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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8 February 2018

关于2018年修宪的随想

★引子


  3天前(2月25日),朝廷喉舌新华网发了一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引发了大量网民的热议。俺也来凑个热闹,发一篇政治八卦。


★扫盲政治常识:天朝宪法的本质——裆中央的【遮羞布】


  咱们天朝的真理部老是吹嘘裆中央是如何的“伟大、光荣、正确”(简称“伟光正”)。但其实捏,裆中央不但没有伟光正,反而是一个“又丑又矬又臭”的货色。当“美丽的谎言”与“丑陋的真相”出现严重的矛盾,就需要靠一些【遮羞布】来掩饰。在这些遮羞布里面,最有名的两块大概就是:“人大”和“宪法”。
  关于“人大”这块遮羞布,俺已经在6年前(2012)写过一篇《看看全国人大代表都是啥货色——兼谈“议会道路的改良”行不通》。所以今天再来简单聊聊“宪法”这块遮羞布。
  要揭示宪法的遮羞布本质,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就是——听听咱们天朝太祖爷毛腊肉的真情告白。
  天朝在1954年制定第一部宪法。在那年的宪法工作会议上,毛腊肉说过如下这些话,为当年的宪法定下了基调:
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
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
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
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

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
可是,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份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为了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

当然啦,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
只有傻瓜和反党份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
以上这些话可不是俺瞎编滴,在网上都可以查到,其中一个出处是:《辛子陵:玩弄憲法的兩面派 @ 開放雜誌
  (注:此文作者辛子陵是专门研究党史的学者,著有《红太阳的陨落——千秋功罪毛泽东》一书,此书在俺的网盘分享了电子版)。

  说到这里,请允许俺稍微跑题,聊一个毛腊肉的插曲:
  前面引述了毛对宪法的点评,他在第一段用到了成语“无法无天”。感觉毛腊肉很喜欢这个词儿(这从某个侧面反映了毛的个性)。
  话说1970年,埃德加·斯诺第二次访华,再次见到毛腊肉。腊肉对他说:我是无法无天,叫‘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没有头发,没有天。
  可能是翻译不知道如何用洋文表述这个歇后语,导致斯诺没有领会毛的意思。他在之后撰写的文章中,把毛泽东说成是:带着一把破伞云游世界的孤僧 :)

  顺手贴一张网上看到的讽刺图片,博诸君一笑。
不见图 请翻墙
(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习特勒朝【终身独裁】又迈进了一步


不见图 请翻墙
(这张照片很传神,令人印象深刻,俺忍不住第三次贴此图)

  这次修改宪法,引发最多关注的,大概就是这条。很多人对此感到意外。但如果你看过俺对十九大常委名单的分析(链接在“这里”),就一点儿都不意外啦。
  考虑到某些读者比较健忘,俺把那篇博文中相关的段落照搬如下(另标注了粗体):
  首先来解释一下【隔代指定】这个不成文的规矩。
  这是当年矮邓创立的党内规矩。作为规矩的制定者,矮凳自己指定了“江胡”分别作为第3代和第4代掌门;然后由江指定第5代掌门(也就是现在的习);再由胡指定第6代掌门......以此类推。
  为啥矮邓要搞这么一个蛋疼的规矩?主要是为了防范个人独裁。话说80年代那会儿,以矮邓为首的一批党内元老,皆深受毛腊肉祸害(文革)。所以他们想建立某种制度来防范【终身制】和【一言堂】。
  【隔代指定】这个规矩有啥讲究捏?首先,有【代】的概念,这就是要杜绝【终身制】;其次,既然是【隔代】,就可以避免某个一把手任命自己的亲信当接班人(大伙儿不妨回顾一下普京同学玩的“二人转”把戏)。

  按照这个规矩,胡面瘫已经指定了胡春华作为第6代掌门人(总书记),另有孙政才作为胡春华的搭档(总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胡孙”二人应该在十九大当选政治局常委,开始为接班人进行【热身】。
  但是在十九大召开之前,【出了意外】——王公公高调拿下了孙政才(双开)。然后在十九大最终选出的常委中,也没有了胡春华的踪影(胡春华只是保留了政治局委员的身份,未能更上一层楼)。
  这也就意味着——此次十九大【没有】产生习呆呆的接班人。俺认为这才是习呆呆最大的收获。对习而言,这一条的重要性超过了“习思想写入党章”。
  按照如今这个局面,等到5年后开“二十大”的时候,(因为没有接班人)习呆呆可以理直气壮地赖在掌门的宝座上不走。可以这么说:“十九大”已经开启了【通往习特勒之路】。

  这次修宪,去掉了国家主席的任期限制,更加印证了俺之前的猜测——习呆呆在5年后【不会】让出宝座。所以俺在小标题中说:习特勒朝【终身独裁】又迈进了一步


★既然国家主席只是【花瓶】,为啥值得习呆呆如此修宪?


  熟悉咱们天朝政治体系的同学,应该都明白:国家主席只是一个【花瓶】(所谓“花瓶”,就是指没有实权的虚职,只是用来摆摆样子)。既然如此,为啥习特勒还要冒着舆论的批评,通过修宪去掉国家主席的任期限制。他为啥不在5年后把“国家主席”这个花瓶让给别人捏?
  关于这个问题,下面是俺个人观点:
  在咱们天朝,有很多职务属于花瓶,比如说: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政协主席、政协副主席、国防部长、国防副部长......
  但“国家主席”这个花瓶不同于其它花瓶——天朝的“国家主席”属于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在外交事务中,当需要进行“元首级”的外事活动,“国家主席”就要跳出来啦。
  而习呆呆这个人,不但权力欲望很强,而且也是比较喜欢作秀的(譬如前些年的外事访问,到处背书单)。如果不修宪,他就要在5年后把“国家主席”让给别人。那之后,凡是“元首级”的外事活动,就论不到习呆呆啦。你让喜欢作秀的习呆呆情何以堪?


★新设立的【监察委】——比“东厂”更牛逼的“内行厂”


  这次修宪,另一个主要的看点就是——新设立的【监察委】。其实这个也是意料之中——因为前两年,朝廷方面已经在几个省份进行监察委的试点。这些试点,显然是为“全国性的监察委体系”作准备。
  这个新成立的“监察委”,最显眼之处在于——它比中纪委更牛逼。为啥捏?
  所谓的“中纪委”是“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简称。从名称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党务机构】。在职能上,它只能用来对付【中共党员】。换句话说,如果你不是党员,中纪委是没法找你麻烦滴!
  而新成立的“监察委”就不同啦——它可以用来对付所有的【公职人员】(所有“吃财政饭”的人)。为了让大伙儿了解这个“监察委”管辖的范围有多么广,俺特地找来了《国家监察法》(草案)的全文,并摘录如下:
第三章 监察范围

第十二条 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下列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很多同学都听说过“东厂”,但明朝历史上有一个比它更牛逼的特务机构叫做“内行厂”(又叫“内厂”或“内办事厂”)。“内厂”侦缉范围比“锦衣卫、东厂、西厂”这3个特务机构还要大,连“锦衣卫、东厂、西厂”都受它的监控。
  (今后,俺打算以“内行厂”作为“监察委”的别称;就如同俺以“东厂”作“中纪委”的别称)


★谁将执掌内行厂,王公公 or 赵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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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公公铁定再干5年


  善于解读朝廷的官方新闻,可以看出很多端倪。比如说:
  2月13日春节前夕,按照惯例,朝廷高层要去看望/慰问已经退休老同志。在官方公布的“退休老同志名单”中,有一些在十九大上卸任的政治局常委(比如刘云山),也有一些退下来的普通政治局委员(比如孟建柱)、但是却【没有】王岐山。
  这是一个信号,表明王岐山还【不是】退休老同志——所以,他会继续干5年。而且以王公公之前的重量级身份(习王体制),肯定是会出任【要职】。至于是何种职务,在几天后的“两会”中就能知晓。
  于是,关于谁来执掌内厂,就存在两种可能性——王公公 or 赵公公。
  在两会尚未召开之前,关于王岐山与赵乐际未来的职务分工,目前有几个不同的版本:

◇版本1


  赵公公执掌内厂(监察委主任);王公公担任国家副主席并主导外交事务(完全不参与内厂事务)。
  如果是这个版本,那么“中纪委”和“监察委”会采取【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这样就不用再组建一套新的班子)

◇版本2


  王公公执掌内厂(监察委主任);赵公公兼任第一副主任。
  如果是这个版本,可能会由王公公组建新的班子。

◇版本3


  王公公执掌内厂(监察委主任);赵公公兼任党组书记。
  如果是这个版本,可能会由王公公组建新的班子。

◇扫盲:“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何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天朝的“中央军委”。实际上,天朝有【两个】中央军委,分别是: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为啥要搞两套捏?因为前者属于“党务系统”,由中共中央委员会选出;后者属于“政务系统”,由全国人大选出。由于天朝的“中央委员会”以及“全国人大”都是【橡皮图章】性质,所以就可以确保这两次选出的班子是一模一样滴.

from https://program-think.blogspot.com/2018/02/Constitutional-Amendm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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