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问要我到美国后改变最大的生活习惯有哪些的话,我马上会想到的是那些从小好不容易被养成的食品卫生习惯如今都没有了。苹果抓起来在身上蹭下就吃,自来水接到杯子里就喝,大米不淘直接煮饭,牛奶不煮开直接喝凉的,等等。更神的是,过去在国内十分在意但却经常食物中毒或拉肚子,在美国不怎么注意却十几年没出过一次这类事情,真不得不承认美国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得可真够到家的了。
说起美国食品安全工作的细致周全让我想起了最近的一个经历。七月初的一天,我在当地的会员制商店Costco买过一箱五磅的白桃,在美国待过的人都知道这种白桃十分美味,因此没要几天我家就给全部吃完了。七月中的一天,我接到Costco商店的电话,问我吃过白桃没有、吃后有何不良反应,并告知这批白桃的包装公司在实验室随机抽样检测中发现了微量的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目前尚不能确定是桃子本身还是样品放置期间被污染了,让我们加倍小心。我赶紧在电话里说桃子都吃完了,我们都没事,谢谢关心之类的。本以为这件事情就算这样过去了,谁知道七月下旬,我收到了这批桃子包装公司的一封信,信的大意如下:
作为Costco电话的跟进,本包装公司(WAWONA Packing)决定自动召回2014年6月15日到7月19日期间销售的黄桃、白桃和油桃,因为这些产品有污染上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的可能。需要强调的是,目前尚未因此导致任何发病,也不影响目前正在Costco出售的食品。
销售记录显示,您可能购买过五磅一箱的桃子或油桃,箱子上有CA6910标识。如果你的桃子确有上述标志并是在6月15日到7月19日期间购买的,请扔掉剩下的桃子,携收据到当地Costco领退款;如果你是在7月19日以后购买的,你购买的桃子将没有任何污染的危险。
本包装公司这次的召回旨在保证食品安全,让公众能对我们的产品有信心。对给你造成的可能不便我们表示非常抱歉,如果你已经吃了桃子并因此对健康担心,请马上看医生。若对本召回有问题的话,请电话或通过网站联络本公司。
这就是美国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食品召回制度,源于美国法律的威慑力,美国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多数如上述的桃子事件一样以企业的主动召回为主。联邦政府还设有明确的食品召回监管机构,它们分别是美国卫生部下属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和美国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安全与检验局(FSIS),当食品生产者不及时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时,上述监管部门可以对其采取法律行动,包括警告、曝光、强制性禁令、扣押或查封产品、刑事起诉等,而且这些制裁互不排斥,可同时进行。有了这样的威慑,主动召回只能是食品企业在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时惟一的选择了。
美国还有详细周密的食品安全管理分工和完整的法律依据。如上面提到的美国食品安全与检验局,主要负责监督管理美国国产和进口的肉、禽肉和蛋制品的安全卫生、正确标识和包装,其雇员九千多人,下设15个地区办公室、3个实验室和自己的培训中心,在全美各地肉禽蛋及制品的生产厂家都派驻有专业人员,监督其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行使这些职能时他们依赖的主要法律有《联邦肉品检验法案》、《联邦禽肉产品检验法案》、《联邦蛋制品检验法案》和《食品质量保护法案》等。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美国国内生产及进口的食品、膳食补充剂、药品、疫苗、生物医药制剂、血液制剂、医学设备、放射性设备、兽药和化妆品进行监督管理,除肉类由上面提到的农业部食品安全与检验局监管、酒精含量超过7%的饮料由司法部烟酒枪械炸药局监管、非瓶装饮用水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监管、瓶装水与各州政府联合监管外,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几乎负责规范美国境内所有食品的安全和标签使用,执法时依靠的既有《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这种综合性法律,也有《食品添加剂修正案》这样的具体法规。美国联邦政府还专门设立了一个“政府食品安全信息门户网站”,链接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各个站点,帮助消费者查找准确、权威和及时的信息。
美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惩罚力度是非常大的,一旦被查出有问题,食品供应商、销售商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数目惊人的巨额罚款,常会直接导致公司倒闭,相关责任人进监狱。完整的法律、尽职的监管、严厉的惩罚等最大限度地杜绝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在美国居住了近二十年的我几乎失去了在中国曾经养成的食品卫生习惯,而且,对美国食品这样有信心的不仅是我,就在我不久前贴出的“吃货奥巴马”专辑中,视察超市的美国总统奥巴马不是拿起桃子直接就啃起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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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D,中美之间真是天壤之别
说起美国食品安全工作的细致周全让我想起了最近的一个经历。七月初的一天,我在当地的会员制商店Costco买过一箱五磅的白桃,在美国待过的人都知道这种白桃十分美味,因此没要几天我家就给全部吃完了。七月中的一天,我接到Costco商店的电话,问我吃过白桃没有、吃后有何不良反应,并告知这批白桃的包装公司在实验室随机抽样检测中发现了微量的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目前尚不能确定是桃子本身还是样品放置期间被污染了,让我们加倍小心。我赶紧在电话里说桃子都吃完了,我们都没事,谢谢关心之类的。本以为这件事情就算这样过去了,谁知道七月下旬,我收到了这批桃子包装公司的一封信,信的大意如下:
作为Costco电话的跟进,本包装公司(WAWONA Packing)决定自动召回2014年6月15日到7月19日期间销售的黄桃、白桃和油桃,因为这些产品有污染上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的可能。需要强调的是,目前尚未因此导致任何发病,也不影响目前正在Costco出售的食品。
销售记录显示,您可能购买过五磅一箱的桃子或油桃,箱子上有CA6910标识。如果你的桃子确有上述标志并是在6月15日到7月19日期间购买的,请扔掉剩下的桃子,携收据到当地Costco领退款;如果你是在7月19日以后购买的,你购买的桃子将没有任何污染的危险。
本包装公司这次的召回旨在保证食品安全,让公众能对我们的产品有信心。对给你造成的可能不便我们表示非常抱歉,如果你已经吃了桃子并因此对健康担心,请马上看医生。若对本召回有问题的话,请电话或通过网站联络本公司。
这就是美国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食品召回制度,源于美国法律的威慑力,美国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多数如上述的桃子事件一样以企业的主动召回为主。联邦政府还设有明确的食品召回监管机构,它们分别是美国卫生部下属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和美国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安全与检验局(FSIS),当食品生产者不及时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时,上述监管部门可以对其采取法律行动,包括警告、曝光、强制性禁令、扣押或查封产品、刑事起诉等,而且这些制裁互不排斥,可同时进行。有了这样的威慑,主动召回只能是食品企业在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时惟一的选择了。
美国还有详细周密的食品安全管理分工和完整的法律依据。如上面提到的美国食品安全与检验局,主要负责监督管理美国国产和进口的肉、禽肉和蛋制品的安全卫生、正确标识和包装,其雇员九千多人,下设15个地区办公室、3个实验室和自己的培训中心,在全美各地肉禽蛋及制品的生产厂家都派驻有专业人员,监督其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行使这些职能时他们依赖的主要法律有《联邦肉品检验法案》、《联邦禽肉产品检验法案》、《联邦蛋制品检验法案》和《食品质量保护法案》等。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美国国内生产及进口的食品、膳食补充剂、药品、疫苗、生物医药制剂、血液制剂、医学设备、放射性设备、兽药和化妆品进行监督管理,除肉类由上面提到的农业部食品安全与检验局监管、酒精含量超过7%的饮料由司法部烟酒枪械炸药局监管、非瓶装饮用水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监管、瓶装水与各州政府联合监管外,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几乎负责规范美国境内所有食品的安全和标签使用,执法时依靠的既有《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这种综合性法律,也有《食品添加剂修正案》这样的具体法规。美国联邦政府还专门设立了一个“政府食品安全信息门户网站”,链接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各个站点,帮助消费者查找准确、权威和及时的信息。
美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惩罚力度是非常大的,一旦被查出有问题,食品供应商、销售商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数目惊人的巨额罚款,常会直接导致公司倒闭,相关责任人进监狱。完整的法律、尽职的监管、严厉的惩罚等最大限度地杜绝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在美国居住了近二十年的我几乎失去了在中国曾经养成的食品卫生习惯,而且,对美国食品这样有信心的不仅是我,就在我不久前贴出的“吃货奥巴马”专辑中,视察超市的美国总统奥巴马不是拿起桃子直接就啃起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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