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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18 October 2014

历代农民起义都是痞子造反(共匪也不例外,痞子上台的结果就是全体国民遭殃)

在闯逆反贼占领北京期间,数百名中国宫女不堪凌辱选择了集体自杀。顺贼大肆拷掠前朝旧臣,屠戮虐杀无辜,在北京大搞白色恐怖。刚进北京一个星期,农 民军便开始大面积地抓人、抄家、敲诈、劫掠,明朝旧臣变成了“唐僧肉”。一句话,拿钱来!这叫“助饷”,而且明码标价:“中堂十万,部院京堂锦衣七万或五 万三万,道科吏部五万三万,翰林三万二万一万,部属而下则各以千计。”掏不出那么多银子,就往死里折磨。刘宗敏赶制了五千套夹棍,夹棍号称“刑具之祖”, 这玩意儿,看一眼都叫人浑身发抖,何况受刑呢?“凡拷夹百官……夹打炮烙,备极惨毒,不死不休。”《枣林杂俎》里非常肯定地说,被迫害致死者有1600余 人。《明史》里说:明朝旧臣根本没有机会在大顺朝廷安身立命,他们绝大多数沦为了被镇压的对象。八百多名明朝官员,被押进刘宗敏的军营,这些人“拷掠责赇 赂,至灼肉折胫,备诸惨毒。”饶是勒索了钱财,还不留人家活命,“征诸勋戚大臣金,金足辄杀之。”
事实上,那几百名宫女选择自杀是一种残忍的解脱,因为活着的人更为凄惨。据《流寇志》记载,对长期在外作战的大顺军来说,进城后掠夺美女亦是其欲望 宣泄手段之一,李自成在这方面也起了带头作用,他一进北京,就住到皇宫,将宫女集中起来,分赏给诸将和群臣,其他将领也多有此等劣迹。这里面最厉害的是刘 宗敏,他占据皇亲田弘遇府第,将其中数十名女性尽数掠去,而在追饷活动中,为了保命,甚至还有明官献出妻女家小,收买农民军领导人或下属将领,军纪之坏, 已经全无章法。甚至到夜间,“兵丁斩门而入,掠金银奴女,民始苦之。”
如果说,对贪腐成性的明朝官员发泄私愤,还有情可原,那么,对无辜百姓下手,则彻底暴露了农民军的“匪气”。他们的确开始趁火打劫了,所谓“杀人无虚日,大抵兵丁掠抢民财者也”。劫掠还不算,又规定了新政策:“令五家养一贼,大纵淫掠,民不胜毒,缢死相望。”
那一年是1644,那一年没有八旗,此时大清没有入关。
在苦难中,南明小朝廷成立了,一些大明旧臣选择了自杀殉朝。这些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嘲笑为傻瓜、白痴、封建、愚忠。
事实上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这些人的自尽是一种残忍的解脱,因为活着的人更为凄惨。南明小朝廷并没有给汉人带来幸福和安宁,在南明统治期间中国人的人 均寿命始终在35岁以下徘徊,饥荒和战乱一轮又一轮地袭击着这片土地,活下来的中国人被当做牲畜一般任人宰割。西贼张献忠在四川的大屠杀,明史上称至少杀 了有六十多万。使物力丰饶的天府之国,变为百里人烟俱灭,莽林丛生、狼奔豕突之地。战乱使百姓弃田舍逃亡,在战祸最烈的十来年间,稼穑不生,颗粒无收,造 成人相食。因此川人死于饥馑、瘟疫者又倍于刀兵。这对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带来了毁灭性的破坏,造成历史的大倒退。据有关专家考证,平定乱局后,直至顺治十八 年(1661年),清代第一次户籍清理,四川省仅有八万人左右。而明末崇祯以前,蜀中人口是三百万以上。以后一百来年中,康乾时从湖广移民填四川,正缘此 而来。
西贼除了手起刀落大砍大劈一般杀法外,还自创了好几种杀人法,加之于不同对象身上。历来兵燹匪乱,百姓老幼妇孺,最是遭祸酷烈。张献忠的军队每陷一 方,对妇女除掳去少数年轻女子充当营妓外,其余的怕累及军心,全部杀掉。后期兵败溃退,粮草匮乏,更是杀妇女腌渍后充军粮。如遇上有孕者,剖腹验其男女。 对怀抱中婴幼儿则将其抛掷空中,下以刀尖接之,观其手足飞舞而取乐。此命名为“雪鳅”。稍大一些的儿童或少年,则数百人一群,用柴薪点火围成圈,士兵圈外 用矛戟刺杀,看其呼号乱走以助兴致。此命名为“贯戏”。
最令人发指的是对付稍有反抗或语言不满的人,捉来将其背部皮肤从脊沟分剥,揭至两肩,反披于肩头上,赶到郊外,严禁民间藏留给予饭食,多有栖身古墓,月余而气绝。如行刑者使人犯当时气绝,未能遭此活罪,行刑者亦被剥皮。此命名为“小剥皮”。
使人匪夷所思的是张献忠的自毁自杀行为。据《蜀破镜》记载,某日晚,他的一个幼子经过堂前,张呼唤,子未应,即下令杀之。第二天晨起后悔,召集妻妾 责问她们昨晚为何不救,又下令将诸妻妾以及杀幼子的刀斧手悉数杀死。待到后来,他越是军事失败,越是心情焦虑,而大杀自家兵士。据《蜀难叙略》上说,清军 进剿追击,张献忠兵败弃成都逃到西充时,已无百姓可杀,乃自杀其卒,每日一二万人。初杀蜀兵,蜀兵尽,次杀楚兵,楚兵尽,后杀同起事之秦兵。一百三十多万 人马,两个多月,斩杀过半,以此减负逃窜。张献忠责其下属杀人不力,骂曰:老子只需劲旅三千,便可横行天下,要这么多人做甚!
张献忠还列木为台,命男女共登台上,然后在四面纵火焚烧,一时间惨叫声震天动地,张献忠与属下看着狂笑不已。他为了喂养战马,在杀人剖腹后挖去脏腑,然后用人血浸过的米豆喂马,使马长得十分肥壮。
假如在攻城的时候遇到激烈的抵抗,张献忠就让所掳掠的妇女赤身裸体向城上辱骂。掳来的妇女,凡是有姿色的都被轮奸得奄奄一息,然后割下首级,将尸首 倒埋进土中。女人的下体朝上,据他们认为可以压制炮火。除了在一种情况下妇女可以免死,那就是张献忠的士兵一进入百姓家,家里的妇女装出十分情愿的样子主 动与士兵相淫。因此张献忠的士兵经过的地方,妇女不得不首先迎出来,自己脱衣供他们侮弄,这样才有机会救一家人的性命。
而且张献忠对付妇女还有特别的办法,他设计了一种叫做“骑木驴”的酷刑用来对付不合作的女子:首先将该女子吊起来,使其阴部对准一根直立的木杆,然后割断 绳子使该女子坠落下来,木杆遂从女子的阴部穿进,再从口鼻中穿出去。被折磨的女子直到三四天后才死去。民女惊骇之极,只好纷纷主动献身,比娼女还像娼女。
张献忠每攻陷一城,所掳掠的妇女必须由他先挑选出几个姿色美艳的轮流伴宿。这些美女们上半身穿着艳装,下半身赤裸什么也不穿。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 点,只要张献忠淫兴勃发,立刻命这些美女横倒在地,进行奸污。等到他玩腻了的时候,便将她们洗剥干净杀死,蒸着或煮着吃。有时他等不及这些美女煮熟了,就 带着血大嚼起来。
那一年是1646,那一年四川没有八旗,只有“汉人政权”南明小朝廷,那一年我大清饱受南明污蔑和攻击。
如今有不少明粉把大明百姓描绘的如天堂般的生活。我们不妨再看一下这个史实。
明末,由于饥荒严重,民间食人现象不时有发生,史书上有详细记载。《明史·五行志三》(卷35)称,“崇祯元年,陕西饥,延、巩民相聚为盗。二年, 山西、陕西饥。五年,淮、扬诸府饥,流殍载道。六年,陕西、山西大饥。淮、扬洊饥,有夫妻雉经于树及投河者。盐城教官王明佐至自缢于官署。七年,京师饥, 御史龚廷献绘《饥民图》以进。太原大饥,人相食。九年,南阳大饥,有母烹其女者。江西亦饥。十年,浙江大饥,父子、兄弟、夫妻相食。十二年,两畿、山东、 山西、陕西、江西饥。河南大饥,人相食,卢氏、嵩、伊阳三县尤甚。”
《明史·五行志三》(卷35)在记述崇祯十三年时的饥荒情况时,有如下文字,“北畿、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浙江、三吴皆饥。自淮而北至畿南,树 皮食尽,发瘗胔以食。”“瘗”,音读yì,是埋葬到地下,“胔”,音读zì,是腐烂变质的肉;已腐烂变质的人尸肉都要盗出来吃,可见当时饥荒的严重程度, 这可能是中国盗墓史上的一种特例吧,是饥饿给逼出来的。而灾荒区河南洛阳的福王朱常洵正过着挥金如土、花天酒地的生活,体胖如猪重达三百多斤,与瘦如骷髅 的灾民形成鲜明对比。
那一年是1628,那一年中国更没有八旗,那一年大清还在关外同明朝打游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