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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2 August 2018

美国加大对中国企业出口审查的简要分析


在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背景下,美国商务部旗下的产业安全局(BIS)对出口管理条例(EAR)的744条做出了修正,在原有的美国出口管制名单基础上,增加了对44家中国企业。该规定从8月1日开始生效。
美国商务部最终用户审查委员会认定,这些企业的行为危害了美国国家安全或美国外交政策的利益。它们被加入名单是因为从美国进行了所谓非法采购,并将从美国非法采购的商品和技术未经许可应用到中国军事领域。要指出的是,最终用户审查委员会的操作规则是,在名单上新增公司时需要多数票通过,但从名单上移除公司则需要全票通过。
44家被纳入美国的出口管制名单的中国企业,包括8家企业和其下属的36个公司。包括:中国航天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院以及下属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13研究所以及关联和下属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14研究所以及关联和下属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38研究所以及关联和下属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55研究所以及关联和下属单位、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腾工业有限公司、河北远东通信等。
当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加剧之时,美国商务部再度“出拳”,增列44家中国企业,进行出口管制,这对中美贸易环境是雪上加霜。从中国舆论的关注和反映来看,美国商务部的举措加剧了国内市场的惊慌心态。除了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对此给出的强硬官方表态之外,国内还缺乏对此事及其影响的有说服力的客观分析。
美国加大对中国企业进行出口管制审查,这表明了美国政府什么样的对华政策含义?对中国市场的冲击将会如何?是否会对中国市场造成长期不利影响?中国市场对这些问题相信都十分关注。在综合和追踪多种信息的基础上,安邦咨询(ANBOUND)研究团队针对关注最多的两个问题,谨慎提出如下看法:
首先,‘出口管制’政策不是出口禁运政策。国内有舆论认为,增加的44家中国企业将遭到美国的出口禁运,一些媒体报道也将44家企业名单称为“禁运”清单。还有一些研究机构也称这是“禁运”,如一份据称来自中金公司的电话会议记录就认为:对美国的出口禁运不必恐慌,美国商务部下属的产业安全局,从2006年开始就设立了相关条例,对31个大类产品限制出口。禁运事件是历史上就有的,不是今天新增的,每隔几年会新增名单。
在安邦咨询看来,将美国的‘出口审查’定性为禁运,这是一种误读和误判。这是一项出口许可的审查政策,而不是一项禁运政策。如果不对此进行客观解读,可能会引发其他不必要的误解,最坏的一种结果是误读、误判影响到了决策,引发更多不利的后果。
安邦的研究团队掌握一份国内对2016年类似出口管制政策的影响分析报告。该报告称,在美国2016年对华出口1157.8亿美元中,77.0%的产品没有管制要求,22.7%需要申报出口管制分类编号(EAR-Reproting ECCN)。在22.7%需要申报ECCN中,3.8%的出口需要向美国商务部产业与安全局(BIS)提交许可申请,其余18.9%无许可要求(NLR Reproting ECCN)。在需要BIS许可的3.8%中,0.3%需要履行许可申请程序,3.5%使用BIS许可例外(licese exception)。
2016年,BIS对中国3077项、金额为64.0亿美元的出口或再出口许可申请(不含视同出口)进行了审核;而全球总数为33195项、金额为2354.0亿美元,中国占比分别为9.3%和2.7%;从数量看,中国占比为9.3%,但中国的许可申请涉及的金额占比却仅为2.7%,与许可数量占比差距较大,说明我国许可申请的产品中,高价值的产品相对较少。从许可通过数量看,中国82.2%的许可申请得到了批准,有2528项、金额41.0亿美元,而全球许可申请的通过率为85.0%,金额达到2103.0亿美元。
由此可见,EAR制度就是一种出口许可证审核制度,它是一种面向全世界已实行多年的出口安全管制制度,并不是一项专门针对中国的出口管制措施,更不是一项出口禁运制度。

其次,美国对华的‘出口管制’逐渐增多。不能否认的是,随着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对中国企业的出口管制会逐渐增多。这会表现在:一是纳入出口管制审核的中国企业越来越多,此次增加44家中国企业就是一例;二是对面向中国企业的出口限制会趋于严格;三是对涉及美国“国家安全”的范围会不断扩大。
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近几年来,美国对中国的出口管制逐步趋严。比如,2014年以来,美国通过的针对中国的有形物项、软件和技术(含视同出口)许可申请涉及的金额逐年下降,2014为169.0亿美元,2015年降至143.8亿美元,2016年大幅降至41.2美元。2016年,退回(RWA,Returned without Action)的许可申请涉及的金额则显著增加,从2015年的3.2亿美元增至22.4亿美元。
从美国对华管制物项出口额来看,与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有关。如2016年对中国的出口管制产品中,质谱仪出口最高;其次为航空燃气涡轮发动机;压力传感器位列第三;数控单元第四;生物材料处理设备第五。从许可例外来看,信息安全所用系统、设备和集成电路对华出口最多,其次为半导体材料生产设备,非9A001管控的飞机、和燃气轮机和组件,信息安全软件,导航设备系统及部件。在2018年8月1日新增的44家新增企业名单中,涉及芯片、雷达、通信等领域增多,对相关企业最核心的影响是设备进口。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美国商务部产业安全局(BIS)今年新增了44家中国企业进入出口管制清单,这无疑扩大了对中国企业的出口管制,但这只是出口许可审查范围扩大,审查门槛提高,审核通过比例降低,但不是对中国的出口禁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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