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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24 August 2015

天津爆炸始末


2014年,天津港崛起了一家私营企业。成立不过两年,它就迅速与央企“中化系”的两家危化品物流仓储公司呈三足鼎立之势,是天津港唯一一家拥有七种危险品仓储资格的民企。
  这是个偏门行业。天津港危险货物集装箱吞吐量已经占到这个世界第四大港集装箱总吞吐量的1.4%左右,然而即使是老码头工人,对这家企业也知之甚少。
  直到2015年8月12日深夜11时34分腾起的两朵末日般的蘑菇云,以及瞬间夺去的上百条生命,人们才意识到,这家公司崛起背后,是多么刺眼的漏洞和多么致命的代价。
灾难突降
  8月12日19时左右,吃过晚饭,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四大队消防员刘斌和父母通电话。母亲问他在干什么,刘斌说他们在训练。
  这一天,天津天气晴朗,南向微风,气温26摄氏度-35摄氏度。一切跟往常没有区别。
  22时30分左右,刘斌和战友们已经睡下,但一道火光将四大队主枪手宋橙惊醒。火光来自马路对面只相隔200米的物流公司。着火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瑞海公司)的危化品堆场后围墙,与四大队的消防员宿舍仅一街之隔。看到火情,四大队的20多名消防员马上整装出发,奔向现场。
  此时,瑞海公司的叉车工张华在堆场东北角的办公楼四楼宿舍准备睡觉。他看到一个气罐亮了几下,于是赶紧和工友们跑到楼下,站在大门外的跃进路上观望火势。
  36岁的陈国亮是瑞海公司的兼职安全员,当晚正在值班。由于离得近,他听到从堆场里三个叠放的集装箱背后传来噼里啪啦的“爆炸声”,声音不大。陈国亮也立马跑到公司外面。
  过了四五分钟,天津港消防四大队的消防车响着警笛就开了过来。陈国亮跑回公司,抬起大门的拦车杆,让消防车进来。他后来回忆,最先抵达的有五辆车,包括消防车和警车。
  不光瑞海公司的员工,附近其他物流公司的工人也在不同位置围观救火。人们没有意识到,灾难如同一头蛰伏的野兽,被火光唤醒,已经睁开双眼,正酝酿着致命的一跃。
  22时40分左右,接到四大队求援电话的另外两支天津港公安消防支队的消防专职队——五大队和一大队陆续赶到。到23点06分,第一支武警消防部队——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开发支队八大街中队也赶到现场。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第一时间发布的通报,8月12日22时50分,天津消防总队接到报警称,天津滨海新区港务集团瑞海物流危化品堆垛发生火灾,天津消防总队9个中队的35辆消防车和港务局码头3个专职消防队赶赴现场扑救,23时06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
  至今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一直到此时,消防队员们并不知道起火的堆垛和集装箱里装着多么危险的货物。有公安消防人士回忆,他们接到的报警电话是距离瑞海公司堆场600米外的万科小区居民打来的,只是说这边起火了;财新记者采访的所有幸存的消防队员都证实,他们到达现场开始救火时,没有任何人——无论后方的指挥部还是现场的瑞海公司员工——告诉他们那些集装箱堆满了数十种不同品类的危化品。尽管他们接受过危化品消防的专业培训、训练和演习,但都因为信息缺失没有起任何作用。
  面对熊熊火势,消防队员们选择了常用的水枪。根据事后媒体报道,来救援的消防车里都没有配备沙土,只有水和泡沫。
  此时的火情已经属于猛烈燃烧阶段。三大街中队的杨克凯事后向媒体描述:“好多个集装箱摞在一起,全部燃起了大火,占地面积大概70平方米,火苗蹿得足有10米高。”他的30余名战友展开队形,手持水枪朝火苗喷射。他当时距离起火点约60米,其他战友距离起火点的距离不一,最近的只有30米。
  隶属于天津公安消防总队保税区支队天宝大道中队的翟磊也对记者回忆:“现场火势很大,但没有闻到化学品的味道。”
  家住万科海港城7楼的蒋先生告诉财新记者:“23时许,我才注意到事故地点起火,小区业主微信群也活跃了起来,还有业主在群里调侃说,咱们一起去看火。”
  此时消防员们已经喷水降温20分钟左右,几辆消防车出现用水告急。四大队的刘斌负责去接水,同车的司机祁洪旺将消防车开远到近百米的位置。事后证明,多名消防员因去取水幸免于难。
  就在刘斌将完成取水时,23时34分06秒,爆炸发生了。
  有武警消防队员事后回忆,火势越救越大,终于有消防指挥员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对,开始招呼大家往后撤,但此时已经来不及了。
  30秒后,更强烈的二次爆炸发生了。爆炸产生了巨大的蘑菇云。冲击波下,集装箱瞬间凹陷变形,抛飞向四周,附近居民楼玻璃破碎、门窗震飞,多处建筑物扭曲甚至成为空壳。天空中下起了火雨,方圆数公里震感强烈。
  中国地震台网速报显示,第一次爆炸近震震级约2.3级,相当于3吨TNT——近7枚战斧式巡航导弹的爆炸能量;第二次爆炸在30秒种后,近震震级约2.9级,相当于21吨TNT——接近于46枚战斧式导弹爆炸,已经达到一枚微型战术核武器的爆炸当量。
  对于爆炸中心的人们,30秒内发生了很多。
  坐在驾驶室内的祁洪旺,被第一次爆炸震碎的玻璃划伤。他挣扎着从驾驶室逃出,看见刘斌已经被气流震倒在地。他搀起刘斌后撤,没走几步,刘斌就一口血喷出。第二次爆炸的气流更强,两人均被背后强烈的气流扑倒,摔倒在草丛中失去意识。
  在翟磊的车内,他和身旁的刘小福被第一次爆炸扎了满脸碎玻璃,赶紧拉下防护面罩。第二次火光冲天,翟磊和刘小福几乎是下意识地躲到了座椅下方,躲过了直接冲击。当他们缓过神来,发现前排的战友田宝健已经“消失了”。田保健是8月13日公安部消防局公布的六名牺牲消防战士之一。这位20岁的年轻战士,两天前刚刚被调配来接替休假回乡省亲的战友,担任2号车的司机。
  翟磊和刘小福下了车,在撤离过程中还救起一名断了腿的港口工人。
  18岁的八大街中队战士肖旭,事后在病床上回忆:“感觉全世界都亮了,然后就飞了。头盔也没了,等我起来看,全世界都变了,天上全是掉的火雨,四处能见度不到5米,还有各种小爆炸一直在爆。再找战友就看不见了。”
  爆炸地点600多米外,万科海港城7楼的蒋先生在第一声爆炸后,还不忘向微信群报告“爆炸了”。第二声爆炸传来,家里的玻璃全被震碎,他始感不妙,穿着拖鞋从安全楼梯朝楼下跑。“我跑得比较快,楼层也比较低,我进安全楼梯时,还没看到其他居民下楼。”
  家住19楼的王先生在听到第一声爆炸发生后,立刻从主卧跑出来,准备到卫生间躲避,刚出来,第二次爆炸接踵而至,次卧的玻璃门被震飞,恰好砸到他的头上。“头上缝了6针,还好保住一命。”他指着头上缠绕的纱巾说。
  一位海港城居民向财新记者描述,他在逃生时看到路边躺着人。一名路人指着其中一个人说,这是刚刚从楼上掉下来的,已经没有呼吸了。
  23时50分前后,有人发现了昏迷的刘斌,并把他唤醒。在天津蓟县的刘斌父母,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刘斌在电话说了句“爆炸了,我要死了”,便再次昏迷过去。
  官方通报显示,截至8月19日上午9时,遇难者共114人。确认身份101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员19人,天津港消防人员34人,民警7人,其他人员41人;失联人数65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员5人,天津港消防人员44人,民警4人,其他12人。
  除了事发中心瑞海公司堆场被夷为平地,旁边原本气派的跃进路派出所大楼也成废墟;300米外的进口车场里,数千辆轿车被炸毁,轮毂上的铝融化成水;稍远处的万科海港城(清水港湾)、万科金域蓝湾、万科双子座、万通新城国际、泰达时尚旺角、启航嘉园等居民小区,高楼满目疮痍。赶到现场的财新记者发回手记:“一路几无人烟,空气中越来越浓的是从未闻过的怪味,有点像橡胶烧焦但又有大不相同。到爆炸点附近的吉运一道,寂无人声活物,一幅世界末日景象。”
  8月18日降水过后,爆炸核心区形成了近一万平方米的水坑,像一处巨大的伤疤,谁也不知道水里面有什么。
最复杂的事故
  两次爆炸仿佛末日灾难的视频在互联网流传,极具震撼力。惊恐的民众迫切想知道,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次巨灾。
  人们很快获悉,瑞海公司2014年完成改建的这个危化品堆场,按照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给出的环评报告和竣工后的环境保护验收拟批复公示,设计危险品年周转量5万吨左右、普通货物年周转量2万吨左右,其中氰化钠的最大暂存量为10吨,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的最大暂存量5吨,露天堆场的电石最大暂存量20吨。但爆炸发生当晚,这个占地46226平方米的堆场,“凡是能够堆放物品的地方,全部放满了危化品”。
  将权威渠道披露的信息与专家分析结合,目前已经基本可以确定爆炸发生的大致原因。
  爆炸发生第二天,公安部消防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该堆场存放有四大类、几十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有气体、液体、固体等化学物质,主要有硝酸铵、硝酸钾、电石等。
  据央视报道,8月17日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牛跃光证实:“现场有40多种危化品,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有硝酸铵、硝酸钾,这个量是非常大的,像硝酸铵目前我们了解到可能在800吨左右,还有硝酸钾500吨,加上氰化钠(约700吨)这类物品,要超过2000吨。”
  牛跃光告诉记者,由于瑞海公司办公楼已经被毁,货物记录不清,爆炸现场具体的危化品数量有待最终确认,但现在能够确认的危化品数量在3000吨左右。
  8月19日的官方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副市长何树山又做了进一步补充:“危险品分七大类在仓库里面,大约40种。主要是三大类,一个是氧化物,也就是硝酸铵、硝酸钾,目前掌握的情况是,这两种加起来1300吨左右;第二大类就是易燃的固体,主要的品种是金属钠和金属镁,这两个加起来大概500吨;第三类就是剧毒物,以氰化钠为主,大约是700吨。”
  也就是说,当晚瑞海公司堆场存放的危化品货物,就达到当初设计年周转量的6%,其中氰化钠的暂存量,达到批复最高标准的70倍。800吨硝酸钠、500吨硝酸钾,让瑞海公司的仓库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火药库。
  牛跃光说:“我干消防40多年了,像此类的危险品仓库,还是历经最复杂的一次灾害事故。”
  那么,是什么点燃了这个由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毒性物质、腐蚀品和炸药原材料一层层堆积的化学炸弹库?
  8月16日凌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东北大学副教授钟圣俊,在科学网的个人博客上发布了对天津此次火灾爆炸事故原因的分析。他认为,硝化棉或者硫化钠自燃是最可能的点火源。钟圣俊根据现有公开信息对事故发生过程进行了推测,认为爆炸前经历了五个步骤:
  ——先是硝化棉或者硫化钠自燃,并点燃了可燃液体、可燃固体。
  ——随后港口消防队接警后赶到,但是他们没有被告知现场存在与水不相容的危险化学品。
  ——灭火过程中,因为集装箱中的碱金属钾、钠和硅化钙(硅钙合金)遇水放出可燃气体,导致燃烧更猛烈,并发生爆炸。
  ——可燃液体火势未被控制,液体瞬间沸腾,形成BLEVE(沸腾液体蒸汽爆炸)或者VCE(蒸汽云爆炸)。在可燃蒸气爆炸过程中,不排除压缩气体罐爆炸。从爆炸火焰可观察到流星一样的大团抛射状物,应是金属燃烧爆炸。
  ——最后,硝酸铵和其他硝酸盐参与爆炸。
  8月17日,腾讯财经援引一位中国核生化救援部队士兵的消息称,爆炸原因基本确认是因仓库内金属钠遇到水后引发爆炸。当然,迄今似乎也没有排除人为破坏或过失着火的可能。
  8月18日晚,新华社报道称,据当晚在现场的员工汇报,他们看见运抵区放三类危化品的集装罐在着火。一位事发时在办公室睡觉的瑞海公司高管回忆,他先是被一个小的爆炸声震醒,然后赶紧打开窗户向外看,发现运抵区西南角已经着火了。起火位置大约有二三十个硝酸盐类集装箱,每个20吨。硝酸铵有10来个集装箱,硝酸钾和硝酸钙的集装箱各有七八个。几名瑞海公司负责人分析,可能是集装罐里的物质超过了标准值,量太大,导致里面压力升高,把阀门顶开发生了自燃。起火以后产生高温、震动,引爆了硝酸铵,产生了巨大的爆炸。
  第一种和第三种说法,都是自燃后连锁反应引爆硝酸铵。在第一种和第二种说法中,水,是关键的一环。
  爆炸发生后,多名消防员回忆,前去救援时接到的报警电话,只是普通火警或者集装箱着火,并不知道堆场存在不能浇水的危险化学品。这些只言片语引发了广泛的猜测:是消防队第一时间不恰当的灭火方式加剧了火情,并引发了大爆炸吗?
  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副院长袁宏永对财新记者分析称,火势进一步加大的原因有很多,也可能不用水冷却,爆炸来得更早更猛烈。没有经过火场勘察和科学研判,现在得出任何结论都是不负责任的,也是对逝者的不尊重。
  袁宏永和一位消防业内人士都表示,在不知道集装箱内危化品物品性质情况下的救援,是一个极大的难题。
  “之前化学品管理、消防预案没有做好,不知道起火的是什么。这时候情况就非常麻烦。钠、电石遇水会爆炸,但硝酸盐遇热也会爆炸,降温又很有必要。”这位消防业内人士说。
  不过,在面对这种难题时,救火并非完全无章可循。一位危险品国际物流公司负责人告诉财新记者:“这种情况也有规范的处理方式——隔离,等它烧光。”他表示,爆炸、闪爆都是正常的,关键是不让危害扩散,碰到不明危化品起火时,首先应该考虑隔离火源、搬离附近货物。
  但在上述消防业内人士看来,此次的情况可能要更复杂。隔离在起火初期可以用,若消防员到达时火势已经扩大,则现场并不容易控制。目前,官方并没有公布爆炸之前详细的消防处置情况。
  袁宏永认为,在无法判定起火化学品种类的情况下,比较合适的处理方式是:疏散人员,且往上风区域疏散,越远越好;与此同时,询问业主单位,调查化学品种类,按照经验判断可能的种类;对确认性质的可能因热会燃烧或爆炸的目标喷水降温,对不明性质的化学品直接起火部位不要简单出水施救。
  袁宏永进一步表示,当现场消防发现火势没有控制住时,要研究集装箱内的可燃物性质,如果是一般可燃物,可以继续加大喷水量,由于集装箱属于密闭空间,时刻要防止爆轰带来的人员伤亡。如果是危险化学品且存在爆炸的可能,就应迅速改变施救方式,改变灭火剂,迅速组织撤退和大面积人员疏散。
  阻燃行业专家唐煌也表示,自己曾在国外处理过危化产品爆炸事故。在消防队赶赴现场途中,就和相关负责人不断通电话,说明起火物质的特性,在消防队尚未了解引燃物的性质和合适的灭火手段之前,不能随便采取灭火措施。
  钟圣俊则认为,消防队是否存在灭火不当,需要进一步调查。“但是即使有不当之处,也是瑞海公司安全主管人员在火灾早期不在岗或自行逃离,消防队联络不上而不得不在两难选择中不幸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8月17日上午11时,在天津火灾爆炸事故第七次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副市长何树山表示,国务院调查组已经成立,会对整个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调查。
  调查组由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监察部、交通运输部、环保部、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并聘请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依法严查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任调查组组长。
  8月19日,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天津召开。调查组组长杨焕宁强调,只要涉及事故原因、事故责任的,不管涉及谁、不管有什么背景,都要查清查细,一查到底。
  “8·12”爆炸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两次做出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亦两次进行批示,要求全面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打好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
  李克强在事故后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进一步事故救援处置和加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出,这次天津“8·12”爆炸事故不仅造成惨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危及公共安全。会议要求严肃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彻底查明事故原因,对事故企业经营范围变更审批、安全评估、环境评估、危化品安全监管等各个环节都要逐一认定责任、落地查人,严厉问责、绝不姑息。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管理责任,也要坚决追究,给人民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危化品消防乱在源头
  从此次“中国消防史上伤亡最为惨重的事件”源头来讲,正是由于消防人员及时快速对危险品信息知情的极端重要性,现行危险品监管体系对危险品的标识说明和信息指引都有严格规定。
  多位与瑞海公司有业务往来的货代公司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货在进入瑞海仓库前先要申报入库,按规定,货主和货代必须向瑞海仓库提供货物品名、件重尺和危险品安全说明书等材料。《中国青年报》采访的一位给瑞海公司堆场送过货物的工人也表示,从公司大门入口就要登记,登记时会用电脑记录,打印出一张单子,给出货物将被装入的集装箱号,列明属于哪一类危险品,到哪个区域找人装卸货物,所有经手人员都要在单子上签字,“一个也少不了”。
  这其中,危险品安全说明书里包含了所装货物的危品等级、联合国编码(UN号)和应急处置方式。一家危化品物流公司负责人向财新记者表示:“如果没有错报和瞒报,一般来说,只要消防队拿到着火集装箱的危险品安全说明书,就可以按照上面的处置方式进行灭火,不会出问题。”
  事发时,最先抵达的消防队是否有向瑞海公司员工索要起火集装箱的货物品名和危险品安全说明书,或瑞海公司值班员工是否主动向消防队提供了这些关键资料,目前还不得而知,但从目前财新记者及其他媒体采访情况看,消防队员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始救火的。
  让人不安的是,有危化品物流资深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就算消防队拿到了货物危险品安全说明书,也可能不知道里面具体是什么货物。
  这位人士表示,一家化学品企业要将危化品出口,首先要向委托的货代出具海运托书、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危包证)和MSDS证书。此外,危化品的包装和集装箱外部会在显著位置贴有符合联合国规定的化学品识别标签(GHS标签)。
  其中,MSDS证书最为重要,它提供了货物化学品的理化参数、燃爆性能、对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贮存、泄漏处置、事故急救措施等十六项内容。其中第十四项内容为运输信息,里面提供了货物的危险货物编号、联合国编码和运输注意事项。而第五项和第六项是消防措施和泄漏措施,一旦发生意外,消防队可以利用UN号快速查明危化品的消防代码,从而快速进行针对性的处置。另外,MSDS证书里还有紧急联系人电话,消防队员在危机时刻可以联系相关生产商的专业人员或者第三方专家来协助处置事故。
  危包证、向危险品仓库出具的危险品安全说明书等材料都是与MSDS证书对应的,其中危险品安全说明书就是简化及中文化的MSDS。
  据危化品物流资深人士透露,按照国际惯例,MSDS证书一般由货主提供,货主需进行一系列的试验来保障危化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不具备试验能力的货主,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来协助出具MSDS证书。
  “但是,如此重要的MSDS证书在国内等同于废纸,有70%-80%的货主存在套用、冒用MSDS证书的情况。”该人士愤慨地说,很多货主企业都是自己随便从网上下载一份类似外观的MSDS证书,提交给货代。
  “如果严格将运输危化品与MSDS证书对应起来,货主就会产生很多额外费用,查验频繁复杂、报关过程也会拉长。比如,都是危险品,但六类危险品的物流成本要比九类危险品的价格高出1.5倍-2倍,到达港口危险品仓库后,堆存费也更高,还要面临频繁的查验。”该人士说,“如果如实申报MSDS证书,很有可能他这票货就不赚什么钱了。因此,出于成本考虑,很多货主就将把高等级的危险品当成低等级来报,甚至将危险品作为普通化学品来报。”
  该人士表示,这导致除了货主或贸易商,谁都不知道运的到底是什么货,不同危化品的运输、仓储注意事项是不同的,瞒报就会产生事故隐患。更严重的是,会让消防队采取错误的处置方式。“比如MSDS证书上说货物是九类危险品,着火后,按操作可以用水来灭火,但实际上可能里面是五类危险品,过氧化物一遇到水就会剧烈反应,燃烧爆炸,这就造成大事故了。”
  该人士表示,货主存在侥幸心理,况且危险品事故定性很复杂,如果案值不大,保险公司也不会去做详细调查,认赔了事。如果事故出在海上则直接使用共同海损,也是由保险公司赔付。海关的查验率也只有10%左右。
  作为直接关联方,货代、仓库和船公司,又不具有很强的专业能力去查验货物是不是能和MSDS证书对上。“如果在危险品仓库装箱还好一些,有时监装员会发现一些瞒报现象并向上级反映,但是大多数货的外观和包装极为相似,比如两种危化品都是白色粉末,现场监装员根本无法分辨。很多集装箱并不在危险品仓库装箱,而是在工厂直接装箱运到仓库,这种就更没有办法分辨了。”
  该人士透露,国内八大口岸,上海港等华东地区管得要严一点,天津港所在的环渤海地区管得比较松,市场比较乱。“所以很多化工厂喜欢从那边走货。”
  另一位业内人士则表示,国内制定的危险品安全规定其实是非常严格的,比如危包证,只有中国有。而且监管机构繁多,安监、交通、商检、海事、海关、消防都有权力来管,但最终却造成了都不管的“三不管”现状。
  正常情况下,及时赶到的消防队从危化品仓库值班人员那里拿到起火集装箱的危险品安全说明书,按照上面的应急处理方法进行针对性灭火,但这个安全链条,可能从说明书那个环节就断了.

2012年底成立后,瑞海公司租用了天津爱兰德物流有限公司在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吉运二道95号建设跃进路的堆场,当时只能从事普通货物仓储业务;2013年,瑞海公司投资810万元,将该物流堆场改造为危化品集装箱堆场,陆续通过了消防鉴定、规划审批、安全评价、环境评估等一系列程序,2014年4月,瑞海公司拿到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下称天津市交港局,天津市交通委的前身)批复的危化品经营资质——这只是一张为期半年的临时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6日。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对危化品实行许可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怀友说,瑞海公司取得了甲级安评机构天津市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的安全条件审查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安评结果对现场及结论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相关规定。2015年6月,合并了天津市交港局的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向瑞海公司颁发了港口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按照2001年出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55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选址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但是瑞海公司周边500米有高速公里和城铁站,600米有万科海港城(清水港湾),800米有启航嘉园小区。董社轩对新华社透露:“当时做安评时,第一家安评公司说距离居民楼太近,不符合规定,安评做不下来。后来于学伟说别管了,他来弄,后来又换了家安评公司,结果就弄下来了。”
  办理另一个至关重要的消防鉴定的过程更为简单。身为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长之子的董社轩说:“我去找的天津港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说想做危化品仓储。当时我把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给设计的改造方案这些材料都拿了过去,很快消防鉴定就办下来了。”
  前后只用了一年半时间,瑞海公司就通过了安全评价、环境评估、消防鉴定、规划审批等一系列程序,获得了从事危化品物流仓储的资格——中间从2014年10月试运营资质到期到2015年6月拿到正式的港口经营许可证,甚至有半年多没有危化品运营资质,仍在正常运营,躲过了安监、海事等部门的日常检查。危化品监管的一道道安全链条在瑞海公司的政商关系网面前,基本毫无作用。
混乱的安全监管
  天津“8·12”爆炸事故发生后,舆论的矛头曾指向安监、天津港、交通部和天津市政府,但出事的瑞海公司到底由谁来监管?
  财新记者了解到,目前涉及港口危险货物的管理规范,大致有《安全生产法》《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具体到天津,也有相应的《天津港口条例》《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天津港口章程》等。
  其中最重要的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与之配套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原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化品企业的设立、日常监管都是安监部门负责的。但2011年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明确了港口危化品企业的设立、日常监管和出入库登记转交给了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2012年11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更明确指出: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而具体负责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是由地方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即可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再进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认可证的许可审批,在领取《港口经营许可证》时即配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附证》。
  在天津,上述两处行政法规中所指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就是天津市交通委。
  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前,在天津港区内的危化企业的日常监管上,安监部门与天津市交港局有一些重叠和模糊的部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后,许可审批和日常监管责任就很明确划给了天津市交港局,具体执法的则是天津市交港局安监处,但天津市的安监部门有时也会进行业务指导和协助监管。
  比如,2014年5月,天津市安监局与天津港南疆石化、散货物流中心和集装箱物流园区三个码头单位合作,在这些码头单位内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站,协助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当年7月31日,天津港国际物流公司举行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园区)安监站揭牌仪式,瑞海公司的危化品堆场就座落在这个园区。滨海新区安监局塘沽分局局长邓卫东、天津港集团安监部部长王文发以及瑞海公司堆场的所有者爱兰德物流都有出席。滨海新区安监局2014年出台的一份文件中,列出一个由滨海新区安监局及塘沽分局直接监管和综合监管的28家中央和市属安监重点企业名单,其中即包括瑞海公司。
  但滨海新区安监局一位人士早在8月14日即告诉财新记者,瑞海公司的危化品经营资质审批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管,“都归天津港管理”。
  2014年6月,天津市将原来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市交港局与市政公路管理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机构进行整合,组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下称天津市交通委)。港口危化企业的许可审批、日常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变成天津市交通委港口管理处和安监处负责。
  2015年8月10日,天津市交通委发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改活动的通知》(津交发〔2015〕324号),称为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及中秋、国庆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工作,市交通委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改活动。
  其中,港口生产作业方面将重点检查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情况,港口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大件、散杂货、重点货类装卸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港区危化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财新记者注意到,这次“大检查、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改”活动的执行主体,就是天津市交通委安监处。
  在上述通知发布仅仅两天后,天津港区内的瑞海公司发生了震惊全国的大爆炸。但天津市交通委至今没有露面向公众说明情况。
  天津市交通委到底有没有做好港口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有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危化品管理需要相当大程度的专业性,之前港口危化品长期由安监部门监管,但变为由天津市交通委来监管后,后者的专业性并未跟上。
  早在2012年,时任交通部综合规划司司长孙国庆就撰文称:根据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品安全监管职责转移到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涉及安全监管、安全条件审查、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设施专项验收等工作,过去一直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别是危险品储存设施大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管得较少。孙国庆当时就提醒到,明确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作为港区范围内装卸、储存设施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增加了港口安全监管的风险和难度,也提出新的挑战”。
  宁波大学潘空谷2012年的硕士论文《危险货物港口安全监管机制研究——以宁波港为例》曾详细描述,当时宁波全市涉及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的港口一线监管机构共有8个,安全监管人员75名。其中具有危险化学品专业背景的监管人员仅3名,占监管人员总数的4%;特别是各县市区,具有危险化学品专业背景的监管人员几乎为零。
  文章还指出,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后,市、县两级港航管理部门由于编制、属地管理等因素的制约,缺乏港政管理及危险品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现有的一线监管队伍大部分是编外人员,同时还存在人员老化、专业知识不强等问题。
  天津“8·12”爆炸事故发生的详细情节,只有通过深入调查才能得出结论。就目前可知的线索看,案发企业瑞海公司在经营危化品时,曾经历了无许可、临时许可、临时许可过期和正式许可四个阶段,真正拿到正式资格只不过八周,在天津市交通委对港区危化企业的火灾隐患举行“大检查、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改”排查治理的背景下,爆炸事故即告发生。
  尽管新一届政府不断强调“重监管”,但“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痼疾已存在多年,并顽固反映在行政机关的组织和权力架构之中。从瑞海公司负责人的供述看,他们利用既有的关系和背景资源,快速完成一系列对别人来说非常艰难的审批环节,轻易拿到了危化品经营许可。一旦许可审批环节出现漏洞,或者腐败滋生,日常监管的重要性就无比重要。无法确切地知道,在资格过期时,无照经营的瑞海公司是如何通过天津市交通委、地方安监局(安监站)以及消防部门的日常监管检查的,但可见的事实显示,在重审批、轻监管的体系中,这家公司面对外部监管明显失效的局面。
所有环节都掉了链子
  “8·12”爆炸发生后,人们看到了熟悉的责任推诿一幕。然而,该承担责任的不仅是利欲熏心罔顾安全的瑞海公司和有明确监管之责的天津市交通委。
  一箱箱危化品被运进瑞海仓库到被未知物点燃,再在消防队员的水龙下轰然爆炸,整个链条中涉及多个部门、多道环节,但又好似谁都可以不管。
  不仅是消防队员到来时没有提供至关重要的危险品安全说明书和MSDS证书,甚至事故发生后,瑞海公司都迟迟拿不出仓库内危化品的种类、数量详细清单,海关数据与企业负责人提供的信息也出入较大,这些问题引发了外界强烈质疑。
  当地专业人士向财新记者指出,瑞海公司的堆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海关监管区域,一部分是非海关监管区域。一个出口的危化品集装箱要进入海关监管区域,先要向港口、海事和海关进行申报,包括各类货运单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证书)、危险品品类及数量等,在经过海事与港口允许后,放行进入瑞海仓库。办理好运抵后,货主拿着瑞海公司发给的货物运抵单据去海关报关,报关完成后进入海关监管仓库。
  在这个过程中,海关、海事、天津市交通委下属的监管队以及天津港下属的消防部门都有权力和义务来进行查验。但实际上,海关的查验率在10%左右,海事和交通委监管队、港口消防都是抽查,不是每票都查。
  要进入瑞海公司堆场的非海关监管区域就简单了,无需向海事、海关进行申报,只需将车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装箱单交给港口就可以进入港区。到达瑞海公司前,货主和货代要向瑞海仓库提交货物品名、件重尺和危险品安全说明书,然后办理入库手续入库。
  所以,瑞海公司堆场最全的仓储数据只有瑞海公司有——很可能已被烧毁,海事、海关只掌握堆场内海关监管库内的货品。然而,对于瑞海公司在临时许可过期与取得正式许可之间长达八个月时间的危化品经营行为,以及危化品实际存储规模远远超过设计和批准规模的事实,无论是海关、海事、港口,还是交通委、安监站、港口消防,很难想像他们完全不知情。
  除了交通委,消防部门亦有较大责任。有消防专业人士根据瑞海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剧毒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置演练、交港局安监处检查、公安部门检查、119重大危险源火灾应急预案演练等安全消防演习和检查活动照片,指出其在员工工作习惯、危化品仓库设施、消防与防爆设备等方面有诸多项不合格,结论是“他们基本是以普通民房消防安全标准的要求来执行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保护,能坚持两年没炸简直运气爆棚”。
  此次爆炸事故争议较大的焦点之一,是建设项目与周边居住区的距离只有600米左右。因此,舆论还普遍质疑事故发生后迟迟未公开的瑞海公司仓库“安评报告”造假。
  根据规定,安全论证和评价的内容应该包括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港口总体规划的安全要求,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或者单位、人员密集区、敏感性设施和敏感环境区域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自然条件对港口建设项目的影响等。另据《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对危险化学品仓库与周围建筑的距离的要求,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550平方米以上)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
  “关于安全距离,我们审批前参考了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朱立明说。消防部门出具的意见书显示,“该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合格”。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获得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内审版),对舆论普遍关心的距离问题,这份2014年8月由天津中滨海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成的安全验收报告结论是:“瑞海公司的地址与周围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的距离,符合规定”,“瑞海公司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对总平面布置、建筑物、工艺设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根据有关标准规范采取了有效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预评价报告和设计专篇给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已基本落实,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项目具备竣工安全验收的条件”。
  瑞海公司走过了所有应走的流程,拿到了所有应有的认证,除了安评,还有环评。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官网信息显示,2013年5月左右,“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曾进行了两次环评公示,并且有“公众参与的环评”,通过新闻媒体及发放调查表的形式,来了解该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和建议。
  2013年5月24日,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官网上发布了《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公示结论认为,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项目选址合理可行”。此外,从环评公示信息可知,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是该项目的环评单位,联系人是一个叫张媛的环评师。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一位工作人员证实,目前包括张媛在内的多位参与该项目的环评师都正在市里汇报情况。
  该公示称进行了网站和报纸公示,在主要保护目标处进行现场公示,并采用发放调查表的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发放调查表130份,收回128份,发放对象为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结果显示,100%的公众认为项目位于北疆港区内,选址合适”。
  然而,周边居民的回应却非如此。万科海港城距离事故中心大约600米,其居民对财新记者说:“谁也没见过这个东西。”
  万科内部人士回应财新记者:“海港城所在区域为天津港国际物流生活服务区,属于住宅用地。2010年4月获取土地,当时周边为普通物流仓库,之后我们并未获悉它改造为危险品仓库的情况。”
  从时间上来看也是先有居民区,后有危险品仓储项目。万科海港城项目一期开盘时间为2010年10月,二期开盘是2011年5月,都早于瑞海公司成立和改建危化品堆场的时间。
  此外,一份2013年12月10日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环评报告显示,“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地区总体发展规划⋯⋯具备环境可行性。”2014年8月,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一份关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的环保验收报告,称拟建项目涉及的物料大多为危险、易燃物料,在物料运输、贮存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是,“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事故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在防火应急措施方面,该验收报告称,仓库设有“催化燃烧型乙炔气体报警器”和“手动火灾报警系统”,并安装有多个摄像头、消防报警控制系统以及视频监控系统,“还安装了多个消火栓。并且,仓库往南就是消防和交警支队”。
  验收报告得出的结论是,“发生火灾爆炸时,消防应急人员可及时抵达现场,迅速采用灭火措施,有效抑制有害物质的排放。”
多头管理的真空带
  在更大的范围内,“8·12”爆炸与其所在区域的多头行政管理也不无关系。天津市一位安监系统官员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分析:“天津港改制不彻底、港口监管职能上收、滨海新区作为行政区划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等功能区的并立,都有很多遗留问题,这些遗留问题造成了相当多的监管漏洞。”
  1950年,政企合一的交通部天津港务局成立,负责管理港口航政、港政和装卸仓储业务。1984年,交通部天津港务管理局更名为天津港务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为主。然而,当时港区范围内自成一个独立的行政区域,由港口主导规划、审批和投资,兼负工商管理、公安、消防和安全监督,仍然是“港老大”一统天下。
  到了2003年,天津港转归地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天津港务局政企分开,转制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国资委管理和进行人事任命,行政职能转交天津市交通委员会。
  目前,天津港是世界第四大港口和中国最大的人工海港。主要由北疆、南疆、海河和东疆四大港区组成,北疆港区是集装箱和件杂货作业为主,南疆港区以干散货和液体散货作业为主,海河港区以5000吨级以下小型船舶作业,东疆港区是天津港的一个新港区,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
  上世纪90年代,天津市提出在东部临海地区建设滨海新区的目标,2002年天津市人大通过了《天津滨海新区条例》,明确了滨海新区管委会的法律地位,2007年,天津市政府各职能部门驻滨海新区的分支机构相继成立,多项行政权力下放。滨海新区成为中国第四个副省级的新区。
  在滨海新区正式成立之前,滨海新区只是一个区域概念,并没有行政职能,包括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区、天津保税区在内的功能区,都是先于滨海新区成立之前成立,并由天津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直接进行管理。滨海新区成立之后,各功能区仍然保留着行政上的独立性。
  十年间,滨海新区所辖区域不断扩大,目前滨海新区辖区包括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中新生态城、东疆保税港区、滨海旅游区、临港产业区等七大功能区。2009年滨海新区行政体制改革方案获国务院批复后,塘沽、汉沽、大港三个行政区也从天津市辖行政区并入滨海新区,面积2270平方公里。
  瑞海公司的企业工商登记在东疆保税港区(后改为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但实际经营地点在北疆港区内,因此很多媒体质疑其存在异地经营的问题。
  财新记者在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了解到,对于这类异地经营的企业,只要办公所在地登记在东疆管委会即可,管委会提供公共管理服务和房号,并进行“虚拟物理分割”,“交通委、海关等部门都认可”。
  虽然在地理位置上座落在滨海新区辖区范围内,但瑞海公司实际经营地北疆港区和注册所在地东疆保税港区,属于滨海新区辖区内的不同功能区,东疆保税港区由天津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管委会)进行管理,北疆港区原属天津港务局管辖范围之内,港务局实行政企分开之后,其行政职能划入天津市交通委,均与滨海新区没有隶属关系。
  一位滨海新区政府人士告诉财新记者,“从行政区划上说,事故发生的堆场属于塘沽街道,但同时位于七号卡子门内,属北疆港区的范围,虽然地理上坐落在滨海新区辖区,但是有很大的独立性。港口监管权限是天津市里的权限,滨海新区政府相关部门对其没有制约,在执行工作中,通常要请求功能区的管理部门进行配合。所以一般在卡子门内的企业,滨海新区政府接触不多。”
  上述人士还指出,在2002年实施的《天津滨海新区条例》里,滨海新区政府的各委局对功能区没有行政处罚权,只能进行指导和协调,所以滨海新区的属地职能很弱,是个比较尴尬的角色。
  天津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张小蕾曾撰文指出,滨海新区中的行政区和功能区两种体制和不同的管理模式并存,二者长期分割,限制了滨海新区管委会职能的发挥,各机构之间职能交叉,责权不清,对基层单位多头管理,协调难度大。
  2015年5月新修订的《天津滨海新区条例》,滨海新区政府在其辖区范围内的领导职能才被正式“扶正”: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和中新天津生态城等经济功能区的管理机构,履行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能,接受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的领导……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可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复议权。
  但港区的情况又有特殊性。“滨海新区要属地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或者督促相关部门履职,但是港区内直接的监管部门是市交通委,不可能让一个区级的部门督促市级部门履职。”一位滨海新区安监局官员对财新记者分析,安全监管分为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港区企业的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在市交通委,综合监管责任在安监局,“滨海新区安监局在功能区也有部分职能,因为有滨海新区的属地监管责任,日常也有督促,但是这个职能很弱,如果企业有违规行为,滨海新区安监局不能越位做出行政处罚”。
  事故发生后曾遭到质疑的天津港集团,也觉得自己冤枉。2013年刚刚退休的天津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于汝民对财新记者说:“事故的区域是在天津港区域的范围之内,但天津港已经把这块地的使用权出让了,天津港集团对港区里面的企业没有行政管理权,也没有发证的审批权,没有监管责任。”他说,在“8·12”爆炸事故中,天津港真正能管到的,只是受交通部的委托,对港区消防队人员进行管理。
  当然,责任最大的仍然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储是一个垄断行业,需要拿很多许可,获得资质很难,并且危险品仓储费用很贵,甚至高达普通货物十多倍。瑞海公司能够获得快速发展,除了依靠董事长于学伟、副董事长董社轩的私人关系打通许可审批和日常监管环节,经营上也非常激进。
  “天津港具有危化品资质的危险品仓库本就不多,相比新旧两个中化的仓库(指中化天津滨海物流有限公司和天津港中化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的仓库),瑞海的仓库服务很好,装箱快、通关快,比较受货代的欢迎。”一位本次有货在瑞海公司仓库并且遭受损失的货代公司老板还特别强调了一点,“感觉只要你去了,他们就会有地方存放货物,在量上不做限制。”
  即使这样,瑞海公司的高管层仍嫌赚钱不够快。董社轩在被拘留后对新华社记者说:“我先后投了1000多万,但并不负责任何具体事务。瑞海公司成立至今也没分过红,我每个月只拿1.5万元的固定工资。爆炸前我本来就已经打算退股了,今年春节期间公司聚会,喝完酒,我跟于学伟谈过一次,闹得很不愉快。他说,别着急,今年年底就能分红,结果还没分红就发生了爆炸。”
  任何复杂系统运行本身就在不断累积失控的风险,但瑞海公司太过肆无忌惮,又缺失监管去中断和释放已经累积的风险,失控的灾难来得太快,也太大。这是偶然,但更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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