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 Pageviews

Friday 27 July 2012

从娃娃兵和“红色经典”即可看出中共大规模的系统洗脑对青少年身心的巨大伤害


中共自1921年7月23日成立,仰苏俄罗鼻息,或暗杀横行、武装割据,大量招收儿童从事危险活动;或消极抗日,积蓄实力,祸害华夏。1949年建 政之后,以国家恐怖主义的形式出现,举国知识精英被打成右派、反革命,惨遭迫害和虐杀;后毛泽东时代,无一日不在流放、监禁、软禁、劳教异议人士和访民, 迄今噎发展成为7000多万名党徒,把持全社会每个要害部门,名为共和国,坚持一党专政及党文化的灌输。
从娃娃兵和“红色经典”即可看出中共大规模的系统洗脑对青少年身心的巨大伤害,凸现其反人类、反人权的本质――
1998年7月17日,联合国设立国际刑事法院全权代表外交会议以压倒性多数票通过《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仅有包括中共在内的7票反对。只看 《罗马规约》“徵募不满十五岁的儿童加入国家武装部队,或利用他们积极参与敌对行动”属于战争罪之规定,中共投反对票的原因即昭然若揭。不知人权为何物的 中共自诞生以来,便开始大规模利用儿童“积极参与敌对行动”。
为纪念超过一亿名共产主义之下的儿童受害者,“共产主义受难者纪念碑”2007年6月12日在美国华盛顿举行落成典礼。共产主义在人类社会的实践所引发的罪恶骇人听闻,身体、心智尚未成熟的少年儿童首当其冲:
1922年2月13日,苏俄第一支少年先锋队(52人)在莫斯科克拉斯诺普列斯基第16印刷厂成立,口号为:“时刻准备着!”列宁在1920年发表的《怎麽办》里提出过这样的口号。
1922年“五一”劳动节前夕,成立仅1年的中共把安源煤矿的童工和小学生组织起来,成立了最早的儿童组织。1924年,中共在上海、天津等许多城 市建立了劳动童子军,由共青团具体负责领导。1926年7月,共青团中央第三次扩大会议所作决议中明确规定:教育儿童,养成他们勇敢牺牲的精神和团体生活 的习惯,训练他们成为将来继续斗争的战士。其正式名称经历了“劳动童子军”、“共产主义儿童团”、"抗日儿童团”、“中国少年儿童队”、“中国少年先锋 队”的变化。
中共红军时期各部队都成立了专为娃娃兵组建的学兵连,有的甚至整个军都是娃娃。1930年12月,14岁的刘华清(1992年当选中共政治局常委、 中央军委副主席)参加红军,据其《长征入陝》一文回忆红25军:“我们这支人数不足3000,战斗员年龄多在13-18岁之间的娃娃军”。与刘同年参加娃 娃军的王诚汉年仅13岁,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88年被授予上将军衔。
1929年,11岁的吴华夺随父参加红军(在入选小学语文教材的吴华夺《我跟父亲当红军》一文里有生动描述),16岁任“娃娃军”手枪团分队长,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中共娃娃兵能活下来的大多成为中共的高级干部,最著名的“红小鬼”莫过于胡耀邦。1929年,14岁的胡耀邦加入共青团,后来成为中共总书记。
1931年7月,16岁的秦传厚(后任四川省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参加红军。1934年4月,红30军89师129团学兵连在巴中县以北的恩养河成立,秦传厚担任指导员,其手下150多个兵大多15、6岁,最小的刘子林才12岁。[1]
1930年,红31师师长徐向前亲自批准12岁的游正刚参加红军[2],后者后来成为北京军区装甲兵副司令员;1933年6月,11岁的李子金参加红军,后来是副军职离休干部。
中共1949年建政之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拍摄了大量宣传、鼓动、歌颂儿童参与战争和敌对行动的影片,如:《刘胡兰》(1950年)、《鸡毛 信》(1954年)、《红孩子》(1958年)、《小兵张嘎》(1963年)、《闪闪的红星》(1974年)、《两个小八路》(1978年),成为所谓的 “红色经典”。
《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规定:“对未满十五岁的儿童不应徵募其参加武装部队或集团,也不 应准许其参加敌对行动”,中共1983年即加入该议定书;1992年3月2日,中共签署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992年4月1日,“缔约国应採取一切 可行措施确保未满15岁的人不直接参加敌对行动”的《儿童权利公约》正式对中国大陆生效。
但中共依旧乐此不疲地翻拍严重违背《儿童权利公约》精神的“红色经典”:1996年重拍电影《刘胡兰》;2004年7月27日,新版22集电视连续 剧《小兵张嘎》亮相央视;2007年10月1日,耗资千万的动画版《闪闪的红星》公映;2008年6月2日,新版电视连续剧《闪闪的红星》登陆荧屏。
在中共强劲的洗脑教育之下,涉嫌反人类罪、战争罪的娃娃兵张嘎、潘冬子等,成为大陆亿万少年儿童的偶像。刘胡兰因毛泽东1947年亲笔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更是家喻户晓。
1950年版《刘胡兰》,刘胡兰由28岁的胡宗温(生于1922年)扮演,1951年10月1日出版的《大众电影》(总第27期)封面即为《刘胡 兰》的大幅剧照;1996年版《刘胡兰》,池华琼因扮演刘胡兰,获得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演员奖。根据池华琼1988年初中毕业来推算,她1996年应该 是24-26岁。
耐人寻味的是,刘胡兰死时明明是一个14岁的女童,两个电影版本呈现的刘胡兰却都是20多岁的大姑娘。近年来对胡宗温的採访报道,其参加的话剧、电影演出几乎一个都没有少,偏偏对当年令她大红大紫的《刘胡兰》讳莫如深![3]
为什麽潘冬子等“红孩子”要用小演员,而新旧"刘胡兰”则不约而同地起用了年龄大很多的成年演员。这绝不是什麽巧合或误会:一个是虚构的艺术形象, 一个是历史上确有其人其事。显然,中共也意识到驱使儿童赴汤蹈火的罪恶,用成年演员或可减轻观众的不适,“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刘胡兰,1932年10月8日出生于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10岁参加抗日儿童团,13岁参加了中共文水县委举办的“妇女干部训练班”,历任村妇女 救国会秘书、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后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调回云周西村领导当地的土改运动。[4] 1946年12月,刘胡兰配合中共杀害了不愿与之合作的云周西村村长石佩怀。1947年1月12日,国民军逮捕了刘胡兰等7名叛乱、恐怖分子――
2007年1月,北大教授阿忆的博客文章《在武力胁迫下,乡亲们颤抖着,铡死了刘胡兰》,引起舆论一片譁然。新民网记者为核实究竟是国军还是乡亲铡 死了刘胡兰,特意採访了山西文水县云周西村(现已更名为刘胡兰村)的张书记。张书记回答:“刘胡兰为了保护乡亲们,主动走到铡刀下,在敌人拿枪威胁的逼迫 下,乡亲们才用铡刀铡死了刘胡兰。”[5]
乡亲们铡死刘胡兰,是出于为石佩怀村长报仇的义愤还是在国军的胁迫之下,有待进一步瞭解。可以肯定的是,刘胡兰是中共洗脑教育的又一个牺牲品,并利用她给更多的人洗脑。
中共对儿童犯下的滔天罪行当然不仅于此――
1958年,上海奉贤县公安局大办“儿童集训班”,在2月和8月大抓“儿童犯”的战役中,先后有三千多名“儿童犯”“落入法网”。其中大多数是 10-13岁的儿童,最小的年仅6岁。受到捆绑、吊打、扯耳朵、抽皮带、煽耳光、晒毒太阳、罚跪和性虐待等刑罚的儿童不计其数。“集训班”公安干部还利用 职权,对2名集训少女进行猥亵、强姦。[6]
1959年,共产风、大跃进、浮夸风、大饥荒进入高潮,半背篼海椒引发了11月18日的一件血桉:四川省合川县(现合川市)云门区双江村14岁的少先队员刘文学为保护集体的半背篼海椒,被37岁的收粪工王云学掐死,[7] 刘文学因此成为闻名全国的少年英雄。
宣传、鼓励、组织、训练、强迫、诱惑儿童从事非常危险的敌对活动,是恐怖组织和法西斯政党的一大特徵,纳粹、苏俄、中共都长于此道。尤其是中共的"无产阶级专政”和持之以恆的英雄教育,对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严重摧残,时间之广、危害之众,人类历史上罕有其匹。
刘文学如受过正常、普通的常识教育,发现有人偷东西,应该会去报警,而不是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至于刘胡兰,则更是:生的可怜,死的可悲;死了半个多世纪,在中共早就加入一系列保护儿童权利的国际公约[8]的情况下,依然是服务于反人类反人性的党文化的工具。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中共与其它恐怖组织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对内特别狠、对外特别软,开展金元外交,以收买、麻痹国际社会,避免成为众矢之的。


注释:
[1] 秦传厚《长征途中的“学兵连”》,2002年《人民公安》第19期。
[2] 游正刚《艰苦的历程(上)*徐师长批准我当红军》,人民出版社,1985年2月。游正刚《徐师长批准我当红军》透露“一九二九年,我十一岁”,网络资料却显示游正刚生于1916年。
[3] 中国消费者报《胡宗温能为话剧做点事很高兴》,2007.4.27。
[4] 北京青年报《刘胡兰14岁躺在铡刀上》,2001.6.1。
[5] 新民晚报《北大教授阿忆博客披露刘胡兰死在乡亲铡刀下》,2007.1.15。
[6] 余习广《奉贤跃进大劫难》(下),凤凰博报,2008.8.9。
[7] 重庆晚报《英雄刘文学的三个版本》,2004.2.7。
[8] 除了《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2000年5月,联合国大会还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 捲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其中规定:缔约国应採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不满18武装团体在任何不得招募或在敌对行动中使用不满18週岁的人週岁的武 装部队成员不直接参加敌对行动,并确保不满18週岁的人不被强制招募加入其武装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