发展教育的口号来对待的,换言之,国家至上的教育目的观,是其长期 所标榜的,当然他不管这个国家的概念是如何的被偷换和变味。把一个硕大而且看上去过于正当——国家的正当性在极权国家是毋容置疑的,但正是因国家的正当性 存在问题,它才不允许你置疑。不幸的是,在极权制度下,国家往往成为一党一派之私产,成为剥夺别人利益的遮羞布。既然国家这个不容置疑的概念,在极权制度下常常是剥夺他人利益的遮羞布,而国家主义至上的教育目的观,就是为剥夺他人 的利益而进行的奴役式教育罢了。即为了把剥夺他人的利益,说成一件多么正当的事情,就必须源源不断地灌输自己的“伟大、光荣、正确”,正因为自己“伟大、 光荣、正确”,所以是国家利益的代表,于是一切用公有和国有的说词来进行的对私有财产的剥夺,其正当性便是毋容置疑的。
国家主义至上的教育目的观,说白了就以奴役人为主要目的。而这样的教育目的观,只有极权政府才能做到。因为这种教育目的观的推广前提便是,政府对教 育进行全面的垄断和管制。民主制度下的教育,是要培养每个人成为知晓自己权利与义务的公民,而非一个唯唯诺诺的、顺服的臣民。不论是八六年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今年六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内容上都是强调国家对教育的完全垄断和控制,这是没有丝毫变化的。当然所谓的国家对 教育的完全垄断和控制,只不过是换算成另一个不那么公开的说法——党的教育事业罢了。现在共产党不像原来那么赤裸了,在法律中不再公开叫你忠诚党的教育事 业,但实质没有多少变化。所谓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就是把具有千秋万代文化传承之功的事业——教育,当作他们奴役民众,进而谋取私利的工具。我们都知道人人 应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更准确地说,应该有接受良好无害的教育的权利。亦即教育家晏阳初先生所说,我们生而为人,应该有免除愚昧的权利与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