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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2 August 2015

央行新规的核心:清算

网关支付和快捷支付的一大差异,在于前者通过网上银行,后者不用。两者的共同特点,就是直接从银行账户划转资金,不用借道支付公司的虚拟账户。
2004年淘宝推出支付宝,它不再仅仅是个网关,而是设有一个虚拟账户,可以存钱。如果用户先拿银行卡往支付宝虚拟账户充值,购物时再用余额支付,这使监管层产生两个担忧:
(1)余额安全性:余额本质是用户向企业支付的预付款,它绝不是存款,而是承担企业经营失败的风险;
(2)交易信息透明度:从银行角度来看,它只能看到一笔充值交易,再也看不到客户拿这钱最终购买了什么,这令监管层有些担忧反洗钱等事项,而银行也失去了一笔购物信息(这可能是金矿)。
所以,监管层认为,既然网关支付和快捷支付已经能够实现资金划转,已无必要再搞个中间账户出来,这只会引致资金安全、信息透明这些问题。但用户又觉得在虚拟账户里存点小钱平时花花,也挺方便的。于是监管层也答应放个口子,允许存在账户余额,但其功能、总额要给予严格限制。
这便是支付监管的大体逻辑。
通俗地讲,银行与商户、消费者之间为支付结算关系,而银行之间构成清算关系,两个层次交易完成后,支付环节才算终了。
清算,其实就是因跨行交易而产生的银行间债务债权进行定期净轧(比如每日),以结清因跨行交易产生的债务债权。
这可以举个例子说明:清算
我拿着工商银行的卡在建设银行ATM上取了100块钱,我拿到的钱是建行帮工行先垫给我的,所以现在工行欠建行100块钱。日终,银联系统里完成清算,工行把这钱还给了建行。跨行取款收费,工行向我收费,然后他要将其中一小部分付给银联,作为清算服务的费用。
清算更为底层,是一个平台,由央行主导建设,一般个人用户不会直接接触清算系统。结算则是前端,由银行、支付公司等向用户提供服务,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支付业务。银行自身接入清算系统,非金支付公司则以自己开户的备付金托管行代理,接入清算系统。
请各位一定分清楚支付结算和清算这两个环节。
现有的清算系统:目前在运行的清算系统均由央行主管,主要包括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超级网银)、同城票据清算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银联系统)、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系统和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等。
这些系统大多由央行主办,可视为非盈利的基础设施,仅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由特许企业运营(但仍由央行监管)。
央行维持这一“结算-清算”二级制的支付体系,主要是为了“维护支付体系安全、防范系统性风险、提高支付效率、树立公众对支付体系的信心”。由于清算系统是平台系统,不是前端服务,因此对用户体验没有刻意要求,但对系统稳定性、可靠性、高效性、安全性要求极高,央行将其视为金融的基础设施,或称公共服务,依然未允许市场化的商业介入(银行卡清算除外)。
支付结算环节则是市场主体分散的交易,对用户体验要求较高,因此在不产生系统性风险(要一定程度上容忍非系统性风险,比如创新业务试点中发现安全漏洞之类的)的前提下,当局鼓励创新,增加用户支付效率,改进体验。
因此,我们认为,央行希望实现的意图为维持现有格局,清算环节仍然视为基础设施,不希望市场介入;支付结算环节则放开竞争,鼓励创新。
但是,支付公司却用一种神奇的方法绕开了清算环节。原理很简单。
绕开清算
我的一个同事,他既有建行卡,又有工行卡。楼下是建行ATM,于是我让同事用他的建行卡取了100块钱,给我。我登录工行网银,向同事的工行卡上汇了100块钱(同行同城汇款免费)。这样,我相当于从工行卡取了100块钱。而同事,相当于建行卡的100块钱转移到了他的工行卡上。整个过程,完全没有出现清算这一环节。清算被绕开了(其实我们只是为了省下跨行取款费)。
所以,清算被绕开,其实很容易,只需要有一个人,他同时在多个银行有账户。我和他之间用同行汇款,就不再需要清算。
从前,找一个这样的同事可能很难。因为,每个人可能会有两三张卡,但不会每个银行都有卡。可是后来,真出现了一个在每个银行都有开户的人,它叫支付宝(支付公司在多家银行开立有备付金账户)!于是,绕开银联清算的事情,就很容易实现了。
支付宝绕开清算
比如,张三要还李四100块钱,张是A银行卡,李是B银行卡。跨行汇款收费2块钱(这里的清算机构不是银联,而是央行的超级网银,但原理一样,反正都是一个清算系统)。作为资深卢瑟,想省下这2块钱,他们各自银行卡均绑定了支付宝快捷支付,那么他们在支付宝上就完成了从张的A银行卡向对方B银行卡汇款的动作。其原理,便是:支付宝在A银行、B银行均有备付金账户,100块钱从张的A银行卡划至支付宝的A银行账户,然后支付宝将其B银行账户上100块钱划至李的B银行卡上。
这里,完成了两笔同行转账,不用跨行清算。清算环节被绕开了。
所以,由于“多银行开户者”的出现,清算就无法垄断了。这就是过顶传球,也就是支付机构的“银联化”。《意见稿》未限制虚拟账户与本人银行账户之间的转账,所以上述过顶传球仍能实施。截止目前,这仍然是央妈面临的一个问题,预计未来会出大招。
四、大戏:互联网+支付
先不管央行的监管难题,我们回到行业分析上来。
结算清算是一个经济体运营的基础设施,它像水电煤一样,不能贵,否则这个经济运营成本太高。
它必须便宜、高效(加速经济运行效率)、可靠(不能老是死机、断网之类的故障)。便宜,这决定了这类机构不能是高盈利的。至少清算这个环节,不能收取太高费用。
但有了清算,就有了流量和数据,能不能用这些流量和数据去赚别的钱,就看自己能耐了。
所以,它的商业模式将会和互联网企业一样:导入流量,基础服务价格低廉,在流量基础上靠增值服务盈利。
至于导入流量的方法,则是平台模式,解决各方实际需求,使用户汇集于平台,互动之中积累数据。
主要盈利点:
(1)向流量用户销售增值产品与服务;
(2)从流量或数据中挖掘金矿。
我们可以借用兴业银行的例子。
该行开办银银平台,为广大小银行(及其客户)提供结算清算服务,这业务本身没有太多盈利。但它可以带来:
(1)增值销售:加入银银平台的众银行成为了兴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终端(很多小银行不具备独立开发理财产品的能力);
(2)流量:小银行们资金往来,平时总会沉淀一部分在兴业账户里,形成低成本的同业存款,兴业银行将其运用于同业资产投放,使自己最终成为了同业之王;
(3)数据:兴业银行观测到了小银行们的资金状况,有助于其对整体银行间流动性的判断,用来指导其他业务。
所以,放开竞争后,我们能够看到结算清算服务的进一步互联网化,清算本身的盈利属性下降(只是一个导流量的渠道),但衍生的流量、数据将成为金矿。比如银联,原来只承担清算工作(此外还有培育国内银行卡市场、境外用卡环境的政治任务,这一点是为国民做出巨大贡献的),现在也设立了大数据技术子公司,尝试挖掘大数据金矿。
这才是真正的“互联网+支付”。随着监管将支付业务“银行化”、“银联化”的路子堵死,我们认为这会倒逼其回归真正的“互联网+支付”模式,认认真真做流量,做场景,做数据,深掘大数据金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