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 Pageviews

Tuesday 18 November 2014

大厨与老板:阶级的分化与融合



既然只有劳动过程才真正创造剩余价值,而其它非劳动性的投资都参与瓜分剩余价值,那么,又是什么造成了阶级分化,导致了劳动力(无产者)和其它生产要素的相互分离呢?有中国地产商打出促销广告,说“劳动者不赚钱,赚钱者不劳动”。虽然形象地揭示了部分社会真实,但说法本身经不起推敲。此处让我想到餐 馆老板和大厨的故事。
老张和老王都是借钱偷渡来美的福建农民,十年前身无分文,每人还欠五万美元偷渡费。苦吃苦做三年,把偷渡费还清之后,开始积累原始资本,各自买下一 家外卖餐馆,当起了小老板。老张勤快,聪明好学,不断改善经营,生意开始做大。老王虽然也炒一手好菜,但懒懒散散,生意惨淡,觉得不如当大厨省心,收入也 稳定。于是,他卖掉餐馆,到老张的餐馆去当大厨。就这样,两个朋友成了不同的阶级。类似的故事,在其它行业,在亲兄弟之间,也司空见惯。这种阶级分化,涉 及两个层面的问题:
第一个层面是内因,也可以叫自然分化过程。即能力、素质、特性等等的不同,最终导致了阶级分化。即便同胞兄弟,一母所生,教育背景和继承遗产完全相同,在人生的道路上也会有不同际遇,最终走向不同的阶级地位。
第二个层面是涉及“社会社会的开放度”。这是个社会学用语,是说人在社会等级之间的上下流动的自由程度。在高开放度的阶级社会,市场经济加民主政治 (例如美国),个人的成就主要和能力有关,因此,在社会等级之间的上下移动障碍相对比较小。相反,在等级壁垒比较森严的社会,特权、门第、关系等特殊因素 更为重要,非主观努力所能改变。这样的分化,也可以叫强制性的分化过程。例如在奴隶制和农奴制之下,阶级地位是先天的。即使在当代社会,也还有许多难以逾 越的制度障碍。比如印度的种姓制度和中国的户口制度等等。例如在北京、上海等地,某些令人羡慕的职务空缺,往往受户口条件限制,于是就把许多本来合格的外 地人选排除在外。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一位北京的中层官员告诉我,北京出现了一种不劳而获的食利者阶层,名为“照主”(营业执照的主人)。市政府规定,只有北京城区 户口居民,才能申办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外地人要想在北京市内开店经营,就必须从北京居民租用营业执照,把收入的三四成,向“照主”进贡。一个北京家庭如 果能租赁出去两三个执照,比开家小店收入还高。靠的什么?户口特权。其它诸如红二代、官二代、富二代,在生存竞争上所具有的优势不言而喻。如果依靠特权而 非能力,在市场交换中谋取额外的利益,这样的交换,因为违反了等价交换原则,就应该属于剥削。这样的阶级分化、固化与强化,对社会的正常发展有害无益。它 不但威胁社会和谐,导致冲突与反抗,而且,严重阻碍创新能力的发展提高。
尽管如今的人类社会基本都是阶级社会,不过,历史发展的总趋势,会逐步促进社会的开放度,减少不合理的特权和垄断,减弱强制性的阶级分化、固化和强 化。我将这个过程视为阶级的融合过程。它包括两种含义:其一是说,不同阶级间的相互转化(穷变富,富变穷,大厨变老板,老板变大厨等等)过程日见平常,人 为障碍越来越小,而且心态上也没有剧烈冲突。比方黄奔先生,生意鼎盛的时候,曾经在大华府地区拥有十多家餐馆,给上百员工发薪水。后来因缘际会,生意下 滑,只好卖掉所有餐馆,又重新回到打工仔的地位。其二是说,人们对于身份高低,财富多少,也没有什么态度上的明显区别。黄奔早年从打工仔变成大老板的时 候,没有趾高气扬过。再回到打工仔的地位,仍然其乐融融,别人对他的尊敬程度,有增无减。另有一个最新故事,也许更能说明阶级融合问题。
上个周日(11月2号),有朋友请我去一家咖啡店聊天。老板娘是他在北京的同事,来美之后嫁了个白人老公,是海关工作人员,能说一口流利中文。那天 他老公正在店里帮忙,身穿围裙,满头白发,给我们端茶倒水,笑容可掬。过一会说声再见,就去机场上班。老板娘说,他老公现已升为旧金山海关关长,指挥上千 员工,权力很大。可是下班之后,仍然跟过去一样,来店里跑堂,跟普通打工仔没什么两样。类似情况,在美国并不少见。这种阶级融合过程,其实也是社会和谐标 志之一。中国如何?是否有点匪夷所思?
至于阶级的自然分化过程,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不但现在无法停止,未来也不可能停止。非但不应该限制,恐怕还要进一步保护和激励。因为法制化的市场经 济,本来就要保护和鼓励竞争,奖勤罚懒,不断扩大开放度。否则,哪里还有科技发展、财富增加和文明进步?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设想是“觉悟空前提高,劳动不 再是谋生手段”,而是娱乐和享受,随着物质产品的极大丰富,于是进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天堂。他完全没有考虑到攀比和竞争乃是人类争强斗胜 的天性,如果没有竞争激励机制,人类的创造性必然萎缩,社会发展也就无从谈起。列宁的《帝国主义论》充满谬论,但有一点没说错,那就是:只有竞争才能降低 成本,提高质量,促进发展;而垄断必然造成腐朽和停滞。共产党曾经用暴力消灭私有制,建立共有制,吃大锅饭。结果如何?尽人皆知。那么未来是否有可能在没 有竞争的条件下,真能实现“觉悟空前提高,物质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乌托邦呢?这个问题将有另文详述。
本篇说了等价交换与剥削问题,下一篇将要探讨“劳动力本身价值如何确定”的问题,继续质疑马克思自相矛盾的地方,敬请关注。
上篇谈了等价交换和剥削,现在转谈工资的秘密,也就是劳动力自身价值如何确定问题。按照《资本论》的定义,工资就是劳动力自身价值的市场价格(价格 随供求规律的变化,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如果不考虑供求波动因素,我们可以假定: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工资)应该等于劳动力自身的价值,也就是生产(形成、 制造)劳动力所需要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说白了,也就是保证工人能出卖劳动力的必要生活保障。包括他和家人的衣食住行、学习、娱乐、医疗等等开支,还要 包括生儿育女的各种费用,否则无法保障劳动力的再生产(持续供给)。
表面看来,工人的生活费用是个相对固定的从常量,只要把维持家庭日常开支的各种账单加到一起,就不难算出每月或每年所需要的基本生活费用。如果工资 水平相等于这个固定的开支数量,就可以说,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薪水,和工人出卖给资本家的劳动力之间,是等价交换,谁也没有吃亏。当然,劳动力唯一独特的 使用价值,是它能生产出剩余价值,也就是大于自身价值的新价值。而这个新价值,完全被形形色色的资本家按比例瓜分,无偿占有,也就是上文说过的等量资本等 量利润。《资本论》是这么说的,共产党官方的政治经济学,长期以来也是这么灌输的。我上文说过,如果按比例瓜分合理的一份,也不能算剥削,否则谁愿意投 资?生产如何可能?这里不赘。
工资收入:是贫困化,还是水涨船高?
至于工人阶级,似乎仅有工资收入,没有薪水之外的其它收入,也就是不能从自己生产的剩余价值中分到任何好处,仅能用工资收入补偿体力和脑力的支出, 所以,只能处于贫困化之中。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工人阶级的贫困化还分“绝对贫困化”和“相对贫困化”两个方面。绝对贫困化是因为产业大军(也叫后备军)的 存在,资本家在劳动力市场上永远处于优势地位,所以往往人为把工资压低到劳动力价值以下,迫使工人透支体力和脑力,导致工人健康下降,寿命缩短,儿童失 学,犯罪增加,社会动荡,如此等等。
相对贫困化,则是说,即使资本家给的工资,能够补偿工人劳动力的支出,也能保证家人的正常生活,和劳动力的持续不断供应。但是,由于剩余价值被资本 家瓜分,工人一点也沾不上光,所以,相对于有产阶级的财富积累和生活水平上升,工人阶级的相对贫困化也不可避免。两种贫困化的结果,最终迫使工人阶级起来 革命,用暴力剥夺“剥夺者”,建立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当年我读研究生的时候,曾经对这个贫困化理论半信半疑,因为它和生活现实中听到看到的 并不一致。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反驳马克思的理论破绽所在。
现在尝试从两方面提出质疑:一是贫困化理论不符合尽人皆知的社会现实;二是贫困化理论也跟马克思自己对工资构成的说法自相矛盾。先看生活现实方面。 假如我们的眼光停留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描述过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类似于中国重回市场经济之后的原始积累阶段,比如富士康的工人自杀),或许觉得他 们有一定道理。可是,如果纵观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长期发展的历史进程,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其实工人阶级的生活水平既没有绝对下降,也没有相对下降,而是随着 经济发展总量的提升而水涨船高,借用中国农民企业家孙大午的话来说,就是“有差别的共同富裕”。
先看绝对贫困化方面,其荒谬性十分明显。如果工资被普遍而且长期地压低到生存线以下,首先违背了等价交换原则,工人自然会拒绝受骗上当,因为他是自 由人,不是奴隶,他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劳动力的市场价格是多少,也不可能不知道老板给的工资能否维持一家人的正常生活。即使奴隶主对待奴隶,如果想让他持续 不断地为自己卖力干活,也得让他从体力上和脑力上保持健康状况,除非奴隶主成心想把奴隶虐待致死。更别说在自由交换的商品市场上,固然老板有挑选工人的自 由,工人也有挑选老板的权利。另外,只要看看自由市场国家工人阶级的生活是在逐渐改善,还是在持续恶化,也不难看出贫困化理论的荒谬。即使在贫富分化全球 闻名的中国,自发的劳工抗争无日无之,大多数劳工阶级的衣食住行,也比半饥半饱的毛泽东年代有显著改善,尽管人均收入不足一美元的贫困人口还有上亿,农民 工的实际地位还是奴工水平,远远没有达到自由人的地位。
在市场经济加民主政治的西方社会,起码在衣、食、和行这三个方面,有产者和无产者基本没有太大差别,无非是富人多穿名牌,穷人多穿非名牌;富人多吃 有机水果蔬菜,穷人多吃肉蛋奶;富人多开名牌新车,穷人多开非名牌或者二手车,等等。唯一差别比较明显的是住房,富人多住高尚社区的豪宅,穷人多住市中心 区的公寓楼房等等。其实大多数中产阶级(包括众多劳工阶层)也都拥有自己的独立住宅(在中国统称别墅房)。据说,全体美国居民,多一半拥有自己的住房,只 有少一半是租户。而自有住房当中,又有多一半是独立住宅,只有少数属于楼房单元(康斗),所以说,即使包括住房在内,工人阶级的绝对贫困化也是说不通的。
反观中国,近二十年来房地产疯涨,但大多数劳工阶层和白领阶层,都买不起住房。有的开发商和冒牌学者,居然说什么“城市楼房本来就不是给穷人盖 的”。正是这种荒唐逻辑和错误的土地政策,制造了数量众多的空置楼房(鬼城)。假如盖楼的目的不是给大多数人住,不知道他们生产的出发点何在?这还是在号 称“社会主义”的国家,而社会主义经济的出发点,按官方政治经济学的说法,不是为市场,不是为赚钱,而是为了“满足劳动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这样的官方理论,至今还继续堂而皇之地写在高考大纲中。
再看相对贫困化方面。衡量一个国家贫富分化程度的指标,通常用吉尼系数表示,有一套十分复杂的计算公式。简单说来,如果系数是0,表明这个社会处于 绝对平均状态,也就是没有贫富分化。而如果是1,则表示贫富分化无限大。就是极少数人拥有几乎全部财富,而绝大多数人处于赤贫状态。在比较和谐的正常社 会,吉尼系数通常保持在0.3到0.4左右。如果超过0.5,社会就会不稳。超过0.6则进入社会动荡期。因为这是战后才流行起来的社会统计指标,因此无 法找到过去的历史资料。
为什么工人也能参与剩余价值的瓜分?
根据维基百科的数据,美国1947年的数据是0.413;1967年0.397;1968年0.386;20年间略有下降。但从1980年开始,略 有上升,为0.403;1990年0.428;从2000年到2010年间,基本上保持在0.46左右。为什么战后前30基本稳定,略有下降?而后30年 略有上升?我认为基本原因是前三十年就业率比较高;后三十年全球化带动制造业外移,造成美国就业率居高不下。看来,就业率的高低,是决定吉尼系数升降的一 个主要因素。由此也可以看出,工人给资本家干活(或者叫“受剥削”),并不会贫困化,反而倒是失业(没活干,“不受剥削”),才会贫困化。可见,当年刘少 奇说的“剥削有功论”,并非没有一定道理。
相对于美国而言,中国在毛时代,曾经一度流行平均主义,当然不是绝对平均,因为高干特权从来未曾消失。但就大多数普通干部和居民来说,收入差距确实 很小。但是正如经济学家于光远所言,那个时代是“平均化了贫困”,或者是在低消费水平上的平均主义。中国官方估计,80年以前的基尼系数大约在0.37左 右,主要是城乡居民的差距比较明显,并且逐年扩大;而城市居民内部和乡村居民内部,差距的确很小。这从8级工资制,粮油定量和购物卷的发放等也能看出来。 可是从80年代起,尤其从90年代后期开始,贫富分化程度明显提高。90年代末超过0.40,2011年达到0.474.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162个国家 和地区的基尼系数,超过0.47的国家只有34个,属于两极分化比较严重的国家。另据经济学家王小鲁等人估计,官方统计对于特高收入阶层的数字有低估之 嫌,而对特困居民的实际收入有高估之嫌,更不用说几乎无官不贪、动辄上亿的残酷现实,而贪污的数量不可能进入统计范围。因此计算出来的基尼系数并不真实, 真实数据可能早已超过了0.5水平,甚至接近0.6.
无论如何,从美国战后吉尼系数的发展变化趋势,并不能得出马克思所说的相对贫困化结论。于是,我们不得不深追一步:为什么在法治化的市场条件下,工人的收入水平,不仅应该,实际也可以随着经济总量的增加而水涨船高呢?秘密就在于,工人阶级其实也能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过程。
我们知道,在法治化的市场经济和民主化的社会制度下,工人的工资水平并非仅仅相等于补偿劳动力支出的那个固定数额,而是往往高出那个数额。高出部分 来自什么地方?当然来自(也只能来自)工人创造的部分剩余价值。换句话说,工人虽然不能像资本家那样,用投资来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个别工人有钱买股,或 者像微软那样,用股票奖励员工,这些情况暂时存而不论),但是,他们有投资以外的其它手段来参与分配,因为他们拥有两个十分有利的杠杆:一个杠杆是工会组 织;另一个杠杆是社会舆论。这两个因素虽然不是市场经济本身的产物,但却是民主法制社会政治博弈的产物。如果深究,也并非和马克思所说的市场等价交换毫无 关系。因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是自由人,自由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劳动力价值不被人为压低,必然要依靠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力量。而结社自由就必然导致工 会和左翼政党的产生;言论自由则不但保证信息畅通,每个公民有知情权,而且能通过自由媒体形成公众舆论,凝聚社会共识,最终左右选票的走向。
因此我们看到,自产业革命至今,几乎所有对劳工阶层有利的法律和政策,无一不是欧美国家工人集体抗争(也叫集体讨价还价)的结果,从8小时工作制到 5日工作周,从同工同酬到带薪水的假期,从法定最低工资制到根据物价上涨而自动调薪等等,更不用说司空见惯的罢工潮,常常迫使资方大规模上调薪水幅度、改 善福利待遇了。对比而言,中国在这方面显得有点奇怪。在毛泽东年代,除了农民没有8小时工资制之外,大多数工矿企业,都还能遵守比较严格的八小时工资制, 虽然偶然也有人为破坏的时候,比如搞政治运动式的突击生产,“大战XX小时,向党献礼”等等,不过在常态管理之下,8小时工作制和某些劳保福利(产假、公 费医疗,低水平的职工住房等)还基本能够兑现,据说这跟学习苏联有一定关系。但从邓小平走资开始,基本福利大幅缩水,仅仅在政府和少数国营企事业单位,还 有些福利,个别官办机构的福利还有显著提升。但在个体、私营、合资、外资等大多数企业中,政府对工人的生存状况睁眼闭眼,基本不闻不问。一旦劳资纠纷发 生,政府往往站在资方立场,动辄武力镇压。种种压制劳工的恶劣行径,恐怕连原始积累时期的英国政府都要自叹不如。
马克思说的“道德标准”是指什么?
还以美国为例,三十多年前联邦规定的法定基本工资,也不过每小时四五美元而已,如今奥巴马政府酝酿上调到十美元,而个别州和市,居然要超越联邦,上 调到每小时13到15美元。背后的推动原因,正是工会、社会舆论、和选票压力。当然,除了企业内部的薪水福利,还有企业外部的各项社会措施,许多也是通过 集体抗争和社会舆论推动而实现的。这在儿童福利、教育、医疗、残障服务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尤其明显。当然,这些福利和开支,涉及到税收、财政等二次分配, 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再分配过程。但毕竟也是多数民众长期斗争的成果。如果执政党和政府果真不受选票约束,而仅仅由资本家集团推举出来当资本家的傀儡,他们 凭什么要通过和执行这些明明和资本家利益相对立,也往往受到大财团抵制的社会福利措施?
除了工人阶级的集体抗争(集会、结社、游行、罢工等),也不能忽略社会舆论的重要性。舆论能影响公众立场,立场决定选票去向。所有维护劳工权益的立 法条文和行政命令,都是通过议会辩论和投票表决后才能最终形成。而执法机构和人员能否尊重法律,公正执法,不受个别政党和利益团体的游说收买,除了司法独 立的制度设计,从业人员的人格操守之外,也相当程度上看他们受公众舆论的影响大小。这里就要说到马克思所说的“道德因素”了。在分析劳动力自身价值量如何 确定的时候,马克思说到过两个标准:一个叫“生理标准”,另一个叫“道德标准”。
所谓“生理标准”,是指满足工人的基本生理需求,也就是吃喝拉撒睡等等,这个标准相对来说容易量化,也容易满足。只要看看每月基本开支的账单收据, 就可以一目了然,这些基本开支就是劳动力的自身价值。如果说劳动力和薪水是等价交换,那么,工人每个月的薪水花光吃净,刚好补偿了他的劳动力支出,从而形 成新的劳动力继续出卖。
而所谓“道德标准”,比较抽象,很难量化,但不难理解。就是道德上能过得去,表面上“看得过去”,舆论上“说的过去”,差别不至于大到天上地下,或 者“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程度。它跟宗教信仰、历史传统、社会舆论等许多因素有关,只能大体上猜测和估计。这里不妨举例说明:你富人开私家车,我穷 人凭什么就只能走路、骑车或挤公交车?你能开好车新车,我是否也可以开普通车或者二手车?你住豪宅大屋,有绿草坪、网球场、游泳池等,我是否也可以住公寓 楼房,有空调、暖气、洗澡间等等?你随时可以游山玩水,我是否也应该有几天带薪水的假期?如此等等。因为说到底,所谓工人的需求,并非仅仅是饿不死、病不 倒等基本生存,也包括道德和心理上的更高要求,因为他和他的家人迟早要跟别人攀比,看差距有多大,是否合理。而攀比、思考和觉悟,乃是人类的特性之一,虽 然机器和牲畜也可以给人干活,但它们都是工具,只有人类才具备思考和攀比的能力,对合理和不合理有个价值判断。这不但是人之常情,而且也符合马克思所说的 “道德标准”。
人类进化之初,兽性大于人性,恶大于善,弱肉强食合乎自然规律。别说抓到俘虏可以任意强迫劳动,甚至在饥荒时期还可以杀了吃肉。即使在不太遥远的奴 隶制和农奴制社会,下等人和上等人之间的鸿沟也难以逾越,很少有追求平等和攀比消费水平的意识。资本主义是一大社会进步,与前资本主义相比,最根本的区别 还不是科技进步,而是人的解放与社会结构更趋合理,更合乎人性,其中包括自由、平等、博爱、民主、人权、法制等价值观念的普及。正是这些进步,促使劳动者 不再认可穷富分化无穷扩大。所以形成了相应的道德标准和公众舆论,出现了马克思所说的“道德标准”。有道德标准的制约,加上工会等社团组织的集体抗争,才 能维护工人阶级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的正当权益。这也正是为什么法治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阶级和资本家阶级的收入能够出现水涨船高的趋势。按说马克思既 然看到了这个“道德标准”,也应该看到“水涨船高”的大体趋势,也就是“有差别的共同富裕”趋势。可是他的结论居然是“无产阶级贫困化”,资本主义“基本 矛盾不可解决”,只有“消灭私有制”一条路,这岂不自相矛盾?
其实,马克思的错误还不仅仅表现在“道德标准”这一个问题上,还有另一个错误或许更值得我们关注,那就是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二个定义问 题,也就是商品供求能否平衡,剩余价值能否实现的问题。如果说“道德标准”是个软指标,带有主观判断因素,难以强制遵守的话,那么,市场均衡(供需平衡) 和价值实现,则是个硬指标,要想赚钱就必须遵守。由于篇幅限制,此处不能展开,留待下一篇拙文(之三)再深入讨论。
本系列上篇主谈“等价交换和剥削”,中篇主谈影响工资水平的“生理因素和道德因素”,现在是最后一篇,着重分析剩余价值的实现问题,其核心部分是社会必要劳动的“两种含义”:第一种含义是“平均必要劳动时间”,第二种含义是“符合社会需要的有效生产”。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两种含义
我们知道,在分析商品(包括劳动力商品)价值的时候,首先要搞清楚价值量是如何确定的,这就涉及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概念。《资本论》对社会 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如下: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强度和熟练程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 间” 。不过,这里面还有两种不同含义:第一种含义是说,大多数商品由中等条件生产,只有小部分由较好和较坏的条件生产。由于好的和坏的两种个别劳动时间可以互 相抵消,所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由中等条件的生产所决定。换成通俗语言也许更好理解:效率中等者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标准,赚取平均利润;而效率特高 的,能赚额外利润;效率特低的,则要承担亏损。
第二种含义是说,个别劳动时间是否成为必要劳动时间,还要看它是否符合“为满足社会现有需要而应该投入的劳动时间”。或者说,是否符合社会按需求比 例分配给某一商品的劳动量。如果符合(即总供给等于总需求),就属于社会必要劳动。如果供大于需,剩余的部分就是无效劳动,或无价值劳动,要么降价促销, 要么挤压仓库。相反,如果供小于需,因为短缺价值就会膨胀,价格必然上涨,从而获取额外利润。这跟马歇尔所说的均衡价值论有所交集,或者大同小异。成通俗 语言:总供给和总需求正好相等的时候,才符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从而赚取平均利润。假如供给小于需求,则价格高于平均水平,赚取额外利润;相反,如 果供给大于需求,则价格低于平均水平,赚不到平均利润,甚至有可能亏损。
当然,上文说的“按需求比例分配”,绝对不是指计划经济条件下,由国家计委拍脑门决定的那种分配(也叫计划指令),而是指在市场条件下,买卖双方自 发实现的供求均衡状态。至于说,究竟是国家计划的有形之手能有效调节供求关系呢?还是市场经济的无形之手更能调节供求关系?在中央计划经济出现之前,恐怕 许多人都相信国家的有形之手能做得更好。但是,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检验,吃够了短缺经济和票证供应的苦头之后,这个问题已经不辩自明,无需赘述。
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均衡与不均衡;二是需求弹性。先看均衡问题。其实所谓均衡,也不过是一种理想化的抽象,现实生活中哪有什么绝对均衡?即使 你想象它有,那也是转瞬即逝,不可持久的。也可以说,均衡是抽象的,相对的,暂时的;不均衡则是现实的,绝对的,永久性的常态。当然,为了学术研究的方 便,抽象是必要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它又是极不确定,无法把握,难以追求的。过去企业对市场的预测能不强,遇到经济危机,就会出现产品积压,甚至被迫把过 剩的产品人为销毁。我刚来美国(1983年)的那个暑假,曾在一家蔬菜农场打过工。有几次老板让我们把刚刚采摘的新鲜黄瓜和番茄装上卡车,送去垃圾场倾倒 掩埋。原因是超市压价太狠,给的钱还不够包装、运费和人工费,当然倒掉更为合算。不过总体来看,现在大企业的生产过剩情况已经很少,即使有少量的过剩出 现,通过降价促销也往往可以处理掉,不再听说什么倾倒牛奶、烧毁服装、毁灭家禽之类的奇闻。
再说需求问题。其实需求是个更为复杂和难以捉摸的东西,大体上可以分为基本固定的生理需求和无限扩张的心理需求两大类。前者容易满足也相对稳定,后 者则欲壑难填,永无满足止境。基本生理需求的弹性比较小(也叫刚性需求),比方北方人爱吃的面粉,南方人爱吃的大米,一个人需求多少,大体上可以确定,相 对稳定。这里不妨引入恩格尔系数这个概念:按照恩格尔的说法,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收入中(或支出中)用来购买食物的比例则会下降。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 标准划分,恩格尔系数在40%-49%为小康,30%-39%为富裕,30%以下为最富裕。当人们的温饱解决之后,会把越来越多的钱花在其它方面,也就是 需求弹性较大的东西上,例如豪车、豪宅、名牌、旅游等方面,更大程度上是满足心理需求,属于心理追求的结果。。
心理需求来自攀比,跟摩登、时尚、体面、气派等心理因素紧密相关,不但神秘易变,而且永难满足,永无止境。有些东西,例如名牌豪车,我看跟普通车的 用途相差不大,但价格可以相差几倍甚至十几倍。豪宅也类似,古语说“广厦千间,身眠七尺”,一个人睡觉,有七尺长的地方足以,何必要数百米厅堂,浪费空间 材料和人力?那满足的其实是气派感和虚荣心。再说,有些所谓需求,也是广告吹嘘甚至误导的结果。据说美国家庭主妇很容易相信广告促销,经常爱买一些经常不 用,甚至根本就没用的东西。如果儿童玩具和家常日用品都如此,那么美容用品、珠宝首饰、流行时装、名贵家具、古董收藏等等,岂非更是如此?可是,没有这种 心理追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也会缺乏足够的动力。我们一方面明知人的欲壑难填正在导向资源枯竭和生态灾难,但另一方面,心理追求和利润追求(发财欲 望)又难以收敛,这就是人性弱点中的自我矛盾。
汽车大王的高瞻远瞩
供给和需求的关系也很微妙。一般说来,需求是主动的,供给是被动的。需求带动生产,生产满足供给。所谓寻找商机,往往就是看准人们需求什么,而现有 市场的供应还无法满足,于是为迎合和满足需求而生产。但是,供给对需求也有反作用。有时候供给先于需求出现,再通过广告推销(包括现场展销和免费试用等) 来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电视、电脑、手机这些新科技产品,大都是走这个套路。
另外,需求刚性也非一成不变。比方汽车刚刚发明的时候,绝大多数人都买不起,也不会感到有什么迫切需求。可是等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以车代步,汽车文 化趋于普及的时候,汽车的需求就变得越来越迫切。到今天的美国社会,汽车已经成了生活必须品。在多数地方,没有它就不能上班,甚至日常生活都困难。手机和 电脑,也有这种发展趋势。当然,这里有要涉及到前文说过的“道德标准”问题,在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的制约下,有些原本需求刚性较大的东西,也可以变得刚性很 小,甚至成为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须品。比方热水、暖气、洗澡设备等,原来仅是富人的生活奢侈品,可是如今,起码在欧美各国,已经成为所有居民的生活必须品, 没有这些设备的房子就不许出租、出卖,否则要吃官司。
现在回到本篇的主题,就是法制化的市场经济,表面看是为利润而生产,由金钱推动一切,但运行的结果,却是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这里说 的需求,当然是可以实现的有购买力的需求,而不是凭空设想的不靠谱需求。为了追求利润,就要千方百计发明创造,通过竞争,提高效率,改进产品和服务的质 量,降低成本和售价,保证赚取平均利润,最好还能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取得竞争优势,赚取超额利润。而不是通过欺行霸市,封锁垄断,盗版造假,坑害消费者 等非法手段来谋求超额利润。假如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人数众多的消费者,仅仅为了少数富人,那就是无效生产,比如造成产能过剩和产品积压。因为价值不被社会 承认,必然导致生产要素的巨大浪费,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
现在再回到刚才说过的汽车例子。许多人都知道美国汽车大王福特,但对他的经营理念未必熟悉。福特汽车公司是1903年由亨利·福特一世与几个人合伙 创办的,至今已有110多年历史。当时两家别的汽车公司都以富人为服务对象,专门生产豪华高级轿车,当然售价昂贵,销量很低。而年轻的福特则高瞻远瞩,口 出狂言,发誓“要让每个工人都开上我生产的汽车!”为此目的,他不再以高生产成本来定售价,而是根据工人的购买能力设计他们买得起的汽车,从而发明了价廉 物美的T字形大众化汽车,售价450美元,按$1 (1913年) = $23.63 (2014年)换算,约等于今天的一万一千美元。公司还向工人提供优惠贷款,可以分期支付。于是,大部分工人家庭都可以负担,汽车需求量大增,供不应求。 公司又设计生产流水线,使装配一辆汽车的时间,由原先的12个半小时缩短到9分钟,效率提高80多倍。于是,福特汽车一下子跃居美国汽车业第一位,成为世 界最大汽车公司。亨利·福特从此被称为“汽车大王”(http://club.1688.com/article/5917992.html)。
其实,汽车大王的成功之路,也就是一念之差:把汽车这个曾经高不可攀,仅由少数富人享受的专利奢侈品,变成广大工人阶级的生活必须品。如今,这个梦 想不仅早在欧美等国实现,似乎在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正慢慢实现。汽车工业发展的影响不仅局限在交通工具一个方面,而且带动了钢铁、石油、机械、运 输、物流、公路建设,以及相关服务业和保险业的相应发展,甚至推动了城乡格局变化,拉近城乡差距,促进市中心地位下降,郊区卫星城和城市带出现。据说美国 近三分之一人口的就业,多少都跟汽车工业有关。既然汽车可以瞄准普通劳工阶层,为什么比汽车消费弹性更小的城市居民楼,就不可以为普通劳工阶级而建造呢?
其实,在公共交通比较方便的中国城市,尤其大城市,有没有汽车问题并不大。据说汽车在中国城市的实用价值并不高,与其说为了方便,还不如说是为了体 面。如果道路、车位、清洁燃油等其它条件不能相应改善,汽车多了反而弊大于利(例如塞车、雾霾和车祸等)。但住房可是另一码子事,没有像样的住房(又涉及 道德标准!),别说单身青年结婚有困难,就是拉家带口的双职工,如何享受天伦之乐,恢复体力脑力,抚养教育子女,从而保证劳动力的持续供应呢?我经常纳 闷:中国掌管土地审批的部门,以及腰缠万贯的开发商和地产商们,为什么就不能学习一下汽车大王,为低收入阶层打造他们可以负担的经济适用房呢?难道薄利多 销,让居者有其屋,不比建造那么多鬼城更有吸引力?按照“社会必要劳动”第二种含义的说法,中国鬼城那些数量庞大的空置楼宇,不能出售,不能住人消费,它 们内含的价值就无法实现,就是为不被社会承认的废品,非但剩余价值变成泡沫,还造成原有资源的巨大浪费。
中国官媒对于经济适用房吵了多年,但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有些地方政府为应付上级,多向财政要钱,也装模作样盖了点“经济适用房”,可是猫腻很 多。质量好的都走后门分配给了有钱有势者,最后落实到低收入者名下的,往往是些偷工减料的豆腐渣。这里不妨顺便介绍一下美国如何解决经济适用房问题。美国 住房的自有率为67.8%,租住率为32.2%,说明多数美国劳工阶层(包括白领和大多数蓝领)都拥有自己的住房。但无可否认,毕竟有少数低收入者,属于 中国所说的住房困难户,既买不起市价房屋,也租不起市价公寓。困难户的标准按照人口多少和收入高低来确定,大致标准是:如果一家人税后收入的三分之一,不 足以养房或者租房,这家人就属于住房困难户,就有资格获得各级政府或多或少的房屋补贴。补贴政策五花八门,名目繁多,有些属于政府贴息的房屋贷款,鼓励穷 人买房,有的则是政府补贴房租。这里单说政府对于地产商的约束政策,许多地产商都想从政府手上低价拿地,或者享受税收减免优惠。于是政府定下条文,规定凡 是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房地产项目,无论出卖还是出租,都必须保留若干比例的房屋或者单元,用于参加政府对穷人住房的援助项目,有些优惠到半价,有些甚至更 低,可以低到相当于穷人收入的三分之一。
我认识一个朋友,他们家就住在旧金山湾区一栋豪华出租公寓内的一个两居室,楼内服务设施接近五星级酒店水平,大多数租户要支付两千多美元的月租,但 他们夫妇仅支付500,刚好是他们收入的三分之一,但房屋质量和服务水平完全一样。这个小区共有两栋楼房,三百多单元,其中十分之一参加了政府的廉租项 目,因为这里原来是两座政府废弃的老旧建筑,用优惠价格卖给了这家开发商。读者也许会问:那岂不是要让富人和穷人混住在一起吗?是的,我也就此问题请教过 政府住房机构,他们回答说:“我们的目的就是要让各个阶层的人民住在一起,不分种族、肤色、和穷富”。当然,目前美国政府在廉租服务上还有很多缺点,财政 困难,狼多肉少,符合条件的困难户要排队轮候,往往要排几个月到几年时间。但毕竟他们有这项政策,而且也在认真执行。真正困难的住房户们,总算有一线等待 希望。请注意:这里说的可是资本主义的房屋市场和资产阶级“虚伪民主”下选举出来的政府,不知道他们的经验,对于“真正民主”的社会主义的中国政府和中国 房地产商们,是否也有某种参考价值?
两个城市,两种命运
现在回归主题,继续探讨不同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如果引导出不同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后果。为了对比说明,不妨引用我经常跟学生们探讨的经济发展模式。 在两个面积大小相等的穷乡僻壤,同时发现了有开发价值的矿产(什么矿都一样),于是资金、劳力、技术和设备大举涌入,很快形成了规模可观的两个城市A和 B。A市采用普世价值的治理模式,制度开放。经济上鼓励各行各业自由竞争,不许垄断。当然核心产业是采矿(第一产业),但对矿产的精细加工(第二产业)和 其它服务业也应运而生。竞争的结果形成平均资本平均利润,没有任何人一家独大,当然也就没有什么令人惊奇的超额利润。另外,由于政治开放,言论自由,政府 民选,司法独立,所以居民有什么怨言都可以诉诸媒体,有什么纠纷就入禀法院。媒体的追踪和司法的清廉,逼迫官员们洁身自好。假如某个政党和个人政绩不良, 形成民怨,下一轮选举就要下台走人,把政权交给自己的对手(在野的反对党)。尽管每隔几年,都会有一轮宣战,让选民利用手中的选票表达他们对政策和官员的 支持或者反对。游行集会和激烈的辩论都会有,但是没有冤民上访和自焚抗议等激烈的抗争手段。
若干年后,A城的矿业资源枯竭,矿工和管理人员们只好另谋出路。年老的退休,年轻的重新学习和转换岗位。由于二三产比较发达,教育和培训及时到位, 绝大多数人都能找到比较满意的出路,只有少数对现代科技接受比较慢的人,需要领取社会救济,继续缓慢的学习过程。工人的子女就比较幸运,因为他们从小受到 良好教育,所以就业出路比较好,成为新兴产业(电子、网络、信息、新能源等产业)的劳动力和技术骨干,薪水福利都比他们的父辈好很多。已经废弃的矿区,改 建成博物馆、公园和新兴的居民区,配套服务措施也比较现代化,因此地产价格稳步上升,许多退休矿工和他们的后代,都迁入了新建的居民楼。整个城市没有走下 坡,而是继续稳步朝可持续道路发展。
而B城则坚持某某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采用二元体制的管理办法。首先维持一个庞大的政府公务员制度,修建若干政府大楼,维持五套班子和各种执法 人员的巨大开支。矿上的管理阶层和主要技术骨干,都是从外地调入的有编制人员,基本上也是吃国家饭职工,而生产工人,特别是高危险高伤亡的矿工,都从农民 工当中招聘。因为矿产品属于国家统配(统一调配),价格由政府制定,所以虽然定价平平,但工人的薪水和福利很差,基本上相当于马克思所说的“压低到劳动力 价值以下”。所以这个矿的利润率奇高。这些农民工都没有自己的住房,平常挤住在集体宿舍里,娶老婆也只能在农村安家。后来政策放宽,允许矿工的家属来城里 “暂住”,于是,有些城市居民就把自己的仓库和凉房扩建一下,也有些周边农民在自己院子里盖两间小屋,租给矿工当家属房。因为这里的二三产业并不发达,因 此,矿工们的家属也难以找到就业机会。他们有了小孩,需要入托和上学怎么办?政府说,不能上城镇户口,只能回原籍农村去。有些矿工胆子大,也有些知识分子 看不过去,于是凑点资金,租几间房子给子女们办个农民工子弟学校,但常常遭到地方政府的阻挠和打压,动不动就给子弟学校贴上封条,说是 “非法办学”。这样的结果,导致农民工的下一代仍然跟父辈一样,缺乏现代科技知识,只能从事简单劳动。歧视农民工的目的,是不让他们和他们的老婆孩子融入 城市,要强迫他们永远把根留在农村,等哪天他们本人没有剩余价值可以榨取的时候,就把他们赶回农村养老,理由是他们在农村还有一块“社保田”。这样一来, 政府就不用负担他们将来的养老开支。
若干年后,B城的矿产资源也逐渐枯竭。官二代和富二代们,看到这里形势不妙,前途渺茫,于是转移阵地,孩子们能出国的出国,能升迁的升迁,把资金调 往更有吸引力的地区,或者生活条件更优越的大都市。政府看到税源减少,转而依赖土地财政,鼓励地产商在废弃的矿区盖楼。因为土地售价相对便宜,房价上升很 快,由三千一平米涨到两万多一平米。于是热钱大量涌入,上百栋高层居民楼拔地而起。买家是谁?穷人买不起,富人买了再转手倒卖,都是为升值,不是为住人。 最终,大片房产沦为鬼城。资金链断裂之后,房价又从两万跌回三千,还是没人买,没人住。白天鸦雀无声,夜晚漆黑一片。几十万矿工和家属,继续租住在贫民窟 中。二代农民工长大了,还只能继续当农民工。由于二三产业落后,就业出路极少。于是许多男孩子结成帮派,胆小的偷,胆大的抢,靠黑钱谋生;女孩子则沦为娼 妓,兴旺了无烟工业。把一个原本繁荣过的城市,变成了令人生畏的罪恶之都。这样的鬼城我参观过好几个,为了方便归纳和抽象,我把它们的一些特征合并起来叙 述,请不要对号入座。
简短的结论
拉拉杂杂,已嫌太长,应该收尾了。下笔万言,无非想说明我对剩余价值论的重新思考,包括如下三个要点:
第一,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有对有错。它指明了财富的来源是人类的脑体劳动是正确的。但引申成资本剥削劳动,是错误的。只要在法制化的市场条件下,维 持等价交换原则,生产要素之间的买卖关系就属于公平交易,资本合法占有部分剩余价值不是剥削。只有违背等价交换,强买强卖的垄断欺诈,才构成剥削,无论垄 断来自政府,还是来自寡头,性质都一样。
第二,法制化的市场经济,不会导致工人阶级的贫困化,无论绝对贫困化还是相对贫困化。马克思的贫困化的理论,不但违背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而且 不符合马克思所说的“道德标准”。道德标准制约下的社会舆论,工人阶级的集体抗争,加上民选政府的公平立法和公正执法,可以保证工人阶级参与剩余价值的再 分配。因此,工人的工资构成,绝对不是仅仅补偿他的劳动力支出,而且还有一个增加部分。这个部分的多少,取决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互动与博弈。根据马克思 “社会必要劳动”的第二种含义,假如工人不能参与剩余价值的瓜分和相关产品的消费,那一部分产品将会成为无效生产,其价值(包括原有价值和剩余价值)将无 法实现,不但资本家的投资难以收回,其赚钱的欲望更无法满足。因此说到底,资本家即使仅仅为了自身利益,也需要工人阶级参与剩余价值的瓜分。这才是资本主 义市场经济能够做到“水涨船高”“有差别共同富裕”的秘密所在。
第三,法制化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是孪生兄弟。二者的结合,虽然未必是人类最好的制度,但肯定是迄今为止最不坏的制度。所谓普世价值,也就是世界 各族人民,都渴望两种制度的有机结合,能逐渐普及到世界各个国家。号称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和马克思所鼓吹的共产主义(消灭私有制,消灭商品、货币等),曾 经误导过半个地球,至今还在继续误导极少数国家和不明真相的民众。但实践已经证明“此路不通”,如今我再试图从马克思自己的理论逻辑,来探讨谬误究竟出在 哪里。如果不辨真假,继续接受马克思错误理论指引,不但无法带来可持续性的发展,反而破坏文明、公正和生产力的健康成长,只能激发人性恶的极端发酵,无异 于鼓励弱肉强食,回归丛林法则,听任政治腐败,社会溃烂,生态毁灭,人类良知与世界和平受到严重威胁。是否言过其实,杞人忧天,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
相关:http://briteming.blogspot.com/2014/11/blog-post_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