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脆弱的帝国
在整个战国时代,秦国人的铁蹄屠戮了超过150万山东各国的军队。秦人创造的战史,在中国历史无出其右。这个靠为天子养马起家的恐怖帝国,其法度之缜密,贯彻之彻底,对后世的中国而言,简直就是一个异数。
现在的人,只能从秦陵残破的俑阵去体会那份震撼。整个帝国就是一部高度法西斯集权化的耕战机器,举国为战,无论谁当王谁为将,都能所向披靡。这个帝国是中国历史上人治条件下最严酷的法制(不是法治)王朝。他诸多创造性的第一,比如标准化的可以精确到毫米的武器生产,四通八达的战争高速路——直道,每天分为110刻的标准时间,无论老幼皆习商君法度的社会奇观……即便是唐宋所谓的盛世也没有达到这样的高度。秦人花了将近700年的时间缔造了这样一个神奇的帝国,但陈胜吴广只用了6个月,便让它土崩瓦解。
为它击打丧钟的,居然只是一群失魂落魄的农民。他们曾经衣衫褴褛的躲在历史最不起眼的角落,振臂一呼,活生生的把一个彪悍的帝国拉下马来。
创造大历史的,往往就是一些小人物。
二、傲慢的暴政
这么个史无前例的法西斯帝国,是死于史书上所说的“失期当斩”之类的严刑酷法吗?
1975年代出土的“云梦秦简”,以及2002年出土的“里耶秦简”,都是秦官方法律文书,对秦人传说中的法度有全面而详尽的记载。在这些记载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不同于司马迁的《史记》描述的陌生社会——事无巨细皆以法度为准。连男丁何时分家立业、农民耕种应该如何科学播种、政府应该如何借牛惠民……这些如今看来鸡毛蒜皮的事情都有详细规定。这些法律条文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即便今天尤有所不及。
秦代郡县都设有专门释法的官员,定期学习和考核,所有刑狱诉讼,皆讲究出处。陈胜吴广起义的起因“失期当斩”在这两处出土的秦简中都没有出现,对于徭役失期,最重的惩罚不过是缴纳价值一副铠甲的罚款,甚至还明确规定“水雨,除兴”,也就是说,遇到发大水或下暴雨,可免徭役。这跟“失期当斩”是正好相反的。这样的法律条文,即便以现代的法律观点,恐怕也挨不上暴政的边,甚至会让人肃然起敬。
那么,陈胜吴广起义的“失期当斩”从何而来?司马迁记载错了吗?
云梦秦简最晚记载到秦始皇三十七年,离陈胜吴广起义不过几年时间。司马迁治史严谨,所处的汉武帝时代距离秦亡也不过百年,两者出错的可能性都较小。根据秦二世即位后的一系列极端暴戾的表现在看,极有可能在其即位后,为了“维稳”之需要,滥杀立威,加大了违反法律的处罚力度。原来不过是罚款,后来却变成了要命。这也是人治下所谓的法制的终极意义——法律不过是君王意志的皮鞭,而非社会公正的准绳。
对于没有统治合法性的独夫而言,暴力屠戮是树立威权的必须。矫诏上台的秦二世干掉了众多的骨肉兄弟、顾命大臣,杀戮成了唯一的统治手段。他不具备始皇帝统一天下的威望,却妄图学习其大杀四方的残忍。所有的暴君都具备这样的傲慢,自恃国家暴力为后盾,不顺耳,禁言之;不顺眼,捕杀之。不断加码,试探百姓的极限。当他误以为百姓的忍耐是无极限的时候,极限恰恰就到了。
三、滴血的权力
如果没有赵高,秦始皇的万世梦能不能实现?一定不能。但是积威之下,未必二世而亡。赵高以阉人之力,单枪匹马的毁掉一个万世帝国,从个人的角度,这是个奇迹。秦始皇泉下有知,一定气得翻过身来——就这么个没蛋的玩意,居然胆敢在自己尸骨未寒之际,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把李斯这种聪明人都玩弄于股掌之间。这个诡异的故事核心词就一个:权力欲。这种类似毒瘾的东西怎么让人俯首帖耳、利令智昏、铤而走险……赵高为了扶持傀儡胡亥,悍然矫诏杀扶苏;李斯为了保住相位,愚蠢的跌入了圈套,成了帮凶;始皇贪恋权栈,为了长生,死活不立储君……这些条件,缺了任何一个,胡亥都捡不到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无边无际的权力只能靠滴血而来,必然也要滴血而去。
对于貌似强大的封建帝国而言,带有强烈人身依附关系色彩的权力,从始至终都是你死我活的杀戮战场。这样的权力继承或是转移,不管打着什么样的旗号,本质崇尚的都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外敌并不是他们的大患,没有外敌才是大患。这样的斗争会从随着帝国的衰败越演越烈,直至同归于尽。山东六国花了一百多年,合纵连横,没有搞垮秦国,一个“指鹿为马”的赵高,成事了。
有胡亥和赵高的折腾,仅仅三年时光就耗完了秦人七百年累积的王气,帝国内部人心分崩离析。陈胜吴广起事之时,关中几无兵卒将领。北方长城兵团行动迟缓,有意拖沓,南方的岭南军团干脆堵塞了道路,见死不救。坐拥百万精兵良将的大秦,竟然要让囚徒来保卫国家。即便是项羽攻入咸阳杀掉秦王子婴的时候,岭南仍有50万彪悍的秦军在遥遥观望。
历史上很多的国家是死于羸弱,而大秦,和我们熟悉的苏联一样,死于强大。帝国内部离心离德,道德和制度上的破败已经不足以欺人或是自欺,唯有猝死可以了结。当人心离散的时候,强大,只是一种幻象。
四、长工的理想
陈胜是个理想青年。虽然只是一个“佣耕”。很多年后,他那句豪情满怀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仍然是课堂上励志的范本。虽然,他所谓的理想,不过是“苟富贵,毋相忘”。多年以后,他实现了理想的前半段。当他的长工兄弟们突然想起他的后半句理想而蜂拥投奔的时候,等待他们的,却是树立王威所必须的杀戮。这样的杀戮,在他短暂得可怜的称王生涯中,居然上演了好几次,他甚至任命了两个佞臣来专门苛察将领们的过失。一旦有隙,不加核查,直接清洗。
陈胜的理想决定了他的境界。鱼腹丹书、篝火狐鸣这样的把戏,做做暖场的功夫还行,要建万世基业,不行。
但我们不能苛求一个两千年前的农民具备可供仰望的三观。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单凭勇气,就是非常值得尊敬的。当他带着九百个农民拿着木棍竹竿冲向暴秦的时候,置生死于度外的豪情,恐怕不比钜鹿之战的项羽差。他以平民之资,率先称王,一度节令各路诸侯,亘古未有,引爆了三教九流的造反热情。
作为一个屌丝,他振臂一呼的逆袭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的那根稻草,有没有,很重要。
五、爆发的屁民
所谓屁民,在自己的命运面前,往往软弱而无力。在独夫们看来,他们是没有信仰、没有力量、甚至没有反抗的勇气的蚂蚁。在绝大多数时光里,他们纳粮服役,磕头颂圣,如李斯眼中的“厕鼠”,为一点污浊不堪的口粮惶恐奔波。在陈胜吴广在之前,我们在漫长的历史中,找不出他们生气的可能。最勇敢的盗跖,还只是一个模糊的传说。
那么,先秦之前,为什么没有大规模的起义?说起来,这是封建制为数不多的好处。先秦社会,是真正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各诸侯分封建国,彼此竞争。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剧烈竞争的后果,不仅促进了人才和思想的大流动大繁荣,对屁民的生存也提供了多样化的可能。在强大的竞争压力下,即便有暴君,也未必敢行暴政。因为暴政的后果,必然导致人民和人才流向他国,这是无疑是自绝。所以在“封建”的贵族政治前提下,大规模的起义不具备社会的基础。
我们素来钟爱的大一统和中央集权制度为残酷的专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屁民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丧失了讨价还价的空间,彻底沦为暴力统治下的鱼肉。他们毫无利益诉求的途径,剩下的只是只能颂圣的头颅和弯曲的膝盖。只有在走投无路忍无可忍,生存丧失可能的情况下才会揭竿而起。而压抑已久的愤怒一旦爆发,往往就会有一连串血流成河的连锁反应。
陈胜吴广,开了这个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话虽然起点不高,却足以让有些人胆寒。一家的天下虽然和五百家的天下形式上有所不同,命门所在,未有差别。
六、历史的周期律
虽然后世有人极力从阶级斗争的角度拔高农民起义的意义,但历史终究是历史。绝大多数农民起义,对于社会进步的意义寥寥。以暴易暴,以血易血,新生之后,等待死亡。农民阶层的觉悟层次,注定了这种为生存而战的革命的层次。解放被奴役的自己,只不过是为可以奴役别人。所以大多数农民起义都走入小富即安的流寇模式——提出一两个鼓动人心的均贫富口号,开始一段四处劫掠的打砸抢生涯,最终在官府和民间的合力围剿下归于失败。刘邦和朱元璋作为两个稀缺的成功范例,留下的名声也不咋样。更有如天平天国之类的以极权思维包装西方宗教,引领民众均田共产的邪教组织,十数年的暴动,直接导致中国人口锐减一亿多,屠戮之害,甚于原来的殖民者满清。这样的所谓农民起义,是社会发展的大倒退。它们若是得手,黎民所受的残害,难以想象。这在一百年后,被残酷证实。
我们现在回过头来看看同盟会当年的入会誓言。大家只知道“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其实最后还有一句“功成身退”。这是一百多年前的革命者,对于跳出历史周期律的一种良好的愿景。但这样的愿景,居然过了一百年才在东南一隅的小岛上实现。
七、反抗的意义
造反历史有个残酷的规律:首义者必然不是最后摘桃子的那个人。绿林反汉,刘秀得益;瓦岗反隋,李唐坐大;红巾抗元,朱明称帝。首义者往往因为目标过于巨大,从而遭到最有力的围剿,成事难上加难。项羽和刘邦作为两个陈胜之后的分享胜利果实的人,一个叫嚣“彼可取而代之”,一个高喊“大丈夫当如是也”,就境界而言,和陈胜的“苟富贵毋相忘”不相上下。
陈胜虽然没有走到最后,但这已经不重要。虽然他只当了6个月的王,司马迁仍然把他的事迹放进了“世家”,和割土分封的诸侯一个档次。这种不以成败论英雄的定位符合陈胜给中国历史带来的冲击和震撼。从这一点来说,陈胜和搭档吴广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他们的革命,成功了。如果说他给了我们某种启迪,那就是,对于革命者本身而言,革命表面是对他人的救赎,但终极意义上,终究是一种自我的救赎。乐观其成固然很好,没有结果一样要上。救人与自救本来就是辩证一体,不可分割。革命本无所谓崇高,区别只在于它波澜壮阔的过程和五彩斑斓的结局。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每每最黑暗的时刻,我们可能想不起项羽,想不起刘邦,但我们一定能想起陈胜吴广。这里可以借用一下某人当年落草为寇时的话来形容陈胜吴广起义: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的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阳;它是躁动于母亲腹中快要成熟分娩的一个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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