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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14 July 2012

国民的权利

三十年前你们宣传“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我们信了; 二十年前你们改为“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
我们依然可以接受, 十年前你们彻底颠覆了过去的承诺,改成了“养老不能靠政府,要求加社保”,我们交钱养老也认了!现在我们老了,又说养老金不够了,要我们活到老干到老!
  
  中国政府最近援助拉美100亿美金,下半年援助欧盟1000亿美金,援助东盟100亿美金,昨天又宣布无偿援助文莱40亿美金,40万人的小文莱相当于每人1万美金。著名经济学家、耶鲁大学陈志武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的钱美国可以用,非洲可以,朝鲜可以,政府可以,官员可以,富二代可以,二奶可以,唯独老百姓不能用!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统治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为了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予以变更的。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为了本身的权益便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於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