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四年九月廿八日,香港發生了史上最大規模的民主運動,每日超過二十萬人前往金鐘、灣仔、銅鑼灣及旺角宣示訴求,這場公民抗命,又稱為「雨傘運
動」,香港人爭取真正普選,並且對於時局提出了最清晰、最明確的訴求,一周之內,香港社會發生劇烈變化,而香港警察於九月廿八日施放八十七枚催淚彈驅散金
鐘及灣仔一帶的參加集會的市民。八十七枚催淚彈的出現,激發了更多對政治漠不關心,數以萬計的香港市民對於集會的學生更加同情,連帶銅鑼灣及旺角也發生了
佔領運動。八十七枚催淚彈有沒有過量呢?是一種「適當武力」嗎?以下摘取六七左派暴動、八四的士暴動及○五韓農示威的統計,供大家參考。
一九六七年五月十二日,六七暴動期間,新蒲崗集結三、四百人,其中大部份是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他們向警察投擲石塊、玻璃瓶,不少工廠見狀,紛紛關 門,市民則瞬即逃離,以避不虞。鑒於暴動蔓延至東頭村,東頭徙置區更集結五千名群眾,警方則於彩虹道施放催淚彈六發,驅散群眾。
一九六七年五月廿一日,二、三百名胸口佩上毛澤東徽章的市民包圍南九龍裁判署,稍後又前往尖沙咀警署,向警員投擲石塊及玻璃瓶,截至當日早上十一時三十分,警方共施放廿二枚催淚彈。
一九六七年十月三十日,左派暴動策動二、三十名暴民於文錦渡邊境集結,並向鐵絲網投擲石塊。其中一名暴民,更加越過文錦渡橋,意欲進入香港境內,而英界保安人員向暴民施放催淚彈一枚,將他們趕返中國。
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左派暴徒再次策動百餘人集結於干諾道中嘉華銀行,不僅在街道懸掛標語及派發傳單,並在該處放置五枚真炸彈,又於摩利臣街放置四枚真彈,復於上環大笪地附近放置六枚真彈。警方見狀,先後施放十枚催淚彈將暴徒驅散。
一九八四年一月初,政府大幅增加首次的士登記稅及牌費,暴徒乘隙製造騷亂。一月十三日晚上,大量暴徒在油麻地及旺角流竄,四處放火、推翻車輛、投擲 石塊及玻璃瓶攻擊警察。又撬毀金行鐵閘,搜掠一空。除此以外,更曾經撞擊匯豐銀行,並拆毀提款機。期間,警方曾施放多枚催淚彈鎮壓暴徒,確實數量不詳。
二○○五年香港舉辦世貿會議,約八百名韓國農民在灣仔北與香港警察對峙,韓農手持長棍,奪走警方架設的鐵馬,並將鐵馬重新組裝,再攻擊香港警察。韓 農的武力,警方施以三十多枚的催淚彈予以鎮壓,而當日香港市民衝擊政總防線為數不過一、二百人,而香港警察施放催淚彈亦不止於衝擊政總的一群,有濫用暴力 之嫌。
綜合以上資料,參與的暴徒手執兇器、攻擊警察。對比雨傘運動,香港市民並無襲擊他人,面對著武備精良,手持胡椒噴霧及催淚彈槍的香港警察,市民手執 的雨傘,僅作自衛用途。現今仍有輿論指雨傘運動是暴動,學生不務正業,貿然罷課,擾亂社會秩序,認為須予以譴責。然而,今日的公民質素,已不可同日而語, 香港市民聚散有序,恪守衛生,甚至洗手間也自行擺設廁紙、洗面液及護膚品;自覺打掃街道,大道不見垃圾;廢物分類條理,更勝回收箱;學生在夏愨道手執書 本,專心溫習;善用路壆,就地改裝成露天的自修室;物資調配,井然有序;面對著長期佔領,更加毫無怨言。然而,警方卻施放透過催淚彈,大部份是落在馬路 上、手無寸鐵的市民。筆者認為,無論中外,香港市民表達訴求的方式,是最克制、最和平、最善良,警方使用的武力,實屬過份,故謹列舉以上數則史料,讓香港 市民更客觀地評論事件,還集會市民一個清白!
一九六七年五月十二日,六七暴動期間,新蒲崗集結三、四百人,其中大部份是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他們向警察投擲石塊、玻璃瓶,不少工廠見狀,紛紛關 門,市民則瞬即逃離,以避不虞。鑒於暴動蔓延至東頭村,東頭徙置區更集結五千名群眾,警方則於彩虹道施放催淚彈六發,驅散群眾。
一九六七年五月廿一日,二、三百名胸口佩上毛澤東徽章的市民包圍南九龍裁判署,稍後又前往尖沙咀警署,向警員投擲石塊及玻璃瓶,截至當日早上十一時三十分,警方共施放廿二枚催淚彈。
一九六七年十月三十日,左派暴動策動二、三十名暴民於文錦渡邊境集結,並向鐵絲網投擲石塊。其中一名暴民,更加越過文錦渡橋,意欲進入香港境內,而英界保安人員向暴民施放催淚彈一枚,將他們趕返中國。
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左派暴徒再次策動百餘人集結於干諾道中嘉華銀行,不僅在街道懸掛標語及派發傳單,並在該處放置五枚真炸彈,又於摩利臣街放置四枚真彈,復於上環大笪地附近放置六枚真彈。警方見狀,先後施放十枚催淚彈將暴徒驅散。
一九八四年一月初,政府大幅增加首次的士登記稅及牌費,暴徒乘隙製造騷亂。一月十三日晚上,大量暴徒在油麻地及旺角流竄,四處放火、推翻車輛、投擲 石塊及玻璃瓶攻擊警察。又撬毀金行鐵閘,搜掠一空。除此以外,更曾經撞擊匯豐銀行,並拆毀提款機。期間,警方曾施放多枚催淚彈鎮壓暴徒,確實數量不詳。
二○○五年香港舉辦世貿會議,約八百名韓國農民在灣仔北與香港警察對峙,韓農手持長棍,奪走警方架設的鐵馬,並將鐵馬重新組裝,再攻擊香港警察。韓 農的武力,警方施以三十多枚的催淚彈予以鎮壓,而當日香港市民衝擊政總防線為數不過一、二百人,而香港警察施放催淚彈亦不止於衝擊政總的一群,有濫用暴力 之嫌。
綜合以上資料,參與的暴徒手執兇器、攻擊警察。對比雨傘運動,香港市民並無襲擊他人,面對著武備精良,手持胡椒噴霧及催淚彈槍的香港警察,市民手執 的雨傘,僅作自衛用途。現今仍有輿論指雨傘運動是暴動,學生不務正業,貿然罷課,擾亂社會秩序,認為須予以譴責。然而,今日的公民質素,已不可同日而語, 香港市民聚散有序,恪守衛生,甚至洗手間也自行擺設廁紙、洗面液及護膚品;自覺打掃街道,大道不見垃圾;廢物分類條理,更勝回收箱;學生在夏愨道手執書 本,專心溫習;善用路壆,就地改裝成露天的自修室;物資調配,井然有序;面對著長期佔領,更加毫無怨言。然而,警方卻施放透過催淚彈,大部份是落在馬路 上、手無寸鐵的市民。筆者認為,無論中外,香港市民表達訴求的方式,是最克制、最和平、最善良,警方使用的武力,實屬過份,故謹列舉以上數則史料,讓香港 市民更客觀地評論事件,還集會市民一個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